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025期
发布时间:
2022-07-18 08:30
本期要点
年内券商资管及公募自购额超31亿元 逾七成产品实现正收益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7月13日,年内已有74家公募基金公司和10家券商资管自购旗下207只基金产品,涉及资金31.63亿元,同比增长34%。
金固股份获得造车新势力项目定点 阿凡达车轮引领汽车轻量化
2022年7月15日,金固股份(002488.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汽车”)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零跑汽车的车轮供应商,为零跑T03车型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
纳税服务“得力” 退税减税更给力
今年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大规模“退”、大力度“减”,也有大范围“免”,还有大幅度“缓”。一个又一个“大”字,揭示了这项工作的重要程度,更揭示了这项工作的艰难程度。
知难不言难、迎难不惧难。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时间对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出具体部署,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指出,税务部门作为政策落实的主责单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决扛起抓牢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政策落实,并明确提出“服务要得力”的要求。全国税务系统有效凝聚纳税服务条线力量,以“快稳细实”的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举措,让退税减税的“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更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上海高院发布23条意见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7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年内券商资管及公募自购额超31亿元 逾七成产品实现正收益
今年以来,券商资管及公募基金公司迎来大规模自购。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7月13日,年内已有74家公募基金公司和10家券商资管自购旗下207只基金产品,涉及资金31.63亿元,同比增长34%。
其中,公募基金公司仍是自购主力,年内累计自购额达24.32亿元,自购产品主要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FOF基金,自购额分别为8亿元、6.36亿元、5.15亿元、3.4亿元。其中,南方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国泰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等4家公募基金的自购金额均超1亿元。
券商资管在自购方面也不甘示弱,已累计自购7.42亿元,自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自购额分别为4.6亿元、2.21亿元、4000万元。
不过,从单家公司自购金额看,华泰证券资管以3.3亿元的自购金额暂列券商资管及公募基金公司第一,长江证券资管以2亿元的自购金额暂列第三,国泰君安资管自购金额为1亿元暂列第六。从2019年至2021年,鲜有券商资管如此大手笔进行自购。
对此,华泰证券资管表示:“运用自有资金投资旗下产品,主要是基于对公司投研架构升级及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秉持长期投资的理念,与广大基金持有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遇共识。”
“公募、券商资管自购主要是出于提振市场信心以及对旗下产品长期前景看好等原因。机构通过自购并承诺中长期持有,将自身利益与投资者深度绑定,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直接和间接推动后续基金产品的运作。”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此前表示。
当然,券商资管及公募基金公司的积极自购离不开监管的持续推动。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委专题会议召开后,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提出,发挥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作用,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增持回购力度,引导基金公司自购份额。5月份,上交所表示,研究推动上市公司回购、增持等稳市行为便利化,继续支持鼓励资管机构、人员自购,配合做好长期投资者入市工作。
可以看到,券商资管及公募自购集中在3月份、4月份,当月合计自购金额分别为5.68亿元、6.04亿元。从自购产品的表现来看,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公司、券商资管自购的基金中,约有155只实现正收益,占比75%。
华西证券策略团队表示,公募基金自购规模放量并不等同于买入信号,但当市场下跌到一定幅度或者持续一段时间,公募基金开启大规模自购,往往是市场构筑底部的信号之一。
多家券商将上报方案 “闯关”科创板做市业务
近日,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券商纷纷在公司层面审议通过了科创板做市的相关方案。据了解,审议通过后的方案将会上报给监管,以此来申请科创板做市业务的试点资格。目前,至少有十几家券商已经完成了上述动作,科创板做市业务的落地或已不远。
证券时报记者采访获悉,科创板做市业务将给券商带来多方面利好,在带来实实在在增量利润的同时,科创板做市业务可与券商的投行项目承揽、战略跟投、研究定价、场外期权创设等多个业务联动,提升券商的业务协同与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券商核心竞争力。
多家券商通过做市方案
科创板做市业务正式推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多家券商纷纷向监管上报方案材料。
近日,中信证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申请相关业务资格,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自营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业务配套方案及市场情况,审慎决定参与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自有资金规模。
与此同时,中信建投董事会近日也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并向监管部门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和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开展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和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项下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申请业务资格的相关手续。
此外注意到,包括招商证券、天风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方正证券等券商也通过了类似上述的相关议案。
5月中旬,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下称《试点规定》),要求券商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的,应当向证监会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决议文件。
据此,多家券商纷纷在公司层面审议通过相关方案材料,之后将陆续向监管报送相关材料。
浙商证券表示,“《试点规定》就准入条件、准入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公司为符合准入硬性条件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
“公司已完全具备《试点规定》规定的开展此项业务的基本条件,并在制度体系、风险控制、人员组织、技术系统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方正证券称。
做市交易业务,是指券商为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提供双边报价等行为,券商需要满足具有自营业务资格、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等条件。
带动其他业务协同发展
“做市交易业务可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通过与投行项目承揽、战略跟投、研究定价、场外期权创设等多个业务联动,延展客户服务链条,有助于推动投行、投资、财富、研究等业务条线的发展,促进业务协同与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浙商证券表示。
而在国信证券看来,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公司做市品种,提升公司做市交易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与公司投行等业务形成有效联动,提升公司在头部券商中的市场品牌影响力。
据了解,券商在履行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做市商义务的同时,可从中获取买卖价差收入。参与科创板做市能够为券商增加新的盈利模式,有利于提升券商业绩的稳健性。
财通证券的测算显示,假设券商做市持仓市值在1%到4%,科创板做市总规模预计在500亿元到2100亿元。中性假设引入做市商后交易量提高至550亿元/日,做市价差为0.5%,做市交易占比为20%,预计每年带来的增量收入约为100亿元到130亿元;按90%的利润率测算,带来的增量利润约为90亿元到117亿元。
科创板开市将满三周年 券商跟投浮盈超百亿元
科创板跟投是对券商投行实力的考验之一。
从2019年7月22日至今,科创板开市即将满三周年。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7月11日,券商跟投的120只科创板个股股份已解禁(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40家券商旗下另类投资子公司在锁定终止日合计浮盈为100.5亿元。
因头部券商具备资本金的规模优势,其另类投资子公司成为市场中主流的股权投资机构。近3年来,“券商一哥”中信证券旗下的中信证券投资跟投实现的浮盈最高,达14.14亿元;目前,中信证券投资跟投的9只科创板个股股份已“解锁”,截至锁定终止日已全部实现浮盈,其中,柏楚电子带来的浮盈最高,为3.5亿元。中金公司旗下的中金财富紧随其后,跟投的15只科创板个股股份已“解锁”,跟投浮盈达11.8亿元;其中,金山办公为该公司带来的浮盈最高,为5.03亿元。国泰君安旗下的证裕投资位列第三,跟投的6只科创板个股股份已“解锁”,跟投浮盈9.72亿元,海尔生物为之带来的浮盈最高,为2.73亿元。
近3年来,截至锁定终止日,券商子公司跟投科创板上市公司浮盈超过5亿元的还有5家,包括华泰证券旗下的华泰创新投资、海通证券旗下的海通创新、国信证券旗下的国信资本、广发证券旗下的广发乾和、中信建投旗下的中信建投投资,跟投浮盈分别为8.94亿元、8.76亿元、6.96亿元、6.74亿元、5.08亿元。
有4家券商旗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净利润已均超10亿元。而在2021年券商“拼子”大战中,中信证券投资表现突出,成为中信证券最赚钱的子公司。
跟投制度作为科创板的一项制度创新,券商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跟投。目前,约8家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项目在锁定终止日为浮亏状态。今年以来,已“解锁”的科创板个股为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带来30.03亿元的浮盈。
在科创板开市将满三周年之际,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或将对换手率等造成一定影响。7月12日起至本月底,又将有20只科创板个股的券商跟投股份迎来解禁。中金公司表示,7月份科创板将迎来今年解禁高峰,约占全年科创板解禁规模的四分之一。
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引入做市商机制,由做市商向市场持续地同时报出买卖价,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
为此,不少符合“硬指标”的券商正积极筹备拿下首批试点资格。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等在内的13家券商公开表示拟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对于券商而言,科创板做市商业务是其增量收入,但是也更加考验其专业的定价能力和交易能力,是一柄“双刃剑”。这项业务对市场和公司价值判断投研能力高的券商将会显著受益。”
六大外资机构展望下半年:中国经济持续复苏 A股仍将领跑全球
今年以来,我国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助推经济加速恢复向好,对外资的吸引力也日渐提升。7月14日花旗、渣打、高盛、瑞银、贝莱德、联博等6家外资金融机构,相关代表普遍认为,下半年中国经济持续复苏确定性高,股市将持续领跑,外资加码A股的态势将保持。
下半年增量政策
巩固复苏势头
多家外资机构普遍认为,在稳经济政策逐步起效的进程中,中国经济呈现出其他经济体没有的复苏回暖态势。“中国处于经济周期的另一侧,正逐渐复苏。”渣打首席投资策略师王昕杰称。
联博汇智投资总监朱良表示,在海外部分经济体通胀高企,全球流动性收缩的情况下,我国通胀温和可控,没有升息压力,流动性放宽。同时,也有更大的空间施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地方政府下一步筹措融资、扶持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花旗集团中国首席经济学家余向荣称,国内经济供应端的问题已经明显改善,但需求端的恢复仍需时间。基建是改善投资的主力,下半年房地产、居民消费仍需提振。
“预计政府将更为积极地采取包括调整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放松限购等在内的政策举措来进一步恢复购房者信心。”余向荣表示,房地产支持政策将会持续,直到销售和投资重回正轨。
在居民消费层面,瑞银财富管理亚太区投资总监及宏观经济主管胡一帆认为,下半年消费的增长重点在于服务业的回暖。“服务行业现在按照高频数据来看,还只有2019年的50%-60%的水平,随着疫情影响进一步减弱,服务行业的消费以及全面的消费提升都有希望。”胡一帆称。
贝莱德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宋宇也认为,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看,稳经济政策都正在起效,基建行业在政策的支持下出现反弹。
下半年基建投资仍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长期看,基础设施短板依然存在,而产业升级和能源转型也需要新基建的配合。短期看,基建是政府可以快速拉升从而托底增长的主要手段之一。”余向荣分析称。他同时预测全年基建投资增速将从去年的0.4%上升到今年的7.7%,并在2023年维持在5%左右。
多家外资机构预测在稳经济政策不断落地和传导的过程中,或出现新的增量政策工具继续巩固复苏势头。
胡一帆表示,财政政策将持续发力,现在陆续看到更多措施的出台,例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地方政府对消费的补贴。
余向荣也持相似观点,认为“下半年政府或会追加至少1.5万亿元的财政增量资金。资金补充的途径包括提前下达明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增加国企利润上缴以及盘活存量结余资金,但发行特别国债或者修订预算的可能性正在下降。”
A股持续领跑
外资仍将加码
在下半年中国经济复苏态势明朗的判断下,外资机构普遍认为中国股市整体仍将优于全球其他市场。
渣打将亚洲(除日本)地区的中国离岸和在岸股票均上调为“超配”。另外,高盛投资研究部投资组合策略团队近期发表研究报告称,中国股市已从估值低位回弹,继过去三个月的强劲复苏和领先表现,仍将领跑全球其他市场。“中国股市受各类宏观经济、政策、周期性、持仓等因素支撑,仍将领跑全球其他市场,持续建议高配中国A股和H股。”
朱良表示,当前中国股票市场情绪已得到显著修复,在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的背景下,市场流动性正逐步放宽,股市下行风险小于全球其他市场,并看好下半年价值风格(低估值)股票以及碳中和主题的表现。
瑞银证券中国股票策略分析师孟磊表示,普遍性的盈利预期下调可能在三季度末接近尾声,届时市场有望迎来更为明显的估值提升。
“相较于全球的不确定性,下半年中国经济复苏确定性较强。随着经济复苏力度的进一步明朗、政策宽松力度加大、宏观流动性充裕以及信贷增速持续反弹,有助于逐步提振市场情绪。更大规模的场外资金有望在9月份进入股市,助力市场重新起航。因此,未来两个月内任何市场回调将提供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孟磊表示。
外资机构普遍认为,A股市场的外资占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预计外资加码A股的趋势在下半年仍将延续。
“一般美元强势时,会导致新兴市场资本净流出,但是当前A股市场却显现出海外资本强势净流入的态势。”朱良认为,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稳经济支持政策的作用,市场流动性正逐步放宽,股市下行风险明显小于全球其他市场。另一方面,A股市场估值相较于海外发达市场仍处于低位,对海外投资者具有较大吸引力。A股市场的外资占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预计外资加码A股的趋势在下半年仍将延续。
孟磊表示,历史上来看,在地缘政治风险较低且全球市场波动性较低的时间段内,北上投资者往往会净买入A股。
高盛策略分析团队判断,投资者仓位尚未完全体现更积极的情绪。主动型全球公募基金仍低配中国股票约440个基点,而新兴市场及亚洲公募基金配置对港股的仓位和中概股板块的配置也有待提高。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金固股份获得造车新势力项目定点 阿凡达车轮引领汽车轻量化
2022年7月15日,金固股份(002488.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汽车”)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零跑汽车的车轮供应商,为零跑T03车型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
阿凡达低碳车轮的“造车新势力第一单”
零跑汽车的总部坐落在杭州滨江高新开发区,由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创始人共同投资成立。7月1日,零跑汽车发布的6月销量数据显示,今年6月零跑汽车交付11,259辆,月度交付量创历史新高。2022年度上半年累计交付量51,994辆,上半年累计交付量同比超265%。
本次金固股份阿凡达低碳车轮为零跑汽车开发的是“零跑T03车型”,是其目前销量最多的车型。根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1-6月,T03总计销售33,058台,同比增幅128.7%。2022年6月零跑T03销量为6,411辆,在零跑汽车销量中占比56.94%。
公司表示,这是公司阿凡达低碳轿车车轮首次正式拿到国内新能源造车新势力车企项目定点,代表着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得到了国内头部新能源造车新势力车企的认可。
解决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痛点
与传统燃油车相比,“里程焦虑”一直是限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大痛点,而汽车整车重量下降能大大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虽然新能源汽车取消了发动机、变速箱等相对较重的零部件,但也增加了更重的动力电池组,所以轻量化一直是困扰新能源汽车主机厂的难题。
据了解,阿凡达低碳车轮是由金固股份历经10年研发并于2020年底推出的一款轻量化产品,通过工艺和技术创新,大大降低了轮毂重量。根据业内“簧下1公斤、簧上10公斤”的普遍认知,轮毂重量的减轻将有效降低整车重量,帮助新能源汽车突破续航里程的发展瓶颈。
公司在近期与投资机构的交流中表示,阿凡达乘用车低碳车轮外观漂亮,重量和铝合金车轮相当,与铝合金车轮相比,成本优势明显。此外,还能给主机厂降低碳排放、实现碳减排。”
除了持续获得阿凡达低碳车轮的项目定点外,公司还持续推动阿凡达低碳车轮的落地量产,据公开信息,公司现有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1条,产能100万只。公司计划2023年和2024年分别达到年产500万只、1000万只左右的阿凡达低碳车轮产能。
零跑T03与金固股份阿凡达低碳车轮的合作,无疑将为阿凡达低碳车轮开拓市场“添砖加瓦”。同时,国内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市场的大门也已然向它敞开,可以预见的是,在阿凡达低碳车轮不断量产的依托下,在新能源尤其是造车新势力的赛道上,金固股份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中国建筑上半年新签订单突破2万亿元 基建订单持续发力
7月15日晚间,中国建筑(601668.SH)公布2022年前6个月经营情况简报。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20245亿元,同比增长10.8%。
2022年上半年,公司建筑业务继续双位数增长,稳增长效果显著。1-6月建筑业务新签合同18385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房屋建筑业务13175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较前5个月提升。基础设施业务5148亿元,同比增长31.1%。勘察设计业务62亿元。按区域划分,公司境内业务实现17828亿元,同比增长15.6%,境外业务实现556亿元。
6月,中国建筑新签重大项目金额约421.9亿元,包括广东广州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金额184.8亿元;湖南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金额45亿元;福建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项目金额39亿元。
此外,中国建筑近期分别在山东济南、北京朝阳签约拿地。其中中建八局拿下济南历下区7宗地块,包括其中3宗住宅地块、4宗商业地块,项目总投资82.16亿元;中建二局投资北京朝阳区太阳宫0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1.57亿元。2022年上半年,公司合计土地储备10,011万平方米,新购置土地储备557万平方米,土地储备充足。
现金分红方面,中国建筑于6月22日公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4194085884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约104.85亿元,再次践行积极回馈股东长期承诺。中国建筑称:“未来三年每年分红比例提升至不低于16%,且近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5%。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表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韧性足、潜力大、空间广的特点明显,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国民经济有望逐步恢复,保持平稳增长。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国建筑持续开拓,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随着稳增长措施落地见效,预期将持续受益。
益方生物拟首次公开发行1.15亿股 聚焦肿瘤、代谢疾病等重大领域
7月14日,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进行网上申购,益方生物本次发行新股1.15亿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按本次发行价格18.12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亿元,发行市盈率为33.07倍。
公开资料显示,益方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疾病等重大领域。基于丰富的药品开发实力和经验,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具有专利保护的创新型靶向药物,覆盖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肿瘤,以及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等代谢疾病。具备优秀的研发能力,目前的产品管线均为自主研发并拥有全球知识产权,已与贝达药业、辉瑞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实现业务合作。
目前,益方生物已对外授权产品方面,针对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第三代EGFR抑制剂BPI-D0316(甲磺酸贝福替尼)为公司获准开展II期临床试验后对外授权的产品,预计获批上市后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截至2022年6月23日,BPI-D0316产品已完成了二线治疗的II期注册临床试验,预计2022年获得上市批准;BPI-D0316一线治疗的II/III期注册临床试验已完成患者入组,临床试验尚在进行之中。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的产品管线有1个处于新药上市申请阶段的产品,3个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和5个临床前在研项目,临床开发的产品项目跨越I期到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阶段,4个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均位居全球或中国前列。
获得多个傲人的成果离不开公司对研发的重视。根据招股书,公司2019年-2021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33亿元、10.08亿元和3.15亿元。
益方生物表示,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患者基数较多、治疗需求尚未满足的药物靶点,专注于研发针对肿瘤、代谢疾病的创新型靶向药物。充分利用自身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早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创新药物。
盐湖股份上半年净利预增超3倍 氯化钾和碳酸锂价格大涨带飞业绩
7月14日,盐湖股份发布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0亿元至94亿元,同比增长325.63%至344.55%;预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89亿元至93亿元,同比增长323.51%至342.54%。
上半年,盐湖股份的两大主业“氯化钾+碳酸锂”均处于高景气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氯化钾产销稳定,氯化钾产量约264万吨,销量约296万吨;碳酸锂产量约1.52万吨,销量约1.5万吨。据了解,盐湖股份现有氯化钾产能500万吨/年,是国内最大的氯化钾生产企业,占国内总产能比重超过60%。
报告期内氯化钾及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卓创资讯数据显示,盐湖股份钾肥4月份至6月份氯化钾出厂价分别为3500元/吨、3980元/吨、4480元/吨。
“在供需紧平衡以及地缘政治扰动下,氯化钾价格走入上升通道。”国海证券分析师李永磊表示,2022年全球钾肥实际供需缺口达到约800万吨,在技术保障和规模效应下,盐湖股份钾肥具备成本优势,毛利率同行业最高,将在氯化钾价格景气周期受益。
除了是“钾肥龙头”,盐湖股份目前还是国内最大的盐湖提锂生产企业,现有碳酸锂产能3万吨/年。
在碳酸锂供不应求的格局下,盐湖股份在积极扩大产能。5月27日,盐湖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投资约70.82亿元,新建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拟定为新建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年产2万吨氯化锂。
盐湖股份在6月26日也披露称,控股子公司蓝科锂业投建的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沉锂装置全线完成试车任务,产品主含量达到电池级标准。目前,公司碳酸锂日产量稳定在100吨以上。
自去年以来,碳酸锂价格不断上涨,今年更是创下新高。上海钢联最新数据显示,7月13日,国内电池级碳酸锂均价47.25万元/吨,环比上涨1000元/吨,较2021年年初上涨890%。
研究报告就表示,目前锂行业出现供需两旺的格局,碳酸锂价格处于历史新高水平;中国锂资源储量丰富,又以盐湖资源为主,盐湖股份有望充分享受青海盐湖大开发的战略红利。
“锂矿上游资源价格和锂盐等产品价格在未来一段时间的高位运行和小幅震荡的概率比较大。”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表示,随着近两年锂矿资源开发和锂盐加工扩产等逐步释放产能和供应链逐渐的理顺,锂矿资源品和锂盐等产品供需会进入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代表的锂电池竞争格局基本上已经形成,锂电行业壁垒也比较高,一些头部企业会更多的享受未来动力电池和新型储能系统带来的确定性发展机遇。
在祁海珅看来,锂资源品有一定的稀缺性,下游需求旺盛且刚性,下游高位拿货的意愿也比较大,锂矿锂盐等价格大幅且连续下跌的希望不大。
上海钢联新能源事业部锂业分析师曲音飞也表示,碳酸锂供给端全年增量有限,受制于锂辉石紧缺,产能利用率提升较慢。如果下半年需求按预期释放,碳酸锂价格仍将维持高位,行业景气度也将持续。
税务 TAXATATION
纳税服务“得力” 退税减税更给力
优化纳税服务没有终点。
今年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大规模“退”、大力度“减”,也有大范围“免”,还有大幅度“缓”。一个又一个“大”字,揭示了这项工作的重要程度,更揭示了这项工作的艰难程度。
知难不言难、迎难不惧难。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时间对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出具体部署,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指出,税务部门作为政策落实的主责单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决扛起抓牢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政策落实,并明确提出“服务要得力”的要求。全国税务系统有效凝聚纳税服务条线力量,以“快稳细实”的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举措,让退税减税的“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更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税务总局近期对1.5万户纳税人开展的调查显示,有98.05%的纳税人对税务部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表示满意,96.06%的纳税人认为办理相关业务便利度高,92.75%的纳税人认为享受政策获得感明显。
主动服务“做在前”
3月,国家部署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没过几天,吉林延边净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永明就收到了税务部门发来的政策宣传信息。“微信群、邮箱都收到了,税务部门对相关内容做了细致梳理,说得明明白白,工作做得特别主动。”崔永明说。
崔永明的亲身经历,是税务部门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过程中主动服务的一个生动注脚。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政策更好落地落细,各级税务部门都积极在纳税服务上“主动做”“靠前做”。
税务总局第一时间制发《进一步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税费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增值税留抵退税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要求,主动把做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与“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税收宣传月”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务实管用的政策宣传活动。今年以来,针对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特点,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制作推出中小企业税费支持政策特色宣传产品近4000件,开展专题辅导讲解3万余场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950万余户次。依托电子税务局加大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精准推送力度,触达纳税人缴费人4.35亿户次。
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建立机制、畅通渠道,主动倾听纳税人缴费人的心声,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
自4月起,税务总局构建落实税费支持政策“3个100”直联工作机制,在全国建立100个基层税务局直联点、100个办税服务厅直联点、每个省(区、市)100个纳税人直联点,直接听取来自第一线的声音。截至目前,共梳理出需重点研究并回应的问题及意见建议129条转送各业务司局、工作组研究改进工作,并根据办理情况对各直联点意见进行答复反馈。
5月31日,王军主持召开税费服务体验师及企业代表视频座谈会,与来自5个省的10名税费服务体验师和5名企业代表座谈,进一步听取意见、问需问计。
6月3日起,全国税务部门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开通“退税减税意见专线”,专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方面的意见建议。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积极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走流程、听建议”活动,通过“亲自办”“陪同办”“体验办”等方式,及时发现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多方收集良方善策,快速回复落实,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困难。截至7月7日,各地税务部门已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等各方代表2.2万余人参加“操作系统亲自办”“走进大厅陪同办”“深入一线体验办”及实地走访企业等活动,听取并积极回应意见建议5700余条。
以新举措落实新要求
对于纳税服务部门而言,政策宣传咨询、办税服务、信用管理等是“主责主业”。结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的新要求,各地税务部门注重在“新”字上做文章,把抓常态与抓创新相结合,不断实现纳税服务质效新提升。
政策宣传咨询方面,创新方式实现精准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时间要求急,落实标准要求高,落实对象数量大。为了迅速精准地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服务,各级纳税服务部门注重创新创效,不断推出新举措。
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等地税务部门推出“东北三省一市”税费业务通答帮办服务,在各地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岗,帮助因疫情受阻无法回属地办理业务的企业及时快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广东、广西、四川等地税务部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一键扫码”,诉求“码上直达”税务部门。云南省瑞丽市税务部门打造由多领域业务骨干组成的“瑞城税心”服务站,依托电话远程帮、视频连线、微信群推送、QQ远程协助等形式,建立起“办问协同”的“云端”问题处理机制,实现系统操作疑难“云”上答疑。
办税服务方面,优化细节实现精细服务。优质服务关键在细节,办税服务也不例外。在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以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主体,税务总局分解细化办税服务事项、类别,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共推出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服务更便捷、更精细。
在此基础上,各地税务部门又结合地区实际推出了一系列特色服务举措。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窗”,方便小微企业一站式办理退税;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利用大数据手段,创建企业“特征码”、定制企业“优享单”,根据企业特征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税务部门组成了20人的“云客服”线上服务团队,及时回应、解决纳税人办理退税减税时遇到的问题,实现了涉税业务远程帮办;
河北省廊坊市税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做到退税工作“随申请、随受理、随审批”,确保办税效率不降低,核准审批工作不积压。
点对点服务重点企业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民航业经营发展面临极大挑战。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针对企业关注和适用政策情况定制“靶向式”辅导方案,开展政策精准宣传辅导,系统化梳理涵盖出口退税、留抵退税、预缴形成的超缴退税等“一揽子”退税指导方案,帮助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顺利获得留抵退税。“这对正处于‘寒冬’的航空业来说,就像是一股炙热‘暖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吕凌飞表示。
为服务好困难行业、重点企业,税务总局要求,按照“送政策”“摸情况”“问需求”“解难题”的工作思路,逐户辅导引导重点企业尽快进行留抵退税申请,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缓解经营压力。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联合货物和劳务税司走访民航部门,了解民航业企业困难和诉求;各地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实打实开展重点辅导帮扶。
针对今年3月以来多地疫情散发、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实际,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协作,于5月4日制发《关于继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建立省(区、市)税务局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今年5月—6月,全国税务部门帮助近2000户企业实现购销成交金额超过60亿元。其中,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项目成交超过800个,涉及金额超过17亿元。
随着“真金白银”直达企业,退税减税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有效助推经济运行快速恢复。数据显示,5月,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较4月增幅(-7.4%)提高9.3个百分点。6月1日—25日,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8%,较5月进一步提高4.9个百分点,呈逐月回升向好的态势。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条线将继续在“精”和“实”上下功夫,常态工作常抓不懈,专项工作跟踪推进,换位思考提质增效,推动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准落好,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税费政策支持 餐饮业更有“烟火气”
“您好,进店请扫码测体温。”7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一家火锅店内,食客络绎不绝,服务员跑前忙后。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北京餐饮业在按下“暂停键”两个月后终于恢复堂食。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各地餐饮业受到不小冲击。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平稳,特别是伴随着国家一系列税费政策的鼎力支持,餐饮企业全力以“复”,城市往日的“烟火气”逐渐回归。
税费减免送来“惊喜”餐饮企业“挺住了”
“多亏了国家的税费支持政策,我们才挺过了这一关。”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一家味饵鲜牛肉火锅店老板张宗正向记者介绍,受疫情反复影响,店内客源锐减,收入直线下降。最困难的时候,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的税费优惠政策为张宗正带来希望。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减按1%征收率缴纳的优惠,减免了近1万元;4月1日起,又开始享受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年预计可以减免税款近3万元。“这些税收优惠,可以补贴我们在疫情期间所受的损失。”张宗正说。
与张宗正一样,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新阳光广场的聚福阁酒楼,也在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挺过了最艰难的时期。“之前受疫情影响,我们的客流量减少了很多,资金也一度面临压力。”聚福阁酒楼财务经理陈女士介绍,2021年,店里享受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税款13.4万元,相当于3名员工近1年的工资。今年第一季度还享受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减税1.8万余元。“压力一下子就小了很多。”陈女士说。
重庆餐饮商会会长、陶然居餐饮集团董事长严琦表示,餐饮行业大部分是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影响较大。因此,包括税费政策在内的支持在特殊时期对餐饮业而言尤为重要。
近两年来,针对这些小微企业,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发布了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对包括餐饮业在内的诸多特困行业实施减免税费、留抵退税以及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等政策,以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恢复元气,提振活力。
据统计,今年1月1日以来,重庆市住宿和餐饮企业已累计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1500多万元;宁波市1400多户餐饮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40多万元;今年第二季度,北京市东城区共有119户按月纳税的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款近200万元。
“在税费优惠等助企纾困政策的支持下,餐饮业挺住了。不少餐饮企业已经从前两年的低谷中走了出来,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严琦表示,目前重庆餐饮商会1987家会员企业的营收情况,已基本接近疫情发生前的水平。
留抵退税“再送一程”
餐饮企业“热起来”
“本店今日推出打包熟食、半成品、盒饭……”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积极开展线上外卖、线下外摆、出售预制菜、社群团购等业务,通过卖盒饭、支摊外摆等方式积极自救,寻找新的营收点。
宁波西贝家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自疫情发生以来,宁波西贝天一店的年均营业额维持在1100万元左右,是疫情前的75%。近两年,疫情反复导致客流大幅减少,门店今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仅完成全年指标的43%,而用工成本却较往年高出15%左右。
作为小型企业,宁波西贝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6月收到留抵退税55万元。留抵退税款的到账,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企业在求新求变的路上更有底气。用这笔钱,宁波西贝拓展多时段、多模式经营,积极研发新菜品,谋求更好的发展路径。“疫情升级了竞争,既然活下来了,我们就有勇气活得更好!”宁波西贝负责人黄海诚说。他表示,随着疫情趋于平稳,门店经营也回到正轨,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
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底,宁波当地已有80多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餐饮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获得退税款25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东城区有120多家餐饮企业享受留抵退税4400多万元。
这个夏天,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到包括住宿和餐饮业在内的7个行业,将为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再添一把火。
7月1日起,在餐饮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享受留抵退税的基础上,大中型餐饮企业也可以享受留抵退税了。据北京市东城区测算,全区预计将有47家大中型餐饮企业符合退税条件,预计可退税款超过2亿元。
最近几天,北京花家怡园餐饮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勇正在对属于中型企业的门店情况进行梳理。花家怡园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餐饮企业,历经20余年的发展,以其融汇中西的花式菜品,在北京城站稳了脚跟,目前在北京共有17家门店。
疫情的反复,对主要依靠线下营业来实现营收的花家怡园来说,经营变得相对艰难。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后,花家怡园第一时间就为符合条件的门店申请了增值税留抵退税。
“17家门店里,有14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半数属于中型企业,现在也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了!”王勇说,“目前已经拿到240多万元的留抵退税款,虽然经营仍面临困难和挑战,但政策的温暖让我们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也为我们增强了信心,我们一定能够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贴心服务持续送
餐饮企业“暖到了”
“感谢北京税务部门给予我们热情的帮助支持和周到的纳税服务,让身处困境的我们深受感动……”近日,北京川京办招待所为北京市税务局送去了一封感谢信,表达对税务部门优质服务的肯定。
北京川京办招待所是一家成立于1983年的老牌餐馆。疫情前,店里的年收入能达到4000万元。今年初,川京办进行了升级改造,却在疫情反复中陷入困境。“企业运营一度陷入‘停摆’状态,几乎没有经营收入,现金流面临随时断裂的风险,我们差点就要放弃了。”招待所财务负责人张娜介绍。
在了解到招待所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后,东城区税务局第一时间以一对一的形式,向张娜宣传留抵退税相关政策,详细告知申请退税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并辅导财务人员填报了退税申请表。
“很快,留抵退税款就退到了招待所的账上。这笔钱真的是雪中送炭,退在了我们最急需的时候,保住了我们的现金流,稳住了我们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张娜感慨地说。
国家退税减税政策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支持,而税务部门点滴浇灌的纳税服务,尤暖人心。
在宁波,为了支持新办餐饮企业发展,海曙区税务局组建了“首店管家”服务团队,利用税收大数据收集相关企业信息,不断更新“基础信息地图”;同时针对新开办的店铺,通过“发放1张新办联系卡、定制1份政策清单、开展1次上门走访”,为其经营初期提供支持。
在重庆,沙坪坝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谢璐工作室”成员采取“业务联动”集成服务方式,逐一了解辖区内餐饮酒店的需求,第一时间联系业务科室及税管员,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高效完成餐饮企业发票相关业务,即时办理涉税业务。
在北京,东城区税务局依托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在退税减税进度、资金统筹调度等方面加强指导和联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在辽宁,朝阳市税务局针对城区餐饮企业营业情况,利用税收大数据技术精准“画像”,建立“空中客服”退税专线和“税容融”服务团队,依托城区100余处办税服务网点,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一企一策”,精准滴灌;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查符合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名单,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留抵退税政策辅导微信群、电话提醒等渠道精准推送,提醒企业办理留抵退税。同时开设留抵退税专窗,确保政策红利加快落袋。
“舌尖经济”一头连着居民生活消费,一头连着经济复苏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城市需要‘烟火气’。相信随着留抵退税政策的继续施行,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我们的城市将有更多‘烟火气’。”
推动汽车消费 促进产业发展,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首月减征七十一亿元
有自6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已有月余。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政策实施首月,全国共减征车辆购置税71亿元,减征车辆109.7万辆。
此次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有何特点?对拉动汽车消费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还有哪些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值得关注?记者进行了采访。
让消费者得实惠,增添车企发展信心
“之前就计划买辆新车代步,也看好了一些车型,但一直犹豫。这次有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感觉是入手的好时机。”在辽宁营口,市民颜先生最近刚买了新车,“因为减征政策,一下节省了近1万元。”
“这项政策不仅让消费者得了实惠,也改善了我们经销商的生存状态,增添了发展信心。”6月的一个周末,四川成都安利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来人往,销售负责人张竹君忙着给顾客解答疑问。今年1至5月,这家公司的平均月销售额在80辆左右,6月销售了140余辆,增长率达75%。
一段时间以来,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汽车消费“遇冷”。5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600亿元。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相关规定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认为,此次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3个特点: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明确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有利于快速、有效拉动汽车消费;三是政策调控“更精准”,提出了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限制条件,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精准调控的作用,惠及大众消费。
为把这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到实处,各地税务部门迅速完成征管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升级工作,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乘用车产业正“驶”出前段时间的困境。数据显示,6月1日—26日,乘用车市场零售142.2万辆,同比增长27%,较上月同期增长37%。
税款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车辆购置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除具有税收的共同特点外,车辆购置税还具有其自身特点:征收范围单一,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征收环节单一,在购置环节实行一次课征制;税率单一,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计征简便;征收方法单一,根据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价高者多征税,价低者少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李平介绍,车辆购置税所征收的税款具有专门用途,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累计对贫困地区投入车辆购置税资金超9500亿元,占全部车辆购置税的68%,有力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车辆购置税所筹集的税款服务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我国交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多次出台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也在促进消费、提振市场方面产生了重要作用,同时发挥了筹集建设资金和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也说明税收的作用正在进一步增强。”李平说。
以旧换新、发放补贴,多措并举提振汽车消费
目前,除了车辆购置税减征,各地也接连出台了一些提振汽车消费的政策。比如,广东新增11.3亿元,助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增出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按8000元/辆对指定车型给予补贴;山东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撬动汽车市场活力;辽宁沈阳投入资金1亿元,面向在当地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发文,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自5月至12月,在山西、吉林、江苏等地,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促销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相较往年,今年参与活动的车企与车型数量均有所增加。
6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多项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其中明确研究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继2017年底、2020年初两次延长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期限后,这一补贴政策期限有望迎来第三次延长。
李平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仍有很大成长空间,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不仅对当前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让中国汽车走向世界也具有长远影响。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宁夏部署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全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通报全区行政诉讼及败诉案件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党委依法治区办主任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开展专项治理中着力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系统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重行政效率、轻权利保护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行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制定的《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多渠道化解,力争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案件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治区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政法书记担任组长,自治区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问题纠查、诉源治理等4个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协作制度、定期督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不断提升化解质效。
上海高院发布23条意见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7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场发布会是“上海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的第六场。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军华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上海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则立主持发布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在线参会。
新闻发布会通报,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2年6月,上海高院在对辖区产业发展情况和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充分调研基础上,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和上海法院工作实际,起草并审议通过了《意见》。
张斌介绍,《意见》围绕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的战略规划,主动回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社会关切,重点突出“一个目标、两条主线、三个维度和四项原则”。
其中,“一个目标”是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上海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这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提出的发展目标相呼应。“两条主线”即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两条发展主线:一方面要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更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三个维度”是指《意见》所明确的三方面工作内容:以公正司法为核心,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以优化机制为抓手,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加强保障为根基,有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四项原则”是指《意见》提出的四项工作原则,即坚持高质量引领、坚持高水平保护、坚持数字化赋能、坚持国际化视野。它体现了知识产权创造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趋势、知识产权保护从“严格保护”向“高水平保护”的发展需求以及上海关于城市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上,刘军华对《意见》的四部分内容23条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意见》第二部分共9条,从公正司法的维度,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中第4条至第9条分别围绕科技创新成果、文化创作成果、商业标识、商业秘密等传统领域,以及知识产权新兴领域、竞争秩序等特殊领域,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严格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服务和保障新时代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第10条至第12条分别围绕对外贸易、互联网经济、展会经济等上海重点产业领域提出了针对性的司法保护政策,即加强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涉平台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强涉展会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展会经济发展。第三部分共7条,从优化机制的维度,提出了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七个方面工作举措,即切实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完善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此外,《意见》第四部分还从加强保障的维度,确立了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加快知识产权审判数字化转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四项组织协调与保障举措。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张斌就管辖调整进行了说明。关于《意见》第20条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此前,上海仅有浦东、徐汇、杨浦和普陀等4家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今年6月,上海高院发布两个新的管辖规定,将原先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调整为属地管辖。
张斌表示,管辖调整将给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带来三方面有利影响。一是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推动区法院与辖区内各相关单位一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二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案件分布不均衡、案多人少等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三是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开展更加便捷顺畅,有利于理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中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衔接问题,有利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更好地发挥执法合力、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为应对管辖调整给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带来的挑战,满足新增管辖权法院关于提升审判能力的迫切需求,日前,上海高院已通过开展巡回调研、组织线上业务培训、推荐知识产权书单和法律汇编等方式,不断夯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基础。今后,上海高院将加强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三级法院条线上下、新管辖法院与原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内部交流渠道,及时响应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难题,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案件适法统一,确保管辖调整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张斌表示,上海法院将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新时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1:据了解,家庭暴力受害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请问《规定》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什么特别考量?
答: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其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遭受家庭暴力;另外一种是目睹家庭暴力。两种情形都会使未成年人生活在紧张、恐惧的环境中,其身心健康会受到很大损害,甚至产生“以暴力解决一切”的错误观念,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为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年重磅出击,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其中强调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具体包括细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义务,明确未成年人作证可以不出庭,询问未成年人时要提供适宜的场所、采取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接受的问询方式,注重保护其隐私和安全等。《规定》主要解决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二是根据家庭暴力的私密性特点,在证据形式上,将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纳入家庭暴力证据范畴。这样有助于依法准确认定并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家庭环境。
问题2: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的情况在实践中占有一定比例。我们注意到,《规定》专门对证据形式和证明标准进行了规定,请问这些新的规定能够帮助申请人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答:证据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根据我们调研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被驳回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证据不足,这大大制约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的有效发挥。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但是,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据而没有得到支持。为此,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家庭暴力的发生特点,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列举了十种证据形式,比较常见的如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就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上述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此外,对证明标准问题,《规定》还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证明标准为“较大可能性”即可,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从而降低了申请人的举证难度。同时《规定》还进一步重申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规定。这些规定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据规则体系,进一步解决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困难,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从而保障人民群众更安全更有尊严地生活。
问题3:部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被申请人会主张,之所以实施家庭暴力是因为对方有错在先,比如出轨等,因此,其实施家庭暴力情有可原,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样的回应?
答:这个问题特别有针对性。实践中,被申请人对自己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提出各种辩解。以对方“有错在先”为由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甚至借机通过暴力的方式控制对方,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之一。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一个观念,就是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那种认为家庭暴力“情有可原”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为了纠正这种错误认识,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认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但辩称申请人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要坚决予以抵制和打击。当然,像您提到的,如果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的,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再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要特别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真正让家成为遮风挡雨的港湾,而不是暴风雨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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