泰和法讯1188期
发布时间:
2025-12-10 00:00
本期要点
证监会拟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及举措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
最高法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拟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五条,明确十四类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警示函、定期报告、限制业务、责令处分人员等。规定监管措施实施原则、程序、证据要求、回避、法制审核、事先告知、紧急处置机制、决定书内容、公开及送达要求。违法行为两年内未发现原则上不再采取监管措施。明确复议、诉讼、承诺制度、追责问责等条款。
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境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支付等金融机构,明确客户尽职调查、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具体要求。金融机构须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措施,低风险可简化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为至少10年。对存量客户,较高风险客户半年内完成尽职调查,全部客户2年内完成。
上海浦东拟出台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规定12月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草案共二十四条,明确自贸离岸债定义、发行及投资主体范围和资质条件,规范承销、登记托管、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发行主体须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责任,募集资金原则上境外使用。支持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优先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议。浦东新区及临港新片区将制定配套支持政策,上海金融发展资金提供专项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
通知将保险公司持仓超三年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由0.3降至0.27,持仓超两年科创板上市普通股风险因子由0.4降至0.36。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保费风险因子由0.467降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由0.605降至0.545。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持仓时间和风险资本,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 CORPORATE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拟发布《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12月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并于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公开征集社会意见。
《指引》规定:市级登记机关统筹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工作,纳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识(企业名称、简称、字号、商标等)进行预先管理。申报保护需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商业标识有一定影响且无纠纷,申报路径包括部门建议、自行申报和主动保护。登记机关综合显著性、知晓度、持续使用等因素认定保护标识,公示十日无异议后实施保护。对相同或近似标识,同行业或全行业不予登记。
北京市发布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新规12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原2015年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规定》明确经营主体范围及住所定义,要求经营场所符合消防、规划、环保等管理要求,禁止使用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申请登记需提供合法使用文件,标准化登记可免提交文件。允许网络经营者登记网络地址为经营场所,分支机构可加载多个场所信息,无需单独办理执照。集群注册场所需建立总量控制、产业引导等制度。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及举措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重点举措包括:依法守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纠正涉企冤错案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支持民营企业回款权利,认定“背靠背”条款无效,强化政府诚信履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规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中,优化诉讼服务,降低企业脱困成本,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推动破产案件高效审理。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六起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选取2023年以来生效的6件涉养老保险、残疾人补贴、医疗消费、老年保健品及体育赛事诈骗案件,涉及多地法院判决。
案例涵盖隐瞒死亡骗取养老金、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医托假冒医生骗取医药费、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虚构马拉松赛事名额骗取报名费等情形。各案均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并责令退赃,强调严惩涉民生诈骗,明确社保、残疾补贴、医疗消费等领域法律红线,提醒企业、金融、医疗等相关行业加强风险防控,保障民众财产安全。
最高检发布法检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涵盖起诉期限、抗诉、征收补偿、房屋登记、行政强制等领域。
案例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明确起诉期限应从当事人知晓行政行为及主体起算,强调检察机关可就未进入实体审理案件提出抗诉,法院可与检察院协同推进争议解决。典型案件包括:1. 拆迁补偿起诉期限认定及补偿安置;2. 临时工工龄认定与退休待遇变更;3. 征收补偿、文书送达及诉权保障;4. 房屋征收超面积安置补偿标准争议;5. 房屋登记纠纷中司法鉴定意见效力;6. 交通事故车辆拖移、行政强制及乱收费治理。文件强调法检联动、府院联动、专家参与、非诉机制等多元化解路径,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实质性解决,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最高法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支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规定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调解队伍建设,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选任、管理、培训、指导提出要求。推动各地建立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落实经费保障政策。
最高检发布“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2月5日,最高检发布“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文件选编8件典型案例,涵盖无障碍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安全、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例突出“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提报、专业咨询、检察听证、跟踪观察等环节的深度参与,发挥实质性辅助作用。各类志愿者包括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专家、文旅博主等,协助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推动问题整改,创新公众参与公益保护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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