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823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证监会6日正式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加强高债务风险公司监管力度
近期,深交采取“监管约谈+年报问询+监管协作”的监管组合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债务违约风险并充分揭示。

香港将落实税务优惠措施:企业开支扣税、个人收入课税和债券利得税豁免
从香港特区政府获悉,香港将落实三项税务优惠措施,分别涉及企业开支扣税、个人收入课税和债券利得税豁免。

财政部首揭PPP咨询费:平均占投资额的万分之五
近日财政部PPP中心以第四批396个PPP示范项目作为样本,全面分析了218家咨询机构的服务情况,包括咨询费。

江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两年减税1500亿
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两年来,江苏省因税制转换累计整体减税1500 亿元。其中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减税超过400亿元。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证监会发布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首单跨市场铁道债将于6月11日在上交所上市
深交所加强高债务风险公司监管力度
深交所启用新版公司债券上市协议 夯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基础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商务部印发扩消费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和做法清单
香港将落实税务优惠措施:企业开支扣税、个人收入课税和债券利得税豁免 
我省四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跻身全国前十    
CDR首轮仿真测试启动 基本设计思路参照A股
财政部首揭PPP咨询费:平均占投资额的万分之五

税  务TAXATATION
增值税改革落地首月 江苏超70万纳税人享红利
江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两年减税1500亿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清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其  他 OTHER
中兴通讯董事长CEO及CTO将更换 部分EVP将换
蚂蚁金服宣布新一轮融资140亿美元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改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还同时发布了《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3号——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0号——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申请文件》《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2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修改后的《首发办法》和《创业板首发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证监会将严格掌握试点企业家数和筹资数量,合理安排发行时机和发行节奏。同时,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审慎报价。希望市场各方理性投资,不要跟风炒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证监会发布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为规范和指导保荐人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荐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起草了《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
《实施规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加对创新企业特殊情况和相关风险的尽职调查要求
现行《尽调准则》的内容未涵盖红筹企业、存托凭证发行等情形,《实施规定》对此明确了尽职调查要求。一是公司治理方面,增加保荐人对协议控制架构、不同投票权结构、投票协议或其他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尽职调查要求。二是存托凭证发行方面,增加保荐人对存托托管安排和对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保护安排、存托人对基础证券及其相关财产的安全保障安排、托管人资格资质情况及其他与存托凭证发行上市相关事项的尽职调查要求。三是风险因素方面,增加保荐人对境内外法律制度差异、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基础股票变动等因素导致的风险的尽职调查要求。四是投资者保护方面,增加保荐人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总体安排是否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的尽职调查要求。五是增加对创新企业境外违法违规情况、境内证券事务机构设立情况等的尽职调查要求。
(二)简化部分对创新企业不适用、不必要的尽职调查要求
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尽调准则》的若干要求对部分创新企业不适用或必要性不强,《实施规定》对此予以适当简化。一是对不存在改制等环节的创新企业,豁免了保荐人对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要求。二是对红筹企业,简化了对改制设立、历史沿革、发起人等情况和境外市场募集资金情况的尽职调查要求。三是对符合规定的创新企业,简化了对本次募集资金情况的尽职调查要求。
(三)完善对部分创新企业的尽职调查方法
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相关信息已在境外市场法定文件中公开披露。在此情况下,《实施规定》完善了对此类创新企业的尽职调查方法,允许保荐人通过查阅境外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开披露文件、利用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同时,为保证保荐工作质量、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利益,保荐人应对前述公开披露文件和专业意见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存有疑义的,应当进一步调查、复核。《实施规定》强调,保荐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因利用公开披露文件或专业意见而免除或减轻。

首单跨市场铁道债将于6月11日在上交所上市
6月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成功发行首单跨市场铁道债,在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共计200亿元,其中5年期品种100亿元,发行利率4.46%,20年期品种100亿元,发行利率4.78%。此次铁道债跨市场发行,银行、保险、券商、企业年金等认购积极,市场反响热烈,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本期铁道债将于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回购折扣系数0.96。
上交所在6月1日发布了《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配套规则。铁道债跨市场发行,是上交所落实与中国铁路总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做到拓宽铁道债投资主体,改善铁道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结构,并积极服务优质央企,植根服务实体经济,发挥资源配置优势。

深交所加强高债务风险公司监管力度 
近期,个别上市公司因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紧张,发生债务逾期,面临诉讼纠纷,严重拖累公司生产经营。深交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反应,采取“监管约谈+年报问询+监管协作”的监管组合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债务违约风险并充分揭示,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近期深交所对截至一季度末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集中约谈。在约谈过程中,深交所对公司债务逾期情况、诉讼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破产重整风险以及化解风险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等问题给予重点关注,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情况、债务违约风险处置方案以及高债务对生产经营、盈利能力、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影响作出详细说明。同时,提醒公司董监高人员务必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为化解债务违约风险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充分提示潜在风险。为了提高约谈效率、强化监管效果并节约上市公司成本,在对其中两家公司进行约谈时,深交所创新约谈方式,采用了协调地方证监局以视频方式共同约谈的新模式,及时让公司了解高负债经营的影响和后果,取得较好的约谈效果。
通过分析上市公司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深交所关注到个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财务费用高、或有负债高的债务“三高”问题突出,由此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盈利能力不断降低、规范运作问题频发等多重风险交织。但在年报正文中,公司对存在的高债务风险和问题避重就轻,部分公司在制定经营计划时好高骛远,对相关问题避重就轻,不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真实状况。
为了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在年报审查中更加突出风险导向。针对上述高债务风险公司,深交所采用“年报多重审查+问询函公开”的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公开问询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点,要求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的真实状况,提醒投资者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同时,向相关公司传递深交所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导向,明确要求公司切实通过改善经营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走出生产经营困境,绝不能通过财务欺诈、异常交易、隐藏债务等违规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
此外,为了进一步发挥联动监管优势,深交所积极参与证监局现场检查。例如,某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报并申请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重点关注该公司存在的债务豁免、债务重组以及部分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等问题,并提请地方证监局关注。为核实上述问题,深交所监管人员参与到地方证监局对公司的专项现场检查工作中,与地方证监局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检查任务,掌握了关键债务问题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对是否允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作出充分且合理的判断。

深交所启用新版公司债券上市协议 夯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基础
6月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协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服务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6月18日起启用新版《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协议》及《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版协议)。前期,深交所已启动了上市公司新版证券上市协议签署工作,此次《通知》的发布,是深交所继续落实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补齐制度短板,夯实监管基础,体现契约精神,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修订,对原协议进行了全面优化和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能。丰富了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出具监管建议函等监管手段,补充了深交所对证券实施停复牌、作出暂停、恢复或终止其交易决定的重要职能。
二是充实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监管依据。明确了发行人及管理人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按规定履行还本付息、收益分配、按约使用募集资金、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是进一步体现了契约精神,明确了深交所与发行人、管理人应当共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同时,深交所还应当为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停复牌办理、还本付息或收益分配、信息披露业务提供设施、咨询以及培训等服务便利。此外,新版协议调整了争议解决条款,将原协议规定的指定仲裁管辖,调整为允许发行人和管理人自行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四是进一步提高了自律监管公正性和透明度。新版协议规定,深交所建立自律监管内部救济制度,保障发行人及管理人对深交所相关重大自律监管决定申请听证、复核的权利。
此外,根据新版协议,发行人或管理人在深市有存续的公司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其新增发行的公司债券或新增管理的资产支持证券一般均无须重新签署协议,经深交所认可的上市(挂牌)申请文件均可作为新版协议的一部分。而就当前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通知》未要求重新签署上市/挂牌协议,已签署的协议可待相关证券到期后自然终止,降低发行人签署成本。
除本次启用新版协议外,深交所已对固定收益类产品需要修订调整的其他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于日前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征求意见稿)》等规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深交所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核心平台作用,切实扛起一线监管职责,持续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发展固定收益创新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建立会员现场检查常态化机制 加速推进“以监管会员为中心”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建设
2018年5月,深交所联合相关证监局启动了对7家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专项现场检查。这是自去年以来深交所第二次开展会员专项现场检查,标志着深交所正式建立常态化的会员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在加速推进完善“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建立会员现场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是深交所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决策部署,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重要举措。深交所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定期针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频繁、管理效果不佳的会员进行,今年下半年还将开展一次。本次检查在内容上,重点针对2017年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对会员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情况进行抽查,做到查深、查细、查透;在目标上,坚持以检强规、以检促改,增强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威慑力,推动会员对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改进完善,提升会员客户管理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通过检查还向会员宣讲最新监管思路及要求,加深会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对监管制度的理解认识,为后续相关规则发布实施夯实基础。
本次现场检查结束后,深交所将向相关会员反馈意见,要求其提交具体整改计划,并对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督促其切实整改、规范运作。深交所还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召开专题会议、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会员通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引导会员对照自查、整改完善,不断提高全行业客户管理水平。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交所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要求,积极履行一线监管职责,补齐制度短板,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现场检查机制,持续强化对会员履职的监督问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交易所监管工作正逐步得到会员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会员配合监管、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持续增强,会员与交易所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积极态势已经形成。
下一步,深交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监管规则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推进“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落地,组织引导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担负起资本市场风险防范的使命和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商务部印发扩消费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和做法清单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复制推广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和做法的通知》(商秩字〔2018〕9号),复制推广各地在开展扩消费专项行动中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大市场、增加商品有效供给、提升生活服务品质、优化消费环境等6方面55项。
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的交流学习,着力实施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香港将落实税务优惠措施:企业开支扣税、个人收入课税和债券利得税豁免
8日从香港特区政府获悉,香港将落实三项税务优惠措施,分别涉及企业开支扣税、个人收入课税和债券利得税豁免。
在香港特区政府2月公布的2018至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三项税务优惠措施建议,分别为:容许企业购置环保装置的资本开支由目前分五年扣税,改为全部在一年内扣税;容许夫妇各自选择个人收入课税;扩展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下债务票据的税务豁免范围。
纳入以上三项建议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5号)条例草案》将在6月13日提交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审议,待立法会通过后,三项税务优惠措施将由2018/19课税年度起实施。 
政府发言人表示,就企业购置可再生能源等装置,此次修订容许其资本开支可由目前分五年扣税改为在一年内扣税,以此鼓励企业购置环保装置。“个人收入课税属税务宽减措施,或可减轻个别人士的税务负担。”发言人谈到,原本如果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均有应予评税的收入,二人又符合资格申请个人收入课税,夫妇须一同提出申请。为使已婚纳税人的评税安排更具弹性,此次的修订放宽了选择个人收入课税的限制,允许已婚人士各自选择个人收入课税。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条例草案建议优化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将100%利得税豁免的范围由原来年期不少于七年的债务票据,扩展至所有年期的债务票据;并允许除现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和结算的票据之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债务票据也可以享有税务豁免。

我省四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跻身全国前十
商务部近日公布的去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我省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开发区、江宁开发区、南京开发区跻身前十,其中南京开发区首次晋级前十,江宁开发区在全国219个国家经开区中排名第七,比2016年排名跃升两个位次。
国家商务部对全国经开区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等方面的53项指标。

CDR首轮仿真测试启动 基本设计思路参照A股
近期,沪深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向各家证券公司发布了启动CDR仿真测试的通知,通知明确CDR的基本设计思路主要参照A股。这意味着,合格投资者买卖CDR的过程与交易普通A股股票并无显著不同。目前,各家券商都在不遗余力地进行系统升级和改造,业界预计,CDR最早或于今年7月落地。
从交易所及中国结算的测试方案看,其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大体参照A股。具体而言,CDR采用无纸化登记存管、登记及交易结算涉及资金均以人民币计价、交易日历按照A股安排、证券及资金账户均与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的做法保持一致、公司行为服务的种类不超出A股公司行为范围并参照A股办理等。
目前,各家证券公司都在抓紧时间组织专人对技术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据券商介绍,目前券商连通交易所、中国结算等的系统改造因有统一下发的测试方案作为依据,较为简单,难点在于券商对投资者参与创新型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分类分级方案的设计。

财政部首揭PPP咨询费:平均占投资额的万分之五
近日财政部PPP中心以第四批396个PPP示范项目作为样本,全面分析了218家咨询机构的服务情况,包括咨询费。
这份《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咨询机构服务情况分析报告》称,按项目平均咨询费统计,396个第四批示范项目的咨询费总金额为3.71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支付的咨询费为93.71万元,约为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的0.049%(约万分之五)。按单个项目咨询费统计,单个项目咨询费最高为1262万元,约占项目投资额的0.5%;309个项目咨询费分布在20万-160万元的区间内。
财政部PPP中心发现,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中,按单个项目咨询费率(即咨询费与项目投资额的比值)统计,333个(84%)项目的咨询费率处于0.01%(万分之一)到0.5%(千分之五)的区间内;有10个(3%)项目的咨询费率高于项目投资额的1%,其中咨询费率最高的项目为7%。
按各地区平均咨询费排名,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湖北省等11个地区的平均咨询费超出全国平均水平(93.71万元),最高的北京市为284.23万元,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平均咨询费高出203%;最低的重庆市为33万元,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平均咨询费低65%。
按各行业平均咨询费排名,城镇综合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育、水利建设和交通运输和市政工程等6个行业的平均咨询费金额超出全行业平均水平(93.71万元),最高的城镇综合开发的平均咨询费为150.61万元,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平均咨询费高出61%;最低的政府基础设施的平均咨询费为35万元,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平均咨询费低63%。

税  务  TAXATATION    
增值税改革落地首月 江苏超70万纳税人享红利
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和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项改革举措正式落地。1个月以来,江苏税务部门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众多企业得以享受改革红利。截至6月3日,众江苏已有76.3万户纳税人顺利开具低税率发票5274.8万份,涉及金额15808.3亿元、税额2429亿元。此外全省还有6162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减税感受。由于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少企业纷纷主动采取降价措施,一方面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消费者得到较大受益。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小微企业得以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据统计,江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有43.3万户,其中又有大约22%的纳税人税负超过3%,这部分纳税人均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转回小规模纳税人,从而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企业税负降低的同时,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将减少税款企业将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新技术研发,从而促进转型,提高竞争力。

江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两年减税1500亿 
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两年来,江苏省因税制转换累计整体减税1500 亿元。其中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减税超过400亿元。除了沉甸甸的减税红包,全面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优化了产业结构,正成为江苏释放企业“双创”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营改增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第二、第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2016年5月~2018年第一季度,江苏非试点行业从试点行业取得进项抵扣819亿元。这些进项取得,意味着对下游相关非试点行业应缴税额的冲减,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
全面营改增减负效应引发的政策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得到了充分验证,全省营改增纳税人户数不断增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初,江苏试点纳税人116万户,截至2018年4月,已经达到149.7万户,全省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的从业人员有近300万,从事建筑业的人数超过800万,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购进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提振了试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心。2016年5月1日以来,江苏省四大试点行业已累计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10.75亿元。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正确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司法解释,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法院网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给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毕肖林,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111xuexue@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清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清仿(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清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清仿,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清仿在担任东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  他  OTHER
中兴通讯董事长CEO及CTO将更换 部分EVP将换
据CNBC报道,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Wilbur Ross)在美国当地时间6月7日表示,美国已与中兴公司达成协议,结束对后者实施的严重制裁。美国已派遣执行小组进入中兴公司,中兴通讯必须30天内更换董事会和管理层。美国将暂停这项为期十年的禁止令,但如果中兴再次出现违规情况,美国将重启制裁。
美国商务部官网称,根据新协议,中兴通讯必须向美国政府支付10亿美元罚款,并在商务部将中兴通讯从被拒人员名单中删除之前,另行拨付4亿美元的代管资金(如果再次违规,将没收托管资金)。
加上中兴通讯已根据2017年3月和解协议向美国政府支付的8.92亿美元罚金,中兴通讯因禁运事件向美国政府缴纳的罚金将高达22.9亿美元(约合146亿元人民币)。中兴最新发布的财报数据显示,2017年中兴营收1088亿元人民币,净利45.54亿元人民币。新协议还要求中兴通讯保留由美国商务部选定的特殊合规协调员团队,为期10年。他们的职能将是实时监控中兴通讯是否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并要求中兴通讯更换整个董事会和高级领导层。如果在十年期内发生额外违规,美国商务部可以随时启动禁令。
蚂蚁金服宣布新一轮融资140亿美元
6月8日,蚂蚁金服对外宣布新一轮融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支付宝的全球化拓展,自主科研投入和全球顶尖人才的招募,从而提升支付宝及其合作伙伴向全球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力。此外,资金也将用于培育新兴市场的本地科技人才,助力当地的数字化转型。
全称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蚂蚁金服,创立于2014年10月,由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更改而来。在成立之初,蚂蚁金服的注册资本为12.29亿元。股东为两家合伙制企业,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随后,蚂蚁金服进行了股改,并分别在2015年7月和2016年4月进行了两轮融资。
蚂蚁金服方面并未公开新一轮融资完成后的最新估值,而外界对其估值达到1500亿美元-1600亿美元。随着新一轮融资完成,再加上此前的领导团队更替和与阿里巴巴股权的变动,市场对蚂蚁金服的上市预期再度被点燃。不过,蚂蚁金服表示:“目前没有IPO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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