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83期


本期要点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开设“三服务” 办事服务专区
近期,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开设“三服务”办事服务专区,让各经营主体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和服务,提升市场获得感和满意度。 
监管明确!IPO在审期间投行需尽调四大项,重大舆情为关键之一
近期,上交所向保荐机构内部发布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于项目在审期间,保荐机构除审核问询之外还要对哪些事项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上交所为此进一步明确。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职责调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
最高法发布意见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开设“三服务” 办事服务专区
为深入贯彻“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的“三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场透明度建设,提升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近期,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开设“三服务”办事服务专区,让各经营主体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和服务,提升市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区按照上市与挂牌审核、公司管理、会员管理、交易监管、投资者服务、企业培训等业务领域分类,设置规则查询、业务系统进入、办事指南和咨询沟通渠道等功能模块。其中,规则查询区,列明基本业务规则、业务指引,让各经营主体可以集中查询规则要求。业务系统区,“一键链接”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申请文件申报和问询回复提交等相关办事系统,让业务办得更顺。办事指南区,一方面覆盖所有业务指南;另一方面,增加北交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显示受理审批时限、申请材料清单等内容要素,让办事流程更加规范和清晰。咨询沟通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让各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需求和习惯选择信息获取方式,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部分业务条线还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了专属模块。

专区突出三方面特色:一是推行集中查、一窗办,让服务“找得到、用得上”。针对发行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公司管理等涉及面广、办理频率高、咨询量大的业务,秉持“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实现各经营主体“一站式”查询、咨询和办事。二是推进透明化、可预期,让服务“看得见、摸得着”。各经营主体可通过专区跳转查询审核项目动态,及时了解在审企业基本情况、审核注册进程、问询意见及回复、发行上市审核会议情况及结果、审核注册决定等信息。后续还将发布和更新北交所和新三板的自律监管事项、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并在专区公示,将规范透明的服务贯穿公权力运行全过程、各方面。三是着力畅渠道、解难题,让服务“问得清、理得透”。例如,上市与挂牌审核专区集中设置业务系统、电话、现场沟通等多种咨询沟通方式;上市与挂牌公司服务专区集中提供“管家式”专人咨询服务、董秘热邮以及“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启航见面会”等现场沟通渠道,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直接联系、来访和参加活动等;投资者服务专区提供咨询服务热线、邮箱和智能客服等,欢迎社会各方为市场发展及改进服务建言献策。

下一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将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深化放管结合,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锚定高效便利、聚焦市场关切,不断完善专区功能、及时上线新业务模块、细化专区分类展示,让专区更好看、更好用。

9月物价数据出炉!CPI同比意外持平,四季度货币政策有望保持宽松
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同比持平,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环比涨幅扩大、同比降幅收窄。这一走势基本符合市场预期,但幅度弱于预期。分析人士认为,受国内消费市场稳定复苏需求修复,猪价随着冬季腌腊活动开始有望回升等因素影响四季度CPI有望稳定上行。PPI同比降幅有望进一步缩窄。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宽松,助力投资、消费进一步复苏。
CPI同比上涨走势“暂停”
从同比看,9月份,CPI由上月上涨0.1%转为持平。这意味着经历了8月份CPI同比上涨0.1个百分点后,上涨走势“暂停”。这一表现弱于市场预期,成为关注的热点。
具体来看,9月份食品价格下降3.2%,降幅比上月扩大1.5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60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表示,食品中,猪肉和鲜菜价格分别下降22.0%和6.4%,降幅分别扩大4.1和3.1个百分点,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51个百分点,占食品价格总降幅近九成。
民生银行研究院表示,食品价格明显弱于季节性。特别是猪肉价格,虽然环比略涨,代表着“双节”临近需求回暖,但前期压栏后短期供给释放,猪肉价格在经历7、8月份反弹后,9月自高位小幅回落,环比涨幅也明显回落至0.2%,同比跌幅则扩大至22%。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CPI的走势表现,一是受同比高基数影响,二是与9月份猪价走弱关系较大。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9月以来,全国仔猪平均价格和全国猪肉平均价格连续多周环比下跌,加之去年同期基数走高,猪价同比降幅走阔。
陈雳表示,展望四季度,受国内消费市场稳定复苏需求修复,猪价随着冬季腌腊活动开始有望回升,海外库存回落下商家为准备双11购物旺季备货等因素影响,CPI有望稳定上行。
启铼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四季度我国通胀仍将在温和修复的过程中。考虑到生猪供给仍较为充裕,猪价不具备持续大幅上涨的基础。油价在地缘政治博弈延续的影响下,预计四季度维持在90美元/桶以上。若后续房地产成交价格出现改善,房租项CPI回升有望对核心通胀形成支撑。
PPI降幅连续三个月收窄,环比涨幅扩大
数据显示,9月份,PPI同比下降2.5%,环比上涨0.4%。启铼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PPI降幅连续三个月收窄,环比涨幅扩大,主要受到工业品需求恢复、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涨的推动。
进入下半年后,国际油价持续上涨,9月份以来反复冲上每桶90美元的关口。此前,多家市场机构就曾预期,原油产业链价格上涨叠加翘尾拖累继续缓解使得PPI同比降幅有望继续收窄。
董莉娟介绍,从分项看,9月份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5%,涨幅扩大。其中,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行,带动国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上涨4.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上涨3.1%。需求改善、供给偏紧,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上涨1.1%。由此可见,支撑PPI降幅收窄的因素还包括工业品需求逐步恢复。
潘向东预期,随着稳增长政策逐步落地生效,相关需求有望带动四季度PPI同比降幅进一步缩窄至2.0%以内。陈雳提醒,随着10月国际原油价格消息面上影响波动幅度较大,受此影响预计四季度PPI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结构性变化。
民生银行研究院认为,四季度我国工业企业需求回暖趋势将继续保持,但基数效应和外部传导两大因素将有所减弱,PPI同比降幅收窄的斜率或有所放缓。
机构:四季度可能再次降息降准
结合当前的物价数据,分析人士纷纷认为四季度货币政策有望保持宽松。
陈雳表示,三季度我国经济实现逐步企稳复苏,预计四季度将延续弱复苏趋势,随着国内居民收入回升与消费复苏,预计四季度国内物价水平有望保持稳定回升趋势。但目前国内物价水平仍然较低,经济尚处于企稳回升阶段,预计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宽松,助力投资、消费进一步复苏。央行三季度例会也释放了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加码的信号,预计四季度或继续降息、降准,同时针对房地产和债务风险化解的政策将进一步加码。
潘向东表示,8月中旬以来稳增长政策出台节奏加快,货币政策方面,8月和9月相继降息降准,银行存款利率和房贷利率相继下调。在近期央行三季度例会表述中,保留了“逆周期调节”表述,但对现状更趋乐观,新增表述“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可能意味着央行在四季度延续8至9月的政策路径,保障基本面的企稳回升。
建银国际研报也认为,宏观政策预计继续保持宽松,财政支持预计提速支持需求。四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此前,央行年内两次降准共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中长期流动性超万亿元。

3.74万亿元,今年以来新高!
“今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多重困难挑战,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经济整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货物贸易进出口平稳运行、积极向好。”10月13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30.8万亿元,同比微降0.2%。其中,出口17.6万亿元,同比增长0.6%;进口13.2万亿元,同比下降1.2%。
从月度看,据吕大良介绍,9月当月进出口3.74万亿元,环比连续2个月增长,规模创今年以来单月新高。从季度看,进出口逐季抬升,一、二、三季度进出口分别为9.72万亿、10.29万亿、10.79万亿元。
稳规模、优结构持续推进
吕大良表示,前三季度我国外贸呈现以下特点。
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6.34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3.1%。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9.42万亿元,国有企业进出口4.95万亿元,分别占30.6%和16.1%。
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好于整体。前三季度,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4.32万亿元,同比增长3.1%,占进出口总值的46.5%。
同时,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比提升。前三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10.26万亿元,同比增长3.3%,占出口总值的58.3%,较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及其零配件、船舶、电工器材分别增长48.2%、26.8%、16.2%。
大宗商品、消费品进口扩大。前三季度,我国能源、金属矿砂、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量同比增长16.5%。同期,进口消费品1.46万亿元,增长3.1%。其中,干鲜瓜果及坚果、医疗保健品分别增长22.8%、18.5%。
“总的看,在世界经济复苏势头不稳的大环境下,我国外贸顶住压力,稳规模、优结构持续推进,积极因素不断积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稳外贸各项务实举措效用持续发挥,进出口运行态势将更加稳健、质量效益将进一步提升,促稳提质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吕大良表示。
外贸进口保持良好势头
在进口方面,吕大良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实施扩大进口战略,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贸进口仍然保持了良好势头,在规模数量、品类结构等方面,呈现了不少的亮点。
吕大良介绍,一是进口规模逐季走高,自主要来源地进口趋势向好。一、二、三季度,我国分别进口4.23万亿、4.39万亿、4.58万亿元,规模逐季扩大。其中,我国自拉美、东盟、欧盟进口均已连续两个季度环比增长,三季度环比增速分别为8.5%、6.3%和2.6%。
二是进口数量稳步增加,保供稳链作用持续发挥。我国进口数量已经连续8个月同比增加,前三季度累计增加2.6%。
三是进口准入开放多元,更好满足民生消费需要。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17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关系,签署农产品食品准入类国际合作文件近400份。前三季度,我国农产品进口增长了8.6%。同时,随着国内民众消费需求稳步扩大,部分个性类、升级类的消费品进口增长。前三季度,我国进口首饰、钟表、医疗保健品、鞋靴箱包分别增长74.3%、18.9%、18.5%和9.2%。
“扩大进口是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也有利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吕大良说。下个月,第六届进博会将在上海举办,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五届进博会通关便利化措施基础上,出台了17条便利措施,涵盖参展准入、展品通关、展后处置全流程,保障进博会“越办越好”。
吕大良表示:“总的看,伴随着我国扩大进口战略的不断深化,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开放、巨大的中国市场将更多、更广地惠及全球。”
适时推出新政策措施
谈及下一阶段政策措施,吕大良表示,今年以来,海关总署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着力落实一揽子促稳提质措施,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今年6月份,海关总署推出了海关优化营商环境的16条,各直属海关相应出台细化配套举措,形成了稳外贸政策措施的组合拳。
“从跟踪情况看,16条措施都在陆续落地见效。”吕大良表示,跨境物流更加便利,减负增效更加明显,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充足。
下一步,吕大良表示,海关总署将继续密切跟踪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深入了解企业、地方政府的期盼和诉求,围绕稳定扩大出口、开拓多元化市场、助企纾困等重点方向,加强稳外贸政策措施储备,适时推出新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助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A股上市公司质量全扫描:六大特征凸显 整体结构不断优化
三年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形成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安排。这三年来,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群体结构显著优化,整体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回报能力不断提升,做优做强的步伐持续加快。
市场人士指出,从上市公司的结构看,A股市场量、质提升,在科技创新、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压舱石”作用。上市公司回报能力持续增强,优胜劣汰趋势的不断深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对构建诚信健康的市场生态长期利好。
特征一:整体结构不断优化
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机制和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监管环境使得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上市公司相继涌现,不少公司在资本市场大浪淘沙中脱颖而出。
一方面,体现为“新”“旧”产业的结构转换。资本市场传统的钢铁、建筑等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形成集群效应,5000余家上市公司中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近2600家,占比超过51%。中国移动、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一批优质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竞争的浪潮中奋楫者进,成为资本市场闪耀的明星。另一方面,金融与实体的结构优化。金融业上市公司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实体上市公司利润占比近年来已开始超过金融业,金融和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的局面得到了显著改善。
值得关注的是,民企与国企的结构更加均衡。国有上市公司体量大、质量优,六大国有银行、“三桶油”、三大运营商等一大批国企巨头齐聚A股。民营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超过三分之二,近几年新上市公司中民企占到八成以上。超大体量的国企与数量众多的民企同台竞技,已成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
“近年来,上市公司行业结构在加大向新兴产业倾斜,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力均在稳步提升。”平安证券相关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借助并购重组加大创新发展机制逐步成熟,依托于资本市场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当前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以资产整合、多元化战略发展、产业转型等为主要因素,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希望通过并购重组,更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和治理结构的目标,这对A股市场的整体估值和吸引力有所促进。
特征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视治理规范治理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涌现出一批治理实践优秀、做法实在的标杆典型案例,总体来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明显改善。
了解到,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超期、三会运作不规范、内部制度未建立等显性治理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一批控制权之争、子公司失控、占用担保、同业竞争等个案得以解决。大部分上市公司建立起公司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内部追责机制、修改完善“三会一层”的责权利相关安排等方式,规范治理的内生动力加速凝聚。
特别是《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等大量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修订印发,规范治理基础更加牢固。独立董事相关规则的修订,回应市场诉求,巩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平安证券相关人士表示,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度激发内升动力,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引导上市公司合规化经营,提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推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约束监督机制,让权力在制度下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特征三:回报能力持续增强
权威数据显示,2022年,沪深两市共3291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占2022年末上市公司总数的67.1%,全年现金分红总额达到2.06万亿人民币,其中归属于A股股东的分红金额1.62万亿元。A股目前已有不少持续分红且不融资的“现金奶牛”,上市公司整体分红金额已持续超过市场融资额。国际比较来看,境内市场分红上市公司数量在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中位居第一,现金分红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分红家数占比位列全球第二。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整体分红规模显著增长,其中既有公司利润持续增长的背景,也有分红意愿不断提升的原因。
2012年至今分红总额年化平均增速13.3%,高于同期净利润总额平均增速(约10%)。分红上市公司数量占比从2010年以前的50%左右提升至近几年70%的中枢水平,分红习惯逐步增长。分红的持续性、增长性也不断增强,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从十年前的20%提升至48%,连续10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8%提升31%。
特征四:风险因素持续化解
曾几何时,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实际控制人通过违规占用担保“掏空”上市公司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资本市场市场的重大风险隐患。
权威数据显示,经过持续治理,高比例质押的公司家数已由峰值时的700多家降到当前270多家,减少60%以上,质押市值占总市值的比重由10%下降至4.1%,质押平仓引发的螺旋式下跌将成为“过去式”,受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影响的上市公司将能够“轻装上阵”。违规占用担保整改完成率达90%,上市公司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相关主体受到法律的惩罚。
破产重整是化解公司风险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通过实施破产重整可以实质性改善公司治理、优化主营业务和资产结构、摆脱经营困境,2019年至今,共50余家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特征五:市场优胜劣汰趋势不断加快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要求畅通入口和出口,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数据显示,2020年退市新规出台以来,多元化退出渠道更加畅通,市场预期进一步明确。改革以来,共有124家退市公司,其中强制退市103家,主动退市2家,重组退市19家。
值得关注的是,强制退市公司家数超过资本市场成立以来的强制退市数量总和。有市场人士指出,优胜劣汰趋势的不断深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对构建诚信健康的市场生态长期利好。
特征六:下半年业绩反弹向上信号不断增强
回顾过往三年,A股实体上市公司积极应对疫情挑战,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12%、14%,同时,研发强度由2019年底的1.81%上升到2.03%,盈利能力、创新能力都得到有效增强。2023年上半年,近8成沪深A股上市公司实现盈利,非金融上市公司数量仅占全国规上工业企业的1%,但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上工业企业的6成。
聚焦到上市公司半年报看,实体上市公司业绩亮点不少,启稳迹象也明显增多。
消费方面,乘用车、通信设备等可选消费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速较一季度明显加快,业绩边际改善明显。
出口方面,疫情以来,上市公司海外收入的行业结构呈现出“电子下降、新能源和汽车上升”的趋势性变化,新能源和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占比则合计上升了近6个百分点,接近20%,超过电子。新能源和汽车产业链出海加速或将带动下半年海外收入增速向上反弹。
投资方面,二季度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8.7%,也是2022年以来的单季度最高增速,显现投资上行特征,有望带动后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整体上行。
市场人士表示,宏观各项指标正在向上好转,特别是8月各项宏观指标全面好转,消费、投资、消费、工业、服务业、地产销售的同比和环比均高于前值,将支撑上市公司盈利周期向上扭转和估值进一步修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警惕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当前,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也给网络诈骗带来可乘之机。如不法分子通过面部替换、语音合成等方式,制作虚假图像、音频、视频,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新型诈骗手段,维护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
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主要有“拟声”“换脸”两种手段,即通过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进而诈骗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再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或视频、图像,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官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此类诈骗手段迷惑性、隐蔽性较强,诈骗金额较高,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拟声”“换脸”等合成技术的一大特点即“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可利用此类技术轻易伪装成他人,并通过快速筛选目标人群、定制化诈骗脚本,精准实施诈骗。因此,在涉及资金往来时,一个“声音很熟的电话”、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二、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面对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等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如可在沟通过程中提问仅双方知晓的问题,也可利用其他通讯方式或见面核实,或向对方的朋友、家人验明身份和情况。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
三、保护好照片、声音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过多暴露个人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不贪图方便把身份证、银行卡照片等直接存放在手机内。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应注意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监管明确!IPO在审期间投行需尽调四大项,重大舆情为关键之一
近期,上交所向保荐机构内部发布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于项目在审期间,保荐机构除审核问询之外还要对哪些事项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上交所为此进一步明确。
在上交所看来,保荐机构应当对项目涉及的四大重大事项保持关注并履行好尽职调查职责,分别有IPO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涉诉涉案情况、重大报道及市场传闻。
监管层提出,IPO企业在发行上市期间发生重大舆情的,保荐机构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提交专项核查意见;在提交注册文件时,同步更新提交舆情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应建立舆情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向上交所提交专项核查意见。
上交所强调,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还应当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发行人的重大报道、市场传闻。在监管部门看来,相关报道、传闻与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所涉事项可能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向上交所作出解释说明,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上交所报告。
据上交所表示,在发行上市申请受理后,保荐机构应当对项目涉及的重大事项保持关注并履行好尽职调查职责。
一是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包括发行人所处行业政策、监管要求变化情况。
二是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包括期后财务状况、在手订单变动情况、主要资产使用状况、业务运行稳定情况,以及对生产经营影响。
三是涉诉涉案情况,包括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纠纷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
四是重大报道、市场传闻等,以及投诉举报涉及的具体事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及生产经营影响。
上交所提到,针对重大舆情,保荐机构应当建立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在发行上市期间发生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提交专项核查意见,除首次申报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要求,对发行人历史舆情进行专项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外,还应当在提交注册文件时,同步更新提交舆情专项核查报告。
IPO重大负面舆情获监管重视
近一年来,监管层对IPO企业在审期间出现的负面舆情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
注意到,在IPO审核期间,部分拟上市企业被交易所问询,要求解释说明媒体报道质疑的问题。
个别投行及保代因为未及时核查重大负面舆情而收到“罚单”。9月25日,银河证券及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召军、姚召五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据悉,在华耀光电创业板IPO项目中,银河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违规行为之一是未及时核查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舆情,并主动向交易所报告。
深交所称,在审核过程中,媒体对荀建华多次受到重大监管处罚等相关事项进行广泛报道,并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合规性产生质疑。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未密切关注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报道,在深交所询问和要求核查前,未按照规定对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核查并主动报告,导致负面舆情持续发酵,市场影响恶劣。
就在近期浙江国祥IPO事件中,交易所对负面舆情进行快速反应。据悉,有自媒体关注浙江国祥存在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发行定价较高等情况。上交所为此回应称,本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针对自媒体反映情况,对浙江国祥开展一次专项核查。
浙江国祥表示,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暂停后续发行工作,待有关事项得到核实与澄清后再继续发行工作。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也对承销费、投资情况进行一一说明。
随着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已有半年,业内人士指出,注册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发行人、中介机构、交易所、证监会、媒体等主体要围绕信息披露要求各司其职、归位尽责。其中,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承担“看门人”责任,媒体应发挥客观、专业、实事求是的监督。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职责调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
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职责、机构调整是: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
关于生态环境部的职责、机构调整是: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不再加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牌子。将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更名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并将其职责表述中“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修改为“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机构调整是: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整是: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职责调整等事项是: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同时,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也进行了调整。

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的审计报告,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
据此,被审计单位、银行、社会公众、监管机构等审计报告使用者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等关键信息。据了解,此举旨在更加有力打击整顿各类会计数据造假、审计报告造假等行为,促进提升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国家建设方面,起到健康而正面的促进作用。
细化查询流程操作细节
审计报告作为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过程信息的重要工具,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企业和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犯,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恶意践踏,其罪责不容忽视。为了更加有效打击虚假审计报告违法犯罪行为,治理整顿资本金融市场中会计数据作假、虚构交易、美化业绩报表、金融欺诈等乱象,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将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了“运用信息化手段”上面。
2022年6月30日,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涵盖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各个环节,实现了相关事项“一口填报、一口办理、一口办结”。监管部门、报告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微信扫码等多种方式,查验审计报告的“真伪”,简便易行、全国通用。
此次发布的《通知》则细化落实了相关查询、赋码等流程的操作细节内容。
根据《通知》,统一监管平台设有“审计报告查验”功能,审计报告使用者可通过被审计单位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右下角的查询编码、审计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文件等进行查验。
根据审计报告使用者掌握查询资料的情况,设有三种不同的查验方式:一是快捷查验。对于掌握查询编码的审计报告使用者,可通过编码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报告出具日期等信息。二是上传审计报告查验。对于掌握审计报告电子版的审计报告使用者,可直接上传电子版审计报告进行查验。三是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对于掌握审计报告编码和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等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的审计报告使用者,可输入审计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进行查验。
不断挤压审计造假空间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管平台自上线以来,已实现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工作,做到审计报告“应报尽报”,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根据《通知》,监管平台是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查验的唯一法定平台;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任何非法途径获取和使用虚假验证码。
《通知》细化了审计报告赋码的具体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审计报告交付委托人前,在统一监管平台填写审计报告有关信息、上传拟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并申请赋码。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赋予验证码并自动加密存储。审计报告上传时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签章,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页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兴起。会计师事务所原本应该是财务、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应该给公司企业的财务账目“挑刺找错”。可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夺市场、抢夺资源,对公司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的财务法律风险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还“美化掩饰”。更有甚者,不惜以身试法,触犯证券资本市场的监管“红线”,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年报造假“提供便利”,直接从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为此,我国加强了对金融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执法强度也在不断加码。从财政部发布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指导意见,到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再到近年来一直处于立法“热度前线”的会计法修订草案,会计人员“做假账”的“便利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会计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目前,针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财政部也在不断尝试创新。如2022年2月,财政部公布《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年度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全面排查风险点,要如实、完整、详细反映以下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同年7月1日,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未赋码者会被重点关注
为了夯实审计报告网上平台查验的举措效果,《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查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国有企业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等审计报告使用量较大领域,重点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向会计师事务所获取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并进行查验。
《通知》还明确了追责要求:财政部将未按规定进行报备且未按要求整改、被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时告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转发给银行,各银行在信贷审核时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认为,虚假审计报告问题之所以需要重视,是因为它直接威胁了经济体系正常运转。如未发现虚假问题的无保留意见:一些企业的财务出现问题,但审计人员却选择故意视而不见,为企业开出一张虚假的健康证明。再如,隐瞒虚假问题的无保留意见:审计人员明知企业存在问题,却刻意隐瞒,使企业得以逃避监管,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带来巨大的风险。还有,不当保留意见:明明应当发表否定意见,却出具了保留意见,为企业违规行为提供了合法掩护。
审计报告造假最直接的损害是侵犯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经济损失,同时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同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特别是让我国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加大对各类会计数据造假、审计报告造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扶持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能有效防范和制止这类审计报告造假现象肆意蔓延。”施正文说。

两部门联合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虚假认证违法行为,提升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认证机构买证卖证、虚假认证,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认证势头;要集中清理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当天出证/报告”“直出证书”“不送样检测”“确保通过”等涉嫌虚假认证、虚假宣传信息,规范认证活动网络营销。依法关停相关虚假网站和非法网站,从源头治理虚假认证交易;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认证机构、网络交易平台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认证行为。

税务  TAXATATION
透过税收大数据看中秋国庆假期消费热潮
国家税务总局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结合企业调研情况,对中秋国庆假期全国相关行业销售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中秋国庆假期,居民消费市场“活力足、人气旺”,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3%。其中,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同比分别增长20.9%和21.6%。
中秋国庆假期,在“加长版”黄金周效应带动下,居民出行旅游显著增加,各地旅游市场持续火爆。旅游游览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倍。其中,长线游及出境游恢复带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倍;名胜风景区、休闲观光活动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倍和43.8%;游乐园对游客吸引力增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1.2%。
据了解,北京市接待游客1187.9万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48.9%,比2019年增长12.9%;游客在京人均花费1319.6元,同比增长39.9%,比2019年增长8.0%。文旅业复苏良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利用增值税发票大数据对全市相关行业销售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中秋、国庆假期,北京市假日消费市场活跃,购物、餐饮、娱乐等领域消费潜力得到充分释放,相关行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6.1%。
北京一家烤鸭店的经理表示,十点半的营业时间还未到,店外早已排满了顾客,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居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各门店消费热度比往年高了不少,假期整体营收同比增长超40%。
八天“增强版”的假期点燃人们出游热情,全国文化、旅游市场蓬勃兴旺。一家旅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恰逢中秋、国庆‘双节’并行,人们出游意愿强,旅行服务板块强劲复苏,公司国内国际旅游业务量均实现稳步增长。”
“旅游业火爆,拉动重庆消费明显。”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双节期间,重庆多地举办了购物节、音乐节、动漫节、烟花秀等活动,带动重庆旅游消费热情高涨,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较2019年国庆假期,重庆旅行社及相关服务销售收入增长22.5倍。
都市游、山水游火爆,文体娱乐活动也丰富多彩。今年中秋国庆假期,随着第二届重庆都市艺术节、第十五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2023重庆秋季旅游启动仪式等大型活动的举办,重庆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也迎来“黄金周”。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双节长假,重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销售收入较2022年国庆假期增长235.7%,较2019年国庆假期增长438.1%。其中,文艺创作与表演、群众文体活动、健身休闲活动销售收入分别比2019年国庆假期增长1357.9%、975.9%、106.6%。
中秋国庆假期,受居民出行及旅游消费火热带动,住宿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5%,其中旅游饭店、露营地服务、民宿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3倍、1.5倍、45.5%。
今年的中秋国庆“双节”长假,与湖南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火爆”相遇,让旅发会承办地——郴州迎来史上最火热的“黄金周”,全市共接待游客327.28万人次,同比增长114.6%,旅游总收入33.6亿元,增长107.72%,35个主要旅游区门票收入14188万元,同比增长104.53%。
“这个假期全村接待游客1500多人,比去年增加30%,总营业收入6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三分之一。民宿能火起来,税务支持很关键。”在郴州,一家民宿总经理胡丁算了一笔账:“今年民宿享受房土两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税费优惠6.6万元,相当于10多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有效缓解了提质改造带来的资金压力。”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意见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六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用27个条文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的19项内容进行了落实和细化。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制订司法解释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指导意见》提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广州海事法院发布全国首份涉海砂审判白皮书
近日,广州海事法院发布全国首份涉海砂审判情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该院共审理各类涉海砂案件113件,涉及案由有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港口和航道疏浚工程纠纷、海上和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全面打击了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了海洋生态保护,为绿美广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广州海事法院共审结103件涉海砂民事案件,其中判决结案84件,调解结案9件,当事人撤诉或按撤回起诉处理10件。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查合同效力、依法保护船舶经营人合法权益等,规范航运秩序,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法治护航。
白皮书显示,涉海砂行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2022年广州海事法院审理涉海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分别为12件、23件。该院通过与各级海事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保障海洋生态安全,维护海上安全稳定。
白皮书还围绕涉海砂合同效力认定、涉海砂行政案件的管辖、受雇船员劳务报酬、对非法开采运输海砂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审查、海事法院与海事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等五大热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发布了五个涉海砂审理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与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10月12日,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要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院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先行在立案前委派或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办理调解终结手续,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派委托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登记立案或者恢复审理。对各方当事人同意用书面形式记载的调解过程中没有争议的事实,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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