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97期
发布时间:
2026-02-12 00:00
本期要点
证监会征求公募基金定期报告披露准则意见
近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三部门明确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2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征求公募基金定期报告披露准则意见
近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征求意见稿》系整合修订并更名原《准则》第2号(年报)、第3号(半年报)、第4号(季报),形成统一的公募基金定期报告披露规则体系,共3章36条。主要调整为:整合年报、半年报、季报中相同或相近披露事项;依据三类报告功能定位设置差异化披露要求;结合上位法规与行业实践并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简化、调整部分披露内容与格式要求;授权基金业协会依《准则》及信息披露活动制定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模板。
国家外汇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法规目录
近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目录》收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实施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69件,按综合、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类及若干子项编排。此次更新新纳入文件主要覆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跨境投融资、债券回购、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等领域,便于按业务类型检索适用的现行有效规范。
央行召开2026年信贷市场工作会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信贷市场工作会议。
会议部署2026年信贷市场重点: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机制,落实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增量政策并加强与财政政策协同,发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及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建设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等重点领域;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支持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强调金融机构服务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健全政策“实施—评估—优化”动态闭环。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 CORPORATE
商务部就《数字服务企业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征求意见
2026年2月2日,商务部公布《数字服务企业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3月4日。
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数字服务企业,构建“五级成熟度+七大能力域”矩阵评估框架,成熟度分初始、管理、组织、量化、持续优化五级。指标体系含7个能力域、34个能力子域及375项评估项,可按业务特点对权重(0—1)调整,但同级权重需归一化,并须在评估启动前完成,且经独立评估机构书面审核认可;对权重为0的能力域需提供书面说明。评估分预评估、等级定位、正式评估、定期复评/升级四阶段,复评有效期三年,届满前3个月申请;未通过可有6个月整改期。评价方法包括文档审查、问卷、访谈、案例分析等;取值采用0—1赋分并形成百分制,整体等级按90—100、75—89、60—74及<59区间授予。安全管控域引用GB/T 22080-2025、GB/T 22081-2024等要求。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重点企业跟踪评价与分类推动机制,支持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及外资利润再投资、公积转增、债转股等方式增资扩产;围绕“1650”产业体系建立增资扩产重点项目库,符合条件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单列管理。提出支持企业创新投入与创新联合体攻关,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算力、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推动绿色化改造、节能降碳与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加快落后设备更新并衔接“两重”“两新”及再贷款、特别国债等工具。强化用地用能排放等要素保障,推广“标准地”“零增地”改造;完善财政金融支持,含担保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绿色债券、应收账款保理贴息及依法组建相关基金,并提出常态化监管与一站式政务服务。
税务
TAXATATION
税务总局明确起征点等增值税征管规则
近日,税务总局公布《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可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减按1%征收率政策的,应按1%开具增值税发票,亦可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专票。对自然人国债等利息、不动产出租、平台从业者服务收入、报废产品“反向开票”销售、保险代理服务等情形,按月汇总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适用月度起征点;除前述外,自然人一般按次纳税,达到起征点的分别按代开发票征收、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或按规定自行申报补缴。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并废止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三部门明确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2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岛内居民包括持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凭有效证件在具资格的免税商店不限次数购买并现场提货;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不超1万元,清单可动态调整。经营主体须缴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主体审批和场所设立由海南省政府另行明确并报三部门备案。海关按免税商店/商品实施监管,相关进口许可、注册或备案要求照规执行;商品为个人使用最终商品,不得再销售。对倒卖、代购、走私者三年禁购并纳入信用记录;涉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由海关处理,构成犯罪追责;经营主体违规销售由海南省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上海: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财发〔2026〕1号)。
《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计算、应税住房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算、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处理等共十个方面。《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涉麻精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涉麻精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共7件,覆盖药店、诊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医疗机构系统漏洞、跨境寄递及“跑腿代购”等场景。案例要点包括:将向吸贩毒人员出售医疗用麻精药品的行为依法以毒品犯罪论处;对面向未成年人贩卖、跨境走私并多次贩卖等情形从严惩处;对“跑腿代开代购”区分主从犯并依法处理;吸食麻精药品后驾车冲撞致险的,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毒资金通过二维码收款、兑换虚拟货币转移的,依法追究洗钱罪;并通过司法建议指向医院麻精药品信息系统与用药流程漏洞。
最高检发布2025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5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案例涵盖刑事公诉与无罪抗诉、行政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等。要点包括:对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并判处死刑、无期等;就“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提出抗诉,最高法再审改判并促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对董事催缴出资义务责任边界提出抗诉,最高法改判仅部分董事按10%担责;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认定14人构成犯罪并处刑罚罚金;推动无障碍院前急救文字呼救功能全覆盖;办理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判令三倍惩罚性赔偿并结案;并包括电子证据追漏罪、交通肇事“顶包”旧案复查、公诉与非法证据排除后改判无罪等典型情形。
最高检发布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5起案例,覆盖涉黑“保护伞”深挖、网络暴力与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毒品犯罪再审抗诉、监禁刑交付执行监督及徇私枉法追责等监督场景。涉黑案中检察机关提出取证意见200余条,立案查处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8件8人并提抗诉2件;“开盒”案围绕Telegram全量电子数据固定并协同网信、工信及平台封禁账号,涉900余组信息、文案600余组;运毒案通过GPS轨迹、通话音频声纹及重鉴驾驶人像支撑抗诉与再审;交付执行案依据“两高两部”意见监督收押并制发检察建议;徇私枉法案对5人追责并核查案件300余件、纠正200余件。
最高法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进展
2月4日,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会介绍:行政审判方面,依法公正审理涉企行政案件,发布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推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机制并反馈司法大数据分析。执行方面,强调比例原则与文明执行,优先“活封活扣”,分级分类惩戒并完善失信信用修复通道,推进执行和解及市场化财产处置,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置并防范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强化交叉执行与申诉异议审查。刑事审判监督方面,2025年纠正涉企产权刑事冤错55件88人,发布再审典型案例5件,健全甄别、纠正、恢复及错案成因通报机制。民商事方面,披露已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司法指导意见25条、持续适用“背靠背”条款效力批复,推进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制定及破产审判规范文件起草。
最高法发布法答网执行专题答问第三十七批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十七批)——执行工作专题”。
本批围绕执行与破产、到期债权冻结、股权转让出资责任、保全复议管辖及执行中第三人责任等。明确破产受理裁定作出后个别清偿应停止,即便执行法院尚未实际收到受理裁定而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抵债财产仍应纳入破产程序。次债务人对冻结到期债权提出异议不当然解除冻结,仅阻却对其责任财产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提代位权诉讼,怠于起诉或债权不存在时可依法解除冻结。公司多次股权转让情形下,执行程序仅可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或应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受让人责任应另循诉讼主张。诉讼管辖变更前已启动的保全复议,由提出异议时负责执行的法院体系继续审查更适当。执行和解中第三人书面向法院承诺债务承担的,可在承诺范围追加为被执行人;属执行担保的可直接执行其财产但不得追加。
最高法发布7个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7个典型案例,涉及案例库建设、查封扣押冻结制度、立案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治理、海事审判与涉外人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等。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一是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高质量建设,细化入库标准、完善激励与发现培育机制,拓展移动端应用。二是针对查封、扣押、冻结,拟统一执行标准、建立查封判断流程和计算方法。三是完善立案监督,出台诉讼服务标准化指引、“不立案”投诉分类办理规范,健全释明与救济指引,并推广要素式示范文本。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管辖布局,推进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制度供给。五是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打赏,拟发布涉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指引专门条款。六是海事审判与涉外法治人才,发布涉外商事海事调解等典型案例,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英人才库。七是电诈治理,强化财产处置、职业禁止、典型案例释法,推进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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