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58期


本期要点

上交所发布融资融券等两项交易业务指南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9号——融资融券交易业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0号——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证监会:券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建立健全报价决策与授权等制度
证监会推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此次修订补充了证券公司的部分业务规则,其中新设“做市交易业务”一节,规定做市交易业务的基本规范和内控要求。
税务总局:严惩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税收违法
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对外发布《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本次共20条措施。
去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医疗美容犯罪381人
2022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该领域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走私、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医疗美容犯罪案件89件306人,提起公诉129件381人。共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8件。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上交所发布融资融券等两项交易业务指南
近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9号——融资融券交易业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0号——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两项指南均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其中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南包括融资融券概述、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交易流程等九章内容。指南明确,会员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会员不得向其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其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发挥综合服务优势 助力高质量发展——深交所联合上交所、北交所启动北京资本市场服务周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对北京市实体经济的综合服务能力,助力打造全产品线服务生态,日前,深交所联合上交所、北交所举办的北京资本市场服务周(以下简称“北京服务周”)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代表百余人出席会议。此前,深交所相继在青岛、陕西、重庆等地开展服务周活动。
为满足北京地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发展需求,促进北京地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服务周”邀请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部委指导参与,三家交易所面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中介机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等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开展十余场活动,包括全面注册制主题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专精特新”、基础设施公募REITs座谈交流会,央企、地方国企综合服务日活动等。“北京服务周”期间,深交所还将围绕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利用“科融通”平台优势,专项安排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投融资对接活动,助力早期创新型企业融入产业链创新链。
一直以来,深交所高度重视北京资本市场培育建设,早在2015年即与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共建上市培育基地。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和北京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交所充分发挥交易所功能优势,开展全产品线综合服务,积极对接服务北京市、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为助推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高效能的产品支持与服务供给。2022年,北京地区新增深市上市公司17家,包括华大九天在内的一批科技创新企业登陆深交所。截至目前,深市北京上市公司家数已达217家,战略新兴、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占比超过七成。
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坚定不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服务科技创新,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加快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建设,与上交所、北交所共同服务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共同建设好北京资本市场良性生态,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水平,为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外汇局:2023年将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包括国际收支概况、国际收支主要项目分析、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外汇市场运行与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收支形势展望五部分。
《报告》显示,2023年,外汇管理部门将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健发展。一是推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优化创新。二是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投资活动,继续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至全国。三是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四是优化中小企业外汇服务。

证监会:券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建立健全报价决策与授权等制度
日前,证监会推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对照新修订的证券法,立足监管实践,形成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修订补充了证券公司的部分业务规则,其中《意见稿》新设“做市交易业务”一节,规定做市交易业务的基本规范和内控要求,明确交易场所的职责——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报价决策与授权、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确保做市交易业务规范开展。
《意见稿》还表示,证券公司不得利用做市交易业务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当遵守证券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并接受其监控。
此外,《意见稿》明确,证券公司在交易场所外开展衍生品交易等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同时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控监测;针对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客户实名制及适当性管理、履约保障机制、风险限额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控。
在合规风控方面,《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按规定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加强境内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控,压实证券公司利益冲突防控、关联交易管理及异常交易监控职责,并补充反洗钱要求,强化廉洁从业要求和证券公司廉洁从业管理责任,明确人员管理要求。
另据证监会介绍,现行《条例》于2008年4月颁布实施,对证券公司的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与风控、客户资产保护、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为证券行业的规范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颁布至今已近15年,期间于2014年进行过小幅修订。近年来,证监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证券公司监管,督促归位尽责,促进功能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监管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固化经验、补足监管要求。总的来看,因《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规定已相对滞后。修订工作坚持兼顾法规的稳定性和适应性、落实穿透监管、统筹好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等原则,立足行业长远发展,为监管转型和行业创新预留空间。

易纲详解央行两项中心任务
“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的两项中心任务。这两项任务完成好了,就能够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也就能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4月4日在2023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并以此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易纲就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这两项中心任务作了详细阐释。在维护币值稳定方面,他认为,币值稳定有两重含义,一是物价稳定,二是汇率基本稳定。物价稳定和汇率基本稳定,最终都是为了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不让老百姓手中的钱变“毛”。
易纲表示,近几年,全球经济面临的超预期冲击较多,经济环境和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较大。我国一直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调整适当向“稳健的直觉”靠拢。“直觉”从历史看,可以是经验值;从时间轴看,可以是过去不同周期的平均值;从国际视角看,可以是地区之间的平均值。
“这些经验值、平均值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可以告诉我们周期过后的情形,使我们的政策具有前瞻性。因此,我们制定稳健的货币政策,主要立足本国的国情,从时间轴、国际视角看跨周期、跨区域的平均值。”易纲称。
具体而言,易纲指出,总量方面,主要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过去“冻结”的流动性,提高货币乘数,以基本稳定的央行资产负债表支持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利率方面,保持相对审慎和留有余地,政策利率波动较小。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对经济、就业、投资以及老百姓存款收益率等方方面面的影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汇率方面,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保持弹性、双向浮动,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我国国内物价和人民币汇率都保持了基本稳定,得益于国家对粮食和能源的保供稳价,同时货币金融条件保持稳定适度是物价稳定的重要基础,总的看,宏观政策的效果比较理想。”易纲称。
易纲强调,物价稳定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能够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推动金融风险整体收敛
“在保持币值稳定的基础上,中央银行还必须维护好金融稳定。”易纲表示,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币值稳定不一定能保证金融稳定。如果出现了金融风险,就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会引发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优化利率政策,汇率由市场决定、双向浮动,这有利于从宏观层面保持经济金融稳定运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近期的一些案例表明,如果宏观变量出问题,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带来金融风险。从中国的情况看,我们的利率、汇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变量是比较合理、协调、稳定的,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金融风险整体收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易纲说。
谈及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易纲表示,实现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有助于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人民银行积极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增长,始终把充分就业作为重要任务目标。注重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推出了适度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目前这些结构性工具的余额达6.4万亿元,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15%左右,规模总体适度。
“总的看,中国式现代化对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任务包括方方面面。概括起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实现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这两项任务实现了,就能够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易纲总结说。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一季度百城出台楼市托举政策超170次,如何理性看清调控目标?
2023年,房地产行业的政策主基调是:稳支柱、促需求、防风险。在过去的一季度,超百条调控政策被祭出,目的或是为支持购房需求,或是为化解企业乃至行业风险。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3年一季度已有超百省市(县)出台政策超170条,超30城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各地政策多采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的方式,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
政策组合拳下,一季度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小阳春”行情启动,百城销售面积实现正增长,热点城市回暖明显。在供给端,多地“保交楼”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
业内认为,展望二季度,房地产政策将延续“托而不举”的政策基调,引导市场预期稳步修复,逐步化解市场风险,但不会搞强刺激,以免造成市场大起大落,更加侧重风险防范化解。地方或将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
需求端松绑购房限制
2023年,楼市调控政策仍在密集释放,两大主攻方向是: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企风险。金融支持房地产则有四大方向:需求端差别化信贷支持、完善保交楼政策工具、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政策。
在这其中,从需求端入手稳楼市,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不仅是各地“因城施策”的一致动作,也是行业走出困局、步入良性循环的根本要求。
要松绑购房限制、激活市场需求,这其中的度在哪里?开年住建部部长就明确表示,“大力支持首套房,合理支持二套、政策向置换和多子女倾斜,原则上不支持三套”,为地方因城施策提供了参考。
比如就在过去一周,多个城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浙江丽水、江西鹰潭、四川遂宁、安徽宣城、福建莆田、贵阳贵安、甘肃兰州等地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适度降低购房者压力。
4月4日,合肥对楼市政策作出调整,涉及部分区域限购放开、刚需购房资格认定调整、60岁以上成员家庭和多子女家庭可购买第3套住房等四个方面,在收窄限购区域的同时对购房资格进行放宽。
郑州则调整限购范围,二环外取消限购,二环区域内正常限购。限售政策也有调整,从取得不动产日期起满1年可以出售,调整为以网签时间、契税缴纳时间和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为准,三者任一满一年可出售。
厦门同样调整了限购限售政策,厦门户籍的单身人士可购买第二套住房,二孩以上家庭可购买第三套住房。限售政策由之前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日期之日起2年限售,改为网签之日起2年限售。
中央层面,3月30日,自然资源部联合银保监会发文推进“带押过户”,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对提振市场交易热情、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提振作用。
各方政策合力下,楼市出现回温迹象。中指院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01%,价格较2022年四季度止跌企稳;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18%,跌幅较2022年四季度收窄0.4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接下来楼市能否持续升温、政策会怎么走,业内十分关注。
中指研究院认为,年初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企稳回升,但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房地产市场恢复同样面临不确定性,当前部分城市在积压住房需求释放后,市场调整压力逐步显现。在稳地产目标下,预计二季度,监管部门及各地优化房地产政策仍有一定空间。
在需求端,政策有望继续围绕降低购房门槛和降低购房成本展开,并结合人口变化给予针对性政策支持,如针对多孩家庭、人才的住房需求,优化限购条件、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同时,符合条件的城市有望进一步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低购房成本。
上述研究院认为,经历一季度市场的阶段性升温,二季度销售有望回归正常市场节奏。一季度重点城市二手房成交量持续走高,前期成交置换出的改善需求尚未完全进入市场,这部分需求入市或将对新房市场形成一定支撑,预计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小幅增长。
不过,市场回暖的不确定性仍存。中指方面称,3月以来,重点城市新房项目案场到访量已有所减少;同时,居民收入预期尚未根本扭转,购房者对期房烂尾的担忧和房价下跌预期,依然是制约新房销售修复的关键,3月底购房者置业意愿小幅回落,当前市场信心仍不稳定。
保交楼全力化解风险
对房地产市场的前路,3月份住建部倪虹部长曾有过表述。他说,对房地产企稳回升充满信心,但市场企稳回升有一定前提,要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房地产的支柱地位未变,但从上述表述可见,政策出台必须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底线。
克而瑞表示,现阶段决策层对于房地产的核心诉求是稳,而不是重回快速上升通道,也不是期待依靠房地产拉动短期经济。二季度,中央政策将以稳为主,延续“托而不举”的政策基调,更加侧重风险防范化解,包括保交楼等政策底线继续坚守。
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防风险”便成为高层就房地产行业表态的高频词。年初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也指出,要“抓两头、带中间,以慢撒气的方式防范化解风险”。
在防风险的各项部署中,“保交楼”更是重中之重。数据显示,在前期3500亿专项贷款和2000亿免息再贷款等一系列举措支持之下,2023年前2月房屋竣工面积同比增长8%,仅次于2022年12月,为2022年以来次新高,“保交楼”已取得一定实质性成效。
但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纾困资金审批流程长、支取困难、覆盖面有限等问题还亟待解决,不少项目继续停工或表演式复工也客观存在,保交付、稳民生依然任务艰巨。”克而瑞表示。
日前,湖南省住建厅便组织召开金融支持“保交楼”工作政银企座谈会,政银企三方共同探讨“保交楼”工作后半程,如何解决资金难题。会上提到,相关银行是否存在反应慢、效率低的问题?擅自拨付出去的预售资金有没有追回来?一些违规操作中是否涉及利益输送等。
数据显示,湖南省获得专项借款的保交楼项目,截至目前共交付4.7万套房屋,已销号项目60余个,房屋交付率、项目销号率均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化解风险项目,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
该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提出,要按照“谁审批专项借款开立存储账户、谁负责项目新增配套融资”的原则,强力推动专项借款存储银行为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
银行资金支持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存在违规动用购房预付款行为。省住建厅房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大力要开展预售资金追逃止损行动,依法查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占用资金、挪用资金、提前分红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移送公安、税务等部门立案查办。
河南方面则表示,围绕第一批专项借款项目10月底前全部建成交付、第二批年底前交付50%的目标,发挥“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机制作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中指研究院认为,金融支持房地产的四大政策方向明确后,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支持措施有望加速落实,继续加大对优质房企的支持力度,“保交楼”专项借款、贷款支持计划等有望持续落位,年内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完善等亦是可预见的政策内容。
整体而言,在全力保交楼化解风险的同时,后续房地产支持政策仍有望出台,尤其是需求侧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一线及强二线城市仍有放松空间,比如调整郊区限购范围、增加投亲养老等;弱二线及三四线有望放开“四限”,压力城市可考虑全面取消限购、限售。

公积金政策优化,影响几何
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出台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支持“商转公”贷款、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政策,加大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新变化能够带来多大的支持作用?买卖双方、银行都有哪些风险需要规避?政策执行过程中,还要注意什么问题?
出现新变化
据中指监测数据,2022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其中部分城市支持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目前已有江苏南京、浙江宁波、福建漳州、安徽六安、湖北襄阳、河南驻马店等地推出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相关政策。
所谓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即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存在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产,向金融机构提交申请后,可在无需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不动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在传统模式下,卖方须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重新设立抵押等多个环节。‘带押过户’简化了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时间,减轻了缴存职工筹措资金的压力,有助于缩短房产交易周期,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贝壳研究院市场分析师刘丽杰说。
今年1月份,陕西省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并于2月22日完成首笔“商转公”贷款的不动产登记。据58安居客研究院统计,目前已有深圳、青岛、长春、福州、重庆、武汉、昆明、广东东莞、河南洛阳等超20城推出了“商转公”政策。
“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比较大,开展‘商转公’业务,将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切实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部分城市公积金可支配规模较大,通过‘商转公’盘活存量公积金,有助于购房者减轻还贷压力。”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总监陆骑麟说。
此外,多地还推出了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的政策。2022年至今,福州、广东中山、四川达州等20余城陆续出台政策,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出台此项政策的城市持续扩围。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这将减轻购房者前期资金周转压力,有助于住房需求的释放。
需多方配合
和此前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情况相比,当前各个城市因城施策、精准施策,除上述变化外,还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延长还款年限、“一人购房全家帮”等政策。
不过,在具体执行中,相关业务还需要多方配合。比如公积金“带押过户”,需要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配合,当前公积金“带押过户”主要在同一银行间进行,即业主住房抵押银行和买房客户贷款银行须为同一银行。“支持公积金作为首付款,需要卖房业主同意。‘商转公’需要银行和公积金中心配合,同时受到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目前,多数城市相关业务仍在试运行阶段。”刘丽杰说。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提醒,“商转公”对降低月供成本等有积极作用,但该政策具有阶段性,与公积金是否充裕有关,购房者要密切关注公积金的资金状况。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研究中心主任龙叶指出,虽然“商转公”有明显优点,但在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例如,在多个启动房贷“商转公”政策的城市,申请的条件设定较高,目前只覆盖购买首套房或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当地缴存职工家庭。此外,由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较有限,通常情况下低于购房者原有的商业贷款总额,因此很多“商转公”之后的购房者依然面临自筹资金的问题。
针对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也就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已经处于高位,政府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在这些政策中,‘带押过户’破解了二手房交易难点,让解除抵押工作更顺畅;‘商转公’则可以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助于提振住房消费。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越来越多。”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要注意的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可能会让购房者加杠杆购房。
如何规避相关风险?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对购房者而言,尽管公积金可以付首付,但也要考虑到自己未来的收入现金流是否足够覆盖月供;对银行而言,要通过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方式核实购房人的月供能力及其可持续性。“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意味着购房者的首付能力是不足的,月供压力也较大,银行需要考虑到这种风险,如有必要,银行可以提出提高首付的要求,或者对不具备加杠杆条件的人群,贷款审批要更加严格。”李宇嘉说。
效果正显现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是2023年房地产行业的一项重点任务。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全国多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能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目前政策效果初步显现,多地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2023年开年后的房地产市场显现出复苏企稳的运行态势。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个数继续增加,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上涨,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二三线城市同比降幅收窄。陈文静认为,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城市或继续扩围。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出台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短期内会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房地产市场需求,加速当地房地产去库存进度。
“不过,由于目前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这些城市房地产市场面临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人口净流出、住房供给过剩等问题,化解风险,提振住房消费,还需有更多方法。”赵庆祥建议,在具体政策方面,提高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优化公积金申请流程、放宽对异地贷款的限制;在宏观政策方面,合理规划改善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发展租房市场、提升医疗教育服务保障、建立城市核心产业优势,通过供需两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有专家表示,多地陆续出台公积金新政,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提振购房者置业情绪,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

江苏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3月27日,盐城市推出65个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总投资1005.8亿元,拟吸引民间投资700亿元,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等多个领域,部分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相对成熟,民间资本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运营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盐城此举是江苏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的一个生动缩影。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支持,改善投资预期,提振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投资运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工作,近年来持续强化政策举措支持,2022年江苏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68.6%,居全国前列,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达到52.2%。 
江苏省发改委最新印发的《意见》共7大类23条,立足江苏民间投资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项目支持、领域拓展、环境打造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力求政策更显效用,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意见》明确,在风险可控、权责明晰的前提下,鼓励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这和我提出的建议不谋而合。”南京一位企业家参与了《意见》的前期调研,当前一些项目对企业资质、资金要求较高,很多民企难以全部满足要求,因此他建议可由多家民企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意见》极大增强了我的投资信心。”该企业家表示。 
《意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解决“不能投”的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不仅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意见》还在细微处着力,致力于破除招投标领域壁垒,明确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不得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各类门槛。
持续优化“五个环境” 
助力民间投资 
在政策供给端持续发力,打破阻碍民间资本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意见》为民间资本打开了发展空间。其中,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盘活优化存量资产,必将为民企提供大展身手的舞台。 
“鼓励民间投资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低效用地,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优化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在我看来,市场空间真的是完全打开了。”一位江苏民企负责人认为。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产业创新基金或与产业投资基金开展深度合作。南京峰岭资本负责人表示,峰岭将持续深耕既有领域,“我们属于国有体制混改的市场化金融产业投资机构,此前,峰岭通过其管理的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完成了对国内领先的光学镜片及组件研发生产企业南京茂莱光学的投资,今年3月9日,后者成功登陆科创板。” 
“本次《意见》强调保持各类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正向叠加效应,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平稳健康政策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形成良好预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提出,要持续优化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同时,要常态化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强化反垄断监管,并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提升监管透明度。 
帮助民企 
敢于投向“硬科技” 
布局当下,着眼未来。“切实帮助民企把握新阶段新机遇,《意见》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快发展带来的机遇,研究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鼓励民间投资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探索开展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投资项目ESG评价试点”,此举在江苏尚属首次。 
“作为上市公司,我们一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我们期待有一套成熟的评价体系来验证低碳成果,并以此作为公司撬动更多相关项目的支点。”江苏一家制造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说。 
科技创新需要久久为功,为帮助民企敢于投向“硬科技”,《意见》提出多条举措。比如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积极作为,推动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深度合作,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集聚融合、创新发展。同时,鼓励中央和省属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通过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用地管理,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光伏产业需要铺开光伏面板,以更大程度接收太阳光照射。在产业大规模发展的同时,用地瓶颈问题逐步显现。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重点围绕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五方面进行统筹部署,旨在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
什么样的地方适宜建设大型光伏基地?
业内人士表示,相较而言,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的风电、光伏开发,可更好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土地、基建、运营维护等方面的成本。
近年来,国家多次提出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去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将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目前,这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正顺利推进,第一批约1亿千瓦的项目全部开工,第二批、第三批项目也都在陆续推进。
此次发布的《通知》强调,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也有不可触及的“红线”。《通知》明确,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所有光伏方阵用地一律不得占用耕地。
如何分类管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要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等。同时,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则需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
此外,《通知》还强调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企业项目接续的用地难题,防止政策“一刀切”。此前已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批准立项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动工和未动工建设),可按批准立项时用地预审和用地有关意见执行,不得扩大项目用地面积和占用耕地林地草原面积;已经通过用地预审或地方明确用地意见、但项目未立项的,按本《通知》规定要求执行。

税务  TAXATATION
税务总局:严惩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税收违法
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对外发布《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本次共20条措施。
具体包括政策落实提速方面5项措施,重点服务提档方面5项措施,诉求响应提效方面2项措施,便捷办理提质方面6项措施以及规范执法提升方面2项措施。
措施要求规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快速享受政策红利;严厉惩治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防范纳税人缴费人信用受损,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延续和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20条措施,确保各项税费政策及时落实落细、落准落稳,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落实提速
1.健全完善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持续发布有关政策即问即答口径,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为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保障。
2.系统梳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制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分主题政策清单,针对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主体,向纳税人缴费人分类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
3.结合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政策宣介,开展针对性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4.对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做好跟踪评估,深入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适时研提优化完善建议。
5.深入开展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并进一步扩大推送范围,优化推送模式,提升红利账单信息化核验水平,拓展推送渠道,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
二、重点服务提档
6.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操作流程,充分释放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红利。
7.组织税务系统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持续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优化经营环境。
8.联合全国工商联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让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9.确保2023年全年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一步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支持外贸平稳发展。
10.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结合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开展全方位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诉求响应提效
11.通过“走流程听建议”等方式,大兴调查研究,全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享受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及时处理、研究、反馈,促进政策实施更加有力有效,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不折不扣享受政策红利。
12.深化运用税收大数据,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在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服务等方面的潜在需求,探索开展个性化、集合式推送和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防范失信风险、纠正失信行为,促进税法遵从。
四、便捷办理提质
13.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14.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推动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的申报实现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体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
15.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自动免征残保金,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16.主动提示提醒并及时为符合残保金优惠政策条件的缴费人办理一季度已缴费款退费,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17.做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追溯享受有关退抵税工作;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申报的地区,形成退抵税纳税人清单,针对性推送预填好的退抵税申请表,加快退抵税审核,提高退抵税效率。
18.进一步拓展不动产登记税费线上办理渠道,利用税务APP、微信小程序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掌上服务,更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加强相关部门间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提升办理质效。
五、规范执法提升
19.规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快速享受政策红利;严厉惩治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防范纳税人缴费人信用受损,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20.深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逐步减少纳税人签收纸质文书的情形,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尽心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增效,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税务总局公布1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起虚开增值税
普通发票案件和2名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
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
4月6日,税务总局公布1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2名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分别是:
一、湖北省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湖北省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随州某茶业根茶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出口货物走私回流并循环出口、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随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992.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办理。近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副总经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会计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以上3人并处罚金2140万元;其他3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2年至2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42万元;该公司因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2100万元。
二、福建省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向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6814份。目前,该案5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7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三、河南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近日,河南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有关涉税违法案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经查,驻马店市汝南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曹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吃请,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曹某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职级由二级主办降为一级行政执法员;驻马店市上蔡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金,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马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并被给予免职处理。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聚焦偷逃骗税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财政部发布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
4月4日,财政部对外发布《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去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医疗美容犯罪381人
2022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该领域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走私、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医疗美容犯罪案件89件306人,提起公诉129件381人。共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8件。 
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案例集中披露了医疗美容领域的主要犯罪方式,揭示了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的常见风险隐患,警示消费者理性选择医疗美容服务。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5件刑事案件和1件公益诉讼案件,分别是: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李某某医疗事故案,罗某某非法行医案,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从检察机关起诉涉医疗美容刑事案件人数来看,此类案件排名前五的罪名分别为:诈骗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行医罪。比如,在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以免费整形为幌子,诱骗消费者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整形费用消费多款整形项目,并在其公司指定的多个金融服务公司进行个人消费贷款,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常态化从严批捕、起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医疗美容领域犯罪案件,高度重视该领域中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发展。

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和时立忠、谭爱庆等人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2023年4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以上5人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4月7日作出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 
经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为名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涉嫌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超过追诉时效,依法未予追诉)。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较轻,且超过追诉时效,依法未予追诉)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较轻,且超过追诉时效,依法未予追诉)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被告人董志民将小花梅带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二人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个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其间,董志民仅于2013年上半年带小花梅到邻县乡镇医院门诊开药治疗,后再未送医治疗。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还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此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董志民非法剥夺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系坦白,霍永渠、霍福得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谭爱庆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本案事实证据及相应情节,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类案监督 做深做实溯源治理
4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案件2800余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积极推动溯源治理,协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对行政检察通过办案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作了专门规定,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开展行政检察类案监督,通过制发个案或类案检察建议、开展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诉讼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等,促进相关行业及单位改进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介绍,最高检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在指导司法办案、引领社会风尚、凝聚法治共识中的重要作用,四年来编发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4批17件,典型案例38批212件。此前,最高检围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领域编发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3件,发布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的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6件,编发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的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4件。
据了解,在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中,针对福建姚某案“七年离不掉的婚”等反映的共性问题,最高检会同民政部、公安部、最高法制定《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制度上为“冒名”“虚假”婚姻登记受害人提供有效救济。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指导意见》,加大涉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共办理此类案件1100余件。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十连发,常态化解民忧破难题。”张步洪介绍,最高检在2021年发布4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基础上,2022年结合“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守护“夕阳红”等主题发布6批34件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下一步,最高检将用好数字“引擎”激活行政检察促进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以大数据运用赋能法律监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行政检察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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