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134期


本期要点

上交所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近日制定完成《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11月6日,公安部于网站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经营、保险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贷款诈骗,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等非法行为。
财政部拟规范新公司法施行后的企业财务处理问题
财政部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最高检重点推广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做好重点推广模型的应用、线索核查及案件的指导办理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上交所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提高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上交所近日制定完成《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近年来,沪市公司顺应国际趋势,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将ESG理念和要求融入商业模式和管理体系,持续探索ESG实践的中国样本,不断丰富ESG标准的中国内涵,探索形成一条既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理念又体现中国特色的ESG发展路径。
一是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以及供应链共创等关键要素纳入企业的核心运营理念中,2023年度沪市共有1896家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相关机制,占比超八成,环保投入金额超2000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超8亿吨。
二是更加关注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与所处行业的特点,通过资金帮扶、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人才振兴、涉农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多种举措,促进当地产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合计投入超1000亿元。
三是更加关注供应链安全,打造共建共赢生态系统。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在供应商筛选标准中充分考虑ESG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实施分类管理,保证供应资源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围绕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价值链降碳减排,塑造更加可持续、更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
沪市公司在ESG实践方面的有益探索,为制定ESG信息披露中国标准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成为投资者投资中国企业的重要考量。据统计,2023年度沪市1187家公司发布了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率超52%,同比增长超5个百分点,披露数量和披露率均创新高。评级方面,连续两年纳入MSCI评级的241家公司中,69家公司评级等级提升,A等级以上公司数量由15家增长至38家。投资方面,截至2024年6月末,国内ESG公募基金产品达到273只,规模超过2600亿元。沪市ESG信息披露、评价与投资良性互动的市场生态已初步形成。
上交所制定《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有效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要求,以披露促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提升ESG治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更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是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能力与监管服务效能。将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积极推出数字化工具和培训服务,为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工具箱”,定期发掘优秀案例与特色成果,发挥最佳实践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大绿色转型资本支持力度。将持续创新ESG金融服务和产品,丰富ESG指数产品供给,鼓励发行各类ESG主题基金,积极支持中证指数公司ESG评价结果在各类金融产品中的应用,为ESG评级高的上市公司提供融资便利,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可持续发展领域。三是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宣介和国际交流合作。将大力支持上市公司接轨国际,通过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各类国际会议、论坛沙龙、投资者业绩说明会等平台窗口,分享中国企业在ESG领域的工作举措和成果,讲好中国企业的ESG故事。四是加快推动ESG数字化建设。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探索形成上市公司ESG数据库,推动ESG数据信息在各类场景中的应用,支持中证指数公司丰富气候转型评价等ESG数据产品,为可持续投资提供参考。
为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上交所还同步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南》为上市公司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和工作流程、识别重要性议题、分析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等提供“工具箱”和“百宝书”,同时将《指引》中的相关披露要求细化为披露要点,提供具体的适用解释,便利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
下一步,上交所将与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到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程之中,通过优化制度、加强引导、提升服务,推动上市公司成为ESG理念的践行者、引领者,在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的互动中,继续开拓中国式ESG发展之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上交所与德交所、中欧所签署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专项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4年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以下简称德交所)、中欧国际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欧所)签署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专项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上交所积极推动落实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双向开放、进一步深化中德证券市场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标志着沪德两地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产品开发、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等合作方面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上交所长期以来与德交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交流。2015年,在中德两国监管机构和政府的支持和认可下,上交所与中金所、德交所合资在法兰克福成立中欧所,致力于为中欧企业和国际投资者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2022年,中国证监会优化境内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机制,将德国市场纳入境外市场范围。2023年,第三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将进一步支持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纳入成果清单。目前,沪德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规则、业务、技术、市场已准备就绪。根据备忘录约定,沪德两所将继续推进更为广泛和密切的合作,同时充分发挥中欧所链接两地的优势,共同为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和全球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提供服务。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上交所一直致力于深化境内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未来,上交所将继续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的交流合作,发挥好已有成熟互联互通机制的积极作用,探索境内外资本市场合作的创新模式,切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持续推动创新开放 共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202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成功举办
11月7日,“202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在沪开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上海市副市长解冬和上交所理事长邱勇为大会致开幕辞,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主持开幕式。本届大会以“创新、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部分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参会并发言,超160家国内外投资机构代表注册参会。
今年是上交所连续第六年举办国际投资者大会,参会机构类型进一步丰富,外资覆盖范围显著扩大,影响力持续提升。来自境外监管机构前政要、境外主权财富基金高层、全球知名金融机构及境外交易所高管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量级嘉宾受邀参会。此外,来自北美、欧洲、亚太、中东、南美等20余个境外市场的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等外资机构代表注册参会。
会上,全球资本市场的行业专家、证监会相关领导,围绕推进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进行深入探讨,外资机构高层分别分享其长期看好中国市场发展的积极观点,来自境内外研究机构知名专家学者、沪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资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围绕中国资产全球配置、可持续发展和亚洲经济等话题展开讨论。他们普遍认为,中国资本市场韧性强、潜力大,沪市公司整体业绩在第三季度边际改善、恢复增长,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近期多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经济发展态势总体向好,市场投资机遇丰富多样。大会还面向国际投资者进行积极推介和宣传上交所在持续推进科创板建设、完善产品体系、优化市场生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上交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作出的重要部署。一是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硬科技”企业发展。二是丰富产品体系,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积极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开放,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推动跨境指数化投资,提升国际投资者服务能级。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持续推动创新开放,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1月6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指南》),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细化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夯实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基础,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是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根据《指引》要求,形成典型实践推荐,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二是辅助参考为主,不增加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三是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适用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针对性细化指导。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需要有序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持续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遵循上述起草思路,《指南》目前共形成两章,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包括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方法,提供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转型计划相关披露实践和示例,并详细解释《指引》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所有披露要点。
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积极听取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场发布实施。接下来,还将结合其他重要议题的实践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指南》内容,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助力构建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生态。

深交所与德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推进中德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为落实中德第三次高级别财金对话成果,2024年11月7日,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以下简称德交所)、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欧所)签署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推进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平稳落地。深交所主要负责同志、德交所执行委员会委员Thomas Book出席签约仪式。这是继深瑞、深伦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合作顺利落地后,深交所在推动中欧资本市场联通、深化中欧资本市场合作共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产品互挂、市场推广、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致力提升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实效性、吸引力,将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打造成为一个促进中德资本市场联通、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前景,同时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
接下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持续优化完善跨境合作和互联互通机制效能,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优做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全球资源配置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部门修订管理办法 降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门槛
商务部、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办重磅发文 部署冰雪经济万亿级大市场
11月6日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计划到2027年冰雪经济总规模达到1.2万亿元;到2030年冰雪经济总规模达到1.5万亿元。
《意见》从8方面提出系列举措。一是持续推动冰雪运动发展。二是完善冰雪经济产业链条。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四是培育壮大冰雪经济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冰雪领域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冰雪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五是促进和扩大冰雪消费。六是强化冰雪经济要素保障,加大对冰雪企业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七是深化冰雪经济对外合作。八是加强服务保障。

工信部拟发布行动方案 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1月6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
《行动方案》共八方面二十五项内容,提出实施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行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行动、示范应用场景拓展行动、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行动、国际发展水平提升行动等。《行动方案》提出,将引导我国新型储能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围绕关键材料、储能电池、电力电子器件等重点环节加快培育布局一批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提升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能力,研究支持专利和标准协同发展创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第七届进博会各项配套活动全面展开
11月6日,第七届进博会举行多场活动,各项配套活动全面展开。其中,第七届进博会贸易投资对接会正式开幕,将开展超40场推介活动、50场投资促进活动,近2500家国内采购商与近1000家海外参展商进行高效洽谈和精准对接。
在同步举行的中欧企业家大会上,来自包括全球500强企业在内的近600名中欧企业家围绕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等话题展开探讨,并在绿色低碳等领域达成多项合作。

国家铁路局拟发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1月5日,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办法》共九章八十二条,明确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与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国家铁路局拟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1月4日,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开始 5 日前,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时间、地点、验收组织机构、验收程序等有关内容书面报负责项目监督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或地方铁路监管部门;竣工验收各阶段时间、地点、验收组织机构、验收程序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暂行规定》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规定》共二十二条,明确审评专家应当签署专家承诺书,履行公正性:保密性有关承诺,如实报告与定级鉴定申请单位和所审评标准物质的直接利益或竞争关系。未如实报告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审评专家应当对所审评标准物质进行独立审评,审评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1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发布<太赫兹辐射功率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等31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
本次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太赫兹辐射功率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热量表检定规程》《毫瓦级标准超声功率源检定规程》《拉曼光谱仪校准规范》《热量表型式评价大纲》《零气发生器校准规范》《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校准规范》等31项。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座谈会
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座谈会,听取外资金融机构意见建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关工作。
座谈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深入阐释了当前中国货币政策立场及货币政策框架调整有关考虑,介绍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及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相关工作进展,听取意见建议,并就各机构关心的问题交流回应。

商务部就中国-日本知识产权工作组第11次会议征求意见
为加强中日(本)经贸合作,经双方商定,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第11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中旬在日本东京召开。工作组旨在交流双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司法进展,并推动解决双方企业在贸易投资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为此,商务部特向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征集将在日本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国家卫健委发文推动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
11月4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
《通知》共六方面内容,提出到2027年末,力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明确要完善首诊负责及转诊机制,畅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个体化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连续性、系统性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约、巡诊等形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大力发展延续性护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上门护理、老年护理等服务。

两部门发文部署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
11月7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6方面提出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管理。二是规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明确动态调增或调减医疗救助对象均从身份调整之日次月起享受或停止医疗救助待遇,因时间差未享受待遇的,可手工结算。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四是落实信息共享责任。五是强化基础信息监测及核验。六是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衔接。

北京注协发布《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北京注协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编发《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操作手册》从关于银行电子函证平台、平台页面介绍、用户角色介绍、函证流程介绍、格式填报说明和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六方面进行解读。
关于在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提交函证后,函证状态显示为“函证结束”,是否代表函证成功的问题,《操作手册》表示,回函成功或者回函失败均表示函证结束。如回函成功,需由项目中验收人员验收并下载回函文件;如回函失败,可在“操作”处点击“查看”,查看“操作日志”,查询具体失败的原因,将此份询证函的反馈信息对照《银行业务规则》进行检查,无误后再次提交函证,重新发函。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拟修订
11月5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办法》修订草案不分章节,共二十四条,明确在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定价论证、责任追究等机制;是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应符合“双减”工作要求;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健全校外培训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行为,教育部门会同科技、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将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江苏发布第三方测评合规指引 制止虚假不实测评行为
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江苏省第三方测评合规指引》,12月1日起施行。
《指引》共10条,对涉及第三方测评的普通博主、广告发布者、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等,根据其在测评活动中的角色与行为属性进行了相应的合规提示;要求从事第三方测评的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履行广告发布者义务。

低空经济持续获政策支持
据工信部网站11月5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召开低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要抓好重点企业,培育更多低空产业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抓好重点产品,大力发展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低空装备,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全方位赋能低空产业体系。
山东出台《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培育10家以上产业链龙头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低空经济规模达到1000亿。元。深圳也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

海商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完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
近日,海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共16章、31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二是,对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适当调整。三是,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五是,完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此外,修订草案还在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建造中船舶所有权、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定义、会员制互助组织法律地位及规则适用、共同海损、海事请求诉讼时效等方面,对现行海商法作了修改完善。

能源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近日,能源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据悉,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二是,增加规定能源用户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扩大绿色能源消费。三是,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推广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行阶梯价格、分时价格等制度。五是,强化能源供应企业的义务,明确不得违法收取费用,并增加相关法律责任。六是,增加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跨省能源应急工作的指导协调。七是,完善能源主管部门处理能源争议的协调机制。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拟加强对客户正常金融活动及信息安全的保护
近日,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避免影响客户正常的金融活动。二是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在公司内部、集团成员之间共享反洗钱信息应当符合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三是完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异议处理机制,增加规定涉及客户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的异议,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四是分别规定单位和个人未依照规定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法律责任。五是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11月6日,公安部于网站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经营、保险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贷款诈骗,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等非法行为。
在案例一中,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组织招揽技术开发、App运营、黑灰产引流等数十人组成职业化非法放贷犯罪团伙,以“高利放贷”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境外开发运营26款网贷App,向境内非法提供贷款业务,收取借款金额30%-35%的高额周息,截至案发,累计向5万余人非法放贷5.6亿元。今年8月,办案单位开展收网打击,抓获以张某鹏为首的22名犯罪嫌疑人。

截至2023年底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
11月5日,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报告公布了截至2023年底各类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02万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30.6万亿元,对应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净资产51.4万亿元;国有土地总面积52371.4万公顷,全年水资源总量25782.5亿立方米。

两部门发文部署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11月5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三方面十项内容,主要部署六项工作内容:(一)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基础工作。(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三)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四)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工作。(五)做好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六)加强重点环节信用监管。

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
11月6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总体要求、信息项、编目要求、样式要求及管理与应用要求,适用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生成、处理、共享交换和应用。

生态环境部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11月4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对标“全面”,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突出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研究提出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二是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四是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

税务  TAXATATION
财政部拟规范新公司法施行后的企业财务处理问题
财政部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财政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两部法律中需由企业财务制度进一步细化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对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非货币资产出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等3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关于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方面,明确了可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的范围、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程序两方面问题。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10件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官微发布上海金融法院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10件,主要涉及债券发行文件中不同仲裁条款效力的判断、涉外仲裁协议中的外国法查明、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放弃管辖异议的效果、债券质押回购交易主协议中仲裁条款的成立、同一交易关联合同的合并仲裁、仲裁协议当事人真意的合理判断、仲裁条款扩张适用与合同变更的判断、涉外仲裁裁决项存在笔误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问题。

最高检重点推广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做好重点推广模型的应用、线索核查及案件的指导办理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往往通过解析个案,提炼类案规则,研发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利于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各地普通犯罪检察条线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要求部署,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来,在重点推广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过程中,要围绕有效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案件办理质效的目标,更加重视线索移送后的跟踪引导、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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