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18期
发布时间:
2024-07-08 19:14
本期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意见》全文。
便利中小投资者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 上交所启动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
近日,上交所向会员单位和上市公司发出业务通知,启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
工信部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
7月4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严肃查处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证监会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如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依法从快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刑事追责,绝不姑息。对于符合民事追责条件的,将通过支持投服中心采取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代位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启动民事追责,依法支持投资者诉讼维权。如江苏舜天案,目前有关法院已正式受理投服中心递交的支持投资者诉讼申请,后续将依法启动民事追责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证监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展专题调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与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分别与上市公司、行业机构、投资者、专家学者及系统单位代表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于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方对当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充满信心,对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满信心。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破除制约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大家建议,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紧紧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构建与之相适配的全链条市场服务体系和相关制度机制。坚持质量优先,严把IPO准入关,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平衡,更大力度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着力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坚持依法从严监管,进一步增强融券、量化、退市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加强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多措并举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产业整合,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推动畅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引导其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快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吴清指出,证监会正在深入开展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将抓紧研究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揽子举措。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坚持尊重规律、守正创新,着力推动高水平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加快推进“科创板八条”落实落地;着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等基础制度;着力推动中介机构提供高标准的专业服务,大力强化执业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着力推动实现违法违规“高成本”,大幅强化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保持严监管强监管态势,切实维护“三公”的市场秩序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吴清强调,证监会将坚持“开门搞评估、开门搞改革”,加强市场沟通,广泛倾听、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抓紧推出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形成各方共同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强大合力。
证监会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加强综合惩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意见》全文。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提升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意见》从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等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意见》的出台,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证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造假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提升案件调查质效,大力提高行政处罚力度,优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从严惩处造假“首恶”,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三是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加强与国资、金融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五是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造假、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题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召开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题座谈会,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企业、机构及专家学者代表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参加。
座谈会上,大家认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是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资本市场具有分担创新风险、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功能,要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持续加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引导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领域集聚。
吴清指出,今年以来,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先后出台了“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同时,积极稳妥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涉及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优化和产品创新。
吴清强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责无旁贷。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系统思维、守正创新、综合施策,根据资本市场特点规律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快改革完善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和精准性,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推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更好发挥作用,健全股、债、期等多层次市场体系,持续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证监会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便利中小投资者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 上交所启动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
近日,上交所向会员单位和上市公司发出业务通知,启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优化交易客户端股东会提醒功能,确保投资者及时获知股东会召开信息,同时上交所将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上市公司可免费委托上交所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提醒。此次试点,是上交所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一次尝试。
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是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前,网络投票已成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的主要方式。实践中,因上市公司股东会通知与实际召开间隔时间较长,缺少必要的提醒安排,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造成了不便。
本次试点,旨在利用科技手段将股东会参会和投票提醒直接送达每一位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具体方式上,一是在投资者个人使用的交易客户端上增设滚动提醒等形式,确保投资者及时获知股东会召开信息。二是上市公司可以免费委托上交所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后续,上交所还将积极推进与电信运营商的认证机制互认,论证支持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提醒后直接投票,实现股东会网络投票“信息直达、一键直投”。试点期间,上交所将积极听取市场主体和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便利中小投资者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 上交所启动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
近日,上交所向会员单位和上市公司发出业务通知,启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试点。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优化交易客户端股东会提醒功能,确保投资者及时获知股东会召开信息,同时上交所将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上市公司可免费委托上交所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提醒。此次试点,是上交所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一次尝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务院出手整顿政府采购市场 持续严打四类违法行为
中国政府网7月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公布《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方案》提出要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方案》明确,将研究完善货物服务招投标、非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和质疑投诉等部门规章,研究将需求管理以及合作创新采购等制度上升为部门规章,逐步构建覆盖需求管理、信息公开、采购方式、合同履约、救济机制等系统完备、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与标准文本。《方案》还提出,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
7月4日,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
《宣言》共五方面内容,强调共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必要性,同时确保其发展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公平性,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人类社会发展。对于维护人工智能安全,《宣言》明确,愿推动制定数据保护规则,鼓励各国结合国情,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范,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鼓励行业制定更为及时和敏捷的自律规范,增强系统与应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防止黑客攻击与恶意软件应用,推动制定和采纳具有广泛国际共识的人工智能的伦理指南与规范等。
央行首次开展无固定期限信用方式借入国债操作
近日,在国债收益率创下新低之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近期面向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国债借入操作。而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目前央行已经与几家主要金融机构签订了债券借入协议,目前已签协议的金融机构可供出借的中长期国债有数千亿元。央行将采用无固定期限、信用方式借入国债,且将视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持续借入并卖出国债。
近期,债市上涨趋势明显,国债收益率不断下降,央行曾多次提示长债的期限错配风险和利率风险,呼吁市场理性交易。专家表示,央行此举意在对国债收益率实现完整控制。
央行首次开展无固定期限信用方式借入国债操作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关于发布<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其中《便利措施》共十八条,明确将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设立常态化机构,随时响应需求;深化科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推进准入谈判,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简化入境手续,方便食品化妆品参展;简化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办理展后留购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扩大参展范围,允许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参展;简化部分产品参展相关证书要求。
国家能源局发文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认真落实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涉网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机组非停、出力受阻情况督促检查力度;要求针对迎峰度夏专项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中梳理出的二级以上电网安全风险及县域全停风险,“一站一案、一线一案”制定落实风险管控硬措施;要求加强主网设备运维,强化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重载设备运维保障,扎实开展日常巡视、带电检测和除隐消缺工作,落实季节性反措,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国家药监局部署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工作
7月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工作,审议通过《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会议指出,中药标准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证中药质量而制定或核准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保障中药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作为中药监管的重要抓手,在中药监管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分别作出规定,将药品标准管理的通用性要求与中药产品自身特点相结合,对中药标准研究制定的基本原则、各类中药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标准修订、实施等进行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关键流程。
教育部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的通知》。
《规范》共六章二十六条,明确资源内容审核重点围绕政治性、导向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公益性,采用机器审核、人工审核等方式,保障内容安全。其中,时效性审核应保证资源内容符合时事政治、现行政策要求,与现行课程标准、教材内容要求和导向相一致。资源提供者应在逐一对资源进行内容自审后,就交付的资源内容安全作出书面承诺。资源提供者应建立内容自审队伍或者委托具有内容审核能力的单位开展内容审核。资源提供者在向平台主管单位交付资源时,应提供资源自审记录和资源内容安全承诺书。
工信部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
7月4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应当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主题,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重点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主要包括:(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国际性团体标准。
生态环境部拟出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技术指南》
7月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技术指南>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指南》规定了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的技术流程、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稳定性分级等主要内容,适用于以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作为基本单元的区域陆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其他一定地理空间单元范围内的陆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部拟发布《关于汞真空泵等8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
7月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汞真空泵等8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公告》明确,自2025年12月31日之后禁止生产和进出口紧凑型荧光灯、照相胶片和相纸、卫星和航天器的推进剂等添汞产品;禁止在牙科治疗中使用散装汞;禁止将牙科汞合金用于乳牙、15 岁以下患者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牙科治疗,除非牙科医生根据患者的需要认为必要;禁止将《公约》及《修正案》所规定的不得生产、进出口的添汞产品纳入组装产品。除非另有规定,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生产、进出口的要求。
深圳拟出台2024年版建设市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设市场 2024年版)>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标准》的行政处罚事项总共有116项,每种违法行为根据涉案的标的、过错、违法手段、违法次数、社会危害等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基础裁量档次,且列明每个档次的“情节与危害后果”、“裁量标准”以及“责令改正”。
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迎来重要进展!新服务平台今起试运行
7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并明确相关要求。
《通知》明确,监管服务平台将于2024年7月4日上线试运行,10月1日正式运行。该平台使用原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主要服务财政部门(包括会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机构)、行业主体(包括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三类用户群体。该平台包括业务办理、分析预警、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四个功能模块,涵盖了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年度备案、行业预警、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公示公告等各类行业监管与服务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全程嵌入系统,实现用户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后续还将结合业务需要持续丰富完善其他功能。
五部门确定20个城市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7月3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工信部明确,应用试点城市应当在五部门指导下,结合有关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方案,明确“车、路、云、网、图、安全”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应基于统一架构和技术标准,实现云控基础平台、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等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打破不同领域、区域间的数据“孤岛”,实现基础共性数据的互通共享,以及基础设施、服务与平台的跨域共用。试点预期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
上海人大拟修订《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7月4日,上海人大网站公布《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共八章六十四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18日。
《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一)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二)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三)围绕“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四)强化金融监管协同,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本次征求意见的重点包括:1.对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2.对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的意见建议;3.对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等。
工信部公示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7月1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公示期截至7月30日。
《方案》明确,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一)在基础通用方面,制定人工智能术语定义、评估测试、参考架构、运营运维等标准。(二)在基础支撑方面,制定人工智能数据集、基础硬件、软件平台等标准。(三)在算法模型方面,制定人工智能基础大模型、行业大模型等标准。(四)在运维管理方面,制定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指南、应用成熟度、应用开发管理等标准。(五)在安全治理方面,制定人工智能风险识别防范、安全治理、科技伦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等标准。其中,重点人工智能标准方向主要包括基础通用、基础支撑、算法模型、运维管理、安全治理等。
北京人大常委会拟修订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7月1日,北京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6章45条,主要强化备案制度,完善审查机制,增强纠错刚性,完善保障监督,明确法律责任,探索创新制度。《条例》明确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主要情形;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在备案范围上增加依法应当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移送审查具体要求,增加联合审查方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查重点,建立对涉宪性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请求的工作机制;完善分送审查时限、主动审查时限、审查建议重启、审查研究方式、重要问题处理机制等规定;增加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修改或者废止存在问题文件的时限要求和停止执行的情形,等等。
工信部公示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7月1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公示期截至7月30日。
《方案》明确,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一)开展脑机接口典型范式等基础共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开展脑信息采集、预处理等输入输出接口关键标准制修订工作;(三)开展脑信息编解码、数据通信、数据可视化等脑机接口数据关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四)开展脑机接口在医疗、健康、教育、工业、特种、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测试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五)开展脑机接口系统安全、临床应用、治理规则等伦理和安全方面的关键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脑机接口标准体系主要由基础共性、I/O接口、脑机接口数据、应用、伦理和安全等5个部分组成。
工信部拟制定《建筑用绝热材料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7月3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集对<建筑用绝热材料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项目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
7月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通告》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脉搏血氧仪、正畸丝3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主要包括:(一)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3台,涉及输入功率、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标记、指示灯和按钮、外壳封闭性、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激光终端输出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等问题。(二)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涉及数据更新周期、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等问题。(三)正畸丝1批,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的公告》。
《导则》为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与准确性而制定,用于《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相关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应当执行本导则的规定,调查处理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北京人大常委会拟出台《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
7月1日,北京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六条,主要明确京津冀一卡通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协同工作机制和政府职责分工、应用项目清单和应用场景、服务保障措施等。草案重点明确京津冀一卡通在人社服务事项、医疗机构、交通线路、旅游景区、博物馆、图书馆方面的具体应用,还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功能和金融功能。草案规定依托京津冀一卡通推动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和社会领域场景集成应用。
上海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7月3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开展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相关活动管理,提升我国参与IEC合格评定体系的有效性。
《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国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的合格评定机构的推荐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明确了对参与IEC合格评定体系的合格评定机构责令整改及撤销推荐的具体情形。《管理办法》强调了IEC合格评定体系任职/兼职人才的培养、储备和选拔,明确了对任职/兼职人员进行履职评估。《管理办法》还就参加IEC合格评定体系会议、在华举办IEC合格评定体系国际会议,以及IEC合格评定体系投票、提案与通报等具体活动制定了明确的要求和程序。
《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拟出台
7月2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4-203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2日。
《国家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其中,全生命周期管理包含4个方面11项具体内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管理管控物质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三是完善末端治理,加强维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四是加强进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质贸易风险。总体思路是通过生产管理加强源头管控,通过使用过程管理推动绿色发展,通过末端治理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加强进出口监管防范贸易风险,推动国家履约目标实现。
三部门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
7月1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4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其中,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入选人才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的若干举措》
7月2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若干举措》共十一条:一、优化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任务布局。二、强化自然资源科技基础性工作和重大科学工程建设。三、加强自然资源科学数据和样品的共享利用。四、培养造就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五、完善支持基础研究人才潜心研究的评价考核机制。六、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七、建立目标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的选题机制。八、构建网络化科研组织模式。九、发展需求-数据-知识驱动的科研范式。十、积极融入全球基础研究创新网络。十一、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渠道。
国家能源局拟出台能源监管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能源监管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能源监管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其中,《投诉处理办法》共四章三十三条,明确投诉处理及监督、申诉事项处理等方面内容。《举报处理办法》共十七条,明确国家能源局设立12398平台,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微信公众号、APP、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统一接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举报事项实行属地办理,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对辖区监管范围内的举报事项进行处理。派出机构认为举报事项重大、情况复杂或者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可以报请国家能源局认定后处理。
税务 TAXATATION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开征临时反补贴税 中欧已开展多轮磋商
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声明表示,将自2024年7月5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三家被抽样调查的中国企业将被加征17.4%(比亚迪)、19.9%(吉利)和37.6%(上汽集团)的关税,其他未被抽样企业将被加征20.8%或37.6%的关税。临时关税将自2024年7月5日起开征,最长期限为4个月,期间内欧盟成员国将投票决定是否征收最终关税。与此前初裁披露的税率相比,临时税率略有下调,相关调查的详细内容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商务部7月4日回应称,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6月22日,王文涛部长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商定基于事实和规则两大支柱,就妥善处理该案立即启动磋商。截至目前,中欧技术层面已举行多轮磋商。目前距终裁还有4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抓紧推进磋商进程,基于事实和规则,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利好!五部门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进出口税收优惠新政策
财政部网站7月2日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6月27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在上海自贸区(含临港新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下称试点区域),对企业自2024年6月27日起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通知》强调,本政策仅适用于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及上海自贸区内内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发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涵盖义务主体更加全面,突出了基层政府组织在及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强调长效机制建设,对各地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采取的监护危机干预、留守儿童保护、被害人综合救助等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更加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
司法部发布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指导案例
近日,围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这一主题,司法部发布6篇指导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综合运用多种教育矫治方法促进未成年戒毒人员身心康复。二是渐进式动感蹦床训练打造运动康复新模式。三是贯通强制隔离戒毒和后续照管开展全链条教育矫治。四是精心探索戒毒康复新方法助力自愿戒毒人员保持操守。五是全方位打造禁毒品牌提升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质效。六是创新开展线上直播拓宽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
最高法发布一批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7月3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同时发布一批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自2023年10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在19个省(区、市)法院部署开展交叉执行试点工作。202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全面有序推开交叉执行工作. 2023年10月开展试点以来,全国法院交叉执行案件72843件,取得实质进展或者化解23119件,执行到位金额398.91亿元。本批发布的典型案例共十件,通过将案件办理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紧密结合,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获得了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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