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15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房地产行业--新增“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表述、政策面继续释放积极信号
4 月29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地产部分表述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万亿元!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注入资金“活水”
今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4月20日,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已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1万亿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基本建成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第十四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以及2021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立足于落实《证券法》基本要求,更好保障常态化退市平稳实施,依托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按照“顺畅衔接、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完善主办券商承接安排,简化确权登记程序,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推动退市公司平稳顺畅进入退市板块;二是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从退市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定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适应性;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退出市场,促进风险收敛和逐步出清;四是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各方分工协作和统筹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指导意见》自2022年2月25日至3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市场各方对《指导意见》的起草思路、制度框架、主要内容基本认可,并对具体实施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证监会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落实。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等单位持续完善有关的自律规则,切实发挥退市板块制度功能,保护投资者基本权利,确保退市制度平稳实施,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建立健全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行业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八章六十六条,主要包括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安全运行、数据安全统筹管理、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办法》起草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办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资本市场和基金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听取了理事对行业发展及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后,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经济建设仍然是党的中心工作,当前经济发展虽然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挑战,但资本市场和基金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理事会要引领全行业充分认识证券投资基金对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坚定发展信心,开拓创新,积极发挥人才聚集的优势,把握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大众、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
 会议指出,下一步协会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证监会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强专业、守底线、树品牌、讲情怀”。在优服务、保发展方面,要建设专业精良、有序竞争的生态环境,引导行业夯实核心能力,继续深化登记备案改革,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在建制度、促规范方面,要健全规范透明、有机协调的自律体系,推动完善基金行业法律实施规范体系,持续改善自律规则体系;在防风险、守底线方面,要提升优胜劣汰、进出有序的治理效能,强化全链条风险预警,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大风险处置,严肃投资纪律,维护行业秩序;在强基础、优环境方面,要完善文化引领、开放共进的基础设施,厚植行业文化,积淀行业“软实力”,强化政治引领,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治理体系,推动构建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制度环境,围绕投资者能力建设,深化投资者教育。

证监会: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改
5月4日,证监会网站消息显示,近日,证监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相关工作措施。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的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党中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证监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重要判断和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结合资本市场实际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统筹稳增长和防风险,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
 一是在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上下更大功夫。科学合理把握IPO和再融资常态化,丰富科技创新公司债、中小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券融资工具和品种,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研究拓宽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适时出台更多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科创板做市交易,丰富期货期权等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加快投资端改革步伐,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范围,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推进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落地。
 四是坚持不懈狠抓资本市场风险防控。坚持监管姓监,加强跨境跨市场风险预研预判,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深化对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深刻把握资本的双重属性,加强证券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同,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要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构建有利于资本正向功能发挥的制度体系和市场体系,引领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聚,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为各类资本发展释放更大空间。
 会议要求,证监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底线思维,强化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中国银保监会就《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推动理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对《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与上述制度共同构成理财公司内控管理的根本遵循。《办法》共六章41条,分别为总则、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监督及附则。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行业对标和风险底线原则,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全面、制衡、匹配和审慎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完善投资管理分级授权机制,健全交易制度全流程管理,加强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全方位管理,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与风险隔离,充分发挥内控职能部门和内审部门的内部监督作用。监管部门应坚持为民监管理念,加强持续监管,逐步建立理财公司评价体系,提升监管有效性。
《办法》是理财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发布实施《办法》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增强理财公司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促进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特点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做好《办法》征求意见工作,持续督促理财公司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金融工程:从近期煤炭一涨再涨 看“双碳”目标下的量化投资
 针对近年煤炭价格与行业指数一涨再涨的现实,本文对当前上市公司减碳减排的成效、近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逻辑以及在“双碳”背景下如何进行量化投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结论如下:
 在“双碳”目标提出的大背景下,中国进入了“碳中和”主题的发展元年,我国新能源产业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属于传统高碳排放的煤炭行业,近两年却同样获得了极为亮眼的市场走势。
 近年来政策层面的减碳减排要求对上市公司确实起到了较强的约束效果,无论从全样本还是分行业的角度看,上市公司降低碳排放的趋势显著。
 对于“双碳”背景下,近两年煤炭价格一涨再涨的核心逻辑在于近期煤炭需求旺盛、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以及国际煤炭供给受阻等方面。
 对于量化投资而言,碳排放指标的IC 在不同行业会存在一定差异,绿色行业(如传媒、计算机和新能源等)的年度IC 呈下降趋势,棕色行业(如煤炭、有色、化工等)的年度IC 仍有轻微上涨的趋势。
 当前碳风险因子风险溢价较高,导致低碳风险组合的表现相比高碳风险组合的表现更为弱势;但从中长期角度,高碳风险组合本质上与碳中和主题相违背,随着未来我国能源供需格局发生改变,碳风险因子的溢价预期将会下降,届时低碳排放板块有望相对高碳板块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
 在前期报告中,我们根据相对碳贝塔和绝对碳贝塔构建了碳风险中性组合。该两组合在回测期中能够有效控制股票组合的碳风险水平,波动率均低于基准指数,年化超额收益率分别为6.1%和7.3%,夏普比率分别为1.2 和1.25,均高于基准指数。

地方布局氢能产业要因地制宜不能跟风盲从
氢能具有长周期、大规模储能优势,能够带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推动氢能、电能、热能系统融合一体化发展,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氢能产业发展要坚持安全为先。纵观国内外近两年氢安全事件,韩国发生在氢气制取,美国发生在储运,挪威发生在加氢站,中国是加氢站常用设备出了故障,基本涵盖了氢能供应体系。《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指出,我国要将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对制、储、运、加、用等全产业链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在技术自主可控前提下开展终端应用和国际合作。目前产业链上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装备制造等尚未实现自主可控,氢能储运容器的基础材料、加氢设备等还较大程度依赖进口,这种情况下要有序拓展终端应用市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产业发展联盟、国家级创新平台等机制,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攻关联合体,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原始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国产化进程。同时,要处理好国际合作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努力实现高水平的“双循环”,既要避免闭关锁国“自循环”,也要防止国内市场沦为国外技术迭代的“试验场”。
三是地方布局氢能产业要因地制宜。在氢能热中要保持冷思考。一些地方把氢能产业作为重要的新动能培育,纷纷开展全产业链布局,缺乏对本地发展氢能产业比较优势的客观分析,呈现热情高涨、竞争加剧之势。目前,地方逐步出台制定氢能产业规划、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提出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等发展目标,正在积极推动本地氢能产业发展。各地区应切实从实际出发,从各自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承载能力及地方财力等多方面系统谋划,理性布局,不能跟风盲从搞政绩工程。
目前,各地布局氢能应用场景时,“一窝蜂”扎堆造车,《规划》强调,要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推动地方结合自身基础条件理性布局氢能产业,实现产业健康有序和集聚发展;未来一段时期,将在供应潜力大、产业基础实、市场空间足、商业化实践经验多的地区稳步开展试点示范;坚持点线结合、以点带面,积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逐步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应用。
四是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实现氢能绿色发展并带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高,业界不少人力挺化石能源制氢的大规模利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规划》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位居全球第一,在“绿氢”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随着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推广,用电成本有望持续下降,从而进一步降低制氢成本。


房地产行业--新增“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表述、政策面继续释放积极信号
4 月29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地产部分表述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变化1-新增“房住不炒”及“因城施策”:去年末的政治局会议并未提到“房住不炒”及“因城施策”,本次会议重提,与一直以来中央关于房地产的表述一致,“房住不炒”主基调延续,具体政策在“因城施策”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近期多地楼市政策调整也印证了这一点。
变化2-新增“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为本次会议新增内容。今年1 月、2 月均有消息称全国性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出台,具体为“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但后续并未有正式文件出台及落地消息。此次会议明确提到“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及细则的出台值得期待。目前预售资金监管主要在1994 年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此后于2000 年代进行修订,但基本都是原则性表述,具体规则制定及监管责任在地方,城市之间差异较大。考虑到预售款一方面与保交房的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是房企资金的主要来源,对预售资金监管的优化有利于权责的明晰,避免过松过紧的政策安排。
2 个不变-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支持合理需求:去年末的政治局会议表述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本次会议相关的表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基本均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内涵,近期降首付、降利率等需求端政策持续出台,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考虑到经济及房地产行业依然面临的下行压力,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下,政策面预计将维持偏松的基调。
维持“强于大市”评级:总体来看,本次会议再度明确了“房住不炒”“平稳发展”及“因城施策”的政策基调,考虑到面临的下行压力,一方面需求端的支持政策预计将继续出台,另一方面供给端资金政策也有望优化。
我们维持板块“强于大市”的评级,推荐标的:1)优质稳健国企央企,保利、万科,其他公司建议关注中海、招蛇、华润等,规模及利润率均有提升空间,2)相对激进的弹性标的部分龙头民企:新城,其他公司建议关注旭辉、碧桂园等,随着政策面释放暖意估值修复值得期待,3)物业相关公司华润万象生活、旭辉永升服务、碧桂园服务等。
税  务  TAXATATION    
大规模留抵退税从“纸上”落到“账上” 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今年,面对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国际环境,为应对国内经济新的下行压力,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成为减税降费政策中的“重头戏”。
今年,我国增值税留抵退税总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这是我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留抵退税新政将为市场主体新增约1.5万亿元现金流,将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直接增加企业即期收入,对于正处在扩张期、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能够起到帮一把、渡难关、扶一程的作用,助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数据显示,仅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不少市场主体在收到政策“红包”后纷纷表示,留抵退税新政策,让企业感受到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坚强决心,为企业未来发展注入信心。
在山东莱阳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的仓库内,一座座“油山”“粮山”排放有序。“储量充足、保障供应是降低市民购粮成本的关键,受疫情影响,公司增加产量、储量,运营成本也相应提升了。”企业财务负责人闫升欣表示,不断加码的税费优惠政策给企业发展提供了助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粮油的稳定供给。
据介绍,该集团近几年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项优惠政策。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至100%,在优惠政策加持下,2022年鲁花集团仅莱阳辖区企业就享受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975万元,比60%比例下多退980万元。
“我们总共收到了3000多万元的退税款,此笔款项将用于支付我公司扩大建设、再投资,对项目整体进度来说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真正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在河北,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嘉表示,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来说无疑是纾困解难的“及时雨”。
“我们申请的留抵退税款迅速到账,这在抗疫的关键时刻,为我们建设方舱解决了资金难题。”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文生表示。
据悉,疫情期间,该公司承担了当地方舱医院建设及运维保障等紧急任务,企业积累了一些留抵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为企业开通了业务办理审批“绿色通道”,并与国库提前沟通对接,用时不到一天便将留抵税额退至企业银行账户。
“留抵退税把‘趴’在账上的钱变成了‘真金白银’,我们创新发展的信心更足了。”湖南省矽茂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美玲收到520万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后说。
据了解,该公司是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聚焦大功率、工业级电源系统芯片的开发、生产。“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足够的资金流就是底气和支撑,到账的留抵退税有利于稳定企业现金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行稳致远。”蒋美玲表示。
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政策效力看,约1.5万亿元留抵退税形成的巨大现金流,有助于保障稳增长、稳市场主体和保就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的实施,不但有利于优化增值税制度,体现增值税中性的特征,符合国际惯例,也反映了我国现代税收制度改革的成效。
“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王婷婷对人民网记者表示,这项政策叠加减税降费新政策、缓税新措施等,体现了今年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的精准性、导向性和连续性。


1万亿元!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注入资金“活水”
今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4月20日,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已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1万亿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政策红利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今年1月1日至4月20日累计办理留抵退税5785亿元;二是一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1980亿元;三是一季度继续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3335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落准落稳,税务部门完善退税操作指引,优化升级信息系统,对内开展视频培训,对外开展辅导解读。4月1日前开展了一轮全覆盖的宣传辅导,并依托全国统一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100个留抵退税工作直联点,畅通问题反映渠道。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落实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并适时再推出新的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五一”假期提供退税办理服务;将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延长至5月底,重点宣传留抵退税政策,有针对性开展宣传辅导;继续依托税收大数据,科学设置审核退税风险指标,切实防范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江苏:税费支持政策是企业的“减压阀”
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征“六税两费”,延续社保费失业、工伤降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为有效的“减压阀”。江苏省税务局近期编制的税费支持政策指引显示,今年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10条、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6条、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16条。当前,这一揽子助企纾困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在全省逐渐落地,成效如何?
新出台政策,直达企业零障碍
“1400万元留抵退税为企业注入的资金活水,超出我们的预期。”无锡宇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处在高成长期的瞪羚企业,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公司现金流很是紧张,“这笔钱我们将全部投入研发和人才招聘,为公司‘专精特新’之路汇聚智力支撑。”
“今年留抵退税政策惠及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占大多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进一步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和手续,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提速退税进度,纳税人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张申请表,后台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退到企业账户。
受制于企业规模、发展转型、外部环境等影响因素,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重重困难。江苏弘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汤先生对此深有感触:受疫情影响,销售订单和往年相比下降许多,生产成本又居高不下,造成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好在有‘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带来的14万元的税费优惠,解了燃眉之急。”
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出台,如何确保其直达企业零障碍?记者从江苏省税务局了解到,新政策涉及面广,落实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税务部门内部正不断加强税务人员培训。目前,全省已组织内部培训1200余场。
延续优惠政策,纾困效应明显
2020年3月,为抗击疫情、助企纾困,江苏省第一时间出台部分行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下称“房土两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结合实际情况,又延续执行该项优惠政策,并将其从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4个行业扩围至零售、仓储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同时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2年“房土两税”。
精准高效的减税红利,带来显著的纾困效应。“疫情多点散发,各类零售业态受到较大冲击。进商场的人少了,营业收入随之下降,但维持运营的开支却分文不少,资金压力非常大。”作为商业租赁企业,无锡赛维拉商业市场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对减税的感受颇深,“一年免掉500多万元的‘房土两税’,这相当于两个月的利润。”
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是关键举措。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让他们更有获得感。无锡锡笼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说,工伤和失业保险降费率,每个月可少缴1万多元的社保费,相当于省出两个人的工资。南京凯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也算了一笔账:今年延续执行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可以少缴纳失业保险约8.3万元。“这对稳就业、稳企业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延长执行期限,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近期疫情对我们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前期购置设备和材料占用不少资金,所以特别希望助企纾困政策能再延一延。”南京格瑞恩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长执行期限,他们第一时间接到浦口区税务部门通知,这次又可以延期缴纳59.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浦口区税务局局长倪云国告诉记者,通过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发现,全区还有不少处于发展关键期的企业仍需政策再扶一程,“我们通过‘税事好商量’政策服务队第一时间将最新的延长执行期限政策送达企业。”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实施加计抵减政策延长执行期限,将有效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受疫情影响,防疫物资、人员管理等成本大幅上升,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南京金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告诉记者,企业去年全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2.83万元,今年3月秦淮区税务部门又主动联系,告知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一季度再次申报享受加计抵减1.48万元。“我们将用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提升服务水平,和业主一起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全面修订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全面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立案追诉标准(二)》对包括11种证券犯罪在内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了全面修改和补充,其中,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完善了欺诈发行证券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等的立案追诉情形,特别是结合财务造假类案件特点,增加了虚增、虚减资产、利润的规定,织密追责法网;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在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等的立案追诉标准中,增加造成投资者损失、诱导投资者交易等违法情节;此外,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适当提高个别立案数额指标并坚决严格执行,更好体现“从严”的精神和要求。
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修改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所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立案追诉标准(二)》全面修改,充分反映了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有力夯实了证券犯罪惩治的法制基础,对于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证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精神,秉持“零容忍”态度,有序做好《立案追诉标准(二)》的落实和衔接配套,进一步完善处罚裁量、刑事移送等制度机制安排,坚持全覆盖执法、全链条追责,协同各级司法机关共同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基本建成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第十四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以及2021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均突破60万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针对“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积极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证据保全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不断提高赔偿数额,2021年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制、二审独任制等制度和“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缩短审理周期。最高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改革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各地法院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重点惩治假冒防疫物资注册商标、互联网电影盗版、侵犯关键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种子制假售假等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权利人利益。”林广海说,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在线诉讼。
目前,以最高法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已经基本建成。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收录450余名技术专家名单,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


保稳定保畅通解难题促再生 江苏12条司法措施助企纾困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司法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服务疫情防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包括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于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鼓励引导当事人维持合同关系或调整、变更协议内容。在适用法律时,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合理确定各方责任。保障货运物流畅通,依法妥善审理运输合同纠纷,对受疫情影响发生运输路线变更、装卸作业受限并导致迟延交付等情形,视情依法免除承运人相应责任。高效化解受疫情影响引发的海上货物运输交付迟延、船舶不能靠泊、绕航以及滞期等纠纷,准确认定航运企业责任,维护航运市场秩序等。
针对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措施明确贯彻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政策,对于企业因疫情影响迟延偿还金融借款的,审慎认定违约情形,积极促成当事人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化解纠纷。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解决债务危机,帮助企业再生。视情快速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破产财产,或暂停处置因疫情导致变现价值较低的有关财产,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四部门: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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