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76期
发布时间:
2025-09-08 13:16
本期要点
国家发改委拟出台《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两部门出台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行动方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两部门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北京经开区拟修订措施 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
9月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9日。
文件修订聚焦推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供应链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投资机构及QFLP经营发展;鼓励早期、创新及硬科技投资;优化产业金融生态,推动金融产业园建设、金融服务联盟及风险防控;明确各类奖励及补贴标准,落实“就高不重复”原则。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家发改委拟出台《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办法》明确信用修复适用对象、失信信息分类(轻微、一般、严重),规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材料、办理期限及异议申诉流程。信用主体需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义务,达到公示期后可申请修复。信用修复申请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办理。重整企业可凭法院裁定申请临时屏蔽失信信息。各部门不得收取修复费用,虚假承诺将被公示三年并限制修复。
两部门出台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行动方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26年,5个省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营收过万亿元,服务器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国内市场渗透率超过40%,个人计算机、手机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方案》指出,面向行业应用和消费场景,统筹专项资源,持续强化电子产品供给水平;促进人工智能终端迈向更高水平智能创新,鼓励各地推动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差异化发展;加快行业标准立项,压缩标准制定周期;制定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还要求,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电子信息产品发展消费金融业务;强化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产品消费等。
国家认监委印发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下称《规则》),并同步配发《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则》包括适用范围、认证依据、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对认证人员的基本要求、认证程序等十二部分。其中,《规则》明确,开展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活动,应当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得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规则》进一步要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从事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同时,在拟开展的QMS认证业务范围,具备2名(含)以上专业领域审核员。认证机构应结合认证业务范围识别相关专业的学历和专业质量技术工作经历。
市场监管总局就《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0月3日。
《征求意见稿》所称监测点是指具备收集和按要求报送标准实施数据能力,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承担标准实施监测任务的单位。《征求意见稿》规定,监测点应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集一定周期内的标准实施数据,确保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不断提高数据采集工作水平。《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重点项目建设、科研项目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监测点建设予以支持。
税务 TAXATATION
两部门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内容。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发布前已缴纳的税款符合规定的可予以退还。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发布“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9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选编了陕西、江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湖南、贵州、上海、浙江等地11件典型案例。
案例涵盖红军东征指挥所、新四军苏中抗战文物、甲子山战地医院、八路军指挥部、王山寨抗日遗址、烈士纪念设施、东北抗联烈士纪念碑、衡阳抗战绝壁遗址、“二十四道拐”公路、淞沪抗战遗迹、东极岛抗战文化资源等;在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和纪念设施保护职责,推动产权变更、修缮资金落实、日常管护、史料收集、预防性保护、协同治理等措施,强化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
新疆:27条措施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提升新疆法院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效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围绕建强法院领导班子、优化队伍结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5个方面制定27条措施,不断推进人民法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计划》聚焦“用”的合理,实施班子结构改善提升行动,通过健全督促提醒和协管把关机制,围绕班子调优配强、空岗补缺,强化人选任职资格审核,紧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调优领导班子结构和整体功能;聚焦“强基固本”,实施基层审判质效提升行动,推动编制、员额、职级职数、人员力量等资源向基层倾斜,缓解人案矛盾,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度,组织动员引导上级法院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任职入额;聚焦“选”的精准,实施干部源头建设提升行动,实施“名校优选”计划,改善队伍结构,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实施“引才入疆”计划,打造支撑新疆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聚焦“育”的全面,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一策、一档机制,多元培养、跟踪成长,实施“青蓝”计划,建立“师带徒”机制;聚焦“管”的科学,实施激励约束效能建设提升行动,健全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员额退出、法官惩戒、规范干警离职从业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实关心关爱,落实各项保障制度,营造拴心留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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