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121期


本期要点

上交所修订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南
日前,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并同步更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发改委: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简化相关要求 加快办理流程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最高检印发48项意见 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近日,最高检公布《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自然资源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中国海洋经济股票价格指数”
7月23日,自然资源部与上交所共同发布“中国海洋经济股票价格指数”。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孙书贤,上交所理事长邱勇,上海市副市长张小宏等出席活动。

“中国海洋经济股票价格指数”(简称“海洋经济”,代码:932056)是国内首只覆盖沪深京港全市场的海洋领域综合性指数,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联合编制。“海洋经济”指数及时反映海洋领域上市公司运行态势,对打造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风向标、引导资本向海洋经济领域聚集、促进金融资本在海洋实体经济中的有效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海洋经济”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相关股票为样本空间,综合考量海洋属性、行业覆盖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筛选排名靠前的股票为样本股。目前,“海洋经济”指数样本股213只,涉及20个海洋及相关产业。据测算,自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至2024年7月22日,指数年化收益率为7.5%。

近年来,上交所通过提供股债融资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海洋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安排,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健全“上海指数”体系,助力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特别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推动金融更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深交所·创享荟”举办合成生物产业专场活动
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7月24日,深交所举办第十七期“创享荟”活动,聚焦合成生物产业发展,邀请华大基因、川宁生物、康弘药业、三元生物、卫光生物、金城药业、华恒生物等合成生物领域相关上市公司代表,深圳市合成生物产业私募基金、建设银行等机构代表,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合成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代表,共话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创享荟”围绕合成生物产业相关技术发展趋势、政府与资本市场如何助力合成生物新质生产力发展、如何解决产业化与规模化问题等主题进行对话。发言嘉宾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的观点看法,分享了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成长壮大的做法、经验和案例,并就合成生物产业化存在的难点和解决方案展开讨论。

与会代表认为,合成生物正在成为影响人类发展的未来产业之一,是服务我国“双碳”战略、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加快合成生物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落地势在必行,资本市场在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展中应发挥更积极作用。

下一步,深交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持续打造“创享荟”品牌,建设具有深市特色的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搭建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引领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上交所修订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南
日前,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并同步更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

修订后的《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指引》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包括基金最新成交价格达到涨停或者跌停价格;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发生非做市商原因导致的技术故障;做市商在非交易日进行技术系统升级,升级后首个交易日进行实盘测试等六种情形。修订后的《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指南》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加强了做市账户管理,优化了做市评价指标。两个规则均自2024年7月21日起实施。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办法》共十八条,大幅提高最高处罚额度,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增加集市主办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增加集市主办者诚信计量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不得与经营者串通,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增加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的规定,等等。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
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检验、串通涨价、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机动车检验机构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将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拟修订《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规定》共六章38条,明确电力监控系统的对象和业务范畴,将电力监控系统的范围由罗列典型系统名称改为按系统功能描述的形式进行列举,同时明确电力监控系统运营者等相关适用对象;优化安全分区要求,调整安全区名称,细化分区保护粒度,强化安全接入区设置及防护要求;深化技术防护原则与策略,补充了业务横纵向交互、设备选型、安全加固、态势感知等技术要求,以及应急备用等管理措施;强化供应链管理,明确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管理机制强化供应链管理,明确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技术监督管理,明确电力监控系统运营者和电力调度机构的技术监督要求,增加技术监督风险管控措施等。

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自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重点部署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四个方面13项主要任务。此次行动整治对象为《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将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重点领域,突出纠治隐蔽性较强,但覆盖面广、危害性大的各类问题,切实推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加强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打击。

金融监管总局提示防范四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
7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
《提示》明确,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共享屏幕”类诈骗。不法分子通过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二、“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三、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四、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应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
7月22日至23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集中研讨国资央企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加快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高质量的稳增长,持续深化提质增效,紧盯“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目标,更加注重经营业绩的含金量,加强现金流管理,强化精益管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做好重要基础产品保供稳价,从严抓好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新兴产业持续突破,纵深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持续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实施“AI+”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完善精准、差异化、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考核体系,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实管控措施,稳妥有序处置风险,加快提升国际化经营质量,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抓紧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进行细化分类,及时完善工作台账,确保年底前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等等。

文旅部发布《图书馆志愿服务管理指南》等5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
7月24日,文旅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图书馆志愿服务管理指南>等5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的公告》。
本批公布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图书馆志愿服务管理指南》(WH/T 101-2024)、《动漫信息分类与描述规范》(WH/T 102-2024)、《文化馆年报编制与公开指南》(WH/T 103-2024),旅游行业标准《旅游市场社会监督志愿服务指南》(LB/T 087-2024)、《文化和旅游二维码信息编码和交换规范》(LB/T 088-2024)。

生态环境部拟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
7月25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指南》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可参照执行。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多平台数据折射人才流动新趋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23日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至6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98万人,同比增加2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今年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持续低于去年同期水平,6月份降至5.0%,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低于预期调控目标。与此同时,多家招聘平台数据也映射出人才正加速流向制造业、服务业的就业结构性特点,尤其是高技术制造业用工需求有所增加,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就业明显增长。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得益于经济回升向好,服务消费持续升温,工业实现较快增长,特别是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先进装备、新型材料等制造行业需求释放。”

海关总署明确数种AEO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但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或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此外,虽然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但高级认证企业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或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发改委: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简化相关要求 加快办理流程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五项规定条件的企业,其中要求,最近三年(1)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通知》明确,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发改委将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

重庆发布全国首个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近日,重庆市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的通知》。
《指引》共六章三十二条,明确8种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提出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建立科学、系统的商业贿赂风险评估程序,用以识别、分析、评价本单位的商业贿赂风险。商业贿赂风险的评估范围可以包括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增合作伙伴、业务协议、第三方管控、费用报销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商业贿赂风险的领域;评估方式可以包括全面评估和抽查评估,全面评估可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抽查评估适用于单位发生风险警示的情形。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对商业贿赂风险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审。

国家发改委发布《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计划到2025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布局更加合理,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5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年均增长10%,平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显著提高,并部署以下重点任务:(一)完善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二)严格新上项目能效水效要求。(三)推进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五)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六)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

国家发改委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计划到 2025 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 25%以上,再生铝产量达到 1150 万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电解铝行业 2024 年—2025 年形成节能量约25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650 万吨,并部署以下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二)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三)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四)推动产业链协同绿色发展。(五)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交通运输部发布12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7月23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旋转压实仪>等12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及<车载式路面激光平整度仪>等4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外文版的公告》。
本批发布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主要包括旋转压实仪、沥青压力老化试验仪、构造深度电动铺砂仪、车辙试验机、轮碾成型机、公路桥梁支座压剪试验机、锚杆质量检测仪等。

自然资源部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
近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要依据《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省份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调查任务,全面摸清试点县(市、区)采矿损毁土地(含挖损、压占、塌陷)现状和底数,建立采矿损毁土地数据库并提交调查成果,为本省(区、市)调查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启动实施全国调查工作探索经验、锻炼队伍、打牢基础。

住建部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
7月24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行动主要回访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

八部委公布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此次监督抽查覆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动车、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成品油等重点领域,共随机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00家,其中包括23家国家质检中心。监督抽查共发现30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占全部抽查机构的30%。其中1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拟发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
7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日。
《规则》分为4部分,共27条,规定举报登记要求,确定不同情况下核查对象、不予处理情形不予处理情形、核查中需要提供的材料、未履行或未规范履行审查程序的情形、核查期限、结束核查情形等,明确开展提醒敦促的情形及其内容、组织开展约谈的情形和方式、有关人员责任和行纪衔接等。

美英国与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声明 聚焦人工智能领域竞争
7月23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司(DOJ, Antitrust Division)、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与欧盟委员会(EC)共同发表了《关于生成性人工智能基础模型及人工智能产品领域竞争的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 on Competition in Generative AI Foundation Models and AI Products)。
《声明》明确,人工智能带来的主要竞争风险包括:1. 掌握AI堆栈关键技术的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些关键要素,限制颠覆性创新的范围,或将AI设计成有利于该企业的模式,从而损害竞争。2. 大型科技公司在可能在AI相关市场中进一步巩固与扩大市场力量。3. 生成式AI开发商之间可能通过合伙、投资等安排对竞争进行削弱,或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引导市场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4. 算法可能使竞争者之间共享竞争敏感性信息。5. 算法可能促进竞争者之间串谋行为。6. 算法可能使公司采取价格歧视及排他性行为。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
生态环境部在武汉“中国碳市场大会2024”上正式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
《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全方位展示了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成效,展望了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是继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之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市场最新进展情况报告。

修订版《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
7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74条,细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调机关、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定密管理,进一步完善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制度,明确保密事项范围应当规定的主要内容,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并及时修订;进一步细化密点标注和派生定密制度,明确适用的具体情形;压实机关、单位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责任;细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明确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等等。

两部门部署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7月22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要求;在汽车产品自身以外其它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备案数据、粘贴能耗标识;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备案数据、更换能耗标识。

五部门印发五方面指导意见 加快发展节水产业
7月2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节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并从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等5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并提出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强化节水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工信部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7月22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一批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一)用水过程循环。(二)区域产城融合。(三)智慧用水管控。(四)技术装备创新。(五)减污降碳协同。

国家发改委修订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修订印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明确本专项主要支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方向主要支持矿山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等重大项目,以及应急管理部垂直管理的矿山安全生产监察能力建设项目、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两部门印发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
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等四类设施工作指南的通知》。
本批公布的工作指南包括《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

税务  TAXATATION
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为引导企业正确适用兼并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收遵从成本,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编写了《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指引》对现行有效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文件进行了梳理,并按照企业兼并重组的类型,分门别类明确了适用主体、适用情形、政策内容、执行要求及政策依据等内容,分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五部分,还一并附有具体税收政策文件和征管文件汇编,力求为纳税人提供简明易行、获得感强的操作指南。

中共中央部署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公开,其中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决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司法部拟建立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制度 为行政复议提供原则参照
7月23日,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日。
《规定》共十八条,明确指导性案例应当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对办理类似行政复议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基本案情、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方面与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原则上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的审理要旨进行审理;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类似行政复议案件参照指导性案例的,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明理,但不得以指导性案例代替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案件审理结果的直接依据。

最高检:检察官助理经批准可以参与法庭辩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共5部分32条,着眼健全完善检察职业体系,提出一系列加强检察官助理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
《意见》明确,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指导下,承担以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为核心内容的检察辅助事务;经遴选委员会审核后等待递补担任检察官的检察官助理,以及曾有检察官任职办案经历的检察官助理,可以在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资深检察官的指导下相对独立承担办案任务;指导办案的检察官应当承担审核把关责任。对检察官助理实行分阶段培养训练;经检察长批准,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
最高检印发48项意见 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近日,最高检公布《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若干意见》共包括八部分48条内容,明确目标和原则,提出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司法办案职权、明确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完善检察权管理机制。《若干意见》强调,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已经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检察人员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但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的,属司法瑕疵,不因此承担司法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对检察官的司法责任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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