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82期
发布时间:
2025-10-27 13:14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修订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自2026年起施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部门: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最高法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司法审判工作数据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5年1至9月全国法院审判执行主要数据。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修订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自2026年起施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完善董事、高管任职、履职、离职管理,细化任职资格审核、忠实勤勉义务、离职追责追偿等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完善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严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强化同业竞争限制和关联交易审议;明确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等规定。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北京发布企业出资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
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企业出资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
指引适用于企业向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出资基础研究。企业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可税前加计扣除100%,接收方免征企业所得税。合同需书面签订,明确主体信息、出资金额、研究类型及用途。合同登记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审核后与市税务局交换信息。出资方或接收方在本市注册的,由其申请登记。虚构、伪造合同骗取税收优惠将依法处理并纳入失信记录。
深圳市发布2025—2027年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0月2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明确支持“20+8”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开展上下游并购重组,建立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丰富并购融资渠道,推动耐心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企业赴中国香港上市,创新跨境并购工具,强化深港资本市场合作。完善并购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优化市场服务生态。加强风险防控,严格合规审查,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专项协调机制,简化业务流程,支持重点产业项目落地。
税务 TAXATATION
商务部公布202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等
日前,商务部发出2025年第66号公告,对外公布202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公告规定,202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氢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公告明确,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直至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领完毕。企业申领时,其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根据以往实际关税配额使用情况设定,在起始关税配额数量内企业可分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下称《证明》)。公告还指出,各关税配额发证机构负责受理所在地企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证明》。《证明》有效期3个月,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三部门: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根据《公告》所附《废止文件和条款目录》,此次废止的文件和条款涉及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公告》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司法审判工作数据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5年1至9月全国法院审判执行主要数据。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25.7万件,同比下降9.17%。刑事一审案件80.4万件,同比下降11.61%,判处生效被告人104.8万人。民商事一审案件1895.4万件,同比上升37.45%,劳动争议、公司、证券、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案件均大幅增长。行政一审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17.49%。首次执行案件806.5万件,同比上升16.72%,网络司法拍卖成交2564.5亿元。最高法发布多项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完善劳动争议、民营经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等领域裁判规则,推动司法与行政监管协同,强化企业权益保护。
深圳中院作出全国首例认可“港资港仲裁”裁定
10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支持深圳港资企业申请认可和执行中国香港仲裁裁决,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复》2025年2月生效后全国首例相关裁定。
深圳中院依据《批复》第二条,确认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可协议约定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为仲裁地,仲裁机构对纠纷具有管辖权。无需审查其他涉港因素,港资企业主体身份即为核心要件。该案裁定认可并执行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裁决,标志大湾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从规则突破到实践落地,为企业提供明确法律支持和便利。
浙江省公布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涉及多领域企业责任追究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涵盖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空气等领域,涉及企业违法排污、固废堆放、非法采矿等行为,展现多部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部分案例明确赔偿金额、修复方式及司法确认,强化企业责任追究。
本批案例主要涉及企业暗管排污、固废自燃事故、弃渣侵占河道、废水废渣超标排放、篡改监测数据、非法堆放固废、逃避监管排污、非法采矿、危险废物无证经营、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处理。主要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金额、修复措施、货币赔偿与技术改造代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连带责任认定、公益诉讼追偿、异地修复等机制。各案例强调“应赔尽赔”,推动赔偿资金用于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广州知产法院发布新质生产力知产司法服务典型案例
10月23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涵盖高端芯片、生物医药、5G技术、开源软件、植物新品种权等领域。
典型案例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明确独创性及芯片封装企业责任认定;5G核心技术专利案全额支持4000万元赔偿请求,适用证据披露及举证妨碍规则;开源软件著作权案全国首份判决明确开源协议合同性质;植物新品种权案厘清科研育种与商业行为边界;生物医药商业秘密案强化举证责任转移规则。会议强调司法保护新质生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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