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07期
发布时间:
2024-04-15 19:18
本期要点
七部门: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 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国家外汇局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于4月10日公布,6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将围绕消保法实施条例加快制定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中国证监会发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
一是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2023年2月17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全面注册制改革落地以来,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质效不断增强。
二是强化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国务院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继续推进《企业破产法》《金融稳定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是完善资本市场重要制度规则。全年出台规章20件、规范性文件64件。其中,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修订《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期货交易所监管的制度基础;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依法高效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全年共接收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786件,其中注册申请794件。发出补正、受理、反馈、中止审查(注册)、恢复审查(注册)、注册阶段问询函及补充审核等过程性文件共计5386件。全年送达行政许可核准(注册)决定2924件,终止审查(注册)决定109件。
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完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订工作。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能划转等改革部署,动态更新完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实施工作。
三是依法深化市场产品创新。指导交易所修订《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进一步规范审核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持有人权益保护等内容。全年批准注册15只首发和扩募公募REITs产品,期货市场新上市21个期货期权品种。
三、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市
一是加强资本市场“零容忍”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决策部署,推动修订四部委《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二是加强大案要案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全年共办理案件717件,其中重大案件186件。全年作出处罚决定539项,罚没款金额63.89亿元,市场禁入103人次。持续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通报线索118件。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上市公司领域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执法。
三是针对性改进加强日常监管。严守注册底线红线,对财务基础薄弱、真实性存疑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企业,采取重点问询、现场检查、底稿核查等措施。加速推进常态化退市,全年共47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44家。退市改革三年来,强制退市数量超过改革前退市数量总和。强化审计评估机构备案监管,加强年报审计以及会计准则执行监管。联合司法部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持续做好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管理和专项检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
一是夯实行政执法制度基础,完善稽查执法程序。发布《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为罚没款执行工作提供了全流程、可遵循的工作规范。完善稽查执法程序,统一同类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建议标准,进一步提高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稽查专用设备、案件沟通接待基本标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发挥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风险的预防预警作用。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加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及应对,防范跨市场风险叠加共振。
三是持续优化完善诚信建设制度机制,推进资本市场诚信约束和激励。加强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做好诚信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截至2023年底,诚信数据库共收录主体信息111.7万余条、证券期货系统诚信信息14.3万余条。持续做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公示查询工作。诚信报告查询应用总量62.4万次,其中2023年度7.1万次。创新开展资本市场活跃主体严重失信预警公示,全年发现并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信息244条。全年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资本市场违法失信信息50262条,重点对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证券服务未勤勉尽责等有关主体强化失信惩戒与信用监管协同。
五、持续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4件。持续加强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持加强法制审核,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强化依法监管,加强对拟出台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统一监管标准,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及时就市场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疑释惑,全年发布答记者问14次。全年官网发布新闻180余条,新媒体新浪微博发布新闻732条,微信发布640期。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05件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84件。
四是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强化复议监督。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凝聚系统力量,保障工作成效。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56件,行政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0件,办结362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或驳回当事人复议申请324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站稳人民立场,积极维护投资者利益。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泽达易盛案以诉中调解结案,7195名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紫晶存储案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1.7万名投资者10.86亿元,是新《证券法》修订后的首单先行赔付实践。证监会首次适用当事人承诺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分别与紫晶存储案四家中介机构签署承诺认可协议。
二是充分发挥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功能。全年调解成功案件3786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约6.52亿元。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累计实现与全国98家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促进金融司法协同联动。加快信息化建设,在线调解系统实现与“总对总平台”和“12386热线平台”对接。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支持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高质量办理资本市场仲裁案件。
三是持续高标准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围绕中小投资者利益“痛点”深入开展持股行权活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指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现场参加500场A股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质询权670次,建议权33次,上市公司采纳率达99.8%。对1577家上市公司的董监事、高管人员开展股东大会规范性专题培训,切实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要求,2023年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效能需要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也要持续加强。
2024年,证监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持续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这个着力点,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依法治市打牢基础。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与促发展一体推进,把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收敛。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为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3年度深市业绩说明会主题周即将启动
围绕新质生产力等主题推动资本市场强本强基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近期,深交所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两强两严”工作要求,以“提质增效促发展 强本强基开新篇”为主线,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推动树立资本市场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核心理念。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4月中旬至6月上旬,以“央企力量筑强基”“新质生产力主战场”“民营经济迈新阶”“湾区引擎‘粤’强劲”“数字经济‘智’动力”“能源革命‘绿’新机”“先进制造‘创’未来”等七大主题周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向市场展示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回应投资者最新关切。
4月16日起,深交所将以“央企力量筑强基”为主题,在上市大厅组织召开集体业绩说明会,邀请中国建材集团下属11家上市公司及招商集团下属4家上市公司作为代表参加,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交流。4月29日,深交所还将在西部基地组织召开“分会场”集体业绩说明会,邀请电科网安、久远银海、中建环能等公司参加。主题周内,海康威视、长安汽车、一汽解放、龙源电力等央企也将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具体会议信息以公告为准)。业绩说明会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核心成员将解析公司业绩,回答投资者提问,倾听投资者建议,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
在“央企力量筑强基”主题周开启后,其余六大主题周也将相继启动。深交所将积极发挥互动易平台功能,通过征集投资者提问、在线图文交流、视频与PPT播放、同步视频转播等形式,为上市公司提供面向全体投资者的互动渠道。欢迎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市场生态。
新质生产力主战场 | 深市上市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主题周预览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在今年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首要位置,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着力点,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积极发挥市场功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上市公司与产业向“新”而行、以“质”致远。
目前,深市重点领域上市公司集群优势突出。深市主板汇聚行业规模龙头企业超过130家,科技龙头企业近50家,培育了比亚迪、美的集团、海康威视、立讯精密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市场化蓝筹和细分行业冠军企业。创业板深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近九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近七成,支持了宁德时代、汇川技术、智飞生物等一批科技创新龙头和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在标杆企业的引领带动下,深市新能源、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呈现集群化发展,努力成为锻造新质生产力的主战场、主阵地。
4月18日,深交所将以“新质生产力主战场”为主题,在上市大厅组织召开第二场集体业绩说明会,邀请中航光电、横店东磁、协创数据、云南白药等公司参加,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交流。深交所将通过互动易平台提供网上互动问答、在线图文交流、同步视频转播等服务。
主题周内,杰瑞股份、广电运通、华天科技、金力永磁、信立泰等一批新质生产力企业也将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具体会议信息以公告为准)。业绩说明会上,各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核心成员将解析公司业绩,回答投资者提问,倾听投资者建议,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期待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积极参与。
七部门: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 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相关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支持清洁能源等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
国家外汇局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三方面6项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两部门: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3月28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务院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4月10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布。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其中,对于市场机制补偿,《条例》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发展生态产业应当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参与方式,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此外,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缓拨、减拨、停拨或者追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工信部批准《多关节机器人用伺服电动机技术规范》等454项行业标准
4月10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4号》,批准《多关节机器人用伺服电动机技术规范》等454项行业标准,《支持通信应用的北斗授时设备技术要求》等3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圆块孔式不透性石墨换热器》等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
其中,本批行业标准共包括化工行业65项、石化行业30项、黑色冶金行业22项、有色金属行业25项、建材行业5项、稀土行业1项、机械行业130项、航空行业1项、轻工行业81项、电子行业7项、通信行业87项。
工信部公布49个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
4月9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布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的通知》。
《通知》共包括“云上无忧”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面向新兴融合应用场景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车联网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智能网联汽车车险服务方案、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保险综合解决方案等36项企业类方案,以及面向网络勒索保障方案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保险解决方案、数据防勒索保险服务等13项产品服务类方案。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计划
4月11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网站公布《关于发布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计划的通告(2024年第17号)》。
《计划》包括109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磁共振安全评价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幽门螺杆菌耐药基因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鼻镜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输液泵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七部门: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 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
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相关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支持清洁能源等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
IDC与CDN等多项电信业务将在京沪琼深四地试点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4月10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将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开展试点,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中办国办发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4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共六方面17条内容,要求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上门走访、结对帮扶、代办服务、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制度,县级层面制定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指导方案,考核内容以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居民群众满意度为重点。薪酬待遇方面,市地级或县级层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参照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修改单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批准发布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规则》主要将第 3 款修改为:“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例如,标注为‘净含量:5.55 kg’”;将“净含量标注应以清晰可见的粗体字体标注”修改为:“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国家知产局印发2024版《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
4月10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工作指引》明确七方面23项重点任务:一、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统筹。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将加快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订、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研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论证,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修改,研究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文件,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四、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五、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六、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七、全面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七部门印发行动方案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动方案》共五方面十七项内容,提出要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持续引领设备更新;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有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
上海批转《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4月11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明确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市场竞争类及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和小微企业等;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健全分红机制;出资人单位应当统筹考虑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股东意见等研究提出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分配意见,所提意见的利润分配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水平;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行全额上交。
七部门部署12项重点任务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4月9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四方面12项重点任务,明确财税、标准、金融、要素四方面支持措施。
《实施方案》计划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提出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四大行动,要求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在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业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建设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5G、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等等。《实施方案》还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税收优惠范围,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等。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4年度重点立法任务
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2024年度重点立法任务及项目列表。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制修订公司法配套法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物质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推动修订禁止传销条例,继续推动已报审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早日制修订出台。
惠誉下调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 财政部认为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4月10日,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发布报告,维持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不变,但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财政部表示,报告部分反映了中方的看法,但从结果看,惠誉主权信用评级方法论的指标体系,未能有效前瞻性反映财政政策的正面作用。对于惠誉在财政赤字、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债务等角度提出的对于风险上升的担忧,财政部表示,适当的财政赤字有利于发挥政府举债融资积极作用,保持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支撑;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财政部已安排一定规模的再融资政府债券,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缓解,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兑付有效保障,隐性债务规模逐步下降,地方融资平台数量有所减少。总的看,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
国资委2024年拟修订央企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
4月10日,国资委网站公布2024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显示,国资委2024年计划修订《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工作方案,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明确,将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平台、直播间以及美妆类主播、达人在直播营销中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从严查处“神医”“神药”广告,严惩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强化食品广告的监管,严防保健食品疗效化和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依法查处近视防控类产品虚假违法广告,持续整治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表述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加强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日化商品广告监管,大力整治在广告中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消毒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意见 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明确将加快《工业锅炉能效综合评价技术规范》《锅炉碳排放测试与计算方法》《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将修订《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进一步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
国家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4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一)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等。(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四)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等
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4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一)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二)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等等。
北京拟发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轻微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处罚清单
4月8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对<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交通运输轻微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8日。
其中,《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要基于《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修改做相应调整,对《安全生产法》等进行梳理,新增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与裁量基准,对执行过程中不便操作、描述较为笼统的违法情形、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轻微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处罚清单》的修订主要是将原版48项免罚事项中的2项合并为1项后,又新增了54项免罚事项。
北京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4月9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6日。
《实施细则》共八章,明确了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主体资格、质量检测经历要求;明确了检测机构主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检测场所、检测管理体系、检测信息化的要求;明确了检测机构资质办理程序,申请综合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条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等方面内容。
深圳拟修订发布2024年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4月8日,深圳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9日。
《基准》本次修订主要涉及综合管理类、事故处罚类裁量权基准。修订后,裁量权基准总数共190项,其中:综合管理类84项,事故处罚类11项,危险化学品类61项,中介服务类26项,三防工作类2项,防震减灾类6项。
六部门联合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管理规章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八章六十七条,明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基于PPP模式,不新设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者获得协议约定期限内对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通过前述擅自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特许经营者收费;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办法》强调,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订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与公示表
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修订版)><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修订版)>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2日。
其中,《审查申报表》在表头添加两款提示,强调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或者申报后获得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如果经营者在申报前已经实施集中,请向市场监管总局主动报告。正文“申报依据”部分根据此前对营业额标准的调整做相应修改,删去了“5.1.10 设立和重要变更的历史情况”及其他部分申报项,并新添加了承诺函部分内容。
工信部拟出台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
4月7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条件》共九部分三十一条,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主要明确了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办法》共五章十七条,明确省级电动自行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工信部负责复核、现场查验,对企业名单动态管理;未进入公告名单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公告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等工作每年开展1次。
工信部发文要求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
4月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通知》部署以下五方面20项重点任务:(一)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二)提高以可靠性为核心的产品质量。(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四)推动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五)打造“中国制造”品牌。《通知》明确将组织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百问百答》,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在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加大智能检测装备应用力度;制修订一批原材料、机械、电子、汽车、软件等领域产品质量标准,等等。
工信部拟立项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4月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集对<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1部分:建筑涂料>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本批公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包括《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1部分:建筑涂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税务 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
4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围绕税务部门如何更好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更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交流研讨。
座谈会上,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及6家从事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负责人,先后围绕进一步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税收政策、税费服务以及征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胡静林指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利企利民利国利长远的重大利好。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立足税务部门职能责任,着力推进政策运行更加顺畅,着力推进税费服务更加便利,着力推进行业秩序更加规范,为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
胡静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更加坚决有力地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与会行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党中央作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及时雨”,必将创造出广阔的市场空间,一定要把握好行业发展时机、运用好利好政策,努力实现更快更好更优发展。
税务总局领导王道树、饶立新、蔡自力、罗天舒出席座谈会,并与参会的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税务总局: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保持强监管
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4月9日召开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发挥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胡静林强调,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部门印发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
4月9日,财政部网站对外发布《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4月8日起实施,财关税〔2010〕18号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除《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所列的商品外,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共21项商品,包括烟、酒等,以及超出规定数量的小麦等农产品。进口免税额度以个人为单元计算和使用。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包括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和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
税务总局:2024年将制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公布《2024年税务部门规章制定计划》,共包括4件规章。
《计划》共包括1件一类制定项目和3件二类制定项目,将制定《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修改《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以及制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第四批法答网精选答问
4月11日,最高法发布第四批法答网精选答问。本批答问共5件,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次数认定,代位继承人与赡养义务,实际借款人涉嫌贷款诈骗罪时借款合同效力,债权人代位权与仲裁协议的关系等问题。
在问题4中,最高法明确,债务人与相对人或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订有仲裁协议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可能影响代位权诉讼的进行。最高法表示,民法典规定,代位权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行使,如果代位权诉讼受仲裁协议约束,则债务人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能恶意采取与相对人事先订立仲裁协议的方式排除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代位权制度被实质架空;并且,代位权属于法定权利,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该权利的行使。
最高法:将围绕消保法实施条例加快制定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条例》全面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宁权、个人信息等保护力度,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完善消费纠纷先行和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解等机制。会上,最高法负责人表示,将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拟就预付式消费的责任主体、合同效力、合同解除、退款付息、消费欺诈等问题完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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