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073期
发布时间:
2023-07-31 19:33
本期要点
"离婚式减持"引关注,证监会最新回应!
今年以来,A股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质疑相关行为涉嫌“绕道减持”,证监会7月28日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应当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三部委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7月2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全文正式公布
7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4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7日正式发布。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深交所·创享荟”举办碳管理专场活动
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7月28日,深交所举办“创享荟”碳管理专场活动,邀请山西焦煤、荣盛石化、顺丰控股、华润三九等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上市公司负责人,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应用行业的代表性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上市公司代表、拟上市企业代表、碳金融服务机构专家共20余人参加活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及资本市场助力传统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本次活动得到与会各方积极参与、一致认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与会嘉宾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双碳”战略。在全面实行注册制背景下,探讨如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更好向企业碳管理提供高水平服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嘉宾们结合自身企业发展经验,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在碳技术应用、碳管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就“双碳”政策与实施路径,碳管理技术发展趋势,碳管理存在的痛点难点、共性问题,以及绿色低碳技术革新对行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深交所平台功能,一致认为通过“深交所·创享荟”,与具有优秀碳管理经验的企业负责人、碳金融服务机构专家面对面沟通,进一步提升了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分享的思考体会和经验案例,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与会人员表示,深交所坚持以“汇聚创新资本、激发成长动力”为使命,主动对标对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充分发挥市场枢纽功能,推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重点领域,持续打造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生态圈,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享荟”是深交所着力打造的具有深市特色的市场服务品牌,目前已围绕热点主题举办了多期专场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接下来,“创享荟”将继续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推动企业互动、交流、合作为导向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努力搭建开放、活跃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
拓广度 延深度 提精度 ——全国股转公司举办挂牌公司2023年半年报编制与披露系列培训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做好办实事解民忧工作,推进“三服务”行动做深做实,全国股转公司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的需求,持续健全挂牌公司培训体系,在2023年半年报编制工作启动之际,于7月13日至26日开展半年报披露系列培训。本次培训聚焦解决披露问题、降低披露成本、提高编制效率,从广度、深度、精度“三个维度”入手强化培训效果。
一是创新课程形式,拓宽培训“广度”。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开展,课程节奏紧凑、内容丰富。线下培训分别在苏州、广州举办,满足了部分公司现场参训需求,300余名参训人员现场参训,与授课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为扩大培训覆盖面,同步安排三场线上直播课程,挂牌公司可自由选择听课场次,累计听课人数近4500名。
二是丰富课程内容,延展培训“深度”。此次培训探索了“必修+选修”的课程模式。必修课程设置上,结合模板修订情况,重点讲解本期半年报披露的差异点,提示市场主体关注。选修课程设置上,结合前期主题教育调研中市场主体提出的相关建议,增加了公开发行上市相关的课程内容,协调外部会计专家、税务专家专题讲解财务内控、税务筹划等具有实务性、前瞻性的创新课程。参训人员普遍反馈培训课程实用性强,对做好后续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三是聚焦市场诉求,提升培训“精度”。此次培训“聚问题、补短板”,针对市场反馈的半年报编制及披露中的要点难点,在培训中进一步明确披露口径,“说清楚”重大诉讼、提供担保、风险提示等内容的披露要求,解决公司疑难问题;增加图文展示,“教明白”编制工具升级、编辑、校验等具体的操作方法,帮助公司快速上手;强化案例分析,“讲透彻”一份高质量半年报的必备要素,通过同时列举正向及反向案例,鼓励公司向优看齐。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深入推进监管转型,持续优化挂牌公司“管家式服务”,聚焦企业实际需求,通过发布监管速递、设置咨询专线等形式,全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重要事、困难事、操心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离婚式减持"引关注,证监会最新回应!
“离婚式减持”引发证监会关注。
今年以来,A股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质疑相关行为涉嫌“绕道减持”,证监会7月28日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 应当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规避减持限制
今年以来,A股创出上市公司“离婚减持类”相关事件最多的纪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至少公告股东离婚分割股份案8件,离婚后计划或实际减持股份案件9件。其中10件离婚股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
证监会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发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A股“天价离婚”频现
今年7月份,彤程新材(603650)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维珍控股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8%。彤程新材前两大股东彤程投资和维珍控股均由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张宁控制。
今年5月,彤程新材曾公告,张宁与Liu Dong Sheng(刘冬生)离婚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双方约定通过直接、间接等方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收益均归张宁所有。这桩“百亿离婚案”也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此次变动后,刘冬生不再持有彤程新材股权,不再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不再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张宁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近65%股权。
事实上,A股“天价离婚”不少见。在此之前,包括富邦股份(300387)、三六零(601360)、科信技术(300565)、通合科技(300491)、回天新材(300041)、赛腾股份(603283)、卓胜微(300782)、昆仑万维(300418)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董监高都出现过类似操作。
4月4日,三六零公告,实控人周鸿祎与妻子胡欢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周鸿祎拟将名下6.25%的股份分割至胡欢名下。据三六零当日收盘价测算,股份分割价值近90亿元。突然间的离婚加上“天价分手费”瞬间引发市场对于二人此番操作是否是“假离婚真减持”的质疑。虽然公司负责人和董秘随后相继回应澄清,但似乎并不能打消市场的担忧,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市值蒸发近80亿元。
6月20日,AI板块热门股之一的昆仑万维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李琼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此次减持的大股东李琼是昆仑万维创始人周亚辉的前妻,2016年两人离婚时,李琼合计分有昆仑万维2.98亿股,占昆仑万维总股本的约26.43%,以当时的股价计算价值超过70亿。
根据昆仑万维的公告,李琼此次减持,是为了将其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50%以上出借给公司,借款年利率为2.5%,期限三年。昆仑万维称,此举“有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较快速度获得资金支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动力。”随后的一个交易日,昆仑万维20%跌停,并且火速收到监管关注函。
A股“离婚减持”可谓各有不同,但都难以避免股价因此波动。有市场人士分析称,因婚姻变动带来的减持不确定性是市场顾虑所在,股民担心的是部分“离婚式减持”即是为了纯粹“逢高出货”。另一方面,离婚的时间巧合确实引起投资者关注,毕竟其中可能存在减持和利润的考虑。
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并重 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已成市场新风尚
上市公司上年度现金分红已接近全部实施,近两万亿真金白银已发放到投资者账户。截至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7月21日),共有323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报利润分配,分红总额为1.73万亿元,加上上年度季报、半年报分红,年度现金派息近2万亿。还有192家上市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通过,尚未实施,涉及金额0.15万亿元。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系统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资本市场,现金分红作为实现投资回报、共享经营成果的重要形式,是尊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资本市场日益成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满足财富管理需求的重要渠道。
一、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屡创新高,股利支付率稳步增长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时指出,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最终体现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能力上,应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报意识明显提高、分红金额持续增长,分红稳定性日益增强。上市公司分红正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
根据2022年上市公司各报告期统计,境内股票市场3446家上市公司实施(或公告)现金分红(或预案),占全市场上市公司总数量的67%。数据显示,有68家公司在当年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分红;上市以来从未实施分红的公司持续减少为274家;实现最近3年、5年和10年连续分红的公司分别有2023家、1687家、750家。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意识明显提高。
2022年,上市公司各报告期分红总额达2.13万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这是继2017年分红总额首次破万亿后一个新的里程碑。工商银行(601398)分红总额1082亿元,连续两年派发现金股息超千亿,与同为龙头的美股苹果公司分红相当。
分红比例上,2022年平均股利支付率34.12%,较3年前、5年前分别提升近2个和3个百分点。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逆势实现总量屡创新高、分红比例稳步增长。
二、央国企分红占比近半,国有控股贡献近七成,双创板块公司分红比例快速发展
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指出,上市公司要做到重回报,积极回馈社会,履行好社会责任,做有回报、有担当、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按控股类型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2022年分红总额1.06万亿元,占全市场的比重49.85%。进行现金分红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927家,占全部分红公司数量不及三成,但贡献分红总额近七成(1.47万亿元)。一些大型央企上市公司保持高比例分红,如中国移动、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石化(600028)等派息率均在60%以上。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分享经营成果、积极回馈投资者的标杆,在资本市场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分板块看,2022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共分红2万亿元,占总额的94%。主板上市公司大多是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是资本市场分红的主力军。同时,双创板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识也越来越高。2022年,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分别较上年增长2.7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
三、全市场分红融资比逐年提高
据统计,资本市场自成立以来,全部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近16万亿元,已接近包括首发和再融资在内的18万亿股权融资总额。2022年的分红总额已远超当年1.53万亿的股权融资额。自2017年以来,现金分红超8万亿,分红增速加快,分红融资比逐年提高,资本市场回报投资者的作用更加显著。
全市场共有626家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其上市以来的股权融资总额。贵州茅台(600519)的分红总额是融资总额的80倍,宁沪高速(600377)、兖矿能源、山西汾酒(600809)的分红总额与融资总额之比超过50倍。
四、同期股息率高于境外市场,亟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
自万得最新数据,韩国综合指数股息率1.90%,日经225指数股息率1.85%,道琼斯工业指数股息率1.52%,我国沪深300指数股息率3.12%,上证50指数股息率4.21%,均高于同期境外市场,为过去五年历史最高水平。
2022年11月,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并指出“估值高低直接体现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认可程度”。在证监会2023年系统工作会议上,他再次提出,逐步完善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估值定价逻辑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能否持续稳定地创造价值,是资本市场评估公司估值高低的重要衡量因素。随着“中特估”的探索建立,中国市场特色与资本市场一般规律更好结合,将为投资者发现“潜力股”提供新的视角,低估值、高股息的上市公司有望被市场重新发现并定价。
五、股票回购较现金分红相比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股票回购和现金分红这两种回馈股东的方式在动因和市场效应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2022年,共有1155家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较上年增长17.38%,金额约为1029.17亿元。上市公司积极回购,一方面体现出产业资本对企业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助力公司实现长远发展。
同时应该看到,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A股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比例低,通过回购助力回报投资者的效果仍有较大空间。如苹果公司2022年股票回购达到6420亿元,可口可乐公司回购金额约为95亿元。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应有之义,坚持人民立场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宝贵经验,也是发展好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原则之一。A股市场曾被投资者质疑为“重筹资、轻回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部门的持续倡导,以及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需求不断增强,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得到强化。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分红不仅体现出上市公司业绩稳健、现金流充裕的实力,还能增强投资者持股的信心和获得感,彰显出上市公司长期稳定的成长性与内在投资价值,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
7月24日至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作题为《坚定信心 稳中求进 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的工作报告。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主持会议。中央主题教育第三十三指导组副组长卢希,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樊大志,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领航定向,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围绕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精准有力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传递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证监会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证监会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统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成功落地,企业债券职责划转平稳过渡,资本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落地实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债券违约、私募基金、地方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收敛。“零容忍”执法震慑持续强化,市场生态不断优化,依法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实施强制退市并进行立体化追责。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突出强化政治引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和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结合资本市场实际,把握好提振信心、保持定力、坚守稳健、改进作风4个原则,进一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市场稳、功能稳、政策稳,促进预期稳。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动态平衡。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质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着力健全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坚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推动公司债和企业债协同发展,做优做强科创债,抓紧推动消费基础设施等新类型公募REITs项目落地。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大局。
三是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投资端改革和监管转型。高质量建设北交所,一体强化新三板市场培育功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统筹开放和安全,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四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强化穿透监管,探索运用更多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惩治力度。加强跨部委协作,增强打击系统性、有组织造假的合力,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典型违法案件,进一步营造敬畏法治的良好市场生态。
五是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完善配套规则和机制,对创投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健全促进常态化分红的机制安排,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完善行业机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推动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管协同,坚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资本市场工作全流程各方面,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是坚决守牢风险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部署。坚持股债联动,继续保持房企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稳定。继续有序推动金交所、“伪金交所”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对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力度。
会议要求,证监会系统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以敬终如始的态度高质量完成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建制执制治腐,筑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肃财经纪律,一体推进“三不腐”,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任务落地,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切实提升创造性抓落实的能力,以更加有力的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中央金融办,公安部、审计署、最高检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系统各单位、会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参会。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住建部长:落实好降低首套住房首付比、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近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说,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是继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之后,住建部的最新表态。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根支柱,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指监测,2022年以来,普通二线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已基本放开,但仍有部分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较为严格,政策空间较大,同时,二季度以来多数城市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因此,这些城市在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政策均有优化可能。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住建部明确提出落实好降低首套住房首付比,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调整优化购房相关政策的导向,也有助于引导各地在此类领域持续放宽政策。
中指研究院指出,目前,多数城市首付比例已经降至监管部门要求的最低水平(首套最低20%、二套30%),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且个别城市二套首付比例较高,如北京、上海首付比例最低60%、50%(普宅),最高80%、70%(非普宅)。因此,认房又认贷政策也使得在这些城市二套房的认购成本过高。
严跃进认为,此次“认房不用认贷”的表述对于一线城市的影响最大。以上海为例,当前还是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很多购房者在换房过程中,首付比例高达70%、房贷利率高达5.25%。但若取消了该政策,改为“认房不用认贷”,则首付比例可以调整为35%、房贷利率可以降至4.55%。北京市场也是类似,若按过去政策,其首付比例高达80%、房贷利率高达5.25%。但若是取消了该政策,改为“认房不用认贷”,则首付比例可以调整为35%、房贷利率可以降至4.75%。对京沪两地的分析可以看出,认房不认贷,能够非常明显降低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首付和利率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此次会议明确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2022年我国总人口出现首次下降,城镇化进程放缓,人均住房面积明显提升,户均接近1.1套住房,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已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新房见顶后的回落阶段。
陈文静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本次会议强调“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房地产政策的优化仍将以因城施策的方式推进,整体力度有望加大。
中指研究院认为,在政治局会议明确了政策方向之后,各地调整优化调控政策的节奏也将加快,而具体会有哪些政策出台,一方面取决于当前各地政策工具箱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与城市市场表现密切相关。
报告:二季度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降幅收窄 高端手机逆势增长
近日发布的国际数据公司(IDC)手机季度跟踪报告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6570万台,同比下降2.1%,降幅明显收窄。上半年出货量约1.3亿台,同比下降7.4%。OPPO以17.7%的市场份额在第二季度保持国内手机市场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618”年中大促期间,在厂商与电商平台双重优惠补贴,且力度较大的情况下,智能手机销售同比下降幅度仍超过5%。
尽管中国智能手机整体市场持续呈现低迷状态,但600美元以上高端市场受到影响较小。IDC数据显示,第二季度中国600美元以上高端手机市场份额达到23.1%,相比2022年同期逆势增长,增长3. 1个百分点。如,双旗舰Find X6系列和Find N2&Flip系列帮助OPPO在600美元以上高端市场份额进入前三位。
报告指出,随着国产品牌坚持高端化路线,主流厂商先后推出 “直板+折叠” 双旗舰布局:“直板” 旗舰产品硬件配置拉满, “折叠屏 ”通过外观形态的改变打造差异化体验来吸引消费者注意,高端机型数持续增长,高端手机市场成为各家必争之地。
IDC中国高级分析师郭天翔指出,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情况低于预期,尤其是从 “618” 年中大促情况来看,消费者需求仍呈现比较疲软的状态。目前观察下半年新品的规划研发,不管是苹果还是安卓厂商,很难出现颠覆式的创新产品。
郭天翔认为,在各家产品同质化的情况下,外观的差异化、价格的优惠力度、拍照和视频效果将会成为消费者选购的首要考虑因素。新一代iPhone 15即将上市,安卓旗舰产品也会由于新一代旗舰芯片提前发布而更早上市,希望第四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能进入到明显恢复的趋势,但是反弹力度可能也会低于之前的预期。整体中国智能手机市场还是充满了不确定性。
新资源、新资产、新资本 数据要素赋能中小企业创新
“数据要素化的过程,也是释放数据潜力效能、激发数据‘倍增器’效应的过程。”在近日举行的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中小企业服务创新论坛上,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副院长罗俊章表示。
罗俊章称,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稳链固链的基础保障,正展现出数字化转型的澎湃动力和广阔前景。近年来,各地以数据要素为抓手,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开展了各具特点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践探索。
比如,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发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系列政策,要求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重点赋能20个产业集群。广州推动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集群创新资源共享协作水平。佛山出台引导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抱团发展等25项措施,设立300亿元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
“在数字化的过程中,还可繁荣生态,实现中小企业批量赋能。”罗俊章举例,江苏通过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电信运营商、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不断扩大“智改数转”覆盖面。2022年,江苏省开展中小企业线上线下活动3000多次,服务企业超2万多家,企业获得优惠总金额超2.8亿元。
罗俊章总结,数据要素是新资源、新资产、新资本。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数据资源,通过采集、整理、分析、挖掘,具备了可控制、可量化、可交易的基础,已逐渐成为企业重要资产。
“企业还可以通过创新形式实现数据资产的价值倍增。比如,去年北京市相关企业获得了全国首笔1000万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基于工业互联网数据的供应链金融、企业征信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创新生态也逐渐丰满。”罗俊章表示。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深挖数据价值,赋能企业创新。资料显示,全球数据量高速增长,相关机构预测,2035年预计将达2142ZB,较2020年增长约35倍。我国数据资源体量大、增长快、蕴含价值量巨大,有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
不过罗俊章也指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整体仍处于较为初级阶段,与国际领先水平仍存差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还要看到,我国工业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在基础制度、基础设施、流通渠道、数据应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强化。
三部委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7月2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工作方案》以稳增长为主线,以重点产业为抓手,以主体培育为重点,以产业链提升为核心,提出着力稳住重点行业、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充分激发内需潜力、积极稳住出口优势、推动产业生态协调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六方面任务。《工作方案》明确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
上半年中国汽车出口增超75%,新能源车打开窗口期
继成为汽车产销量全球第一后,中国正在向汽车出口第一大国迈进。
从2002年的2万辆,到2012年跨越百万辆大关,再到2021年首次突破200万辆,中国汽车出口量近年来平稳增长。2022年,汽车出口迎来爆发式增长,从200万辆到300万辆,只用了一年时间。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汽车全年出口311万辆,一举超越德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全球第二大汽车出口国。2023年上半年汽车出口量达到214万辆,同比增长75.7%,中汽协预计,今年全年这一数字将超400万辆。
变化的不仅仅是数量,出口汽车产品均价也从1万美元发展到超过2万美元,目的地则从东南亚等地区拓展至欧洲发达国家,这背后不仅是汽车工业从自主到自强的跃迁,还有全球新能源转型所带来的窗口期。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窗口期时间或许不会太长。意识到了这一点的中国车企,正纷纷“卷”向海外市场。
新能源车为中国汽车出海打开窗口期
“我们在德国销售汽车,就好比是德国人做的瓷器,要卖到江西景德镇。”上汽德国公司总经理袁映琛近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德国作为汽车发源地,BBA(奔驰、宝马、奥迪)等本土品牌极其强势,本土品牌在德国市场上的市占率高达70%。
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换道超车”,让中国车企有机会走进像德国这样的传统车企大本营。欧洲和北美正成为中国汽车出口的两大增量市场,其中,新能源汽车贡献了重要的增量。
“切入点正是新能源汽车。”谈到上汽集团进入德国市场,袁映琛表示,德国汽车行业也有其保守的一面,就是在互联网应用、电动车研发上相对中国保守、缓慢,因此,电动车得以成为中国车企进入的切入点。他介绍,上汽集团在德国市场销量的80%以上都是纯电动汽车。
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方寅亮在近日举行的中国汽车论坛上提出,目前中国车企获得了一个海外市场的窗口期,特别是以欧洲市场为代表的新能源市场发展需求,其增速会在未来2-3年明显爬坡。
究其原因,一是海外市场新能源产品供给不足;二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借换道构筑的先发优势。
以欧洲市场为例,在减碳政策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拉动下,欧洲市场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统计显示,欧洲本土车企在未来2-3年能够发布的产品数量相对有限,这段时间可能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
均普智能中国区总裁何新锋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均普智能是全球少数几家拥有国际化生产布局的新能源车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之一,汽车主机厂正是均普的直接客户,就对多家客户的了解来看,中国汽车产业出海前景相当乐观,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新能源车,从中国汽车出口增长时间线和新能源车崛起的时间线不难看出其中的关联。
何新锋认为,新能源车技术研发和规模效应是中国车企尤为突出的两大优势。
他提到,“过去这十年来,中国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使我们在这一技术领域进入第一阵营、领先市场,很多高水平的主机厂在技术上颇有特色,甚至在很多方面可以与特斯拉平分秋色。”
就规模优势,何新锋表示,中国本土市场庞大,加之政策支持,新能源车得以迅速上量。庞大的市场提升了企业规模,进而形成规模效应,成本大幅下降。进一步来看,庞大的本土市场还为中国新能源车提供了规模化运行的土壤,产品的安全、质量、设计等等都经过了这一“根据地”的验证,产品出海优势进一步提升。
企业抢抓窗口期:从“把车卖出去”到“中系车出海”
长期以来,不少观点认为中国汽车出口量主要靠特斯拉拉动,其实在2022年,特斯拉出口量就已经跌至第三位,位于上汽集团和奇瑞汽车之后。
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总量为311万辆,其中特斯拉为27.1万辆,占比不到一成。剔除特斯拉的出口量,中国汽车出口欧洲数量依然不容小觑,毕马威的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吉利、上汽等中国车企在欧洲纯电动汽车市场中的份额已达到10%。
中国品牌出口销量大增的背后是大量汽车企业在海外的积极拓展和布局。难能可贵的窗口期,让中国车企看到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上汽、比亚迪、长安、奇瑞、吉利、长城、蔚来等中国品牌纷纷抢滩海外市场。
以新能源龙头企业比亚迪为例,自2021年5月宣布开启新能源乘用车出海战略后就打开了“狂飙”模式,今年1-6月,其出口量为8.1万辆,同比增幅高达10.6倍。
但不同于过去仅仅是把车卖出去的简单贸易,在新能源转型的加持下,中国车企更多地开始让品牌走出去,多位汽车业内专家也因此而提出了“华系车”“中系车”等概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运营总监张彬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由于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十分“卷”,让中国汽车品牌在海外能够占有一席之地,甚至在某些市场游刃有余。
从简单贸易到品牌出海是车企出海的重大转变。张彬认为,二十几年前,长城等中国汽车出口的起点是“贸易游牧”,纯粹做贸易,找一家经销商在终端以低价抢占市场,甚至跟二手车拼价格。到现在,中国车企在海外成立子公司、建海外工厂,正在从一般贸易向本地化深耕,在当地建立自己的品牌认知。
相对于品牌和技术,汽车产品的售价更能反映车企出海的变化。乘联会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出口汽车均价已经超过2万美元,较2022年的1.8万美元有明显提升,而在五年前的2018年,这一数字还仅为1.29万美元。
其中,新能源车功不可没,以2022年为例,纯电动车的均价达到了2.58万美元,大幅推动中国汽车出口量价齐升。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新能源汽车出口占整体出口金额的比重提升至42.9%,对汽车出口增长贡献率达到51.6%。
不过,中国汽车出海的窗口期稍纵即逝,这是出海企业的共识。
造车新势力积极布局出海,被诟病为没站稳脚跟就出海圈地,但其实这些企业的出发点也是抢抓窗口期。极氪汽车成立两年就进军欧洲,极氪汽车CEO安聪慧认为,“全球传统车企的新能源转型在加速,留给我们的时间窗口期或许稍纵即逝,因此,让中国新能源汽车更快跑遍全世界不是愿景而是刚需。”
何新锋认为,中国新能源车经历十余年的厚积薄发,在工程师资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以大众为代表的外企决策较慢,但其实力雄厚,近年来可以看到宝马等在新能源车领域中投入巨大,几年后新产品发布,很可能会对中国车企形成较大冲击。
工信部公示155项行业标准及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7月26日,工信部网站公示155项行业标准及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26日。
本批公布的行业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再生五氯化锑催化剂》等32项化工行业标准、《水封式烧结环冷机》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灰渣》等13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含氯金物料中金量的测定》1项黄金行业标准、《石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10项建材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稀土抛光粉》等14项稀土行业标准、《压铸用模温机 能耗分等》等45项机械行业标准、《船舶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导则》等2项船舶行业标准、《制盐工业绿色矿山技术规范》等10项轻工行业标准、《纺织染整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指南》等6项纺织行业标准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税务 TAXATATION
王军在福建调研税收工作时强调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力度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月24日-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围绕税务部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前往厦门、福州等地开展调研,先后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并组织召开三场民营企业座谈会和省局、市局、县局三级税务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以建强政治机关的实际成效深化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成果,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实际行动更好展现税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
王军先后前往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走进企业展品陈列室、加工与检测实验室等实地调研,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仔细询问企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前景、技术迭代升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及税务部门服务民营企业等情况。实地调研后,王军和调研组分别在厦门、晋江、福州组织召开三场民营企业座谈会,与来自先进制造业、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等22家民营企业代表进行互动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税务部门结合主题教育推出的系列税费服务措施实施效果,并围绕支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接续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措施听取意见建议。
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认真落实《意见》作为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在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结合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的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税务部门服务民营经济的经验做法,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服务,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始终坚持以“真诚相待”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规范公平”的尺度,当好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贴心人”“服务生”,以更大力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6日,王军前往闽侯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了解惠民利企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落实情况,看望慰问基层税务干部,与正在窗口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亲切交谈,仔细询问对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的意见建议。王军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奋战在办税缴费服务一线的税务干部表示亲切问候,并勉励广大税务干部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扎扎实实办好为民实事,实实在在服务企业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随后,王军在闽侯县税务局主持召开座谈会,围绕税务总局党委在主题教育期间制定的《关于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听取来自福建、浙江、安徽、江西8位市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王军强调,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各级税务局党委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税务系统各层级,贯穿于税收工作各方面,贯穿于主题教育全过程,并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更好推进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开新局建新功。
调研期间,王军还分别在厦门市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局主持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开展主题教育、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等方面情况。王军对两个单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强调要持续不断强化政治统领、强化团结奋进、强化开拓创新、强化实干担当、强化清正廉洁,更加扎实推进税务系统第一批主题教育,并主动谋划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做到上下接续、有机融合,确保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更好走深走实、更加见行见效。
在福建省税务局机关,王军观看了福建省红色税史馆规划演示以及福建税务系统加强基层政治机关建设成果展,并与前不久获得“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表彰的14位税务干部亲切交流。他指出,广大税务干部要赓续传承红色税收文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作为推进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拼善为能赢的税务铁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税务总局办公厅、纳税服务司、人事司、党建工作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税务总局主题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税务总局党委第三巡视组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调研。
税费服务提质增效 税费红利落实落细
——税务部门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优化税费服务实效
今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创新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既加力政策解读辅导,精准送政策上门,又简化办理流程,加速政策落实落地,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经营主体,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
归类梳理、全面解读 不断扩大政策宣传效应
“面对不断更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有的没能及时知晓、有的不知道适不适用、有的适用错误需要重新申报……”在日常工作中,基层税务干部经常会听到纳税人缴费人这样反馈。
为更好统筹系统上下税费政策落实,税务总局针对政策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厘定82项总体任务、156项阶段性任务,挂图作战,对标推进。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梳理制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新政策指引,公布20个政策问题“即问即答”,提高税费政策的确定性和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录制税务讲堂等政策讲解视频,并在税务总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专栏,集中展示各项政策及解读内容,促进纳税人缴费人便捷、清晰地知政策、懂操作、易享受。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真检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对现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归集,按照纳税人缴费人类型和规模,划分21个行业大类,编制完成合计63张表单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及时全面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企利民的税费优惠政策,税收知识更新很快,平时靠自己搜集新的政策总是怕有疏漏,这次有了税务部门为企业准备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让我们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最新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对我们的纳税申报进行指导,对优惠政策的享受适用我们心里就有底了。”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臻说。
精准推送、服务提升 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
系统申报是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环节,为提升申报纳税便利度,税务总局统筹指导各省税务局升级改进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重点聚焦政策落实优系统、简流程、提速度。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提供更多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自动提醒办理事项等服务,让享受政策更便捷、更省心。落实“数据+规则”理念,制定“全事项场景化推送”政策精准推送工作机制,提升智能化、场景化应用程度,不断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措施辅导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及时性,推动税费政策辅导精准直达、落地见效,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山东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费服务热线数据这一“金山银库”作用,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最真实、多元的诉求和需求出发,开展税费服务热线数据“穿透式”分析,依据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精准画像,从170个政策标签、330个图解税收的“微颗粒化”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资源标签库内,梳理形成不同目标纳税人缴费人的差异化政策推送清单,不断提升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投送政策内容和服务产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想即可得”的直达式预制服务。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结合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总局在接续推出便民办税举措基础上,突出聚焦“政策落实再提速”推出多条服务措施。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对加强热点问题解答、提升案例解读针对性等需求,推出“开展‘税问我答’宣传解读活动”;又如聚焦纳税人对提高退税业务办理质效的需求,推出“优化退税办理流程,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逐步实现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等措施,助力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畅通渠道、跟踪问效 积极提升诉求响应质效
纳税人缴费人满意是评价税费政策落实成效的“金标准”。充分倾听诉求声音,及时回应解决难题,是提升满意度的关键。
税务总局将深入开展跟踪问效与推动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有机结合,主动问计问需,畅通与基层税务机关的信息反馈机制,运用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纳税人直联点等渠道,收集整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研究措施及时解决,确保持续改进提升。主题教育期间共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4410场次,收集梳理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努力打通政策落实“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
安徽省税务局聚焦税费诉求办理渠道零散,处理流程、反馈方式不一等涉税费诉求解决过程中的梗阻点,研究涉税费诉求迅速反应、精准分类、高效办理各环节具体措施,探索构建税费服务诉求“一口收办”工作机制,并在合肥、阜阳、宣城、安庆、黄山等5地开展试点。
“有了难题,随时能得到响应解决,税务服务越来越好了!”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宏伟说,日前,公司发现2022年有一笔增值税即征即退未申请,便通过“安徽税务”微信小程序反馈了这一问题,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通过“一口收办”平台及时接收,快速反应,由专业骨干远程帮办指导企业线上完成申请,5.9万元的退税款很快到账。
安徽省税务局全方位整合线上、线下、外部诉求收集渠道,实时归集至“诉求数据仓库”,实现涉税诉求“一口收办”。建立省、市、县三级46支“税费诉求快速响应团队”保障诉求解决。通过诉求“归集—响应—处置—反馈—分析—改进”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做到“应收尽收、流程规范、数据统一”,以集成化、流程化、规范化实现“事事有着落、反馈一口径”,提高税费政策的确定性和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评估问效,优化落实举措,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与主题教育贯通融合,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质高效落实到位,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税务总局召开机关青年干部蹲点调研指导交流会
税务总局近日召开机关青年干部蹲点调研指导交流会,交流探讨机关青年干部在蹲点调研中如何更好深入基层一线、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工作方向,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
交流会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作为主要牵头负责司局分别介绍了组织开展“税费服务”“税源管理”蹲点调研的具体安排、特色做法等。随后,来自财产行为税司、社保非税司、大企业司、国际司的4名参与蹲点调研的青年干部代表一一介绍调研感受、交流心得体会。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王道树指出,扎实开展好青年蹲点调研活动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的重要环节,是不断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也是总局党委用心培养青年干部、建设高素质青年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厚植为民情怀,真正做到“身”入基层、“心”系群众,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总局党委的具体安排传递到基层一线,把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所思所想所盼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要进一步树立系统观念,通过扎实细致的调查、系统深入的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成效。要进一步锤炼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在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蹲点调研全体青年干部、税务总局机关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税收政策持续优化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
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有效供给,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要提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于消费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在这一过程中,税收政策作为推动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措施,不仅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还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进步,优化产品供给,进而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拉动消费增长。
今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了2024年至2027年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自2014年9月1日起,我国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后三次将该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进程中,政策红利再度“续航”。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优化,更加注重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
从过往实践看,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对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业界专家认为,此次政策明确了下一阶段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具体安排,时间跨度达4年,而且政策保持延续性,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目前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越来越火爆,这离不开财税政策的大力支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是刺激很多车主消费选择的重要因素。”合肥市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廖春光表示。
伴随着炎炎烈日,家电销售市场也迎来了“热潮”。“销售旺季来临之前,就有税务干部就上门辅导了。”山东富群电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焦守峰说到,“税务干部详细地为我们介绍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帮助我们成功享受到12.8万元的税费优惠,我们对扩大销售市场也更有底气了。”
这个夏天,室内滑雪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今年上半年,公司享受到10多万元的税费减免,让我们有更多精力创新经营模式。”重庆热雪奇迹滑雪场的运营方、重庆融创娱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行业专家认为,以税费支持政策助力促进消费,有利于优化及改善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助力下半年的经济实现稳中有进。
“在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有效提升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拉动消费也是当前逆周期及跨周期调节中的关键举措。”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税收政策助力提升消费主要从两方面着力,一是税收政策助力扩大内需从而扩大消费规模,例如财税部门发布的《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及一系列的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均是从促进就业的角度去保障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进而扩大消费规模;二是税收政策助力消费升级提升消费总额,如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利于提振汽车的消费的升级拉动汽车消费总额,此外,税务部门还通过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拉动消费升级,助力推动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以及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发布九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这是近年来最高检发布的第三批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不同方面,包括依法惩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事设施、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破坏军婚犯罪等。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全文正式公布
7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共八条,修改补充刑法7条,主要就行贿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规定作进一步完善。草案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并明确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草案还强化了对单位受贿、对单位行贿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单位受贿罪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刑罚;在对单位行贿罪中,草案特增加一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此外,国有公司、企业相关人员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三类犯罪也将扩展适用于民营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3年4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7日正式发布。下面就《规定》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规定》起草的背景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专门性事实查明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方面,生态环境侵权具有长期性、隐蔽性、滞后性以及损害后果不确定性等特点,损害数额的认定、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的查明需要借助环境科学领域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在生态环境修复领域,修复目标的确定、修复方案的选择、修复过程的监督和修复效果的评估同样涉及大量专业技术性问题。再一方面,作为当前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技术保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尚存在鉴定机构和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囿于专业知识的不足,人民法院审查、采信鉴定结论也存在一定困难。
为回应环境资源审判对专门性事实查明的特殊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认真总结各地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就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在具体案件中的确定,以及合议庭组成、职责履行等问题予以规范,制定出台本《规定》,完善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规则,统一法律适用。
二、《规定》起草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严格遵守人民陪审员法律制度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遵循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规则和工作内容,在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框架内规范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
二是尊重环境资源审判规律。贯彻环境司法理念,遵循环境资源案件类型特点和环境诉讼程序规则,关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设立情况、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机制等专门化改革要求设计条文,使之能够适应环境资源审判的现实需求。如为适应环境资源审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机制,《规定》明确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可以从案件管辖区域内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三是坚持司法民主和专业审判的有机统一。立足于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员与社会监督员双重职责,充分发挥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能力,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的同时,强化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职能。《规定》明确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16条,包括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和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合议庭组成,集中管辖和专门法院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来源,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履行等。
(一)明确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15条规定了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类型。《规定》第1条在此基础上明确,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15条规定,且案件事实涉及复杂专门性问题的,由不少于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
(二)明确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规定》第2条明确,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在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业三年以上的人民陪审员,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既体现了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性,同时也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妥当确定专业性的标准,确保实践中能够选任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
(三)明确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合议庭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明确了“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根据上述规定精神,《规定》第7条、第8条分别就基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作出了规定。第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组成不少于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的三人合议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社会影响重大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以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组成不少于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的七人合议庭。第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资源案件,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组成不少于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的七人合议庭。
(四)明确集中管辖法院、专门法院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来源
《规定》第9条、第10条分别就集中管辖法院、专门法院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来源作出了规定。第9条规定,实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在集中管辖区域内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第10条规定,专门法院可以在其所在地级市辖区或案件管辖区域内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五)明确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履行
《规定》第12条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涉及专门性事实的调查,就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司法鉴定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参加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和勘验,参加修复方案及调解、和解协议审查等工作的,审判长应当进行重点指引和提示。第14条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彰显了环境司法公众参与的理念。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契合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的要求,对于丰富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性事实查明方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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