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108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全面动员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并举办培训
近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1+N”政策文件动员部署会暨政策培训会,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15日重新制定并发布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最新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发布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该《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最高检印发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4月16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中国证监会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中国证监会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第八巡视组组长杨鑫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国证监会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巡视办有关同志出席会议。中国证监会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京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沪深证券交易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京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杨鑫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证监会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党中央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巡视任务。

杨鑫指出,中央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强化巡视整改上集中发力,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保障作用。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准确把握金融单位特点,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履行职能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吴清表示,中央决定对中国证监会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对于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证监会党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中国证监会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接受巡视监督、抓好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决落实监管主责主业,纵深推进中国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更好推动资本市场在强监管、防风险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中央巡视组将在中国证监会工作3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10-68020010,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A04547信箱。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国证监会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证监会全面动员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并举办培训
近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1+N”政策文件动员部署会暨政策培训会,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国九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又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专门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新“国九条”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明确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五个必须”的深刻内涵,分阶段规划了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系统提出了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证监会系统要深刻认识新“国九条”出台的重大意义,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稳为基调,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资本市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会议要求,要把落实新“国九条”与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资本市场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结合起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着力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要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落实举措,加强政策培训和宣讲,抓好配套规则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抓紧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地。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做好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合力。要坚持刀刃向内,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专项整治,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证监会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新“国九条”总体情况、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加强机构监管、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强自身建设等进行政策培训解读。

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会机关各司局副局级以上干部、系统各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保证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基于主场原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将分别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安排如下:
沪深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包括ETF)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及各香港结算参与者持有数量。
港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交易期间公布买入卖出成交金额及成交总额。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包括ETF)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收市后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沪深港交易所就上述交易信息披露安排进行分工,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披露。为给市场预留充足的调试和过渡时间,确保市场各方参与者准备充分,本次调整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完成对沪深股通盘中实时交易信息的调整,预计一个月后实施;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信息的披露调整,预计第一阶段完成三个月后实施。
沪深港通推出以来,沪深港交易所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精诚合作,积极推动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丰富标的品种范围、优化交易日历等系列优化举措落地实施,促进两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下一步,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上交所落实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监管安排
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监测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等具体事项作了规定,并授权证券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措施。
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抓紧落实《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尽快制定配套的自律监管规则,确保《管理规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完善程序化交易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适应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监控指标,目前已经开展内部试运行,后续将进一步开展合规培训,明确市场预期。二是推进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加强与香港交易所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和《管理规定》要求,尽快明确报告安排,将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畴。三是强化高频交易投资者管理。对申报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实施重点监管,对行情使用费、流量费等相关费用作出差异化安排,适当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增收其他费用。此外,本所还将就规范主机托管、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管理等明确具体要求,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上交所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于4月12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自5月1日起实施。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共收到市场各方反馈意见80余份。总体来看,市场各方高度认可出台《指引》的积极意义,普遍认为《指引》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合理建议,经认真研究,多数已充分吸收采纳,主要包括进一步理顺披露框架、增加议题索引表和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此外,为了更好服务上市公司了解规则、使用规则,上交所近期开展了《指引》的适应性评估工作,一对一听取首批根据《指引》规定应当披露报告的上市公司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整理公司反馈的实际问题,针对性完善《指引》相关内容并在后续工作中做出相应安排。
《指引》正式发布稿共6章63条。规则实施方面,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框架方面,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下一步,上交所将重点做好市场培训、政策咨询和实施服务,适时出台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理解规则要求和编制报告提供具体帮助。同时,协同做好评级评价、指数开发和投资等配套工作,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上市公司群体的市场认可度和估值水平,推动形成正向激励的市场环境。此外,上交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15日重新制定并发布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各省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80%资金按照各项任务量进行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20%作为奖励资金,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最新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发布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该《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一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更新相关内容。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工信部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4月17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两部门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
4月1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工信部与商务部组织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部署五项工作任务:(一)推动数字纺织建设,培育纺织行业新质生产力。(二)强化综合服务支撑,打造中国纺织名品方阵。(三)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引领健康时尚消费理念。(四)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形成梯度发展产业布局。(五)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激发内外贸市场新动能。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政策对话会举办
4月15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在海口举办“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政策对话会”,就用足用好《关于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政策红利深入交流。
对话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司介绍了试点对接措施落实情况,分享了再制造产品进口、实施预裁定依申请展期、允许进口葡萄酒标签标注特定词语、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便利境外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等9个典型案例,并就海南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答疑和政策讲解。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计划
4月11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网站公布《关于发布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计划的通告(2024年第17号)》。
《计划》包括109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磁共振安全评价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幽门螺杆菌耐药基因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鼻镜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输液泵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4月17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对<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指引》包含总则、组建条件和程序、建设内容、职责分工、考核评估和附则6章,共22条内容,提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重点任务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开展研发攻关;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形成产业集群,开展行业权威研究,为产业发展和培育提供决策参考等等。中心三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技术攻关成效、研发投入情况等内容;出现考核评估不合格、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出现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或被依法终止等八类情形将撤销资格并摘牌。

两部门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
近日,文旅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全指南》共五方面二十条内容,明确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可燃物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疏散管理,规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等;经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应当设置一键开锁装置。《安全指南》还提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不得违规使用明火。

北京印发八方面措施 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
4月16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共八方面内容,明确要指导企业园区强化绿色管理,建立并持续改进能源、环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主动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和披露ESG信息;面向在京有生产制造的制造业企业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免费开展绿色诊断;将对符合要求的信息软件业企业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3000万元;提出加强氢能、储能领域先进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聚焦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智能网联等新兴领域,支持多品种、多技术路线并行发展,等等。

三部门发文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4月1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
《通知》提出五方面措施,包括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增强制造业金融服务能力,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凝聚支持制造业工作合力等。《通知》明确,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供给,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支持汽车、家电、机械、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企业“走出去”。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度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提高分支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

住建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月15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通知》部署六方面19项主要任务:(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落实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通知》共四条,要求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条线干部强化政府消费维权职责、细化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等方面最新规定;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经营者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和违法风险,指导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推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消费争议解决、无理由退货等制度落地;要及时立改废释相关制度,推动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批新政策、新举措,放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深入推进全国放心消费行动、消费投诉公示行动、12315效能提升行动“三大行动”,积极推广先行和解、委托调解、多元化解“三项机制”,准确适用行政调解、行政处罚、惩罚性赔偿“三项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的通知》。
《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规定了现场提取电子数据,网络在线提取,查封、扣押原始介质,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及电子数据证据的储存等多种适用场景,同时详细规定了执法人员在不同场景下可行使的法定职权;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需记录的要点。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了事件分级、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应急响应、后期工作等方面内容。

中美经济工作组举行第四次会议
4月16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与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共同主持召开中美经济工作组第四次会议。双方围绕落实牵头人重要共识,就全球及中美宏观经济形势和平衡增长、下步沟通安排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建设性的沟通。中方就美对华经贸限制措施表达了关切,并就产能问题作出进一步回应。双方同意继续保持沟通交流。

工信部开展2024年度5G轻量化(RedCap)贯通行动
4月15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5G轻量化(RedCap)贯通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技术标准、网络、芯片模组、终端、场景贯通、安全能力六方面贯通行动,并提出保障措施,明确9月前完成基于3GPP R17版本的5G RedCap行业标准制定,构建涵盖基站、终端、通用模组等设备的全系列测试标准体系;完成不少于3款芯片研发并推进产业化;着力突破5G RedCap在智能手表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和车载终端设备的研发创新;探索基于5G RedCap的智慧汽车、智能穿戴等面向大众消费的创新应用;加强5G RedCap上线和试商用前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等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4月16日,民政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等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本批公布的推荐性行业标准包括《社会组织基础术语》《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社会服务机构自身建设指南》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指南》。其中,《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界定了关于社会组织的治理、人员、活动等方面的基础术语及定义,适用于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和管理,为社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奠定基础。

住建部公布第三批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4月12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清单》包括四方面工作任务:一、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二、推动技术创新;三、完善标准体系;四、培养专业人才,主要涉及建设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加大智能建造研发力度、推广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主要举措。

六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月16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以下三方面工作重点:(一)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二)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聚焦纠治一体,对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上海明确2024年商业秘密保护六方面工作要点
4月16日,上海市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明确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评估办法》,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及要求,继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活动,正式出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写《涉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等,并围绕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际情况、主观意愿等因素,确定区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三年培育清单。

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二十二条措施,包括汽车、家电和家装厨卫三方面的“以旧换新”。
在汽车行业,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在家电行业,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在家装厨卫行业,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四部门: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试点内容为四方面,包括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通知》提出,重点培育符合本地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做好节假日充电高峰期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的导流衔接。

发改委印发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近日,发改委发布通知,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
《通知》明确,要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对于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及预期的项目,要加强督促指导帮扶,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调整退出清单。

七部门: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
4月16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矿山企业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在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等环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动矿山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

六部门联合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管理规章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八章六十七条,明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基于PPP模式,不新设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者获得协议约定期限内对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通过前述擅自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特许经营者收费;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办法》强调,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北京发布实施方案 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和产业发展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设计服务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提出以项目为支撑、以设计为牵引、实施“百街万户”适老化改造,推动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重点提到,推动建立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对高标准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0%给予投资补助;对企业购买创新型、智慧型适老化产品和设备项目,按照2.5%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补助等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15日重新制定并发布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各省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80%资金按照各项任务量进行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20%作为奖励资金,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四部门发文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近日,发改委、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九方面举措,包括开发优质课程、扩大岗前培训、深化以赛促训。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课程设计和开发,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培训课程。鼓励公共实训基地与龙头民营企业、链主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新的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加大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等领域课程开发力度,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材。

税务  TAXATATION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审议关税法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
4月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学位法草案、关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会计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统计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能源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原子能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农业技术推广法等3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印发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4月16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本批典型案例共6件,聚焦“一房二卖”、逾期办理产权证、违约金调整等监督事项。在宋某军、赵某、刘某源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监督系列案中,最高检明确,检察机关办理“一房二卖”监督案件,应当坚持区分原则,准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综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其他买受人则有权请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

南京中院发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典型案例
4月17日,南京中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中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典型案例,并介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工作指引》。
本批典型案例共六件。在案例一中,法院根据权利人申请及时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采取了不停机保全的方式,一方面有效解决了权利人举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尽可能降低了保全措施对相对人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判决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进一步达成了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由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对立双方变为生产经营中的专利合作双方,对鼓励发明创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部门联合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12件。在案例八中,浙江省义乌市多家桌游剧本、电竞网咖等娱乐经营企业为推介“女仆跪式服务”“女仆助教陪玩”等服务,通过海报、传单、网络短视频等方式发布含有矮化女性地位、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尊严等低俗内容的广告进行恶意营销,部分网络短视频阅读量超500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部分企业提供游戏助教陪玩等服务,未依法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义乌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文旅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建议义乌市公安局加强涉案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防止游戏助教陪玩服务演变为有偿陪侍等违法行为。目前相关违法广告均已下架,相关企业已规范服务项目,并建立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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