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13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等4项金融行业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碳金融产品》《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规范》《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检测规范》4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化绿色金融需要建立统一的碳市场
4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圆桌论坛上,嘉宾围绕“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发展展开讨论。
更好发挥财税职能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个个举措,见证了财税体制改革十年来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历程。
最高法回应司法热点发布9个典型民事案例 加强人格权保护
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192675件,同比增长19.2%,反映出人民群众维护人格权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等4项金融行业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碳金融产品》《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规范》《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检测规范》4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数据已成为重要的企业资产甚至行业资产,数据模型是数据治理的核心领域之一,也是数据价值挖掘的重要基础。通过构建规范的数据模型能够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与技术人员对业务和数据理解的统一,促进技术开发与数据分析的统一,提升业务抽象能力和数据使用的规范性。近年来,证标委开展了行业数据模型建设,组织编制《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系列标准,并已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1部分:抽象模型设计方法》及《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3部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金融行业标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为该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标准给出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梳理方法及形成的相关产出物,适用于基金公司开展数据中心、数据仓库、大数据平台等数据归集建设中的逻辑模型梳理,有利于提高数据交换效率,提升数据治理水平,规范信息系统建设。
随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涌现出多种碳金融创新产品。《碳金融产品》标准在碳金融产品分类的基础上,给出了具体的碳金融产品实施要求,为金融机构开发、实施碳金融产品提供指引,有利于有序发展各种碳金融产品,促进各界加深对碳金融的认识,帮助机构识别、运用和管理碳金融产品,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领域,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标准针对老年人使用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面临的困难,结合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给出了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设计原则和要求,明确界定使用的语言文字库、屏幕显示、界面设计、业务场景设计等相关要求,有利于促进老年人更加便利、安全使用行业机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检测规范》是结合《设计规范》制定的关于检测工作的配套标准,标准提出了检测评价方法,为科学、统一、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提供了指导。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基础标准制定工作,促进行业数据治理、业务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不断夯实科技监管基础。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指引》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主要包括:
一是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从内容、方式和目的等维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界定。明确《指引》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境外公司参照执行。确立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等四条基本原则。
二是进一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同时对近年来实践中的良好做法予以固化。适应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时代发展形势,在电话、传真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传统沟通渠道基础上,新增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新兴渠道。对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和要求作出专条规定,提升投资者说明会质量和效果,使其真正成为公司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桥梁。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明确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和利用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在操作层面,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制定、部门设置、责任主体、人员配备、培训学习等内容。强化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除董事会秘书、专门人员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提出要求,明确他们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禁止情形。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依法行权维权,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明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自律规则进行自律管理。
《指引》起草过程中,证监会积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指引》内容总体支持,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并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具体监管工作中督促上市公司认真落实《指引》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以制度建设为牵引 持续完善REITs配套机制
 上交所副总经理卢大彪4月16日在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下一阶段,上交所将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持续完善REITs配套机制。
 “基础设施REITs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卢大彪表示,自2021年6月首批基础设施REITs落地以来,基础设施REITs共上市11单,市值447亿元。近期,首单央企REIT中交建项目也将在上交所上市。总体来看,基础设施REITs试点整体符合预期,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供给条件下找到了可落地、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和方案。自试点通知发布以来,各项配套制度和规则陆续推出,搭建了一整套制度体系。在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及各方的共同推动下,通过“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创新产品结构,实现了中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成功落地。其次,挖掘出优质的试点项目,聚集效应初步显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产品为例,中关村产业园、张江产业园、苏州产业园都是知名的科技创新园区,中交高速是重要的交通网络主干道,首创水务是污水处理领域的优质资产。再者,REITs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投资者认可度相对比较高。截至目前,REITs项目上市以来的平均上涨幅度大约是30%,平均的流通换手率是2%,整体比信用贷换手率高,投资结构比较合理,主要是以配置型的机构投资者为主。此外,基础设施运营稳健,业绩表现超预期。从首批REITs年报来看,基础设施资产业绩表现优异,形成了稳定的可供分配现金流和分红收益。实际可供分配金额合计约18亿元,均超预期值。
在谈及上交所下一阶段在REITs方面的重点工作和考虑时,卢大彪表示,一是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抓好重点项目、示范项目落地。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优质项目资源持续供给,加速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方面的REITs项目,科技产业园等创新驱动领域、文化旅游等民生保障领域也是工作重点。二是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持续完善REITs配套机制。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正抓紧制定扩募规则,4月15日已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健全适配的业务系统和交易系统,做好扩募储备工作。同时,持续完善治理机制,优化信息披露,提升REITs运营效率;适时推动相关方面就REITs开展专项立法。三是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开门办审核,送服务上门,倾听市场意见,吸纳各方智慧,抓紧完善审核流程和标准,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做好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教育,包括持续优化日常监管体系,督促规范运营,提高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做市商制度,做好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REITs的金融属性和风险特征。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 释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对没有跨省经营的城商行和存款准备金率高于5%的农商行,在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额外多降0.25个百分点。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1%。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激发市场活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市场化绿色金融需要建立统一的碳市场
 4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圆桌论坛上,嘉宾围绕“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发展展开讨论。
 绿色融资有高回报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张晓燕指出,绿色信贷是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产品,截至2021年末,绿色信贷规模达到1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规模的7.8%,增速较快,体量位列全球第一,但占比较小,进步空间较大。其次是绿色债券,截至2021年末,绿色债券余额为1.7万亿元,占全市场存量的1.3%。
 张晓燕表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加速阶段,以固收类产品为主,权益类产品较少,绿色投融资相关政策以及绿色市场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未来,在投资端应鼓励投资者进行绿色零碳投资,融资端帮助融资企业改善环境绩效,让融资企业认识到绿色融资的回报较高。”张燕表示。
 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认为,应统筹考虑气候与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越来越多的央行开展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评估、压力测试,包括金融机构层面和宏观经济金融层面。
 “人民银行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王信表示,要研究开展宏观层面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设计气候风险识别、宏观经济情景、产业情景分析等多个环节。
 王信表示,要统筹考虑气候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在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中考虑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影响。
 绿色金融产品未完全市场化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何平认为,目前从严格市场化的定义来看,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属于准金融产品,因为定价不是市场化的,与财政手段、碳税没有本质区别,这是未来绿色金融市场最需要改进的地方。
 “未来绿色产品价格唯一的定价就是它可能带来企业利润上的差别或者违约率上的差别,体现在绿色产品价格当中。要实现市场化的绿色金融,我们需要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所有跟碳相关的东西都需要统一的定价。”何平表示,采用绿色排放技术的企业,因为减排获得的收益要直接反映在融资成本、金融服务和产品上。
 如何建立碳排放权和碳汇之间的价格关联?何平认为,建立完整的碳排放交易核算制度,需要把碳排放权在碳的生产者,以及林业的生产者、种植者之间进行科学分配,或者确定碳汇和碳排放权的转换比例,平衡整个社会固碳和排放的发展趋势和生产激励。

房地产调控“25条”出炉!多地打出“组合拳”
 4月16日,昆明发布房地产调控“25条”,明确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逾70个城市发布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涉及补贴购房、调整公积金政策、放松落户限制、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售限购、降低贷款比例等层面。不少地区打出楼市调控政策“组合拳”。
 涉及25条调控政策
 4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共涉及25条调控政策,涵盖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合理使用商业商务用地;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鼓励多种方式回迁安置;优化营商服务;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好房地产市场舆情引导等8个层面。
 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
 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方面,《意见》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属于分期缴款的,各期缴款时间均可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延期60日。延期缴款期间(60日内)不计违约金,不计利息。
 鼓励多种方式回迁安置方面,《意见》提出,属地政府(管委会)可适时调整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合理使用商业商务用地方面,《意见》明确,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区域,对于未供应且相对集中的商业商务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经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后,可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将土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于发展互联网开发、电子装配等无污染、零排放、低噪音的技术密集型产业。
 打出楼市调控“组合拳”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逾70个城市发布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涉及补贴购房、调整公积金政策、放松落户限制、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售限购、降低贷款比例等层面,打出楼市调控政策“组合拳”。
 举例来看,日前,湖北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两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从调控城市看,以一二线城市为代表的楼市热点地区调控相对较少,调控力度相对较小。
 一线城市中,广州部分银行将首套最低房贷利率下调至与LPR持平,其余一线城市楼市在调控层面变化不大。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调控政策措施对于部分城市的作用已经显现,热点二线城市的复苏表现明显好于预期。但福州、哈尔滨、大连等城市的放松政策大都在3月出台,预计4、5月份才有体现。
 张波指出,预计二季度楼市表现会明显好于一季度,尤其是部分热点二线城市以及调控放松力度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市场反弹的蓄力增强。但部分供求失衡严重的城市,未来依然需要出台全方位政策,尤其是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并有效拉动需求侧,以推进楼市平稳发展。

微度假为旅游市场带来新生机
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我国国内旅游出游人次达7541.9万,其中省内游客占比94.9%;游客平均出游半径95.0公里,较去年同期减少44.9%;目的地平均游憩半径4.9公里,较去年同期减少60.4%。
数据表明,疫情之下,人们的出游需求依然存在,只不过,很多人把“拥抱远方”变成了“发现身边的美好”。主动适应需求变化,旅游市场主体纷纷推出行程短、频率高、重体验的微度假产品,更多新式玩法、新型目的地受到游客欢迎。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长假,微度假能否为旅游市场带来更多生机?
何以兴起
疫情之下,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改变出游策略,从长时间、远距离变成短距离、高频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旅游绿皮书:2021~2022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将这种以城市及其周边为主,车程在2到3小时,为期2到3天的频次较高、满足感较强的新兴旅游模式定义为微度假。
《绿皮书》指出,受疫情冲击,游客对于参加长途旅游更加谨慎,希望能够利用周末、五一等小长假或是其他碎片化时间就近出游,放松身心,实现度假的目的,微度假旅游逐渐成为游客的首选出行模式。
疫情对微度假的兴起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但从本质上看,这体现着人们对旅游的刚性需求,是旅游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按照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的判断,以本地游和近程游为代表的“近出行、浅需求、低消费”已成为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市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游客出游需求已经从观光向休闲转变,对旅游产品的多样性、品质、深度和专业有了更高的期待。
“游客出行选择更加青睐短时间、短距离的行程产品,供应商在疫情影响下的生产布局,必然会更加侧重这类商品的投放。”携程跟团游代理业务总经理李凡说,携程度假在线上与线下提供了各类适合微度假的产品,和2019年相比,这类产品2021年预订恢复情况超出传统长线旅行产品50%以上。
微度假的走热,除了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双向选择外,也得益于各地政府的持续推动。很多地方出台对本地游客减免门票的政策,发放各类文旅消费券,还主推展现丰富本地生活的微度假、微旅行线路,比如北京适应消费业态变化,策划开展“大北京、新场景、微旅行——只为找到你”微旅行线路征集评选活动;太原市文旅局也在清明小长假期间推出6条精品旅游线路,拉动当地旅游消费。
积极布局
“两年多的疫情让旅游业重新认识到市场的力量,开始以消费者的视角重新审视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产业创新。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开始关注近程旅游和本地休闲旅游市场。”戴斌说。
消费者的需求指明了市场方向,旅游市场主体纷纷加快布局微度假市场,把它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赛道。
马蜂窝推出了“周末请上车”城市潮游IP.马蜂窝国内目的地研究院院长孙云蕾介绍,微度假一般基于兴趣爱好或是某种体验开展,马蜂窝推出一系列受到年轻人喜欢的,比如精致露营、地心穿越、极限飞盘等周末社区活动,“通过在周边熟悉的环境中打造全新的旅游场景,让游客获得新鲜而有趣的出行体验”。
同程旅行也打造了“嗨玩48小时”IP,整合不同城市周边目的地、住宿、交通等优质旅游资源,力求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短途旅行服务,推动微度假市场服务品质和行业效率的提升。
和长线旅游有所区别,微度假主打本地市场,微度假产品该如何撩动本地游客的心弦?马蜂窝发布的《2021“微度假”风行报告》显示,“80后”和“90后”是微度假主力人群,总占比超过80%,微度假以“玩法”为驱动力,越来越多的微度假用户愿意为高品质的服务与体验买单。孙云蕾表示,“旅游服务的多重附加值非常重要,在微度假中融入文化、艺术、体育等体验内容,成为旅游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微度假体现着从异地观光游到本地休闲游的需求变化,与其吃、住、行、游、购、娱各个要素面面俱到,本地消费者更期待微度假产品在其中一两个环节获得更新鲜、更高品质的服务。露营成为时下流行的微度假方式说明了这一点,露营的本质是一种户外休闲活动,在住宿、娱乐环节能够带给人们新鲜的体验,因此收获了许多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同程旅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清明小长假露营的搜索量环比上涨98%。
长期看好
从根本上说,微度假契合旅游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业内看好其发展趋势。
网友“秦添Sunning”是携程的签约旅行家,最近在几个城市体验了微度假产品,他最大的感受是,微度假产品在行程安排上比较宽松,适合消费者放松身心,而且因为目的地比较方便到达,容易形成重复消费,是具有潜力的细分市场。
6人游旅行网CEO贾建强表示,微度假产品具有高频次、快决策的特点,是生活消费和旅游消费之间的产品,旅游企业可以通过这类产品补充长线旅游产品的场景,同时可以积累更多的目标客户。
“微度假让旅游消费行为在时间和空间格局实现了重构,它会成为一种长期趋势,这让旅游景区面临新的竞争,游客的选择不再局限于单一景区,而是整个本地生活全服务消费场景。”美团门票高级战略顾问赵立松说。
李凡认为,旅行社发力微度假产品依然有自己的优势。“疫情造成行程不确定性,让旅行社的服务价值更加凸显。同时,旅行社对目的地的深度了解,也可以为这类产品的设计提供较好的思路。”他表示,携程在微度假市场,除了常规产品供应外,将更加注重为中高端消费者提供差异化的产品选择,“从2021年销售情况看,周边游私家团较2019年增幅翻番,远超常规旅行产品的恢复情况。”
戴斌表示,大众旅游进入全面发展新阶段,那些基于文旅融合、主客共享的微旅游、微度假,都可以文化、艺术、科技的名义,为居民和游客带来新体验。他建议,“加大城市现代生活类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引导和支持街区、商圈、文化场所、城市公园的旅游利用,为市民和游客营造丰富多样的主客共享美好生活新空间。适应近程旅游和本地休闲的现实需要,推出一批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旅游线路和休闲项目”。


税  务  TAXATATION    
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实施首月
3月份全国税务部门累计办理缓缴税费2567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税务部门共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567亿元,惠及257万户企业,基本覆盖了全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有税申报户。其中,中型企业户均缓缴税费44万元左右,小微企业户均缓缴税费5万元左右。
2月28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部分税费再延缓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为推动缓缴税费政策直达快享,税务总局及时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延长纳税人在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对已缴纳的相关税费可以通过免填单、批量办理等简化手续办理退税,让纳税人方便快捷获得资金“活水”。
各地税务部门通过短信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电子税务局通知、“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辅导。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日跟踪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纳税人缴费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延缓缴纳税费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地 企业退税红包落袋
中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正式开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日至11日,全国税务机关共为20.3万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557亿元(人民币,下同)。
留抵退税政策以及征管文件公布后,中国税务机关通过上门辅导、视频培训、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新一轮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吃透政策;帮助纳税人理清退税账,加快审核进度,确保企业及时享受退税红利。
其中,上海税务机关正运用轮班接力、相互补位等方式,做到留抵退税工作不断档、不停顿,动态引导纳税人有序通过“非接触”方式申请留抵退税,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送达。一些涉税中介机构也应邀为企业讲解如何操作退税。
四月份留抵退税,微型企业率先受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11天时间退税金额已达1557亿元,涉及20.3万户,可见微型企业规模小、数量多,退税的工作量大。所幸,财税部门安排周全,4月份开局已经呈现出良好的退税政策执行效果,这对于应对疫情影响及经济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就业及民生而言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全年约1.5万亿元的留抵退税,主要有三个特点: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为市场主体新增约1.5万亿元现金流,将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对于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能够起到帮一把、渡难关、扶一程的作用,助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力度之大,超出市场和社会预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分析,留抵税额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现金流,增加企业财务压力。一般来说,随着企业销售规模的扩大,留抵税额会慢慢得到消化。但经济下行期间,留抵税额可能长期得不到弥补,加重企业资金压力。因制度性差异形成的留抵税额问题更为突出,无法随时间推移而自然消化,若不配合实施退税制度,会越滚越多,形成对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
施文泼说,对增值税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既是为了避免因留抵税额过大给企业造成资金压力,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使低税率的制度安排得以落实的保障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李旭红表示,可以预期,在下一步逐步落实小型、中型及大型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之后,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头戏——大规模留抵退税会产生更优的政策效应。


更好发挥财税职能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个个举措,见证了财税体制改革十年来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历程。
这是与时俱进的改革。2014年,预算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翻开了预算制度建设的新篇;2016年,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以营改增为突破口,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齐头并进;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财税体制改革,不断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助企纾困的实招。2013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年年有新进展、岁岁有好消息,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欢迎。“十三五”时期,全国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从“减税降费”到“减税降费+缓税缓费”,再到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今年全年预计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财税改革的“实”,在于始终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想办法、出新招,增强其发展底气、激发其创新活力。
这是温暖民心的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2018年,我国开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2019年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落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成功建立。财税改革的“暖”,在于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增投入、补短板,推动共享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举措,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让科学的财税体制成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近日,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规律特点,创造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特征的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共7个部分34条,对加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完善系统化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机制、立体化涉诉信访受理机制、实质化涉诉信访化解机制、精准化涉诉信访依法处置机制、智能化涉诉信访管理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对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源头治理与区分类别处理相结合、坚持机制创新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坚持统筹社会力量联动化解信访矛盾、坚持运用现代科技实现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
《意见》指出,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注重在党委领导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
《意见》强调,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通网上申诉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视频接访、12368“一号通办”等应用系统信息壁垒和数据互认通道,提供申诉申请、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第三方化解、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申诉信访“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对属于法院主管和本院处理的有效来信,办信部门收到后及时登记,告知办理进展,做到件件有回复。完善跨层级联动视频接访机制,运用视频接访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对跨层级、跨区域的涉诉信访事项开展联动视频接访,案件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可以邀请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加。建立健全信访必录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材料全部扫描上传,并逐件逐次将信息项录入涉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
《意见》要求,推进涉诉信访办理规范化,强化首办责任,进一步梳理涉诉信访“马上办、精细办、联合办、督导办”事项范围,统一办理标准,做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完善分类接访工作机制。对当事人直接提出的涉诉信访事项,登记后区分来访诉求进行分流处理。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改革实践,推动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全覆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提升社会第三方多元化解涉诉信访实效。
《意见》规定,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优化四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平台,以“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标准,做到涉诉信访全流程、全业务的网上办理,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
《意见》还对加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及时发布各地法院在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等作出规定。

最高法回应司法热点发布9个典型民事案例 加强人格权保护
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192675件,同比增长19.2%,反映出人民群众维护人格权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
安装人脸识别装置监测住宅周边是否侵害邻居隐私权?父母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的姓名该怎么处理?微信群里“说坏话”到何种程度构成名誉侵权?……对这些现实中常出现的涉及侵害人格权的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予以释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
此次发布的9个典型案例包括: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维权案,养女墓碑刻名维权案,网络竞价排名侵害名称权案,“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知名艺人甲某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债务人诉金融机构名誉侵权案,物业公司诉业主名誉侵权案,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案,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物业公司诉业主名誉侵权案中,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修理小区大门,动用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的言论,被告吴某接着发表“物业没钱修?太黑心了”等类似言论。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小区业主,在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本案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在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中,原、被告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被告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前栋楼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虽是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但设备拍摄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摄入了原告的住宅。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可视门铃的诉讼请求,而对其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请求未予支持。


司法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创新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路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国涉外仲裁人才,建立适应中国国际仲裁品牌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专业人才培育、培训工作格局,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通知》规定,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培育涉外仲裁人才,通过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组建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等重点举措,有序推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
《通知》要求,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部署,要求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强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进一步提高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
《意见》指出,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是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主要基地,在推动党的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教育培训职能作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不断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坚持把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培训始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强化、践行,加强司法检察理念、政策专门培训,并融入各项业务教学。培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履职能力,常态化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检察业务培训。助推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检察制度,增强学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检察制度的自信和定力。提高依法能动履职能力水平,把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决策部署及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及时精准融入培训。
《意见》强调,要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健全政治与业务自然融合的培训教学机制和按需施训机制。完善分类别分层次教学体系。健全学员选派和教师选配机制。深化推进同堂培训,大力发展网络培训,深化教学改革。开拓检察教育培训国际视野,培养储备优秀涉外检察人才。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智库咨政作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积极推动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充实研究力量。推动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发挥科研中教师和学员两个积极性,协同凝聚智库咨政合力。
《意见》指出,要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按照政治与业务自然融合的要求,建设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课程库、教材资料库、教学案例库。高质量推进教材资料和教学案例资料建设。持续改善检察教育培训保障条件。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一体化建设,制定完善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评价、培训考核、学员管理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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