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57期


本期要点

首批两只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上交所上市
3月29日上午,首批两只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标志着基础设施REITs市场大类基础设施资产类型取得新突破,试点范围进一步覆盖到新能源领域。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
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政策红利助力稳预期增信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要求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相关案件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
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一审宣判
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向被告人黄某、李某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首批两只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上交所上市
2023年3月29日上午,首批两只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标志着基础设施REITs市场大类基础设施资产类型取得新突破,试点范围进一步覆盖到新能源领域。两只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债券部、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上市仪式。
本次上市的两只新能源REITs为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和中航京能光伏REIT,底层资产分别为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上市首日,两只REITs产品二级市场交易平稳,开盘价较发行价分别上涨0.91%、10.39%;截至收盘,收盘价较发行价分别上涨1.94%、12.37%。
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REITs市场体系趋于完善,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条既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和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REITs发展之路。截至目前,上交所共有18只公募REITs上市,市值突破700亿元,回收资金带动投资超过3200亿,项目涵盖收费公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仓储物流、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等多种资产类型,形成了一定规模效应、示范效应。
中国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上市,是资本市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能源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新能源领域的有效投资,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助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中国证监会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市场有关各方,全力推动“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十二条”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上交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两会”任务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REITs市场扩容,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预算公布 预计派出约2000个银行机构检查组
3月28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2023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部门预算》。
《预算》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及各级派出机构2023年收支预算1063081.87万元。在执法办案支出项目方面,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315.53万元,开展执法办案现场检查工作量约合29万人·天。其中,包括银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4360万元,预计派出银行机构检查组约2000个,检查银行机构约2500家次;非银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2670万元,预计派出非银行机构检查组约800个,检查非银行机构约800家次;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工作1285.53万元,预计督导案件约23个、监管督查案件约40个。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
从机构到销售人员都要自查整改
此次自查整改工作涉及范围广泛,从保险机构到销售人员全部覆盖。其中,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以法人机构为责任主体,部署各级分支机构全面梳理检视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销售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所有人员(即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
自查内容方面也涉及互联网营销的各个环节。《通知》要求,自查各级机构建立及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的资质、培训、内容审核和行为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承诺制度机制;是否要求销售人员备案有关自媒体账号和营销宣传内容等情况;是否做好对销售人员自媒体账号的检测管理,等等。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保险必须持牌经营。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强调保险机构及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的合规性,整治“无照经营”及其引发的销售误导,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
排查销售人员十类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排查销售人员通过自媒体发布信息的十类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一是发布未经机构统一制作的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活动等信息;二是发布未经公司审批或授权的公司形象、保险服务、宣传理念等内容;三是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或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四是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片面宣传或夸大宣传的内容;五是发布内容中使用易与银行理财、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相混淆的描述;六是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的内容;七是误导性解读监管政策的内容,或使用、变相使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宣传的内容;八是未经公司允许发布增员广告;九是擅自组织、安排或委托他人通过转发信息、咨询、答疑等形式开展互联网营销宣传;十是在微信群或其他互联网平台的聊天群中发送违规信息。
近年来,互联网成为保险产品、保险服务商业宣传推广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保险机构对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管控不力,误导性宣传时有发生。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销售误导一直是保险业的顽疾之一,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互联网渠道则更具误导性。《通知》从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的角度规范销售人员的互联网营销宣传内容,有利于防止销售误导,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自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快手视频、微博帖子、小红书笔记、今日头条帖子等。
针对问题彻底整改
《通知》要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一是即查即纠,保险机构对自查发现的不规范宣传行为,立即制止纠正;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依法依规依章开展处分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约束制度和管理机制,加强合规培训和定期检查监督。前两项工作应在6月15日前完成,后一项工作应抓紧立项推进。此外,《通知》还要求,全面总结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部门。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机构要以本次自查为契机,建立审核机制,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要求。要致力完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培训,建立健全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日常监测机制。

深交所就开展“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是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发挥市场功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为保障改革平稳实施,深交所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切实扛起改革实施主体责任,集中开展“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该行动主要目的是深化阳光审核、阳光监管、阳光服务,促进审核质量效能提升、促进廉洁文化提升,打造透明、廉洁、优质注册制。近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本次专项行动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目前,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处在关键期,请问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深交所将如何保障改革行稳致远,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资本市场的重大任务,是这一轮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深交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指导思想和监管转型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改革”“开门搞审核”,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打造透明、廉洁、优质注册制,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一本质,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大力推进开门办审核,推动发行上市全过程规范、透明、可预期,探索建立了阳光化发行上市审核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平稳推进注册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包括坚持“应见尽见”,累计接待首发在审企业700余次,认真回应企业和中介机构关注事项,答疑解惑,明确要求;畅通全流程公开机制,推动审核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公开,并向市场公开审核关注要点,涉及200余个常见问题,便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事先核查,做好申报准备;丰富审核公开载体,首创《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开发“深证服”APP、信息公开网站,打造全程电子化、智能化、可追溯审核系统等,保障审核工作平稳有序。注册制下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超420家,板块包容性提升,以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为代表的创新、成长特色显著,成为全球成长最快的新兴市场之一。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发行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核职责进一步明晰,市场功能进一步健全,因此,审核全过程需要更加公开透明,审核质量和效能需要持续提高,接受更强有力的监督,把好市场入口质量关。深交所在充分借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改革发展新形势,研究开展“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深化阳光审核、阳光监管、阳光服务,直接目的是促进审核质量效能提升、促进廉洁文化提升。
“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是我们进一步加强注册制透明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改进作风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打造廉洁注册制、塑造廉洁文化的重要行动。这个行动聚焦审核、监管、服务环节,涉及具体措施20余项,主要由三个“阳光工程”组成,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一是打造阳光审核工程,持续提升审核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破除审核工作神秘感,继续深化“应见尽见”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透明。完善“预沟通”制度,理顺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的申报前预沟通操作流程,明确沟通回复要求;提高审核环节的沟通质效,建立疑难复杂问题的分层处理机制;优化审核计时标准,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精简、完善审核关注问题要点,方便市场主体事先准备;加大审核标准公开力度,分类细化审核指南;公开典型案例,详细说明审核意见依据。二是打造阳光监管工程,切实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公开自律监管规则,提升规则体系科学性,增强监管规则透明度;进一步将审核问询置于公开化的市场监督中,持续保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优化监管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日常监管业务手册,强化监管工作规范性;加大日常审核监管措施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日常处分和现场督导情况,增强监管公信力和威慑力。同时,研究探索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向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汇聚,更好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等发行上市。三是打造阳光服务工程,增强市场各方获得感和满意度。阳光是市场信心的来源,深交所将推出阳光服务卡,公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服务事项、廉洁承诺;建立服务回访制度,电话回访监督服务质量;优化市场服务规范,突出服务重点,完善服务档案;推进业务“一网通办”服务,统一用户平台建设,实现更多业务应用互联互通。
为保障“三个阳光工程”落地见效,以透明促优质,以透明促廉洁,深交所按照注册制改革要求,继续找差距、练内功,围绕“两促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配套措施。一是促进审核质量效能提升。制定并实施“审核质量效能双提升”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审核问询重大性、针对性,坚决守好“入口关”,以投资者决策有用性、实效性为导向,精简优化审核问询内容,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招股说明书等信息的简明性、可读性和投资决策的有效性;聚焦审核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质控,以高质量的监督制衡保障高质量审核。二是促进廉洁文化提升。继续全面接受中国证监会党委监督检查,主动接受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制定并实施“打造廉洁注册制”工作方案,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多层次监督体系合力;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监督,明确“三个不许”“八项禁令”行为规范,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及廉政警示,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细化“防火墙”机制要求;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深化监督措施的全流程嵌入,定期评估风险点,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加强行业廉洁监管,加大对“围猎”行为惩戒,对干预审核工作等不当行为从严采取监管处罚措施,形成“发现即终止”的威慑力。通过强化制度约束、纪律约束、文化约束,为全面实行注册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让市场主体不找人、不求人,踏踏实实来办事。
打造透明、廉洁、优质注册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各方形成改革合力。深交所将与市场参与主体一道,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党委工作要求,坚持接受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有力监督,坚定走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发展之路,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用扎扎实实的改革成效,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邮储银行完成450亿定增 服务实体经济再添新动能
3月2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该行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450亿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77,108,433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995.12元,由中国移动认购。完成发行后,中国移动持有邮储银行总股本的6.83%,限售期5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根据公告,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后,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邮储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市场机构表示,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邮储银行保持未来业务稳步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邮储银行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服务个人客户超6.5亿户,定位于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致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银行。中国移动是全球网络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领先、市值排名前列的电信运营企业,有超过9亿的移动用户。双方具有共同的使命担当、良好的资源禀赋、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将开展深度合作,联手布局金融科技领域,协同推进科技赋能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积极构建“通信+金融”生态圈。在落实国家战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协同服务客户等方面探索新模式、新路径,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作出积极贡献,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发展红利。
作为年轻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拥有优良的资产质量和显著的成长潜力。公开资料显示,邮储银行过去5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2.54%,显著高于同业增速;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达19.30%,显著高于可比同业水平。近年来,邮储银行分红率一直维持在30%,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惠誉、穆迪分别给予邮储银行与中国主权一致的A+、A1评级,标普全球给予与邮储银行A评级,标普信评给予邮储银行AAAspc评级,展望均为稳定。2022年,在《银行家》杂志(The Banker)“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邮储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
据悉,下一步,邮储银行将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一流大型零售银行,在落实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增进民生福祉中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在服务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履行国有大行担当。

银保监会1号文件:信托业务分类改革今年6月启动
据银保监会网站3月24日消息,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四部分。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和具体要求。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每一大类业务下细分信托业务子项。三是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定期排查,严肃问责,确保按新分类标准规范开展信托业务。四是强化监管引领。

期货监管办法拟修订 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 提高准入门槛
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本次修订一是依法适度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办法》修订后,期货公司经核准可以从事的业务将包括期货经纪(含境外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期货保证金融资、期货自营、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二是适度提高上述几项业务的准入门槛。三是持续强化期货公司日常监管。期货公司可以依规为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并禁止期货公司为股东、实控人等其他主体融资等。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中国全面推动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
已经抵押的房屋等不动产无需提前归还贷款就可以直接“带押过户”完成交易,这是中国近期推出的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的重要内容。
中国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以前,对于企业和民众来说,已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的,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30日表示,“带押过户”改革后,可以大大节省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例如:济南推出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后,办理时限减少了近10个工作日,实现2个工作日左右办结,单笔平均交易成本从1.2万元(人民币,下同)左右降至千元以下。
赵燕说,通过加强登记和金融的协同,在全国推进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一方面可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维护买卖双方、抵押人抵押权人等各方权益,满足企业和民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不仅是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措施。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不动产“带押过户”,共办理业务1.3万多笔,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
在实践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带押过户”的办理模式,包括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以及抵押权变更模式。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

市监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3月29日,市监总局网站消息显示,市监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消费升级、工业制造、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业、社会信用、政务公开等领域。
在工业制造领域,市监总局发布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及检测标准、载重汽车轮胎性能、工业车辆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湿及冰雪路面试验用轿车轮胎室内磨削标准、制药机械材料选用标准等,对整车、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及药企有较大意义。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市监总局发布智慧停车标准,进一步推进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此外,在农产品、信息技术、网络安全、金融服务等领域也发布了多项国家标准。

工信部拟发布《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3月2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求对<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指南》明确,将根据汽车芯片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分阶段建立适用我国技术和产业需求、与国际标准协调统一的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明确汽车芯片标准体系规范对象包括汽车用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和光电子等元器件及模块;技术结构以“汽车芯片应用场景”为横向出发点,包括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车身系统、座舱系统及智能驾驶五个方面,向上延伸形成基于应用场景需求的汽车芯片各项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根据标准内容分为基础通用、产品与技术应用和匹配试验三类标准。三类标准共同实现不同应用场景下汽车关键芯片从器件-模块-系统-整车的技术标准全覆盖。

首套房利率下行、银行放款提速 房地产市场预期正在改善
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出现一系列积极变化。一方面,多地首套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下行,市场销售降幅明显收窄;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持续改善,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收窄。
进一步释放需求
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是推动房地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降低房贷利率以及首付比例,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
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贝壳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02%,较上月微降2个基点;二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91%,与上月持平。从利率下调幅度来看,三四线城市的房贷利率同比降幅最大,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同比降幅分别为140个基点和75个基点。
“截至2022年12月末,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末下降约140个基点。除了个别热点城市,绝大多数城市的首付比例政策下限已经达到全国底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从需求端看,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持续引导实际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将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银行放款速度也有所提升。数据显示,3月份贝壳百城银行平均放款周期为21天,较上月缩短7天。“对银行来说,住房按揭贷款依然是优质资产。”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一季度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较为充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放款速度。
“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主要表现在市场销售降幅明显收窄。”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说,今年前2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6%,降幅收窄20.7个百分点。
修复供给端预期
除了需求端,供给端也出现了诸多积极变化。数据显示,前2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5.7%,降幅比2022年收窄4.3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下降15.2%,降幅收窄10.7个百分点;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4.67,较1月份有所回升。
“当前,我国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态势,预期向好,有助于房地产投资降幅收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说,围绕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金融管理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箭齐发”,持续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去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16条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持续推动政策落细、落实。当前,金融管理部门正在开展“资产激活”“负债接续”“权益补充”“预期提升”四项行动,全面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与此同时,缓释金融机构过度避险情绪,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正常融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超3700亿元,同比多增2200亿元。
除了融资环境改善,房地产行业信用风险也有所收敛。“我们认为,过去房企风险蔓延趋势已经得到了遏制,房企流动性得到明显改善。”中信银行副行长胡罡说。中信银行近期发布的2022年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末,该行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资产质量继续呈现好转趋势,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减少17.89亿元和12.51亿元。
“尽管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房企尤其是民营房企新开工意愿仍显不足。”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预计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在回升过程中仍有震荡可能。娄飞鹏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企预期仍然不佳,因此要综合施策稳定和改善预期。
增信心仍是关键
今年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
“目前,二手房市场回升幅度、市场热度均略高于新房市场。”温彬说,综合来看,市场回升的可持续性仍有待观察。
“二手房的不确定性较低,其需求取决于购房者预期以及刚性需求。相比之下,新房存在不确定性,此前部分住房无法按时交付影响了购房者意愿。”曾刚说。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首席统计师罗毅飞表示,要持续释放房地产市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力度,逐步提振市场信心。“去年,‘保交楼’政策对民生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付凌晖说。目前,监管部门已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指导金融机构推动行业重组并购,加快风险的市场化出清。
“现在最关键的是看市场信心和需求端变化,主要是一手房销售变化。”胡罡说。一手房销售是房企将新房直接出售给个人客户,其转暖意味着房企资金回流向好,有助于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化解风险。“在房地产交易中,虽然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一手房交易量较大,其销售回暖代表着需求回升,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研判具有一定的指示意义。”娄飞鹏说。
“央行近期实施的降准可增加中长期可贷资金,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支持房企融资的积极性,满足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温彬说,降准将释放低成本资金,也有助于通过差异化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当前,还要进一步稳定居民收入增长预期。”曾刚说,对于居民来说,房贷是长期负债,支出意愿、偿债能力取决于其稳定就业与收入增长。因此,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物价形势总体稳定。

中国石油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协同推进 迈入快车道
3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公布2022年经营业绩,主营业务表现亮眼,协同推进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发展,油气新能源业务实现经营利润1657.5亿元,是利润贡献最大的业务板块。
2022年中国石油油气产量当量创历史新高,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全面提速,加快从传统油气企业向“油气热电氢”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变。
油气勘探开发稳中有进。2022年,中国石油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强化高效勘探开发,新获一批重大突破和重要发现。国内油气勘探围绕新区新领域强化风险勘探和重大预探领域甩开勘探,在塔里木、准噶尔、四川、鄂尔多斯、渤海湾等盆地新获一批重大突破和重要发现,全年新增探明石油技术可采储量1.48亿吨、天然气技术可采储量3490亿立方米;国内油气开发大力强化油田老区稳产,优化新区产能建设布局,原油产量实现连续四年正增长,支撑了全国产量重上2亿吨。中国石油海外油气权益产量当量持续稳产,同比稳中有升,连续四年保持亿吨效益产量线上运行。2022年,中国石油的油气产量当量达到16.85亿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3.7%;生产可销售天然气4.68万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5.8%。
主力油气田积极攻关。中国石油充分挖掘油气藏潜力,各油气田面对油气资源劣质化加剧、勘探开发对象呈现“非、深、难”等一系列新特点,持续开展创新攻关,主力油气田原油产量稳中有升。2022年,大庆油田连续8年实现3000万吨稳产;长庆油田油气产量当量突破6500万吨;塔里木油田油气产量当量达3310万吨,创历史新高;西南油气田年产天然气383.4亿立方米,油气产量当量迈上3000万吨新台阶。
新能源加速发展,规模扩大。2022年,新能源战略布局取得新突破,发展全面提速。中国石油积极推动油气资源和“风光热电氢”新能源融合发展,以“六大基地”和“五大工程”为核心的绿色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运,风光发电装机规模超140万千瓦。中国石油加快氢能业务布局,自主生产的绿氢点燃百年冬奥史上首支“绿氢”火炬,为14座冬奥场馆供应氢气14万公斤,配套技术获评“北京冬奥十大绿色低碳技术”。中国石油综合能源服务站数量较快增长,2022年运营充换电站416座,光伏站542座。2022年新能源总体开发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标煤。

税务  TAXATATION
税费优惠精准赋能经营主体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物流企业税收优惠……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精准发力,为广大经营主体纾困赋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两部门文件对此进行具体落实,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专家认为,延续和优化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突出对特定行业、主体的支持,特别是保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精准性增强,正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体现。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延续和优化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性”特征明显。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两部门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分析认为,从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经营所得税率表来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一方面可基本涵盖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大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确保税收优惠的广覆盖;另一方面也给税收优惠设置了阈值,确保税收优惠精准发力。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两部门还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份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系列政策将进一步稳定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预期。“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好转,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的持续改善必不可少。税费优惠政策的延续和优化,彰显了国家对保就业、保民生持续支持的决心。”白彦锋表示。
除了瞄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支持政策的另一重点是促进科技创新。两部门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把资金更多投入到研发,提高创新水平和技术水平。其中,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这次国家明确的税费优惠支持政策,在受益主体上,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企业和物流企业等重点对象。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协同发力,确保经营主体的税费综合负担切实降低。”白彦锋说。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政策红利助力稳预期增信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行业专家表示,多项阶段性的税费优惠政策被给予了更长的优惠期限,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精准有力的税收延续政策,将为经济的回升起到关键作用。”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对企业研发税率降低、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的政策延续,体现出我国科技强国的决心,同时也显现出我国在拉动工业增长,保障能源体系健康发展上,税收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反映出结合我国当前经济运行情况予以跨周期调节,以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的目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几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将有利于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较小经营主体平稳过渡,保就业稳民生,稳定宏观经济的基本面。
制度化延续政策红利 持续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被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备受各界关注。
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步步添力。2022年年初,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2022年9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2022年第四季度实施三项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同年9月下旬,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上述优惠事项进行明确。
此次,阶段性实施改为制度性长期实施。业内专家认为,这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提振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被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将有助于预期的稳定,进一步激励企业在创新研发上的长期投入和实践。”徐洪才表示,通过税收扶持,过去的研发费用资本在未来进行摊销时,企业进行加计扣除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很大程度缓解了企业的经营难题。
李旭红表示,科技创新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不仅有利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且对增强我国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助力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相比阶段性政策,制度性安排可以极大增强我国对科技研发税收优惠的确定性,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使企业更易于规划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发展,提升企业投入研发的信心及动力,增强市场的预期。
“制度性安排的长期稳定性可以让企业在长期的时间内享受政策的红利,鼓励企业在研发方面进行更多的长期投入,从而实现更好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升级,推动我国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李旭红表示。

江苏:“税动力”激发民企“智造”升级动能
江苏省税务部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政策落实”和“便民服务”上持续发力,为江苏民企敢闯、敢干注入强大“税动力”。
当谈及盛虹集团成长历程时,全国人大代表缪汉根表示:“精准‘落袋’的税收优惠,给予了集团‘真金白银’的支持,让企业放开胆子进行研发投入,从而在新材料领域取得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速了企业‘智造’升级。”
在税收优惠政策驱动下,越来越多的江苏民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逐渐走出了一条“破局出圈”的“加速路”。
“一系列税费政策引来了‘资金活水’,提振了企业敢闯敢拼的底气。”接过税务部门送来的“税费优惠”年度清单,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志伟对未来发展信心十足。
税费红利直达快享,产业发展加速“起航”。新年开局,江苏民企迅速掀起拼外贸、抓商机、抢订单的热潮。“有了税收政策的支持,企业产能加码、全线投产的底气更充足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强众说道,“2022年,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公司实现了资金快速周转,让公司产品顺利‘出海’拓市场。”
拿到税务部门送来的“‘走出去’税收指引”,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蒋立表示:“税务部门为我们设立专席联络员,实现了税企的无缝对接,帮助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为企业扬帆海外解决了后顾之忧。”
产业“开花”,乡村“蝶变”。跟随着便民办税“春风”,从黄海之滨穿行至长江之畔,一幅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时代画卷在江淮大地徐徐铺开。
在宿迁,全国人大代表、宿迁市渔樵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姚路路表示:“税务部门量身定制了服务方案,线上随时解疑,线下定期辅导,实现开票、申报、享惠‘一站式’服务。”
在淮安,全国人大代表、盱眙县业盛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叶红说:“借着税收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的‘春风’,我们合作社抓住机会快发展,走出了一条生产、加工、销售产业融合的路子,成功带领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要求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相关案件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有4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检察机关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充分体现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激活行政执法效能,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特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及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就行政机关是否已依法全面履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事项召开公开听证会,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这批典型案例还体现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注重溯源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等特点。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突出保护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护敏感类别信息及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

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一审宣判
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向被告人黄某、李某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起,谢某应客户要求查找车辆,使用被告人黄某提供,李某制作、提供的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JTC”等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捷停车”等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捷停车”等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即时停车位置信息。谢某将查询到的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客户,或根据客户的需求给相关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费用。同时,黄某接受谢某的指派,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谢某给予的报酬。经统计,黄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李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民车辆即时位置信息、轨迹信息,系能够反映、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该信息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刑法保护法益紧密关联,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被告人黄某、李某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强行爬取属于公民私密信息的即时停车信息,以及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黄某系累犯,有立功情形,当庭自愿认罪,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综合考虑上述情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被告人与另案被告人谢某等围绕“寻车”业务,分别负责程序开发、数据查询、联系客户、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等,上下游之间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谢某等13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判决均已生效。在该系列案件审理过程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对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链条”人员严厉惩处,有力地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在互联网直播。

陕西首家旅游仲裁调解中心亮相韩城
近日,西安仲裁委员会韩城旅游仲裁调解中心在韩城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下发《关于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后,陕西成立的首家旅游仲裁调解试点单位。
韩城旅游仲裁调解中心是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支持下,由韩城市联合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韩城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秘书处常设调解办公室,为游客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和日常咨询服务。该中心的成立,既是韩城市贯彻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创新举措,更是韩城市深化旅游行业改革、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小城逆袭”的生动实践。韩城将坚持“文旅融合扬名”策略不动摇,坚持走“轻资产、重运营、靠内涵”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做好“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文章,推动旅游仲裁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投资消费环境。
据了解,扎实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是创新旅游投诉纠纷解决模式的关键一招,为发挥仲裁制度优势、破解旅游投诉纠纷解决面临的难题、推动陕西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将为陕西打造和谐旅游消费市场、优化旅游营商环境作出有效探索。

特斯拉败诉国内首例“退一赔三”案 北京高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3月28日,特斯拉“退一赔三”案当事人韩某发文表示,北京高院裁定驳回了特斯拉的再审申请,并附北京高院民事裁定书照片。此前,特斯拉公司曾被一审、二审法院认定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019年,消费者韩某花费37.97万元在特斯拉官网购得一辆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车 Model S P85,后在使用时发现存在问题。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车辆C 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韩某认为,此故障会直接威胁生命安全,特斯拉在销售该汽车时存在欺诈行为,向特斯拉公司提出退换车辆请求,但遭到拒绝;韩某遂起诉至法院。特斯拉方面辩称,此前造成汽车损伤的事故完全没有伤及车辆安全结构,不构成重大事故或者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对该事故不知情,不存在欺诈的故意;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符合销售承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仅告知韩某‘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特斯拉公司对涉案车辆所发生的事故以及维修情况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认定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判决其向韩某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后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特斯拉不服,申请再审,被北京高院裁定驳回。

最高法知产法庭汇总61个典型案例 发布2022裁判要旨摘要
3月30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2)》。
《摘要》系最高法知产法庭从2022年审结的3468件案件中精选61个典型案例并进一步提炼而成。《摘要》共包括75条裁判要旨,其中包含“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判断”等13个专利行政案件裁判要旨,“权利要求解释中外部证据使用规则”“背景技术、发明目的在等同侵权判断中的考量”等31个专利民事案件裁判要旨,8个植物新品种案件裁判要旨,“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等10个技术秘密案件裁判要旨,“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反垄断审查”等12个垄断案件裁判要旨,以及1个诉讼程序裁判要旨“诉讼过程中对专门性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鉴定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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