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14期


 本期要点

证券金融四大部门同日发声!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吸引更多证券投资
4月2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分别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内容对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外汇领域改革等市场关注的重点话题均有提及。
锚定“零碳未来”:“方舟”如何抵达碳中和“远景”?
2022年4月22日,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和即将到来的第一个碳中和承诺时间节点,远景基于实践数据及碳排预估,交出了碳中和“答卷”。
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 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
减税降费,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之举,是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促进生产生活稳步复苏的有效保障,也是应对困难挑战、复杂多变国际环境的重要抓手。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自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券金融四大部门同日发声!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吸引更多证券投资
4月2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分别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内容对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外汇领域改革等市场关注的重点话题均有提及。
业内专家表示,展望后续,我国经济金融保持着良好的韧性和活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此次多部门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将有力引导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银保监会提出,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资本双向流动,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
此前,银保监会提出,要大力支持直接融资,促进融资结构优化。引导信托、理财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开展真正的专业投资、价值投资,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
证监会强调,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引导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潜力,进一步提升市场韧性,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市场人士预期,未来在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大投资范围和标的、加强监管合作等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出招”提升市场吸引力。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人民银行提出,人民银行要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的生产和供给畅通,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就货币政策而言,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中国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将综合运用多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物价方面,易纲称,中国货币政策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物价稳定。今年,粮食生产和能源供应对物价稳定非常重要。金融服务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的生产和进口。只要确保粮食生产和能源供应,物价将稳定在合理区间。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以我为主,兼顾内外,发挥总量和结构性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住经济基本盘。“当前内外部形势更趋复杂多变,需要货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和协调平衡。”他说。
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均强调了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
 民银行提出,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落实好稳企业保就业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脆弱群体。
银保监会强调,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全力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扎实做好金融支持能源保供相关工作,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银保监会政策研究部负责人叶燕斐表示,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生产生活物资的稳产保供,特别是加大对农业生产、重要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继续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质效。同时,将督促银行业保险业全力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帮扶重点群体。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银保监会还对后续金融支持重点作出了部署。
具体包括: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有效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金融需求。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加快重大项目工程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优化对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扩大消费。
银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1-3月,境内各项贷款新增8.6万亿元,同比多增4455亿元。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贷款同比大幅增加,新增1.8万亿元,为去年同期增量的1.7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6万亿元,同比增长22.6%,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1.5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贷款余额超7万亿元。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外汇领域,外汇局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落实好已出台的外汇支持政策。
在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人民银行、外汇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也提出,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对于优化中小企业外汇服务,外汇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其中涉及到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要求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汇率避险需求,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二是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以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


中概股不确定性有望尽快消除
美国当地时间4月21日,又有理想汽车、百世集团和贝壳等17家公司被美列入“预摘牌名单”,当日中概股重挫。其实,投资者对此不必过分担忧。
 关于进清单的情况,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公开解释过,这是美国监管部门执行《外国公司问责法》的正常程序,属于正常步骤。但是,进清单并不意味着退市。列入清单的公司是否在未来两年真正退市,最终取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的进展与结果。
 目前,中方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正在进行多轮会谈,进展顺利。4月21日晚,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中国资本市场开放进行时”分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中国将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相信中概股的不确定性会消除,不久将达成合作协议。
 在法律层面,日前,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为开展联合检查等形式的跨境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理性投资者不会“听风就是雨”,被极端情绪裹挟。当前国际形势充满不确定性,地缘政治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全球通胀压力。但从经济基本面看,我国经济韧性强,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一季度GDP同比增长4.8%,增速较去年四季度有所回升,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我国改革开放的信心和意志不会动摇,将继续鼓励更多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外资累计净流入A股市场8874亿元,目前外资占比约为4.5%,预计今年外资净流入仍将可观。
中概股赴美上市实现了中国企业、新兴产业及国际投资者多方共赢。我国支持各类企业境外上市的态度不会变,中概股问题的妥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市场发展和全球投资者的共同利益。


个人养老金重磅落地,事关10亿多人利益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于去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据了解,多个配套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业界预计,《意见》将产生深远影响。
 所谓个人养老金,被视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障部分,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三个支柱。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意见》设定的参加范围,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根据人社部此前披露数据,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25亿人。
 从制度模式看,《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下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中国证监会21日表示,《意见》有助于加快构建养老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证监会将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

人民币汇率大跌?外汇局重磅表态:市场预期稳定!一行两会全面发声
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国新办举行的“2022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及时有效地释放了外部压力,市场预期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当前境内主体外汇存款在7000亿美元以上,这也属于历史高位。企业通常会择机结汇,“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行为,可以有效平抑部分汇率调整,有助于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和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此外,从当前人民币对外汇远期和期权等衍生产品相关指标看,没有隐含明显的升值或贬值预期。
同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部署要求。
央行强调,要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维护市场稳定,维护经济稳定。银保监会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和改善融资供给,努力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资本双向流动,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证监会强调,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引导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潜力,进一步提升市场韧性,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落实好已出台的外汇支持政策;要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期引导,强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4月22日,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盘中跌破6.54关口,日内跌逾600个点,创去年5月以来低位;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跌破6.5关口,日内跌逾500个点。

沪深交易所齐发规则,深化公司债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2年修订)》、《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四项基本业务规则。
本批次规则发布后,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基本形成了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挂牌、交易运行、投资者保护等业务条线全覆盖的完整独立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所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日晚间也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发行便利,减少重复性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就债务融资工具试行“常发行计划”。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银保监会: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 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4月22日,银保监会党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要求,研究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虽然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保持着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国际经济界和金融界始终看好中国的增长潜力,这个总的格局不会发生改变。银保监会系统要自觉服从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落实已确定的各项金融政策,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拓进取,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和改善融资供给,努力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一是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二是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有效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金融需求。三是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加快重大项目工程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五是优化对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扩大消费。六是全力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扎实做好金融支持能源保供相关工作,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七是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八是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资本双向流动,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九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设置好红灯、绿灯,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十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进一步充实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织密国家金融安全网,及时实施好风险处置,确保经济社会保持稳定。

化肥行业维持高景气 持续看好化肥企业后续业绩表现
化肥: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在粮食安全备受重视以及供应链相对不稳定的背景下,2020 年以来国际粮食价格全面走高。在高粮价背景下,全球农户种植意愿普遍增强,进而带动全球化肥需求的持续提升。此外在供给端,俄罗斯作为全球化肥的重要生产国及出口国,其被欧美国家的制裁也明显缩减了全球的化肥供应。综合来看,全球化肥的供不应求导致了2022 年化肥价格在2021 年基础上的进一步上涨。
钾肥:由于白俄罗斯、俄罗斯陆续受到欧美国家制裁,全球近40%的钾盐生产将受到影响,由此促使钾肥供应全面收缩,在需求和供给的双重作用下,钾肥产品价格大涨。截至4 月22 日,国内钾肥进口均价为4808 元/吨,相较于2022 年年初上涨28.3%。受益于钾肥价格的走高,钾肥企业业绩将明显提升。
磷肥:2022 年3 月,我国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出口量环比大幅上升,环比分别大增111%和233%。2022 年3 月磷铵出口量的大幅提升释放国内磷铵出口限制逐步放开的积极信号。截至4 月22 日,国际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价格较国内价格分别高出108%和117%。伴随着国内磷铵出口的逐步放开,龙头企业凭借其庞大的供应能力,将有望优先获得相应的出口配额,从而充分享受国际价格的红利,助力公司业绩上升。
氮肥:由于全球尿素实际开工率偏低,叠加俄罗斯氮肥和天然气出口受限。全球尿素供不应求的问题进一步加剧。2021Q4 以来,国际与国内尿素价差明显扩大。后续来看,全球尿素供应短缺的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国际尿素价格将维持在高位水平。伴随着后续出口的放开,国内尿素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望增强。此外,由于国内煤炭价格的逐步走高,目前天然气制尿素的成本优势更为突出。

锚定“零碳未来”:“方舟”如何抵达碳中和“远景”?
一年前,在第52个世界地球日,远景科技集团(以下简称“远景”)承诺于2022年底实现全球业务运营碳中和,2028年底实现价值链碳中和,其也因此成为中国承诺最早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的公司。
2022年4月22日,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和即将到来的第一个碳中和承诺时间节点,远景基于实践数据及碳排预估,交出了碳中和“答卷”。
《远景2022年碳中和行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远景全价值链排放(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约为185.66万吨,其中约94%的温室气体来自于运营以外的价值链排放;远景运营部分(范围一和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量为7.9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外购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占集团总排放的64%,外购的蒸汽与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约占30%。
远景零碳产品首席科学家邱林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2021年,远景二氧化碳减排规模约为5万吨,占全年总碳排放量的39%,集团运营部分温室气体排放相比2020年下降4.4%。”同时,邱林向记者强调:“远景上述减排动作均是在保持业务有机增长的基础上进行的,若我们2021年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集团的运营碳排放规模将达到12.9万吨左右。”
此外,对于零碳未来,远景还有更为远期的设想和承诺。《报告》明确,在2028年实现全产业链碳中和的基础上,远景将继续从碳中和迈向净零排放:远景依据《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企业净零标准》,成为中国首个制定长期净零减排目标的企业,进一步明确净零排放的行动路径。
全球业务运营碳中和
当前,相比价值链排放的未来,远景更需要落实的是已经近在眼前的目标——实现2022年底全球业务运营碳中和。
“实际上,远景面临的减排压力并不小。根据全年预测数据,随着远景在全球范围内新增的风机、电池制造基地相继投产,2022年,远景运营碳排放将比2020年高出2倍以上。”远景智能副总裁、远景碳管理业务总经理孙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目前,基于实践数据及碳排预估,我们已经从4个维度找到了落实减排的路径及实施步骤。”
《报告》显示,为实现2022年运营碳中和的承诺,远景将采用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绿电交易和绿证采购、碳抵消和碳消除四大举措。
“其中,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属于直接减排举措。”孙捷介绍称,预计2022年远景自建绿电减排量占全年碳排放基准的比例由2021年的2.4%提升至13%;2022年全年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达到约59000MWh,相当于约1万人口城镇一年的用电量。同时,依托零碳产业园,远景将为新建工厂提供大量可再生能源电力,力争实现新建工厂温室气体零排放。
除直接减排以外,远景还将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权益的方式进行减排。《报告》显示,对于外购电力的排放,远景将因地制宜,在中国、日本、美国等地探索最优的绿电(含绿证)采购途径,与当地电网、电力公司通力合作,将绿电交易和绿证采购减排量占全年碳排放基准的比例由26%提升到62%。
针对无法通过短期行动减排的剩余排放部分,远景将购买高质量的碳补偿额度进行抵消,从而实现2022年总体运营的碳中和。
构建数字化“方舟”
值得一提的是,远景上述碳减排的实现,离不开数字底座的支撑。
2021年,远景正式发布了数字碳管理系统——方舟能碳管理系统。据了解,远景方舟能碳管理系统依托EnOS智能物联操作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供实时碳足迹监测,自动生成碳排放报告,同时可模拟及优化减排路径,直通外部的绿色权益市场采购绿电、绿证(I-REC)、碳汇、CCER等碳信用。
据记者了解,目前,不论是风靡的零碳产业园模式还是零碳产品,其技术支柱均建立在方舟能碳管理系统之上。
远景战略高级总监张元告诉记者:“对于产业园的模式,远景制定了‘十年内,在全世界范围建立100个零碳产业园’的发展目标,而远景零碳产业园之所以可复制,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因地制宜,是因为它模块化的特点。目前,其三个模块包括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工业集群及基于国际标准的零碳数字操作系统。”
2022年4月8日,全球首个零碳产业园——远景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建成投产。在园区100%绿色零碳能源供给、上下游供应链集群及可追溯至源头的零碳闭环等标准执行下,零碳产品成为可能。
4月22日,除减排路径外,《报告》同时发布了国际首批“零碳电池”。据了解,基于全生命周期方法(LCA法),远景动力供货奔驰的EAHE2201A型号锂离子动力电池已进行了从原料开采到生产的碳足迹分析,并通过绿电应用和碳汇采购的方式进行抵消,获得国际权威机构TüV南德颁发的“碳中和认证(PAS2060)”。
《报告》显示,通过远景方舟平台对电池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跨供应链的原料、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未来每一块在远景零碳产业园内生产的电池,都将获得“零碳绿码”,作为电池在全球贸易中的绿色通行护照,帮助产品打破贸易壁垒进入国际市场。
“零碳绿码承载的是一个产品的物质流和能量流的信息,根据国际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输出和展示,符合贸易要求,可以实现无壁垒的沟通。”邱林向记者补充道。


税  务  TAXATATION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 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
减税降费,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之举,是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促进生产生活稳步复苏的有效保障,也是应对困难挑战、复杂多变国际环境的重要抓手。
近期,受疫情多点散发、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等影响,市场主体发展面临困境,为此,国务院要求加快今年1.5万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进度,为企业纾困。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4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要求,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上述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公告》决定,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即将此前的7月申请存量留抵退税提前至5月。
“保障高效退税是当前解决市场主体资金困难的关键渠道。”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退税政策除了能保持增值税的中性之外,更能够使企业资金回流,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今年退税政策最大的改革在于存量留抵可以退税,从某种意义上看,把历史以来结转的存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退回,企业获得的资金返还额度更大,帮扶的作用也越大。
李旭红指出,根据《公告》,在4月底和6月底前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的基础上,将六大行业中型企业的存量留抵退税由此前的7月开始申请提前至5月,有利于加快释放退税政策红利,帮助市场主体尽早缓解资金困难。
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预计高达1.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51万户,占比96.8%,涉及退税金额2422亿元,占比57.6%;大中型企业1.7万户,占比3.2%,涉及退税金额1780亿元,占比42.4%。而随着上述《公告》落地实施,退税进度将进一步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退税资金的及时到位,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协同联动,出台多项保障措施。
为了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央财政将退税资金向县市两级财政倾斜,确保基层财政退税的财力,今年3月下旬,财政部向地方下达了首批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的专项转移支付4000亿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承担九成以上的实际退税资金,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困难,保障退税资金直达企业。
为了支持退税,中国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
在优化退税服务方面,我国税务部门提高审核效率,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对符合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要最大程度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4202亿元!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半月报”出炉
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半月报”出炉。国家税务总局19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51万户,占比96.8%,涉及退税金额2422亿元,占比57.6%;大中型企业1.7万户,占比3.2%,涉及退税金额1780亿元,占比42.4%。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4月1日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来,税务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细落地。
税务部门对已收到退税资金的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企业所获退税款主要用于扩大生产、技术研发、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等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优化退税审核流程,提升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质效,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2〕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除外。
本规定第一条及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额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数额以上的,以及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诉讼法有关规定,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或者自行决定提级审理。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逐案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条依照本规定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管辖或者调整管辖的诉讼标的额标准、区域范围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条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法〔2022〕10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最高法推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机制: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5个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为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助力发展,最高法将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等创新机制,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健全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中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说,全国法院2021年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30件39人,不断健全涉产权冤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
全国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同时,特别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规范司法强制措施,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继续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严防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侵害中小微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进一步维护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
黄文俊说,人民法院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力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3件,涉及债权总额1673亿元,帮助70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最高检部署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近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作出部署,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指出,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加强对养老领域从业人员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经营。注重培育、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示范指导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依法从严的要求,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主观恶性大、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要从严惩处。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要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在打击犯罪、整治规范、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自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有两个:一是紧盯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农药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深入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中,各地将深入摸排线索,加强信息共享,开展大数据分析,强化信息化手段,力求精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动措施,加强指导调度,提升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强化勘查检查,坚持深挖扩线,注重办案总结,完善办案制度,提升执法打击能力和水平。
各地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广泛动员部署。公安机关要将打击行动与“昆仑2022”专项行动有机衔接,一体推进。强化警示宣传,准确把握“时度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知法、守法、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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