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006期
发布时间:
2022-02-21 08:19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多地传出首付比例下调 板块行情持续上涨
一手房周度成交同比下行,环比上行。本周重点城市一手房成交面积同比下降50.6%,环比上升72.5%;其中一线城市环比上升121.2%,二线城市环比上升65.5%,三线城市环比上升41.1%。
2021个税年度汇算:三种办理方式可选择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最高法:内地与香港法院互认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生效
2月15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该安排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对保护跨境婚姻双方及家庭利益,增进两地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证监会就《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看,各方对《管理办法》的制度思路、主要内容认可度较高。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其中合理的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管理办法》整合现行经营机构人员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新《证券法》《基金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结合机构监管实践,全面规定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人员的任职要求、执业规范和机构主体管理责任,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分类原则优化人员任职管理;二是强化执业规范,落实“零容忍”要求;三是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发展根基。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和派出机构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制定配套自律管理规则,提升人员管理的规范水平,促进行业机构合规、稳健发展。
证监会:继续推动各类养老金等资金入市
近日,证监会发布多项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涉及资本市场改革的诸多方面。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表示,将继续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等积极投资资本市场;推动完善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各类中长期资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提供专业服务。
关于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证监会表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完善各项基础制度,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关于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交易监管制度,证监会表示,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全面深化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扩大开放
证监会2月19日消息,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债券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更加突出底线思维、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更加突出稳中提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
会议指出,要更加突出公开透明,全面深化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扩大开放;更加突出严监管、零容忍,加快监管转型,进一步健全符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监管制度机制;更加突出系统思维,加强市场建设、基础制度建设、法治供给和科技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生态,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扎实推进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安排,总结2021年债券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债券监管重点工作。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各证监局以及交易所、协会等系统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现场或视频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2021年证监会债券条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扎实推进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风险防范化解、公募REITs试点、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等工作,交易所债券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备良好基础。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证监会日前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证监会近期集中公布的202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复文中,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是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之一。
在对《关于防范化解民营企业信用债风险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健全债券信用风险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合力,稳妥化解债券信用风险。同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在对《关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拯救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明确打击逃废债行为的法律依据,进一步落实“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逃废债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不断提升违法成本。
在对《关于强化企业融资和债务管理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积极推动司法部门研究出台专门文件,明确打击“逃废债”的法律依据。优化债券市场准入管理,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协作,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北交所开市100天 多层次资本市场日渐活跃
北交所的设立,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标志性事件。一直以来,北交所坚持错位发展、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亦得到市场认同。随着北交所开市平稳运行,市场活力得到激发,改革效应初步显现,无论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中介机构还是各类投资者,都将迎来新的机遇。
2022年2月2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即将迎来开市100天。
根据北交所官网,截至2022年2月16日,北交所共有上市公司84家,总股本123.49亿股,平均股本1.47亿股;总市值2252.73亿元,平均市值26.82亿元;流通股本67.62亿股,平均流通股本0.81亿股;流通市值1341.10亿元,平均流通市值15.97亿元;成交数量5752.52万股,成交金额93645.20万元。如果加上已经通过审核但尚未上市的威贸电子、泓禧科技、凯德石英和路斯股份,北交所上市公司即将扩容至88家。
多位受访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北交所成立以来整体发展向好,流动性显著提高,日均成交额达精选层时期的3倍左右,日均换手率增至3.00%上下;市盈率同样显著提升,平均市盈率超30倍。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作用日益增强。
设立北交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大改革,补足资本市场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方面的短板,进一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往多层次、包容性方向发展。
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将北交所誉为资本市场少年班;联储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刘亮认为,北交所的设立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核心问题得以解决;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更是把北交所的成立视为中国资本市场全新时代的开启。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多地传出首付比例下调 板块行情持续上涨
一手房周度成交同比下行,环比上行。本周重点城市一手房成交面积同比下降50.6%,环比上升72.5%;其中一线城市环比上升121.2%,二线城市环比上升65.5%,三线城市环比上升41.1%。
2 月以来推盘节奏放缓。2 月截至目前推盘总量55 个,同比减少62.3%,环比减少76.7%,其中一线环比减少78.1%,二线环比减少73.5%,三线环比减少95.2%。
百城新增供地同比下行,环比上行。本周百城新增供地供给231万平,同比减少61.6%,环比上升258.9%;其中一线城市仍无新增土地供应;二线城市新增土地供应174.57 万平,环比上升438.0%;三线城市新增土地供应56.47 万平,环比上升76.9%。
行业要闻:关于山东菏泽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至20%,当地一家银行行长表示仅有少量优质客户可以享受;近期重庆、山东菏泽、江西赣州的部分银行有将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的动作;(21 世纪经济报道)
行业观点:
本周中信房地产指数下跌0.8%,沪深300 上涨1.1%,板块跑输大盘。受行业风险释放影响,本周板块前四天下跌3.9%。但周五大幅回涨3.3%,主要源于部分媒体报道山东菏泽、重庆、江西赣州等地传出下调首付比例消息。我们认为,需求端因城施策空间在继续打开,开始触及限贷等方面核心政策。重申2022Q1 是地产和物管板块最佳配置窗口的观点,行情表现上将出现明显的公司Alpha 重于行业Beta 的情况,部分优质公司将脱颖而出。其中地产开发板块主推高信用或商业运营能力突出的房企,多元化转型卓有成效的房企也值得关注。开发商推荐A 股:保利发展、招商蛇口、金地集团、万科A、滨江集团、新城控股、广宇发展、万业企业;港股: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龙湖集团、旭辉控股集团。物业管理推荐包括A 股:招商积余、新大正;港股:碧桂园服务、保利物业、旭辉永升服务、华润万象生活。代建标的推荐绿城管理控股。
风险提示: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升级;销售及结转不及预期;疫情出现反复;物管公司竞争烈度升级,外拓受阻等。
钢价下跌 利润扩张
无需担忧钢价下跌,强监管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本周钢价小幅回落,与上周对比,螺纹跌90 元、热轧跌170 元、冷轧跌40 元、中厚板跌60 元。近期钢价下行并非源自供需转弱,主要是受铁矿等原料成本塌陷影响,实际上,此轮黑色系回调中,成材端表现强于原料,冶炼加工利润继续走阔。据我们模型评估,2 月18 日,螺纹、热轧、中厚板、冷轧利润周环比分别扩大117元、46 元、143 元、161 元,至541 元、512 元、459 元、458 元。
纵向对比看,目前钢材盈利水平处于近5 年来同期历史高位。从更贴近于钢企经营周期的成本滞后30 天利润均值模型看,截止本周末,2022Q1 利润均值分别为:螺纹688 元、热轧741 元、中厚板643 元、冷轧731 元,同比分别增加445 元、400 元、428元、203 元。我们认为2022Q1 钢企利润同比高增将是大概率事件,钢企Q1 季报或有超预期表现,一方面今年2+26 城采暖季限产以粗钢产量衡量,对供给影响更为直接,叠加北京冬奥会空气质量管控加严,低供给状态将持续至一季度末;另一方面,在稳增长政策推动下一季度基建投资有望放量,整体市场供需格局要好于去年同期,今年春节后12 天钢材累库速率为22.5 万吨/天,低于去年的29.4 万吨,螺纹库存近年同期最低。近期决策层在打击铁矿石市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态度明确而果决,措施层出不穷,且直击要害。从长远看,铁矿、煤炭等原燃料价格理性回归有利于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与去年“钢矿起飞”的扩利润结构有所不同,今年“压矿”扩利润则结构更优,且可持续,将大幅缓解终端成本压力,降低资金占用,促进需求有效释放。
供给质量提升,特钢新材料成长性强。
日前,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行业要“坚持总量控制”,“严格实施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在供给总量约束政策下,行业发展向优化存量结构和提升供给质量转变。从产业结构看,未来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将助力产业链竞争优势提升,而产业兼并重组加快,集中度提升,将优化产业资源配置,使企业合理统筹安排生产、检修,增加供应弹性,缩短供应调整周期,更快的匹配需求变化,避免市场剧烈波动,保持企业盈利的稳定。“加速推动产品提质升级”,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高端设备、核心零部件等特钢新材料上寻求突破,将更好的提升供给质量,培育出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特钢新材料细分领域具有长期成长性。
需求总量稳定,行业利润增长多元化,利润中枢上移。
近期,市场因地产阶段性投资低迷而对钢材需求信心不足,而从城镇化率与粗钢表观消费变动趋势看,我们认为无需过度担忧。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我国粗钢表观消费维持在9.8 亿吨左右,2021 年我国城镇化率为64.72%,与美国82.66%、日本91.78%、英国83.9%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参照美、日发展经验,当城镇化率低于70%,且年均增长率在0.5%-1%时,钢铁产量(消费量)复合增速在2.6%-4.7%。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不高,2017 年至2021 的年均增速为0.89%,尚处于增长阶段。
因此,中期维度,我国钢铁需求仍将保持高位。同时考虑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5 年全国钢结构用量或由2020 年的8900 万吨提高到1.5 亿吨)以及“工程师红利”带来的“我国制造业全球竞争力的提高”,2021 年我们估算钢材间接出口或达11940 万吨,加上直接净出口钢材5265 万吨,合计钢材总出口达1.72 亿吨,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制造业产品加速出海,未来钢材出口总量仍有提升可能(以机电产品为主的间接出口将增多)。从结构看,“十四五”期间,我国要优化经济结构和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对钢铁材料提出了更高要求,需求侧正逐步趋向高端化和定制化,行业赛道细分,利润增长多元化,盈利模式也由以往的单一销售产品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转变,这也为企业品牌带来了更高的溢价空间,进而增厚企业利润。
普钢投资建议:
产业集中度提升叠加供给受限使得钢铁行业由强周期向弱周期转变,行业盈利中枢上移以及分红比例逐步提高,长期来看钢铁行业需求端的主驱动将转为制造业。建议关注低估值高分红普钢标的(参见附表),另外总书记批示:“十四五”期间,必须把管道改造和建设作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来抓,相关标的未来或受益。
特钢新材料投资建议:
特钢不同于普钢,属政策大力支持行业,我国中高端特钢新材料内有“进口替代”,外有“全球份额提升”,目前我国中高端特钢比例约4%左右,与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相差仍较大,我国中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中高端特钢需求有望迎来较快增长,中高端特钢企业估值有望进一步提高,从日本、香港、美国的特钢公司估值来看,多处于15-25 倍的较高水平,日本、欧美等特钢快速发展阶段已经过去,而我国中高端特钢还处于成长期,应当享有一定的估值溢价。建议关注:中信特钢、久立特材、天工国际、永兴材料、抚顺特钢等。
风险分析:钢材需求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
为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路径,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附则等内容。在总则部分,规定了起草目的和依据,非现场监管的定义、原则、阶段,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部分,规定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信息收集、数据审核、确认证实、档案管理等义务;在风险监测与评估部分,规定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测分析、监督检查、指标异常变动处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年度监管报告撰写等职责;在信息报送与使用部分,规定了报表报告的报送路径和时间要求、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在监管措施部分,规定了差异化监管措施和处罚;在附则部分,规定了实施细则制定、银保监会对规程的修订和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规程》的出台对弥补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制度短板,提高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引导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有色金属行业:需求预期先行 下游复工有望提速
节后金属终端需求恢复较慢,但加工环节节奏正常,供需双弱持续;信贷放量、基建支撑预期以及产业链补库存支撑价格,下游复工提速或将带来更大需求及价格弹性。
周期研判:美国加息预期逐步消化,金属价格对此定价充分;局部地缘紧张或一定程度影响风险偏好,但亦推升贵金属避险需求。1 月国内PPI因高基数有所回落,2021 年12 月后商品尤其是金属商品新一轮上涨或致使PPI 高位震荡。当前国内年后金属需求仍处于恢复中,经历2021年极致去库存后,年后短期内金属全产业链补库存支撑需求,因此显性库存累积低于历史同期。海外欧美发达国家工业产业链继续修复,金属需求旺盛,与能源紧张共同推动价格持续上涨;内外价差收窄导致进口窗口关闭,部分对冲国内供给增长。
电解铝:供需干扰持续,盈利高位略有回落。①供给端:复产继续,开工率仍相对较低。2 月中旬电解铝运行产能约3820 万吨/年(百川资讯),广西疫情对电解铝和氧化铝生产影响减弱,内蒙疫情爆发略有干扰,国内电解铝整体生产继续修复。海外电解铝受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国内进口窗口关闭减少供给,总供给相对平稳。②需求、库存:下游加工开工加速,加工费反弹。年后终端需求相对较弱,但铝加工快速回升,截至18 日铝加工开工率恢复至65.4%,接近1 月中旬水平,板带及型材维持高水平;铝板带箔加工费高位回升,反映出低库存下终端需求结构性向好。节后第二周电解铝继续累库,但铝棒、厂库有所下降,十二地现货铝锭、铝棒以及厂库分别为103.9(+9)、26.46(-0.29)和16.0(-0.3)万吨。③盈利端:铝价持平、成本端上升拖累毛利润回落约300元至4700 元/吨左右。
铜:窄幅波动,短期未现打破均势力量。铜市在上周大幅波动后回归平静,美联储表态偏鸽导致美元指数回落,与高通胀预期一定程度托底铜价。国内需求恢复较慢,下游加工及终端需求仍相对较弱,上期所库存大增;在国内需求启动验证稳增长预期对铜需求拉动作用之前,国内需求向好预期仍将是铜价主导因素。2022 年全球铜矿供给释放较为确定,但再生铜弹性将低于去年;上半年Las Bambas 停产将持续扰动,国内废铜行业3 月1 号实施增值税也将影响再生铜供给,因此我们认为短期内难以出现决定性力量打破当前铜价70000 元/吨附近震荡格局。
维持铝行业增持评级。推荐标的:神火股份、中国宏桥、明泰铝业、南山铝业、云铝股份、天山铝业等;受益标的:中国铝业、紫金矿业、西部矿业、江西铜业、楚江新材、博威合金、海亮股份等。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弱于预期、美联储加息缩表超预期、国内稳经济效果不及预期、新能源汽车增速不及预期等。
税 务 TAXATATION
个税年度汇算意义不仅在“退补”
我们不仅要关注“多缴”或“少缴”问题,更要关注个税年度汇算蕴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并要看到其对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进行明确。尽管社会公众对个税年度汇算已逐渐熟悉,但“补税”“退税”的话题仍引起广泛关注。其实,个税年度汇算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退补”。
这是我国实行新一轮个税改革后,开展的第三次年度汇算。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年度汇算随之走进千家万户。纳税人需要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就上一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经手机个税APP的填报、计算,“跳”出来的结果牵动纳税人的心。如果需要补税,一些人可能会觉得增加了支出,而退税的结果则会让一些人感觉到意外的“惊喜”。实际上,除了要关注“退补”数额,更要明白“退补”从何而来。
年度汇算的目的在于准确地计算出纳税人全年综合所得应该缴纳多少个税,从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下,纳税人平时取得收入时由单位进行预扣预缴,但由于纳税人取得所得来源多样、情形复杂,全年收入及适用的税率只有在年度结束后才能计算出来,因此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平时已扣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之间往往会有“差额”,这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多退少补”。纳税人无论是补税还是退税,结果都是缴纳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换个角度说,补税是由于上一年预缴时少缴了,退税是由于上一年预缴时多缴了。通过“退补”实现精准纳税,这是个税年度汇算的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多缴”或“少缴”问题,更要关注个税年度汇算蕴含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在原个税制度下,个人通过单位代扣代缴,虽然履行了依法纳税义务,但“税感”并不强。个税纳税人是一个个自然人,年度汇算则是税务部门与自然人直接沟通的机制。纳税人在单位预扣预缴的基础上,需要自己将纳入全年综合所得的各项收入汇总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通过深度参与、互动,不仅履行了纳税义务,还普及了税法知识,提升了公众依法纳税意识,增强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新个税法实施以来,特别是经过两次年度汇算,依法纳税意识日益深入人心,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变化。
除了宏观上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年度汇算还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比如,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可以在年度汇算时申报。纳税人要了解各项规定尤其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现改革红利的“应享尽享”。目前,手机个税APP已成为纳税人年度汇算的主要渠道,轻动手指就可方便快捷办理。当然,纳税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进行申报,不要在诚信记录上留下污点。
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特别是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个税年度汇算的规范、顺利开展,将有利于一系列改革红利落地,推动个税改革持续深化。
2021个税年度汇算:三种办理方式可选择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减税“红包”为冬奥相关企业发展添动能
2月15日,谷爱凌在张家口赛区云顶滑雪公园拿到了自由式滑雪坡面障碍技巧赛银牌。密苑(张家口)旅游胜地有限公司投资的云顶滑雪公园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和单板滑雪比赛场地,在这里,41条雪道倾斜而下,总长度达24公里,涵盖12条高级道,15条中级道,2条初级道,6条野雪道和6条专业赛道。
“2009年刚到这里的时候,仅仅是一个只有300多人的小山村,如今已经成了国际闻名的滑雪胜地,这背后,离不开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支持。”公司财务总监王凯说。
享受到政策红利的不仅密苑公司一家。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冬奥相关企业发展壮大,冬奥“外溢效应”逐步显现。
冬奥会开幕以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迅速走红,市场上甚至出现“一墩难求”的场景。
“截至2022年1月底,公司销售冬奥特许商品销售数量近15万件,销售金额近1400万元。销售额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北京冬奥组委授权的北京2022冬奥特许商品零售商——张家口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张翔告诉记者。
为全力服务好企业,税务人员通过远程指导和“一对一”线下服务,帮助企业简并纳税申报,优化办税流程,为冬奥会特许商品销售提供了税务服务保障。“税务部门把我们公司纳入到涉奥企业名单中,不仅有专家团队定期辅导,还有冬奥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税收业务,去年以来我们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58.5万元。”张翔介绍。
“10、9、8……3、2、1!”2月4日晚,伴随着全场倒计时呼声,巨大的数字烟花在鸟巢上空绽放,“立春”中英文字样的焰火腾空而起,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在万众瞩目中拉开帷幕,“迎客松”“冰立方”“漫天雪花”“蒲公英”等创意焰火造型惊艳世界。
作为冬奥会开幕式焰火燃放的主牵头单位,湖南省浏阳市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钟自奇和他的团队从研发、实验到技术,甚至施工、安装,反复钻研、日夜奋战,历经100多天,最终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介绍,东信烟花是湖南浏阳从事焰火产品制造和燃放的代表性企业,曾承接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的焰火燃放项目。
“现在燃放焰火,对环保、节能方面的要求非常高,特别是服务冬奥会这种高标准的活动,我们在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上也花了大气力。”该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章介绍说,此次焰火表演所使用的焰火药剂无重金属物质、低硫,安全环保。为达到精彩、安全的效果,企业约投入300多万元用于环保技术研发,占其总研发费用的70%。
“税惠政策送来真金白银,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面,仅环保技术研发一项,2021年我们预计能减税40多万元。”该公司财务部部长江家资说。
记者梳理发现,为圆满兑现《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报告》和《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作出的税收承诺,2017年、2019年,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分两批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税收政策,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全方位覆盖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和举办过程的各环节。
“随着涉奥的企业逐渐增多,涉及的税收业务也越来越多,国家陆续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对纳税人的扶持力度。”张家口市崇礼区税务局冬奥服务专窗负责人李华庆表示。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内地与香港法院互认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生效
2月15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该安排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对保护跨境婚姻双方及家庭利益,增进两地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事安排》)。2021年5月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香港本地立法程序的完成。经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协商一致,该安排于今日同时在两地正式生效。最高人民法院以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司法解释的形式转化实施。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联系日益紧密,人员流动频繁,跨境婚姻愈来愈多,每年均达两万余件。但由于此前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更不能得到执行,当事人只能通过重新起诉的方式寻求救济。这不仅在时间、金钱、精力等方面给当事人造成压力,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内地与香港分属“一国”之内两个不同法域,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两地依据香港基本法第95条规定,已经先后签署9项司法协助文件,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体系。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事业的蓬勃发展充分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一国”之内,两种法律制度应当也完全能够做到长期并存、融合相处。
为保护跨境婚姻双方及家庭的利益,内地与香港有必要建立机制性安排,让有关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在两地之间可以相互认可和执行,避免当事人重复起诉,从而节省时间和费用,并且减轻当事人的精神压力。《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既能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也能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婚姻家事安排》实现“一国”之内更加紧密更加广泛的协助,两地秉持开放思维,寻求最大公约数,将两地同属婚姻家事范畴的案件以及协议离婚均纳入相互认可和执行的范围,同时认可和执行的范围也不限于身份关系的认可,还包括财产判项。
《婚姻家事安排》实现了“两制”之下法律与司法规则更加密切的衔接。两地坚持解放思想、灵活创新,将内地裁判“所有”的概念与香港命令“转让”的概念相融合,实现了法律表达的积极衔接;秉持相互尊重的司法理念,以“生效判决”取代2006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中“终审判决”的表述,并最大程度尊重原审法院地法律有关“生效判决”的界定。
《婚姻家事安排》体现了两地法律人服务民生福祉的共同信念。《婚姻家事安排》规定了未成年人最佳利益的审查原则,要求两地法院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内地在尚未加入《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1980年)》的情况下,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允许就香港法院作出的未成年子女管养令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随着《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逐步完善,两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将更加深入而全面。
《婚姻家事安排》的生效实施只是第一步,在具体的贯彻实施中还将面临着多项课题,还需要两地法院相互加强对法律语言的理解、对判项表述的沟通、对执行措施的了解,逐步实现法律与诉讼规则的高效对接,更需要对两地互认判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联系,同时也需要两地法学界共同就抗辩事由以及如何体现儿童最大利益等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讨,以服务“一国两制”下两地不断紧密的司法联系这一重大课题。
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虽然不尽相同,但是两地法律界同仁坚守“一国两制”方针、共促祖国繁荣发展、增进两地民众福祉的初心始终一致。内地与香港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的法律制度也是两地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法治资源。制度差异不是沟壑,经验缺乏不是障碍,情况特殊不是樊篱,沿着“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戮力同心,相向而行,就能够不断攻克难关、实现突破,谱就两地司法协助新篇章。
最高检:持续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打击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打击力度,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11人,同比上升90.1%。郑新俭介绍,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后,联合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开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地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督办指导力度,对康美药业、康得新、北八道等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案件的成功指控,向资本市场释放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最高检印发意见:积极主动拓展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的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据介绍,《意见》分为三部分,共十一条。其中,第二部分对积极主动拓展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防、军队建设和军人军属权益的犯罪,强化对涉军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工作,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等八项内容。
《意见》明确,军地检察机关要通力协作,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依法快速受理、快速移送,确保依法优先办理。受案后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送,并将有关证据材料和涉案款物随案移送。在办理涉军案件时,军地检察机关可以在信息查询、证据调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合。
《意见》提出,要围绕提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协作工作质效,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拓展协作范围,注重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军案件数据分析,共同研究案件特点、发案规律、防范对策,积极整合案例素材,编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推动协作工作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新时代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与时俱进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
公安部:警惕蹭冬奥会热度诈骗行为
冬奥会开幕以来,吉祥物“冰墩墩”迅速走红网络,出现“一墩难求”现象。今天下午,公安部召开线上新闻发布,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表示,在工作中,公安机关发现,有不法人员在指定销售网点等地高价倒卖,非法牟利,或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冰墩墩”,扰乱正常购买秩序。
据了解,近日,北京、浙江等地公安机关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不法人员高价倒卖或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冰墩墩”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迅速依法予以了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相关部门已公布“冰墩墩”生产工厂已有序复工,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至少持续销售到今年6月底,请大家理性消费,切勿从“黄牛”手中高价购买,不要相信价格炒作以免受到经济损失。同时,要高度警惕其他蹭冬奥会热度的诈骗行为,包括假冒冬奥会官方网站诈骗、虚假销售和虚假代购“冰墩墩”等冬奥纪念品、以企业名义发起虚假中奖信息诈骗、虚假奥运募捐诈骗、庆功“红包”诈骗等,务必当心诈骗分子“空手套白狼”“鱼目混珠”等诈骗套路。
“对所有与冬奥会有关的活动,遇有需要提前支付‘预付款’‘定金’‘手续费’等情况,一定要登录冬奥会官方网站或向权威机构核实,千万不要轻信。如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李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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