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109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就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带队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围绕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主题,开展调研督导。调研中,实地走访了4家科技创新企业,召开了5场座谈会,分别与上市公司代表、行业机构代表和部分证监会系统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24条举措 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
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税法获通过 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发布2023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
4月25日,最高法官微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3)摘要,从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梳理出41个法律适用问题。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直以来,证监会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防范违法违规“造富”、从严监管队伍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坚持刀刃向内、靶向监管,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实行穿透式监管。2021年5月,证监会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规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明确证监会对入股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安排内审部门实施独立复核,形成纵横交错的离职人员入股行为审核把关机制。

《2号指引》发布以来,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得到有效监管,这类企业平均审核周期明显延长。市场普遍感受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便利,反而影响了企业的上市进程。

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体现越来越严的监管态度,证监会总结经验,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包含了《2号指引》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后3年拉长至10年。二是扩大离职人员监管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严把入口关,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监管秩序。

证监会就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带队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围绕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主题,开展调研督导。调研中,实地走访了4家科技创新企业,召开了5场座谈会,分别与上市公司代表、行业机构代表和部分证监会系统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吴清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新“国九条”作出系统部署,近日国务院举行第七次专题学习,对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要求。市场各参与方和证监会系统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为契机,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尊重规律,尊重规则,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持续推进、走深走实,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共同落实好新“国九条”提出的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大退市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及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工作要求。

吴清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之基,要在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将持续抓好新“国九条”有关部署和“科创16条”落实落地,深化并购重组等制度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同时持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违规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吴清要求,行业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国九条”,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回归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加强行业文化建设。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基金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吴清强调,证监会系统要进一步落实“三个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决整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4年首期“营业部经理走进上交所”专项活动成功举办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首期“营业部经理走进上交所”专项活动成功举办,来自全国20个省39地的共120余位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实地“走进上交所”。首期活动集实地参观、业务授课、行业分享、专题研讨为一体,主要聚焦最新政策解读、重点产品业务介绍、交易监管合规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及案例宣贯等多方面展开,力求专业务实、贴近一线。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营业部作为触达投资者、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发挥着连接交易所和投资者的重要作用,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理念培育等众多方面能与交易所形成工作合力,发挥重要的一线功能。“营业部经理走进上交所”专项活动旨在健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三级投资者教育保护机制,打通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上交所扎实推进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本年度专项活动计划举办6期,每期100人左右,面向全国证券公司一线营业部接受报名。

下一步,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工作重点,全面从完善业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生态、强化理念引导等各方面持续发力,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助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24条举措 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
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将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探索开展涉碳数据保险,将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公司治理、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流程,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等等。

央行就非银支付行业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为保障《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落地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
《实施细则》对照《条例》体例结构,共设置六章八十条。其中支付业务规则部分,一是规定储值账户运营、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分别细分为Ⅰ类、Ⅱ类,并明确新旧分类方式对应关系。二是对支付机构制度建设作出规定,要求支付机构应将监管要求全部纳入其公司制度。三是分段阶梯式设置支付机构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四是明确用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时限、收费调整要求等。

证监会:为科技型企业建立融资“绿色通道”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更好服务科技创新,证监会制定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
一是建立融资“绿色通道”。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和实施程序。三是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四是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

证监会发文调降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4月19日,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证监会将组织行业机构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整。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4月25日,海关总署官微公布202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10件。在案例一中,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轴承中共有5597套轴承涉嫌侵权,其中,5557套轴承本体使用了“SKF”标识,10套轴承本体使用了“NSK”标识,10套轴承本体使用了“TIMKEN”标识,20套轴承外包装使用了“EMERSON及图形”标识,并申报为“无中英文品牌”。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轴承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立案调查。该案货值约合人民币84.72万元,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工信部拟发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4月25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修改单》明确,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在“4防触电保护类别”增加一条,明确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7标志、警示语和说明书”改为“7标志、警示语、说明书和编码”,增加部分内容。

六部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六部门决定在2022年及2023年试点工作基础上,以“绿色建材进万家 美好生活共创建”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2024年—2026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一)大力推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持续扩大参与下乡活动产品范围。(三)鼓励推动绿色建材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四)探索由“绿色建材产品”下乡向“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下乡转变。(五)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活动推进组。(六)拟于2025年、2026年每年遴选5个左右绿色建材下乡创新活动予以发布并推广活动模式。(七)2022年、2023年已批复的试点地区要发挥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国家药监局公布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4月2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信息。
在案例一中,上海优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涉案货值金额18781.5元,违法所得16619.98元。市监部门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619.98元、罚款375630元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将加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
4月24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报告》共五方面内容,明确将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各行业的比重,持续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和加大供给力度,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差异化发展;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部门规章等;推动金融国资国企提质增效,研究优化国有金融企业利润分配、增加资本补充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国有金融资产风险防控,等等。

两部门: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流程审计报告查验
4月2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赋码。参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开展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申请赋予验证码。《通知》强调,将加强审计报告查验。财政部、工信部将加大平台数据共享力度,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审核、到期复核、信息更新等工作中,查验相关企业所提交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上的报备情况,并依法核查、严厉打击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关机构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北京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 布局未来产业培育世界级原生企业
4月25日,工信部网站对外发布《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该《方案》适用范围为中关村示范区全域。
《方案》共提出二十二方面50条措施,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北京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明确将实施中关村科技领军企业旗舰行动,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在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医药健康、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培育核心技术能力突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计划、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升行动等等。
《方案》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计划。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分类分层支持机制,主动发现和择优遴选培育科技骨干企业。加大对成长期、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在中关村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利用企业创新积分等信息,鼓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性强的研发活动。加快推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创业投资、上市融资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投资企业及天使投资个人开展长期投资,落实好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试点政策。

自然资源部发文加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装备建设
4月24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装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部署以下重点任务:(一)加快找矿装备升级、研发、推广和替换。(二)加强绿色勘查装备建设与应用。(三)推进勘查装备产业化发展。明确提出推动先进、绿色、高效、适用的自主研发找矿装备纳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导向目录,落实购置首台(套)产品税收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研究将找矿装备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试点工作,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国产品标准,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推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加大首台(套)产品采购力度。

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
4月25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机构为医疗机构工作场所出具的辐射监测结果,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均应予以认可。辐射监测工作应同时满足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医疗机构在一个检测周期内对相同项目进行重复监测。

国家能源局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管,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管:(一)交易规则执行情况。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具体包括:交易实施细则制修订情况、电力市场化交易全流程交易规则执行情况等。(二)限制市场竞争情况。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干预市场以及市场交易主体交易行为合规性情况。具体包括:市场运营机构违规干预电力市场情况,市场交易主体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串通报价和违规交易行为,参与批发电能量交易的用户跨省跨区交易情况,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情况等。(三)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具体包括:市场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平台建设、数据接口开放等情况,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电力交易、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在数据交互等方面衔接情况等。(四)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电力监管机构通过日常监管、市场主体反映以及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情况。

交通运输部拟发布《航海日志》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4月24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航海日志(征求意见稿)>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航海日志(征求意见稿)》《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征求意见稿)》《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9部分:交通事故管理区(征求意见稿)》。

北京印发《2024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4月23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明确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精细化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专题公开,将持续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高精尖产业体系构建、未来产业培育、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

上海印发《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月2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共六方面三十项内容,提出优化专利供给质量、加强专利供需对接、促进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专利推动重点产业强链增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提出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鼓励企业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发布机制;到2025年底,计划上海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左右,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产值达700亿元左右。

广东工作方案 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
4月24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共八方面二十五项内容,明确将聚焦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等重点领域,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和关键产品的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健全与产业链、创新链匹配的标准链。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链、质量链。围绕数字化转型,开展基于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业态的标准化研究和布局,加快推进形成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瞄准区块链、新能源、前沿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开展标准研制和推广,强化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八部门将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4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透露,国家知产局、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等八部门正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方案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短板弱项,从政策标准、授权确权、执法司法、保护管理、社会共治、安全治理、能力支撑等7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方案针对性地采取5方面措施,着力解决侵权易发多发、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和举证难问题,明确对故意或重复侵犯专利权,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的,依法引入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在缩短知识产权授权周期的同时,开展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全面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

海关总署增加17项AEO企业便利措施 促进外贸质升量稳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
《通知》向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推出新一批便利措施共4个方面17项措施: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通知》明确,对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食品、化妆品,降低检验检疫抽批比例至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的20%以下;对高级认证企业生产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优化性能检验周期为1年;降低纳入远程属地查检改革企业的现场查检次数;对经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5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有条件地开展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试点;将扩大AEO数据自动交换范围,等等。

五部门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
4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明确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本年度拟开展检测评定的装备产品领域和范围;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申请对其研发制造的装备产品进行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检测评定的,移出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向社会公布,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

两部门征集2023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4月24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征集2023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的通知》。
《通知》明确,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要突出主责主业,重点选取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例,相关案例要求在2023年底前结案。要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充分考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多元调解工作模式、调解技巧运用、调解方式方法等内容。要真实准确、示范性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难、时间长、成本高等突出性问题,在专业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4月21日,深圳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条例》全文包括7章64条。涵盖了总则、监督内容、监督实施、监督处理、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重要工作机制执行、行政执法保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对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保障等情况逐一分项列明;对监督处理程序、处理情形和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运用、案件移送等内容进行规定。

深圳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技术审查规则》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
4月22日,深圳市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规则>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规则》规定了深圳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的基本原则、技术审查方式和依据、审查程序、审查要点、审查组织和工作纪律,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召集审查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

深圳拟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
4月22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3日。
《工作方案》明确要按照立足需求、内引外联、深化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思路布局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科技计划管理,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坚持“产业拉动+创新推动+资金带动+人才发动”协同发力,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贷投补联动机制,探索设立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构建“财政资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联动机制,等等。

七部门: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
4月16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矿山企业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在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等环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动矿山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

江苏省政府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4月17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目录》显示,江苏省政府2024年度将编制江苏省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纲要(2023-2035年),制定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制定江苏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制定全省国际航空货运发展指导意见,制定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

六部门开展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
4月22日,人社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六部门定于4月15日至5月15日以““就”在民企,“职”向未来”为主题在全国开展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实施沉浸式走访调研。(二)开展针对性政策宣讲。(三)组织定制式招聘活动。(四)促进点对点用工对接。(五)提供精准化职业指导。(六)加强全方位权益保障。

国家药监局优化注册申请 支持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
4月2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关于优化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应当由境内申请人按照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申请。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可提交境外生产药品的原注册申报资料,并提交转移至境内生产的相关研究资料,以支持其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具体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另行制定发布。对原研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国家药监局纳入优先审评审批适用范围。

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4月2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五批)。
在案例三中,漳州老瑞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城佳园分店通过“本草铺网上中药店网站”销售禁止网络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且无法提供购进记录等材料,被市监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雄黄”108g、罚没款5.02万元等行政处罚。在案例五中,江西省甄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美团平台开设“甄康医疗器械专营店”,销售贝复舒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等药品,被市监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等行政处罚。

税务  TAXATATION
关税法获通过 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随着关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反向开票”新规出炉!税务总局明确相关事项
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对外发布《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反向开票”事项。
《公告》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反向开票”)。
《公告》强调,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两部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4月25日对外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该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两部门发布制造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4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编写的《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对外发布。
指引包括专项类和普惠性、区域性政策共31项,每项政策详细列明享受主体、享受内容、享受时间、享受条件、申报时点、办理材料、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等9方面内容。《指引》强调,所列内容不是税收执法或申请享受政策的依据,政策执行请以正式文件为准。相关政策如有更新,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1至3月全国办理涉企合规案件520余件
4月26日,最高检网站公布2024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2024年1至3月检察机关加大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力度,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2000余人,同比上升43.4%;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00余人,同比上升31.5%;对经济犯罪证据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8000余人,不起诉2400余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办理合规案件520余件,对整改合规680余家企业、78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高法发布2023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
4月25日,最高法官微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3)摘要,从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梳理出41个法律适用问题。
年度报告梳理的问题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转让专利权时停止侵害责任的认定、数值限定技术特征的等同认定、专利权利有效性对于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审理的影响、侵权警告未明确具体产品时被警告侵权产品的确定、表征结晶结构的化合物专利以及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专利是否属于可登记专利类型、滥用知识产权的认定和处理、权利要求放弃式修改的认定、权利要求撰写明显错误对保护范围是否清楚的影响、驰名商标的按需认定原则、商标侵权诉讼中三年未使用抗辩的认定等等。

最高检发布9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4月25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的通知》。
本批典型案例共9件,在案例一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夯实证据体系;在对权利人的“内鬼”提起公诉的同时,继续深挖彻查,成功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谋,并依法追加认定单位犯罪;全面审查涉案商业秘密是否因犯罪行为而为公众所知悉、侵权人窃取的商业秘密是否投入生产、产品是否流入市场、有无销售数额等关键事实,以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全面梳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泄密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涉案商业秘密二次泄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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