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12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税收红利落实落细 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最高检:对遭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等加强救助帮扶
包括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在内,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披露的一份文件有此表述。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近年来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新情况、新问题,本次修订拟主要对原规定作出以下调整:一是完善法律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上位法。二是调整适用范围,与《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相衔接,明确适用于企业境外直接和间接上市。三是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境内企业、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保密和档案管理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四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继续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不断深化跨境监管合作,相信规定修订将进一步提升境外上市企业的合规水平,促进境外上市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和有关部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

深交所:2021年境内ETF产品数量和规模均创近十年来新高  
4月10日,深交所发布ETF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报告显示,2021年境内ETF产品规模达到1.4万亿元,较上一年增长30.55%,产品数量和规模均创近十年来新高。
 具体来看,境内ETF市场呈现以下特点:权益类ETF资产规模最大,占比为67.44%,其次为货币ETF,占比为20.97%;跨境股票ETF规模增幅最大,达到212.33%,其中增幅最大的是易方达中证海外互联ETF,增幅达485.15%;ETF规模增长主要源于新发产品,新发产品多为宽基和主题类ETF,其中深市上市的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是2021年境内规模最大的新发产品;市场运行效率持续提升,非货币ETF产品换手率有所提高,折溢价率小幅上升,处于合理区间;ETF持有结构仍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比例有所上升;ETF基金管理公司龙头效应显著,非货币ETF规模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前十大基金公司的产品规模占比达79.21%;基金投顾和FOF产品快速发展,ETF作为配置工具迎来新机遇;深市ETF规模占境内ETF总规模的比例持续提升,产品数量和规模均创近十年新高;深市股票ETF规模占深市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有所上升,深市债券ETF规模占深市债券总规模的比例高于2021年境内整体水平。
 从全球ETF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2021年全球股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大幅波动,但并未改变ETF市场资金持续流入的趋势。全球ETF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规模超10万亿美元。
 全球市场呈现以下特点:欧美市场规模仍然领先,美国ETF市场占全球ETF市场规模的比重达70.2%,欧洲占比达15.6%;美国和欧洲等ETF市场规模增幅较大,分别上升31.9%和24.7%,高于过去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21.1%和18.2%),日本ETF市场增长放缓,规模与去年持平;权益类ETF吸引力明显增强,美国、欧洲和亚洲(除日本)市场的权益类ETF产品资金净流入额分别增长211.5%、232.4%和248.1%;全球ESG ETF产品快速发展,规模突破3000亿美元,同比增长84.3%,资金净流入额较去年增长114.1%;从特色产品来看,Smart Beta ETF、主题ETF、主动管理ETF、外汇对冲ETF和数字货币ETF发展较好,2021年产品规模增幅分别为31.7%、20.7%、53.6%、15.7%和549%。
 报告指出,围绕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对外开放等战略目标,结合全球ETF市场的发展趋势,境内ETF市场可能在以下方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国家重点领域相关ETF产品迎来发展契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ETF产品线将持续完善,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创新类产品将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四是ETF互联互通机制将进一步拓宽,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证监会:进退有序 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记者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为防止资本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证监会持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2019年至2021年共有77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
 2018年,资本市场建立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安排;2019年以来,配合“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进行退市制度改革,完善了退市标准,简化了退市程序。2019年至2021年共有77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是过去10年(49家)的近1.6倍。其中,强制退市公司42家,是过去10年(13家)的逾3.2倍。康得新等重点退市公司平稳摘牌,“应退尽退”理念得到各方广泛认可。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
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和2022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安排,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审计署金融审计三局、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各证监局以及系统各单位负责同志现场或视频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会党委工作安排,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持续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政策,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稳妥化解私募基金、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各类风险总体收敛。
会议认为,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私募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行业和市场生态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分析研判,稳妥有序做好私募基金、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等重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完善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优化私募基金监管和服务,稳妥化解行业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发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机制协调推动作用,进一步压降金交所数量,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启动“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紧盯新形势新动向,加大涉非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化各类创新试点工作。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钢铁行业盈利环比改善 稳增长下供需格局预期向好
 供给端,华北地区限产导致一季度钢铁产量同比大幅下降,但环比略有回升。22 年一季度在华北地区采暖季限产影响下,钢铁生产受到较大干扰,同时华南电炉钢厂也因废钢价格过高导致盈利低迷,出现主动减产,最终导致一季度全国钢材周均产量同比下降10.52%,不过由于21 年四季度基数较低,所以环比上升2.58%。同时,一季度钢铁需求也较为低迷,同比下降7.63%,环比下降11.53%。分行业来看,地产行业资金问题仍未恢复,开工不振导致螺纹钢需求处于低位;地产的不景气也导致工程机械、家电需求较弱;另外,俄乌冲突对芯片供给有所影响,汽车缺芯问题持续,需求未见起色;仅船舶、集装箱需求较好,但难改总需求弱势局面。供需两弱下,钢铁库存水平处于低位,22 年一季度末全国钢材总库存约为2345 万吨,较21 年同期下降12%,较20 年同期下降34%。
 2022 年一季度五大品种钢材价格均有所上涨,原料价格也有不同程度上涨。虽然需求降幅较大,但供给也同时承压,一季度钢材价格震荡上行,五大品种螺纹、线材、热轧板、冷轧板、中厚板21 年12 月底至22 年3 月底分别上涨7.1%、6.2%、10.4%、4.8%、4.2%。
 原料端,虽然钢铁限产导致需求有所回落,但在春节后钢铁复产预期影响下,铁矿石、焦煤和焦炭价格均有所上涨。铁矿石方面,虽然钢铁限产导致需求不振,但海外矿山发运量出现季节性回落,叠加钢铁复产预期的影响,铁矿石价格震荡上行,22 年3 月底较21 年12 月底上涨25.2%。而焦煤和焦炭虽然需求较弱,但供给也较为紧张,22 年3 月底价格较21 年12 月底分别上涨29.1%和29.6%。综合来看,不同品种钢材毛利环比均有回升,板材产品较长材改善程度更大,2022 年一季度长材和板材加权毛利的平均值较2021 年四季度分别增加102 元/吨和141 元/吨。
 一季度行业整体毛利水平环比有所改善,但由于不同钢企受华北限产影响程度不一致,预计一季度钢企业绩将出现分化;且相对而言,特钢企业盈利较为稳定,普钢企业成本端压力较大。不过考虑到全年总产量预期并无变化,我们维持年度盈利预测不变。预测22 年一季度盈利同比增速超过100%的重点个股包括:永兴材料(516.1%,不锈钢长材龙头,碳酸锂业务量价齐升);22 年一季度预测盈利同比增速处于0-100%区间的重点个股包括:甬金股份(7.2%;冷轧不锈钢龙头,后续产能持续增长);中信特钢(4.5%;产品结构齐全、业绩稳定增长的特钢龙头);抚顺特钢(2.9%;国内高温合金行业龙头);其他重点个股22 年一季度预测盈利同比增速小于0%:华菱钢铁(-0.9%;中南地区龙头钢企,高端品种钢占比逐渐提升);马钢股份(-3.1%;长材和板材兼顾的高弹性华东地区钢企,兼具高股息特征);鞍钢股份(-3.5%;高端板材类公司);宝钢股份(-12.8%;高端板材龙头,汽车板和硅钢领域优势明显)。
 投资分析意见:虽然短期需求受到疫情干扰,但稳增长目标下,预计专项债的前置发放和重大项目投资均将对后续钢材需求形成有力支撑,二季度需求预期回暖。我们维持对行业“看好”的投资评级,也维持对行业内重点公司的投资评级。同时“碳中和”背景下预计钢铁行业将迎来变革期,并推动行业盈利中枢整体上移,普钢方面建议关注长板材兼顾的低估值高弹性标的马钢股份,以板材为主的低估值标的华菱钢铁,特钢关注高温合金标的抚顺特钢、不锈钢冷轧龙头标的甬金股份,以及穿越周期、业绩稳定的中信特钢。

铁建重工引领中国掘进装备精彩逆袭
暮春时节,气温攀升,全国各地基础建设如火如荼,大国重器涌动澎湃动力。在北京,国产最大盾构机“京华号”钻行东六环入地改造工程,这台150米长、4300吨重的“巨无霸”成功穿越首个特级风险源;在广东东莞,我国最深海底隧道盾构机“深江1号”潜入珠江口深处,向106米的海底挺进。
 用于大型工程建设的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是衡量一个国家地下施工装备制造水平的标志。由铁建重工自主研制的地下工程装备,可以应对超长、超深、超大、超斜、超风险复杂地质的重大隧道工程,引领中国掘进装备跻身世界前列。铁建重工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飞香介绍,中国高端地下工程装备从跟跑、并跑再到领跑,“世界装备装备中国”已成为过去,“中国装备装备世界”正在变成现实。
 十多年前,国内地下工程建设所需要的隧道掘进机主要依赖进口,国之重器受制于人。以铁建重工为代表的中国装备制造企业,抓住我国隧道工程装备需求猛增的机遇,依靠科技创新披荆斩棘、精彩逆袭,让国产掘进机逐步替代进口、走向全球。
 2008年以来,铁建重工在国家“863”计划的支持下,采用颠覆式创新的理念与方式,改变了盾构机核心技术完全被国外垄断的局面,并快速研制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隧道掘进装备。
 在吉林省引松供水工程,铁建重工国产首台大直径敞开式岩石隧道掘进机,率先完成16公里掘进任务,较工期提前14个月实现贯通,创造月掘进1209.8米的纪录,在与国外品牌的同场竞争中取得完胜,一举打响国产掘进机的品牌。
 在莫斯科地铁工程,铁建重工五台盾构机如同“五朵金花”,成功挑战零下35摄氏度的极寒作业环境,成为中国掘进机海外施工典范。
 借“一带一路”浩荡东风,铁建重工的岩石掘进机、盾构机、顶管机等地下工程装备,出口印度、韩国、秘鲁、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海外“朋友圈”不断扩大。铁建重工海外部总经理杨方明介绍,目前,以铁建重工为代表的国产隧道掘进机在国内新增市场占有率攀升到95%以上,并占据了全球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


税  务  TAXATATION    
简化流程、增加提示功能
税务部门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落地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税务总局配套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具体征管服务措施,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小规模纳税人纾困解难,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力度,通过“九年五提力”为企业蓄势添能:2013年,在此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体工商户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免征增值税;2014年、2019年和2021年,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需要,先后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至今年3月底,实施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
刘运毛表示,此次推出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受益对象多。目前全国共有小规模纳税人超过6000万户,今年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可以说,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二是纾困力度大。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税负降到0,为纳税人节约了宝贵的资金,帮助企业渡难关。
为确保政策如期落地、纳税人及时享受税优政策,税务部门在前期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自行申报、自行减免、无需任何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对开票、申报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提示功能,对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等场景,由系统自动提示、温馨提醒,帮助纳税人便捷享受政策,最大限度避免错填、漏享。
在发布征管服务公告的同时,税务部门推出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对发票开具、申报纳税等实操问题进行细化明确。在广泛开展培训辅导的基础上,税务总局设计了精准推送的方案,把优惠政策内容和征管操作规定“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知政策、会操作。


税收红利落实落细 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创新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对补链强链、解决“卡脖子”难题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11月,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和《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添动能。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多,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压力。如何以“真金白银”更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2 号),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基础上,相关优惠政策继续延长6个月。
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入企业了解发展需求,通过“一对一”辅导、“线上+线下”精细服务等方式,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税务部门以更加精准的政策落实和精细服务,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新发展。
“2021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99万元,出口退税免抵退67.28万元,这笔资金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河北耐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陈文金表示。
据了解,该企业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研发高端气体压缩机、电动汽车控制器和工业机器人等产品。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国家税务总局元氏县税务局了解情况后,梳理了公司可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送上税收红利“礼包”。
据了解,当地税务部门为辖区内17家“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了税收红利“礼包”,对“专精特新”企业实行一户一档一团队管理机制,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税动力”。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也是制造业中型企业,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按50%比例享受了198万元缓税。“政策延期意味着公司又多了几笔‘免息贷款’,我们将把这些资金用于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创新多元化产品,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财务负责人罗艳晖表示。
在深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通过精准政策辅导、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服务和定期“把脉会诊”,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茁壮成长。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华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在研发方面一直保持高投入,近几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销售结算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加上员工工资、房租等支出,该公司财务状况一度陷入困境。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税务部门召开问需座谈会,辅导企业办理缓缴税款308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税收红利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我们的发展劲头更足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永刚说。


婴幼儿照护抵扣个税,降低养育成本
有娃一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报起来了!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上线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家里有3岁以下婴幼儿且缴纳个税的监护人,填报子女等相关信息后,4月份发工资时就可以一次性享受扣除额度,当月将少缴甚至不缴个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扣除额度有多高?《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记者了解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需要报送相关资料就能享受政策:既可在平时发放工资扣缴个税时填报扣除,也可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汇算期间,一并填报扣除;既可自行登录手机个税APP填报,也可将有关信息转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纳税人重点要填报相关子女的身份信息,可选择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护照等个人证件进行填报。
一些纳税人有疑问,新政策从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今年前几个月的扣除如何享受?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纳税人可以在以后月份发放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实实在在的福利。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增加婴幼儿照护费用的税前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此前,中国纳税人已经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从孩子出生到3岁的照护费用,然后到子女3岁之后接受教育的子女教育经费支出;个人有继续教育支出,成立家庭后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金专项,还有大病医疗专项可以扣;父母方面,有赡养老人支出专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全覆盖。”李旭红说。
记者还从税务总局了解到,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第一时间修订了专项附加扣除管理办法和申报表,升级了个税APP等专扣申报系统,发布了政策问答、办税问答和手机个税APP办税指引,开通了12366热线,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做好便利申报和纳税服务准备工作。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实施意见》),并配套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发布《贯彻实施意见》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不仅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生动实践。
一是聚焦政策背景,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意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提出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等8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更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是聚焦顶层设计,完善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配套司法政策。《贯彻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推动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第二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合同、侵权纠纷等各类案件,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三部分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三是聚焦典型案例,通过裁判指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老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利用司法手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为配合《贯彻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这是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言。在去年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五件典型案例,都是老年人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一方面,保护老年人人身权益。如依法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又如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养老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督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保护老年人财产权益。如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保障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又如依法支持退休老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请求,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更为明确的行为指引和规则参考。
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各级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两高”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1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2022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
《解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司法环节发力,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解释》主要明确了如下问题:
一是调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涉及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等罪名。以往司法解释按照涉案动物的数量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规定,实践反映存在不能完全适应案件复杂情况的问题。鉴此,《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以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二是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形成“捕捞/猎捕-收购-贩卖”的利益链条。司法实践中,不仅要惩治前端的非法捕捞、猎捕环节,也要惩治后续的销赃环节。基于此,《解释》明确,收购、贩卖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或者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解释》还明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三是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研水平提高,不少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得到突破,一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完全不依赖野外资源的人工繁育种群。在刑事追究上,不宜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案件与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野生动物的案件同等对待。鉴此,《解释》规定,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1)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2)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
下一步,“两高”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2022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

最高检:对遭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等加强救助帮扶
包括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在内,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披露的一份文件有此表述。
今年3月至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该项活动中,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等,也被检方作为救助帮扶的重点对象。
对于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检方将协同妇联组织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表示,被救助的妇女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应当一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此外,开展司法救助,要尊重困难妇女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2000年至2021年,中国检方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继续从严从重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最高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意见,为退役军人化解纠纷提供更好司法服务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满足退役军人多元解纷需求,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近日,最高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工作意见,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通过入户走访、座谈沟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可以在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办案点,及时高效化解纠纷。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设置老兵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集成调解力量优势,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调解组织、愿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现役军人或者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律师等入驻人民法院线上线下解纷平台,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

 

泰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邮编:210036
电话:025-84503333
传真:025-84505533
网址:www.jcmaster.com
此法讯仅为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之用,其内容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及个案的法律分析。 此法讯的发送并不是为了在泰和律师事务所与用户或浏览者之间建立一种律师与客户之关系。 泰和律师事务所并不对可从互联网获得的任何第三方内容负责。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该法讯,请电邮 jcm@jcmaster.com告知我们。
此法讯版权归泰和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