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053期
发布时间:
2023-03-06 19:39
本期要点
港交所:沪深港通股票标的范围3月13日起再扩容
自2023年3月13日起,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此外,沪股通和深股通股票标的范围也将扩大至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或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
海南省开展QFLP余额管理试点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外汇局海南分局、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办法》于3月1日对外公布,自2023年1月9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安排,税务总局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推出第二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接续措施,持续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从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等方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港交所:沪深港通股票标的范围3月13日起再扩容
香港交易所3日宣布,自2023年3月13日起,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此外,沪股通和深股通股票标的范围也将扩大至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或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说:“这次沪深港通南北向交易股票范围同时扩容,对于两地市场和投资者都是好消息。这是我们的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发展和优化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也是我们与内地合作伙伴及两地监管机构紧密合作、精心准备的成果。”
他表示,今年是互联互通迎来重大优化的一年,香港交易所将继续与市场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互联互通机制,提升香港与内地市场的吸引力,连接中国内地与世界。
科创板公司2022年业绩:七成营收增长 超八成实现盈利
科创板2022年业绩概貌出炉。截至2月28日,科创板507家公司悉数披露2022年业绩(或业绩预告)。其中,504家披露业绩快报,2家披露年报,1家披露业绩预告。
总体上看,科创板公司业绩稳中有升,营业收入首次破万亿元,净利润首次破千亿元。其中,七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超八成公司实现盈利,近五成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专家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2022年科创板整体业绩呈现增长态势。
整体业绩呈增长态势
月24日晚间,盛美上海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正式拉开了科创板2022年年报披露序幕。盛美上海去年实现营收28.73亿元,同比增长77.25%;实现归母净利润6.68亿元,同比增长151.08%。2月27日晚间,威胜信息披露年报,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04亿元,实现净利润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75%、17.20%。
目前已披露年报的2家公司去年实现营收、净利“双增”,营业收入合计48.77亿元,净利润合计10.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50%、75.85%。
另外,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504家披露业绩快报的科创板公司去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2万亿元,同比增长29.3%,实现净利润1143.95亿元,同比增长8.05%。其中,艾力斯净利润增幅居首。
根据业绩快报,上海谊众、沪硅产业等9家上市时未盈利企业预计2022年度实现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正值,股票简称将在年报披露后“摘U”,届时科创板累计将有19家上市时未盈利公司“摘U”。
从行业来看,披露业绩快报的公司中,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公司业绩较好。49家电力设备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436.74亿元,同比增长106.05%,其中34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占比69.39%。
“电力设备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电池以及光伏产业链相关方面。”招商证券策略分析师陈星宇表示,2022年,太阳能新增装机容量约86.4GW,同比增长约57%,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下游终端需求在全年保持高景气度,直接拉动上游电力设备相关需求,是电力设备板块业绩较好的主要原因。
另外,79家机械设备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177.49亿元,同比增长10.69%,其中49家净利润同比增长,占比62.03%。“机械设备方面同样受益于光伏、风电装机量增速提升,高端光伏以及风电装备需求量持续增加。此外,在自动化设备领域,工业机器人国产替代率显著提升,工程机械全年出口额再次刷新纪录,推动相关公司业绩高速增长。”陈星宇说。
“科创板的电力设备、机械设备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公司,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光伏发电等都保持高增长,整体产业链景气度较高,盈利状况较好。”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表示。
今年我国将力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
国新办在3月1日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我国将深入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力争今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超过8万家,计划培育1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在会上介绍,2022年我国平均每天新设企业2.38万户,中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520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经营收入超过80万亿元。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脱颖而出,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亮点。“这些企业在工业基础领域深耕细作,充分体现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的发展特点。”金壮龙说。
金壮龙表示,工信部将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坚持帮扶和发展并举。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为广大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加大培育力度,健全服务体系,推动产融合作,全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我国已培育7万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97家。去年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59%。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行动方案》正式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上交所制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开门”行动方案),包含三大方面共12项行动措施,以开门转作风、以开门促透明、以开门优服务,持续打造服务型交易所,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开门办审核”方面,一是明标准,持续推进“阳光用权”。通过发布业务指引、业务指南和举办培训等方式,持续强化审核标准公开。二是便咨询,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沟通需求。优化申报前、审核中及会后咨询渠道,提高咨询接待层级。三是破梗阻,打通开门信息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企业项目申报后,第一时间向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关键人员发送“共同推进开门办审核的倡议信”,说明审核流程和联系方式,明确廉洁纪律。四是扩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走进门”。进一步优化业务咨询沟通机制,拓宽申报前的咨询沟通参与主体范围。
“开门办监管”方面,一是广宣导,持续做好监管动态推送及培训。在上市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开设“监管动态推送”栏目。发布上市公司常用规则“一点通”。二是畅沟通,优化与市场主体交流渠道。面向上市公司每周开展“部门负责人接待日”活动,面向会员定期开展监管交流会。三是重调研,主动听取市场意见提升监管质效。持续开展对各市场主体的走访调研和座谈活动,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强协同,提高监管联动协作水平。加强与地方政府、证监局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情况。
“开门办服务”方面,一是树品牌,持续推动全产品线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周”活动,开展包括股票、债券、公募REITs、基金、衍生品、投资者教育等综合服务。二是优体验,化繁为简整合开门渠道。升级“一网通办”,加快推动服务热线整合。三是建专栏,增设“三开门”公示栏破解信息深巷问题。在上交所官网、APP首页显著位置增设“三开门”公示专栏。四是强监督,加大对“三开门”工作过程的规范约束。定期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进行监督评价。
海南省开展QFLP余额管理试点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外汇局海南分局、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办法》于3月1日对外公布,自2023年1月9日起实施。
《办法》包括总则、试点运作、外汇登记、资金汇兑、其他监管事项等六章二十九条。QFLP余额管理试点办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稳妥有序推进,目前试点地区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如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扩大试点地区,将按规定调整试点地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在海南省登记注册。试点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在海南省试点地区登记注册。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家发改委:要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提高制造业贷款投放的可持续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召开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培训暨现场会。
会议要求,各方面要察实情、出实招,努力开创2023年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工作新局面。要继续做好项目推送,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增信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量力而行采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要建立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库机制,以组织项目带动制造业投资,促进地区产业转型发展。要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制造业贷款投放的可持续性。会议还对继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加强成果运用进行了部署。
中国工信部: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3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将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元宇宙、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
金壮龙在谈到现代化产业体系时说,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未来产业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实现引领发展的重要抓手。
工信部将研究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元宇宙、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同时也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加快布局未来产业。
对于6G,金壮龙介绍说,工信部不断总结5G发展经验,支持产业界组建了IMT2030(6G)工作组,为产业界、研究机构、基础运营商等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技术研发。
此次发布会还介绍了中国5G网络建设方面的情况。据介绍,中国已经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5G网络。5G基站超过231万个,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所有县城城区。5G网络供给能力随着应用、设施的不断完善也不断提升,对构建涵盖系统、芯片、终端的完整产业链发挥了重大引领作用。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持续提升5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5G技术应用、产品应用成果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特别是要推动“5G+工业互联网”向制造业深入融合方向发展。
2月中国百城新房价格结束“七连跌”
中指研究院3月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2月,百城新建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16174元(人民币,下同),环比持平,结束新房价格自2022年7月份以来的“七连跌”。
当月,百城二手房价格环比跌幅明显收窄。该机构数据显示,2月份百城二手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15856元,环比下跌0.01%,跌幅较1月收窄0.1个百分点。百城中,新建及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下跌城市数量共34个,较上月减少15个。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徐跃进在当日举办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表示,兔年春节过后,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回升,重点城市新房项目到访量增加,叠加部分城市集中网签影响,上周市场成交面积延续回升态势。据统计,2月20日至2月26日,重点城市当周成交面积约680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5.7%,同比增长29.3%。
今年以来,重点百城住宅市场成交出现回暖态势。数据显示,2023年1-2月,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月均成交规模较2022年小幅回升,同比回升2.0%,但仍处2016年以来低位。其中,2月份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出现明显回升,环比、同比回升均近50%。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2019年至2022年春节假期均为2月份,2023年春节假期处在1月份,同比环比基数均较低。
工信部:将尽快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等接续政策
在国新办3月1日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大幅增长,全年产销实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7%和93.4%。
为延续这一良好势头,辛国斌表示,工信部将围绕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持续发力,加快新体系电池、汽车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并尽快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等接续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从各方面反映情况来看,行业企业对今年产业发展信心很足。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满意度持续提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及1、2月份的产销情况,我们研判认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辛国斌说。
报告显示:农村电商持续做乡村数字经济“领头羊”
近日发布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称,近年来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底,5G网络覆盖所有县城城区,实现“村村通宽带”“县县通5G”;乡村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农村电商继续保持乡村数字经济“领头羊”地位,2022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17万亿元。
报告由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牵头编制,全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数字乡村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涵盖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农业、乡村新业态新模式、乡村数字化治理、乡村网络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绿色乡村、数字乡村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内容,并试行评价各地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为数字乡村建设推动者、实践者和研究者提供参考。
报告称,从2022年试行开展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看,智慧农业建设快速起步,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提升至25.4%;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全国六类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在线办事率达68.2%;数字惠民服务扎实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服务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增至48.3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6%。
税务 TAXATATION
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中国企业底气增
今年,中国税务机关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接连推出两批共42条便民举措,确保各项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地。
在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上,安徽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士启说:“没有操过心。2022年公司仅增值税留抵退税一项政策就享受了7.4亿元的税收优惠,退税过程又快又方便。”
2022年,这家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启动了技术改造等一批新项目。项目启动前后,税务机关为其提供了量身定制的“一企一策”税费政策指南。丁士启表示,这帮助企业消除了税费优惠政策的理解盲区,确保了项目顺利进行。
除了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也让许多企业受益,让他们能够沉下心来搞科研,保证发展后劲。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董事长唐安斌所在的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超过640万元。为了研发一款产品,他们花了五年时间。较强的政策延续性持续为企业“输血”,增强了企业投入创新的底气和预期。
除了“一对一”服务,中国税务机关还推出了预约办税、远程帮办等服务,确保企业及时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湖南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乐说,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安心生产。2022年,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这家公司顺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450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248万元。
税收优惠对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大学校长助理徐玖平表示,连续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令中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从2014年至2022年底,国家税务总局累计推出523条创新服务举措,各地税务机关细化推出4万余条配套措施,税费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程度不断提高。
除了企业,普通百姓也能享受到纳税缴费便利。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石泉县邮政分公司职员赵明翠说:“以前我送信的时候,跑过不少偏远乡村。有村民反映,路太远了,缴一次费比较麻烦。有不少人托我,帮他们代缴。”最近两年,税务机关不断创新税费服务方式,医保缴费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很多人因此少跑了很多路。
伴随电子税务局、税收大数据等应用不断升级,“掌上办”“网上办”已成为办税缴费主要方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覆盖全部主要办税缴费事项。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介绍,目前已实现99%的纳税申报网上办理,95%以上的税款通过电子缴税方式缴纳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安排,税务总局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推出第二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接续措施,持续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具体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设立调解室、成立专门团队等,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持续发挥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分析改进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按照“数据+规则”理念,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推送质效。进一步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提示提醒等功能,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精准导引服务。开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用户体验评估,完善相关办税功能,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优化完善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法规库,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知晓税收政策。进一步通过大众媒体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在报、网、端、微、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政策送达的时效性、精准性,促进市场主体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及时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解读产品,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接龙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送达率。借助线上渠道,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组织广大税务青年以志愿服务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细致更有温度的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三、精细服务提档。推动相关区域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抓好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举措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和新电子税务局建设,上线推广征纳互动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更好服务小微市场主体。深化税务与银保监部门“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智能办税提速。依托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端功能,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进一步扩大全国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推广成果,会同国库部门推动更多商业银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支持跨省资金清算,为跨省经营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缴税方式,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跨省缴税。
五、精简流程提级。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体验。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探索实行合并申报并留存备查。推进土地出让类、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在部分省局试点并适时修订完善后逐步推广,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缴费服务。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缴费服务。增加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相关系统功能,方便缴费人线上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六、规范执法提升。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实施,推动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确保连续第10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局起势、持续深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月1日起,这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承诺方式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责任
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纳税人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自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从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等方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这十条意见是: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充分保障律师对案件办理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充分保障律师查阅案卷的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反映意见的权利、及时向律师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认真听取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意见、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严肃责任落实、强化沟通协调。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接收律师提交的案件材料,集中受理律师提出的阅卷、约见案件承办人、调取证据、查询等事项。对于这些事项,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或结果告知律师,做到“件件有回复”。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作出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等重要程序性决定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手机App信息推送等方式及时告知辩护律师。办案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也应向辩护律师提供。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后,一般应当提供电子卷宗,便于律师查阅、复制。律师提出调阅案件纸质卷宗的,检察机关了解具体原因后,认为应予支持的,应当及时安排。对于符合互联网阅卷要求的,应当在三日内完成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应当坚持“能见尽见、应听尽听”原则,充分保障律师向办案部门反映意见的权利。拟决定或者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征询辩护律师意见。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已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提前通知辩护律师,确保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并有明确的意见,不得绕开辩护律师安排值班律师代为见证具结。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在看守所、监狱等律师会见场所公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人员姓名及办公电话。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认为受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阻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综述最高检:入职查询制度实施以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解聘6800多名有前科劣迹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入职查询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
那艳芳表示,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力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2022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一是针对未成年罪犯刑满释放后因“标签效应”难以融入社会等问题,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实施办法,细化封存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程序等,确保制度落到实处。2022年,检察机关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3万余人次,较2021年增加4.8%。
二是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狠抓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制度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发现、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0多件。通过“每案必查”机制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后,推动追责700余人。
三是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持续上升问题,持续抓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向教育部专题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教育部在5个省份部署试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通过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让隐匿的“大灰狼”无所遁形。
四是针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潜在和现实危害问题,检察机关在当时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各方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下,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发展,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通过总结各地办理的类型化案件,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国家层面出台治理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从源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六部分24条,从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积极促进矛盾化解,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轻伤害案件7万余件,且多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或者偶然事件引发。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我国法律强调要在注重促进矛盾化解、促进刑事和解的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为有力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最高检、公安部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对轻伤害案件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后制定了《意见》。
《意见》指出,办理轻伤害案件必须遵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意见》明确,要坚持全面调查取证,注重对案发背景、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全面审查,厘清原委、辨明是非曲直,强调对鉴定意见要进行实质性审查,不能简单地只看结论。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准确认定共同犯罪。
《意见》强调,要牢牢把握轻伤害案件的案发特点,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充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作用,促进当事人的矛盾化解、纠纷解决,并注重通过不起诉释法说理修复社会关系。
《意见》要求,必须坚持以宽严相济为指导,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符合不批捕、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即使是轻伤害案件,也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比如,与《意见》同步下发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石某在与朱某分手后仍多次纠缠,两次深夜闯入朱某家中滋扰,造成年迈且有残疾的汪某轻伤,案发后缺乏真诚悔罪表现,一直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主观恶性较大,情节恶劣。办案机关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石某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后石某被依法判处实刑。同时,《意见》提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后,也不能“不诉了之”,对被不起诉人需要承担非刑罚责任的,要依法发出检察意见。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加强案件会商与协作配合,注重以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公正处理。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保证了轻伤害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但在执法司法理念、证据审查判断、促进矛盾化解、法律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影响了办案质效。《意见》从司法实际出发,既保持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一致性、协调性,又注重总结近年来轻伤害案件办理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力求解决目前办案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促进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广东高院明确广深珠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事宜
3月2日,广东高院网站公布《关于指定广州、深圳、珠海市辖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批复》。
《批复》明确,指定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应当由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人民法院管辖的标的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指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按照《规定》应由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指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按照《规定》应当由深圳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指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按照《规定》应当由珠海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上海高院发布36项司法服务保障举措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2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助推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司法领域落实落地。
2023年1月29日,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对援企稳岗促就业、恢复和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等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和举措。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推动实现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此,上海高院在实地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结合上海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若干意见》与两个《实施方案》。
《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制定思路
《若干意见》与两个《实施方案》之间是总体指导和具体细化的关系,两者的侧重各有不同。《若干意见》更多从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保障主体权益的角度,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任务。两个《实施方案》更多从稳就业促消费的具体案件类型和法律适用规则的角度,提出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要求。
《若干意见》与《实施方案》构成上海法院为地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特别是后疫情时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整体方案。
《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中,都力争实现“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权威有据,符合中央、最高法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具有指导性。
二是确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符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具有针对性。
三是确保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各项举措切实能落到实处,具有操作性。
四是确保从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和痛点出发,具有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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