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010期
发布时间:
2022-03-21 08:21
本期要点
深入推进公募REITs试点 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是“十四五”规划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改委要求“中长协”需明确价格水平 防止煤价暴涨暴跌
据国家发改委3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规范签订行为,签足签实合同,督促严格履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上有老下有小”等人群享优先办理退税
2021年度个税汇算3月1日启动以来,税务部门结合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在个税汇算工作中推出预约办理服务后,又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推出优先退税的举措。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厅字〔2015〕25号),推动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近日,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坚决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 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3月16日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召开后,证监会党委迅速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
证监会深刻认识到,在当前复杂形势下,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问题,十分及时、十分重要,体现了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回应了市场关切,作出的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延续恢复态势,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各方面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上市公司业绩表现稳中向好,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市场短期波动没有也不会改变长期健康发展趋势。
证监会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主动加强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金融运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发挥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作用,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增持回购力度,引导基金公司自购份额。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加大对公募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培育,鼓励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共同维护香港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加强与美方监管机构的沟通,争取尽快就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达成协议。抓紧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新规落地,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合理融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力有效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金融委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务求落地见效,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深入推进公募REITs试点 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是“十四五”规划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6月,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标志着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目前已有11只公募REITs产品上市,市场运行平稳,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机制总体较好,符合试点预期。当前,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委,进一步深入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完善制度机制,拓宽试点范围,更好发挥公募REITs的功能作用,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一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扩募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扩募与首发一样,是REITs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已上市优质运营主体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优化投资组合,促进并购活动,更好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目前,证监会正在指导交易所抓紧制定REITs扩募规则,将适时征求市场意见。
另一方面,抓紧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试点项目落地。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有利于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更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行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尽快推动项目落地。
上交所稳市加码 灵活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债需求 明确支持发行疫情防控债
为加大对疫情防控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上交所维稳措施再升级,涉及债券受理与审核、发行上市服务、存续期管理等多个方面。
3月18日晚间,上交所债券业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合理诉求,针对特殊时期实际需求作出相应安排,切实加强债券业务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暂不办理现场沟通、现场咨询等业务,但《通知》里明确的是,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服务不打烊,对特殊情况予以灵活处理,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并为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
金融委专题会议重磅定调后,证监系统密集发声,纾困措施也不断加码。证监会18日会同相关部委,深入推进公募REITs试点相关工作;中国结算17日称,将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自18%调降至16%;此外,三大交易所及股转系统也相继发布相关降费通知,资本市场连日来暖风频吹。
明确公司债券反馈意见可“延时”,疫情防控债发起来
为推进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按照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上交所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正常开展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受理及审核工作。同时,上交所债券业务部设立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支持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通知》明确强调以下内容:
自即日起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和中止后触发终止时限,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债券如发行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告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可申请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
如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可先由主承销商出具说明并开展发行相关工作,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
承销机构和计划管理人提交发行上市或挂牌转让申请电子材料的流程和内容不变。对确有融资需要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上交所将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予以灵活处理,切实便利市场主体业务开展。
通知中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简化审核流程,优先安排审核会议,提高服务效率。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可以申报或发行疫情防控公司债券(本所特定品种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且金额占发行金额不低于50%的公司债券,可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发行人申请疫情防控相关债券的,按规定和约定做好信息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执行。
上交所降费利好已先行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上交所已多次向疫情/受灾所在地区发布降费通知,持续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让降费的“真金白银”切实惠企利民。
3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上交所指出,为支持新冠疫情严重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决定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同时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证监会联手财政部重磅出手 加大财务造假处罚力度
3月18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资本市场领域财会监督力度。
《通知》指出,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内部控制缺陷标准不恰当、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等问题。
针对当前多发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通知》指出,应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主要目标是评估和应对为迎合市场预期或特定监管要求、谋取以财务业绩为基础的私人报酬最大化、骗取外部资金、侵占资产、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动机,对财务报告信息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风险,特别是防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舞弊风险。
《通知》还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将形成合力,强化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和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情况,加大对财务造假和审计舞弊案例的处罚力度。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需求疑虑打消 煤炭长牛延续
稳增长政策延续,需求疑虑将打消。煤炭板块2022 年涨幅强势,回顾这波春季煤炭行情,基础是21Q4 政策暴力打压后的低预期(低持仓),催化在于煤价、盈利、宏观预期的提升,且在俄乌冲突后伴随全球能源价格上涨加速。煤炭板块本周出现较大波动,前半周调整因素在于“对经济不明朗下需求的担忧”:社融差+地产差+疫情,本应到来的大力开工似乎“遥遥无期”,由于市场对于供给的增长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预期,因此需求的担忧成为煤炭板块相对较大的风险,且回顾往年煤炭行情高点,2018/2011/2008,见顶均来自于经济的下行。3 月16 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问题,我们认为政策底已现,后续“稳增长”仍将进一步推进,对于能源,尤其是以煤炭为代表的化石能源的需求将有非常强力的支撑。
供给端正在发力,主动补库周期仍未结束。2022 年1-2 月,中国累计进口煤炭3539.1 万吨,同比下降13.95%;1-2 月全国原煤产量6.9 亿吨,同比增长10.3%,日均产量1164 万吨,较2021 年12 月的1241 万吨减少77万吨;1-2 月供给合计7.22 亿吨,同比增长9.6%。政策端继续延续保供政策,发改委要求全国日产煤量要维持在1260 万吨,后续煤炭供应量将进一步增加,但预计产能释放需要时间过程。向后展望,我们依然不认为政策打压(增产保供)会构成影响板块调整的核心原因,煤炭行业仍在主动补库周期,量价齐升实为利好。煤炭股的长逻辑在于周期性虽然会一直存在,但是盈利中枢较以往大幅提升台阶,估值存在提升空间。
全球对煤炭需求提升具备持续性。俄乌冲突推动欧盟电源结构调整,燃机和煤电替代效应增强,天然气价格上涨和供给不足,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性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高于减排,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表示或将重启煤电,替代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全球煤炭需求。由于全球煤炭资本开支长期低位,化石能源全球供给曲线陡峭,预计全球煤价仍将上涨且维持强势。
近期多部门相继释放积极信号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有基础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态势。今年以来,各方共同努力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楼市呈现企稳复苏态势,目前市场分化趋势明显。
近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关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应对方案,提出向新发展模式转型的配套措施。随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也相继释放积极信号。专家认为,国务院金融委和相关部门的表态及即将出台的相关举措,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都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不对称复苏格局显现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介绍,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二三线城市环比持平或下降;一二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回落或持平,三线城市同比下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瑞民认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表明市场总体有回暖迹象。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是全国市场风向标,一线城市回暖,有望逐步带动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企稳。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2月份市场价格呈现不对称复苏的格局。一线城市价格修复超过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涨幅均扩大,广州止跌转涨,深圳跌幅缩小;二三线城市二手房价格仍环比下跌。70城新房价格平均环比跌幅较1月份略有扩大,主要受二三线城市楼市复苏力度不足影响。
合理需求仍待释放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2月份金融数据统计报告显示,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同比减少459亿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反映出居民购房消费意愿不高。同时也表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仍需进一步释放合理住房需求。
今年以来,不少城市从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或调整具体调控措施。包括放宽限购、取消“认房又认贷”、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购房补贴、为人才购房提供支持等。
王瑞民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风险尚未完全出清,部分企业纾困仍在进行中,行业仍在深度调整期,市场信心修复尚需时日。在一些城市房价上涨预期转弱的情形下,投机性购房的“假性”需求迅速退出,刚需群体转向“观望”,销售量收缩。需要政策暖风帮助修复市场信心,避免出现房地产市场硬着陆风险。
许小乐认为,一线城市住房需求相对充足,在信贷支持下,市场预期修复较快;而二三线城市购房需求相对不足,同时多数三线城市库存压力较大,市场预期修复较慢。虽然今年以来降首付、降低落户门槛、发放购房补贴等政策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但政策产生效果尚需一定时间,且应进一步有效激发住房需求释放。此外,需求端信心尚未完全恢复。3月份以来部分城市疫情反复,也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房地产市场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下行态势得到了减缓。从房地产生产指数来看,前两个月房地产生产指数同比下降,但降幅在收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我们相信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还是有基础、有条件的”。
政策暖风助市场预期稳定
近日,多个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运行作出表态。央行表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银保监会表示,“积极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鼓励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优质项目”;证监会表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力有效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未来应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满足房地产企业正常融资需求和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目前,在流动性较为充裕、资金成本下降等情况下,应支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金融政策特别是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
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探索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机构应以此为契机,加快优化房地产金融业务结构,研发创新面向住房租赁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许小乐认为,房企风险的化解,需要政府、房企、金融机构协同,使资金、资源在行业内重新配置,也应创造让部分房企有序退出或转型的条件。
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调整阶段房地产税试点扩大的方案和节点广受关注,财政部此番表态对于平稳市场预期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发改委要求“中长协”需明确价格水平 防止煤价暴涨暴跌
针对煤炭市场乱象,国家终于敲定了对煤炭市场开展的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
据国家发改委3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规范签订行为,签足签实合同,督促严格履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其实,早在去年12月3日,发改委国家煤炭交易会就曾公布2022年煤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也明确提到,2022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进一步扩大,核定能力在3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原则上均被纳入签订范围;需求一侧,要求发电供热企业除进口煤以外的用煤100%签订长协。
中企资本联盟主席杜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发改委对煤炭签订履约开展专项核查,体现了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在煤炭领域的高效推进。”
康楷数据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杨敬昊则对本报记者表示:“煤炭供应长协签订范围扩大,是自去年发改委对煤炭市场采取保供稳价干预的指标政策以后,从治本的角度决心推动煤炭交易市场形成新的更加有效的价格机制所采取的举措之一。”
严禁虚假阴阳合同
通知明确提出,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要对照签订履约政策要求进行自查梳理,不符合要求的抓紧整改。要签足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要签实中长期合同,每笔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在合理区间内明确价格水平或执行价格机制;要规范签订中长期合同,每笔合同应有明确合同数量、质量、期限、流向、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要严格合同履约,签订合同全部录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接受监管,每月在线报送履约情况,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
除了对不良行为进行约束,国家发改委还根据实际情况,对好的情况给予表扬。通知提到,核查组将采取查阅原始数据资料、座谈、个别谈话、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各地和中央企业开展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对签订履约情况好的予以激励表扬,对签订履约情况差的按照能源保供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追责。签约履约情况将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与产能核准核增、运力配置等政策措施挂钩。
此外,为确保合同签订履约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日例会、周通报工作机制,每日分省份、分央企调度进展,每周通报签订履约情况,并从即日起向各地和产运需企业等征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不足、不实、不规范、不履约的典型案例,严肃处置并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煤炭行业的煤炭捆绑销售的交易情况常有发生,有些煤矿甚至将年度长协、月度和现货按比例进行捆绑售卖给电厂,以此形成虚假合同,对正常的煤炭履约造成干扰。此次对煤炭签订履约开展了专项核查之后,煤炭交易合同将全部录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并在线签订履约承诺,全部纳入官方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督,有效改善煤炭合同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
对企业影响几何?
前有煤炭市场价格机制的建立完善,现有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煤炭市场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此次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专项核查工作同样意义非凡。
杜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发改委对煤炭签订履约开展专项核查,体现了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在煤炭领域的高效推进,只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市场意识,创新煤炭交易模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全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才能有效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
杨敬昊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煤炭供应长协签订范围扩大,是自去年发改委对煤炭市场采取保供稳价干预的指标政策以后,从治本的角度决心推动煤炭交易市场形成新的更加有效的价格机制所采取的几个举措之一。”煤炭价格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翻了四倍多,以动力煤主力合约价格为口径,从最低点476.4元/吨,上涨至去年的最高点1982元/吨。因此,此次专项核查通知的出现,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约束了煤炭市场的不良现象,更加完善了煤炭市场价格机制。
“对于国民经济而言也是意义非凡。”杨敬昊指出,此次规范签订行为,能够有效减少发电供热企业受到的价格扰动影响,企业对于煤炭的需求就会顺势下降,因此煤炭市场不会出现季节性刚需造成价格机制失灵、煤炭价格暴涨的行情。因此,民生对煤炭的需求保障就会更加稳定。
税 务 TAXATATION
真金白银助企业纾困发展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的关键性举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
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真金白银”的举措将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
1.5万亿元留抵退税资金直达企业,政策安排超预期,这是今年实施减税降费的最大亮点,让众多企业感到振奋。
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不少企业从中受益。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聚酯纤维和聚酯薄膜生产企业,2021年享受增量留抵退税超2.5亿元。“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力度非常大,我们企业受益于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持,极大地增强了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动力。”百宏公司品管部车间主任粟琼表示。
何为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专家分析,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实际上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今年通过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约1.5万亿元,增加企业现金流,特别是释放了企业在设备购买时难以抵扣的资金,有助于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同时也鼓励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生产活动中。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改革力度,既能显著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于规范和优化税收制度,是今年减税降费的‘重拳’与关键一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表示。
留抵退税作为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一环,退税速度是政策红利释放效应的影响因素之一。“不久前,我们公司申请2000多万元留抵退税,税务部门提供‘即办速退’服务,半天内即退付到账,为公司应对受疫情影响邮轮业务停航等情况提供了有力的现金流支持。今年国家要全面解决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留抵退税问题,让我们对公司未来发展更有底气了。”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办税员胡舒婷说。
精准滴灌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关系就业和民生,同时又面临较大困难,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951亿元,占全国新增减税的29.3%,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加大对其扶持力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冯俏彬分析,2022年的减税降费更加突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主要瞄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技企业等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这主要是因为在当前疫情冲击还没有完全过去的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仍然是受经济下行影响最大的部分”。
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文,明确中小微企业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比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这项政策在2021年四季度实施中效果十分明显,规模达2162亿元,相当于国家给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明确“优先安排小微企业”,无疑是送给小微企业的一个“大礼包”。“我们企业设备、研发投入大,资金周转是制约我们发展的重要因素,大规模留抵退税的政策真是来得太及时了,有效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增加了现金流。”浙江六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珊珊表示,据测算,6月底前企业可一次性申请留抵退税150余万元。
“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点之一。”李旭红说,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压力,为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改善就业市场,促进宏观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减税退税规模空前,客观上会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压力。《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
根据预算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
“在地方财政承压的背景下,要让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就需要提高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的税收减少。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大幅增加,体现了减税降费政策正在与其他财政政策积极联动、协同共进,共同为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发力。”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潘越说。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表示,今年实施减税降费的保障更强,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受减税降费影响大的地区倾斜,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兜牢“三保”底线,“基层对做好今年的减税降费工作更有底气和信心了”。
今年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项目多、涉及税种费种多。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各项落实工作。“税务部门将把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税务局均成立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操作,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送到市场主体手中。”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2年,中国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留抵退税力度加大
——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入手,全年预计为市场主体提供1.5万亿元现金流
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如果一家企业纳税期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抵税额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解释说,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筹建期间大规模采购却暂时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可能形成留抵税额。
据了解,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二是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中国从2019年4月1日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从2019年6月1日起,放宽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期末留抵退税条件。2021年4月,适用范围又扩大到医药、化学纤维、铁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
3月5日,国务院研究室国际司司长宋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中国的留抵退税主要集中在增量留抵税额,即退还2019年4月份以来新增加的部分。其中,对先进制造业的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对其他行业退还60%,还没有涉及退还2019年3月份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而此次政策改进的一大亮点,是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入手,明显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宋立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这有利于企业恢复发展。“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后,今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消化存量,及时退还增量,对完善增值税制度意义重大。”
这也意味着,增值税留抵退税将在2022年减税降费“组合拳”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约1.5万亿元。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分析,目前需求收缩等因素导致部分企业缺乏营收、现金流短缺。同时,企业为购买原材料以及支付工资、利息、房租等费用,又需要大量现金。“能够及时给企业办理留抵退税,把‘真金白银’及时送达企业,就如同雪中送炭,对于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优先安排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不断优化,为支持实体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1年已办理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322亿元,惠及3.1万户企业。
2022年的1.5万亿元留抵退税,谁将从中受益?
从行业看,宋立介绍,留抵退税将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从企业规模看,将优先安排小微企业。由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相应的有留抵税额的户数也多,小微企业由此成为此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重点照顾对象”,将有效减轻其资金压力,激发活力。此外,为确保政策落实,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做到及时退付、应退尽退。
那么,企业感受如何?
“受疫情影响,住宿行业近两年经历了较为艰难的时期,在各项纾困政策帮扶下,我们酒店经营正逐步向好。”重庆温特莱酒店财务人员潘玉培介绍,2021年,因符合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条件,酒店拿到了80多万元退税款,缓解了租金交付压力。“目前还有50多万元的留抵税额,按照今年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的新政策,酒店将一次性回笼这部分资金,进一步充实现金流,我们稳定经营的信心更足了。”潘玉培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过程中,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业内人士指出,这是首次对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存量进行退税,且对小微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按比例退税改为足额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对小微企业实行增值税留抵全额退税,可以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提高企业的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等压力,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这将对支持困难企业扭亏为盈、助力新创企业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发挥积极作用,从而促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从政策效力看,约1.5万亿元留抵退税形成的巨大现金流,将为助企纾困起到重要作用。“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既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又有力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为市场主体‘输血’‘活血’、纾困解难。”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中央财政大幅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央行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超1万亿元,支持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对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何提高征管水平,在保障税收安全、防范骗税风险的同时,落实好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在内的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李平表示,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地生根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具体举措方面,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进一步简流程、简材料、简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将退税红利以最快速度直达给纳税人。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充分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精准有效打击骗取税费优惠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李平说。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从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税务局均成立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为尽快完成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税务系统第一时间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制发公告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征管操作办法、部署准备工作、升级调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政策好操作、易实施、快落地,“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货币政策也将与财政政策协调联动。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超1万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情况下,安排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了2021年以前形成的部分结存利润,用于大幅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帮助地方财政特别是县区财政缓解减收压力。
下一步,如何落实好“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赵静介绍,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并试点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减税降费获得感。此外,税务部门将充分依托税收大数据,切实做好跟踪分析,让政策效应在充分释放中更好显现。
“上有老下有小”等人群享优先办理退税
2021年度个税汇算3月1日启动以来,税务部门结合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在个税汇算工作中推出预约办理服务后,又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推出优先退税的举措。截至3月9日,已有344.6万符合优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提交了退税申请,其中,200.4万人已经成功获得退税,退税金额27.2亿元。
据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在2021年度个税汇算中同时填报了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或填报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3月15日前按照预约时间提交退税申请后,均可优先获得退税。3月16日后无需预约,可直接申请办理年度汇算优先获得退税。
“今年对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群体,税务部门推出了优先退税的服务,只用两天退税款就到账了。”安徽一家金属锻造企业职工李先生在3月4日通过个税APP办理汇算并预约申请了退税,3月6日就收到了退税款到账的短信提醒。
除“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外,那些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同样可以享受优先退税。北京一所小学的教师张女士2021年看病花了一笔不少的钱。张女士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并如实填报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原预扣预缴的税款可以申请全部退税。张女士提交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相关资料齐全无误,3天后退税款即全部到账。“真没想到退税审核速度这么快,让我们这些看病负担较重的人切实感受到了国家的关心。”张女士说。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解释》的施行,对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检:对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深化溯源治理
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件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新问题,对如何办理新类型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中,包括食品安全领域案件4件,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其中8件药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涉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包含药品生产质量、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等多类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批典型案例突出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提起诉讼、跟进监督“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部分案例还体现出检察机关加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民生热点问题深化溯源治理,推动系统整治行业内共性问题。此次发布的案例还包括3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以此震慑和警示潜在的制假售假违法者。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万件,同比上升10%。其中,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万多件,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48万千克;办理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00多件,督促查处假药劣药和走私药品1400余千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通过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等措施,引领各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厅字〔2015〕25号),推动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近日,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
《意见》规定,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和“谁选谁训”“先选后训”的要求,明确统一职前培训的协调机构、责任分工和实施机构。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中拟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前培训工作。
《意见》明确,职前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集中教学阶段,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集中教学阶段主要讲授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等知识,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现场模拟诉讼、远程视频教学、网上学习平台自学等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主要通过参与审判、检察、律师、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办理等业务实践,通过从事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辅助事务,提高参训人员的实战能力。
此外,《意见》还规定了培训考核,培训大纲、教材编写,师资库建设,档案管理以及培训期间待遇保障等内容。
公安部:去年全国侦破假冒侵权等刑案7.5万余件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打假冒侵权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称,近年来,公安部连续组织开展“昆仑行动”,去年在“昆仑2021”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相关刑事案件7.5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万余名。
其中,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聚焦人民群众接种疫苗的迫切需求,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牢牢守住疫苗安全底线,累计发现核查相关情报线索2900余条,成功侦破孔某特大制售假疫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切实将百姓深恶痛绝的涉疫苗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
近日,公安部对“昆仑2022”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针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五大方面,“网红”经济新业态下网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十五项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提能力,持续保持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泰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邮编:210036
电话:025-84503333
传真:025-84505533
网址:www.jcmaster.com
此法讯仅为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之用,其内容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及个案的法律分析。 此法讯的发送并不是为了在泰和律师事务所与用户或浏览者之间建立一种律师与客户之关系。 泰和律师事务所并不对可从互联网获得的任何第三方内容负责。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该法讯,请电邮 jcm@jcmaster.com告知我们。
此法讯版权归泰和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