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824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修订,自6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正式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相关配套业务规则
近期,上交所制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交所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
6月15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条、第1.2条的通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等业务规则,相关规则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减负办部署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进一步摸清企业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近日国务院减负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

国地税合并启幕 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试点企业从严审核原则和审慎定价要求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正式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相关配套业务规则
深交所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培训会在广东金融高新区举办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证监会:沪伦通操作层面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
发改委: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
国务院减负办部署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   
央行:按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和业务牌照限制
中国青旅实业与中金资本签订《债务重组顾问协议》

税  务TAXATATION
国地税合并启幕 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连云港国地税联合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港城 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闻发布会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清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其  他 OTHER
九成AI企业亏损:人工智能遭遇商业落地之痛
财政部:截至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万亿元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修订,自6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2年《准则》发布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类型逐步丰富,投资者结构日趋多元,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上市公司治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完善《准则》具有现实必要性,也具备了较好的法制和实践基础。与此同时,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也经历了2004年、2015年两次修订。因此,有必要修改《准则》,吸收借鉴公司治理国际先进经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准则》修改内容主要如下:一是紧扣新时代主题,增加了在上市公司治理中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上市公司党建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的要求。二是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增加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关规定,注重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四是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新问题作出规范,强化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过程中各方保持上市公司治理稳定的义务,对独立董事强化职权并规范要求,健全上市公司评价与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
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试点企业从严审核原则和审慎定价要求情况答记者问
1、问:我们注意到,已经申报的创新试点企业审核速度很快,是不是在标准、程序方面掌握的更宽松?
答:无论是一般IPO企业,还是申报试点的企业,证监会一律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依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核,严把入门关,防止“病从口入”。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基于试点工作性质,对试点企业单独排队且审核速度较快,但证监会初审部门和发审委相关审核工作均依法依规开展,坚持条件标准不降低,程序环节不减少,对试点企业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全方位、多维度依法进行审核,在审核的严格程度方面,较一般IPO企业要求更高。不仅要求试点企业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而且必须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尤其是要结合创新企业投入大、风险高、易被颠覆等特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此外,在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严格督促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归位尽责,按照试点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做好试点企业尽职调查和质量把关工作。证监会将不断加强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工作中出现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2、问:近期媒体对创新企业上市报道较多,有的观点较为乐观,对相关企业估值有许多评论和猜测,请问证监会如何看待这种情况?
答:试点企业能否被市场接受、被投资者认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上市后长期持续的业绩表现,取决于公司能否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尤其取决于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合理的估值定价是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的基础,更是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发行价格如果定在不合理高位,将可能导致上市后破发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创新试点企业的形象,损害投资者和市场各方的利益。
创新企业存在投入大、风险高、易被颠覆等特点,加之A股历来有炒作新股、炒作题材的情形,创新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被炒高之后出现较大幅度回落的风险。近期,境内外市场均有类似案例,不少投资者蒙受损失。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证监会已对创新试点企业发行定价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认真研究、审慎报价;二是要求机构投资者切实发挥其在询价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其专业优势,保持应有的独立、客观、审慎,实现试点创新企业的合理估值和定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上交所正式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相关配套业务规则
为了规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和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交所制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交所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月15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条、第1.2条的通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等业务规则,相关规则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是深交所关于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的基本业务规则,在现行《证券法》规定范围内,以规范试点创新企业上市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为目的,以风险防控和投资者保护为导向,对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具体制度安排。作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制度创新,《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监管与审慎差异化监管相结合。在严格遵循《证券法》《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审慎考虑试点创新企业在法律适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差异,统筹协调一般上市公司与试点创新企业的监管要求,综合平衡投资者保护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试点创新企业的监管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
二是坚持遵循国际惯例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存托凭证的相关制度设计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其中交易制度安排比照A股,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承担《证券法》项下的上市公司责任。同时,为统筹试点的阶段性需求与市场长期发展的需求,《实施办法》结合我国市场环境、监管习惯等,对存托凭证的转换要求、信息披露等事项,做出符合国情的机制安排。
三是坚持强化信息披露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结合。针对试点创新企业可能存在特定经营风险以及红筹公司具有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等特殊安排的情形,强化试点创新企业的信息披露责任和风险揭示,将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要求,贯穿到上市、交易和持续信息披露等各个业务环节。
在发布《实施办法》的同时,深交所还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同步制定、修订了系列配套制度。一方面,将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纳入相关规则的适用范围,实现与现有相关业务规则体系的有效衔接,确保试点创新企业的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等环节均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另一方面,针对试点创新企业股票、存托凭证与一般股票的差异做出特别安排,对相应风险作出重点提示,并将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纳入深交所一线监管范畴,强化会员职责,突出风险防控,加强投资者保护。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培训会在广东金融高新区举办 
6月14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培训会在广东金融高新区举办。此次培训会由深交所联合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共同主办,深交所副总经理彭明参加会议并致辞。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金融部门,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以及16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深交所、证券公司的多名业内专家就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近年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总体情况及基本流程,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筹划安排等热点话题分别作了专题讲座。针对参会企业高度关注的发行制度、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问题,有关专家还通过案例分析,从不同角度讲解企业上市前如何做好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员工股权激励等问题,为参会企业规划上市给予具体指导。
近年来,资本市场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助力科技创新,支持创新引领示范企业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广东省企业上市的主力军。近五年来,广东省共有221家企业在A股首次发行上市,占全国新增上市公司的20%,连续四年居全国首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有196家,首发融资额达1208.9亿元。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综合利用资本工具获得低成本融资的渠道,对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发展速度的促进作用非常突出,据统计,广东379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中,305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7年研发支出合计901.7亿元,占全省研发经费支出的37.9%,研发强度达4.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2个百分点。
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6738家,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丰富。下一步,深交所将积极提供全方位、一揽子企业培育服务,更好地对接支持广东新时期发展战略,支持更多广东创新型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发展步伐,为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证监会:沪伦通操作层面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6月14日出席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时表示,在新时代新阶段,资本市场承载着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份重任。推出存托凭证这一新的证券品种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他同时表示,要按照合格投资者和成熟市场的高标准需求改革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这样才能体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道理,才能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方星海介绍,证监会加快推进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我们深刻感受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紧改革那些与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努力增强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的支持力度。”
证监会加大了资本市场开放的力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努力形成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完善沪深港通规则制度,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和每日额度,沪深港通业务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目前累计成交金额已达10万亿元;认真听取国际机构投资者对QFII和RQFII政策规定的改进意见,与有关部门协同工作,进一步便利国际投资者利用QFII和RQFII开展跨境投资;沪伦通大的制度安排已经就绪,操作层面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有望于年内正式推出。
自A股纳入MSCI指数,到6月11日止,沪港通和深港股的日均净流入达到36.1亿元,比今年前五个月的日均净流入提高了167%。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及沪深交易所已经着手研究相关新的制度与工具安排,其中包括:改革股票收盘价格产生机制、规范停复牌制度以及股指期货等工具,以便尽快将目前的A股纳入因子从5%提高到15%左右。
推动证券行业放开股比限制相关政策已经落地,目前已有3家外资机构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材料,还有不少外资机构正在积极接洽。今年还将推动更多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更好服务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产业升级调整和实体及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

发改委: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针对“发改委约谈8家境外发债未备案企业的信息”,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企业依规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控外债风险,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
该负责人介绍,近期发现部分企业发行外债未按规定事前备案登记。为此,约谈了部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指出企业发行外债存在的违规之处,要求企业发行外债严格遵守2044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并监督企业履行事先备案登记手续。5月18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约谈违规发行外债的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将有关约谈情况进行了公告。
该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企业依规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控外债风险,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如初次发现企业发行外债有未事先办理备案等违反2044号文相关规定的行为,约谈企业和承销商、律所等中介机构,并在我委官网发布相关警示公告;如再次发现违规行为,则在我委官网点名警示违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通报其违规行为;如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则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问责,暂停有关企业的境外发债备案登记和有关中介机构参与发行外债。

国务院减负办部署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进一步摸清企业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近日国务院减负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
通知明确,企业负担调查内容包括企业成本负担、涉企收费、营商环境、政策诉求等,要求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组织不少于150家企业(覆盖不同的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参加调查,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并完成网上填报。企业负担评价内容包括各地区税费、融资、人工、用能以及制度性成本负担情况,由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调查上报,同时请第三方机构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关指数研究并发布。
通知强调,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作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好抓实,确保各项调查评价数据准确、真实;要及时将本地区调查评价结果报告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提出改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对策建议,争取工作支持;要针对本地区企业在调查中反映的负担问题建立督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企业的关切。

央行:按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和业务牌照限制
央行行长易纲6月14日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表示,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支持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先行先试。
他在致辞中表示,坚持市场驱动的原则,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上海创新和试点人民币跨境业务和产品。发挥好大宗商品人民币定价结算功能。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投融资支持。同时,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外汇管理改革,拓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推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和可兑换。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今后将在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交易的便利程度和效率、法制和市场环境、交易的托管清算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建设,进一步发挥上海的市场功能,使上海成为全球的金融中心和市场中心。
易纲指出,未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主线是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限制和业务牌照限制。
在演讲环节,易纲主要谈到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几点看法。他认为,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规金融机构要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形成全社会“几家抬”的良好局面。他同时指出,央行要从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方面考虑,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监管机构要有差别化监管,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溢价;财政部门要给小微企业贷款一定的税收优惠;商业银行自身要坚持从各方面为小微企业服务。他透露,央行与财政部共同协商,今后将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的税收采取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中国青旅实业与中金资本签订《债务重组顾问协议》
经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青旅实业”)股东会同意, 6月11日,中国青旅实业公司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签订了《债务重组顾问协议》。中金资本将负责统筹中国青旅实业公司债务重组有关工作,梳理业务、资产、负债等情况,主持设计债务重组和资产重整方案,牵头安排中国青旅实业公司与政府、监管部门、债权人、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牵头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工作,同时协助中国青旅实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加快推进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各项工作。据之前报道,中国青旅实业控股的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出现了信托债务逾期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中金资本是中金公司唯一的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平台,专注于各行业的直接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截至目前,整体管理资产规模2400亿元。在当前我国深入实施“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大背景下,中金资本始终关注困境企业债务重组和投资机会。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资本运营专业平台之一。
据了解,中国青旅实业公司近年来在大健康、文旅、金融服务等领域进行了较多有益尝试,已有的一些投资项目具备较大的市场价值和成长空间。通过此次合作,中国青旅实业公司将与中金资本专业机构和团队协同一致,在中金资本的专业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本着对政府、监管部门、债权人、合作单位、股东、投资人、员工等各利益主体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做好债务重组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各项工作。

税  务  TAXATATION    
国地税合并启幕 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6月15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一整套以“总局党组+各工作组+联络督导组+纪律检查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机制体系;制定了“改革方案+配套办法+操作文件”三个层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了全体税务干部上下沟通交流的信息体系,通过开通12366机构改革专线、开设“我为改革建言献策”专栏等方式征集建议、凝聚共识。上述三大体系将全力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精细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始终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想纳税人所想、帮纳税人所需,集中制发了《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推出了“一厅通办”“一键咨询”“一网办理”等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依法清理了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一了政策执行口径和执法标准,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截至目前,除专业办税服务厅外,全国9365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了“一厅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实现了“一键咨询”,为逐步提升社会和纳税人获得感打下了坚实基础。
连云港国地税联合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港城 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闻发布会
5月9日上午,连云港市国税局、地税局在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闻发布会。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虎发布连云港市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工作情况。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済师王中明主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还就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不见面”办税服务、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等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举措,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提升司法能力的基础工程,对提高司法产品质量和审判效率、推进司法公开、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目的是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主要价值体现在增强裁判行为公正度、透明度,规范审判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发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提出,裁判文书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和讲究文理,并从审查判断证据说理、认定事实说理、适用法律说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说理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意见》要求,根据案情是否重大复杂、诉讼各方争议程度、审判程序类型、案件社会影响大小、文书种类等不同情况进行繁简适度的说理,并分别提出“应当加强释法说理”和“可以简化释法说理”的具体情形,遵循文书制作的技术格式规范、语言文字规范等,从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出发,提出了指引机制、考核机制、评估评价机制、评查监督机制等配套建设要求,为法官裁判文书说理创造“愿说理”“敢说理”“会说理”“说好理”的良好环境。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检养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检养(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检养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检养,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检养在担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松山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市莞城街道党委书记、大朗镇党委书记、东莞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  他  OTHER
九成AI企业亏损:人工智能遭遇商业落地之痛
6月13日至15日,2018全球智能+新商业峰会在上海举行,同时作为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工智能创新大赛在峰会上正式启动。
峰会现场,亿欧公司创始人黄渊普发布《2018中国人工智能商业落地研究报告》称,过去一年,产业对人工智能期待值很高,各种应用层出不穷,但收获却很少。2017年中国AI创业公司获得的累计融资超过500亿元,但2017年中国AI商业落地100强创业公司累计产生的收入却不足100亿元,90%以上的AI企业亏损。人工智能产业雷声大、雨点小,AI正遭遇商业落地之痛,是业界人士的共识。

财政部:截至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万亿元
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2018年5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2018年5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5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66亿元,专项债券1187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债券171亿元,置换债券或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下同)3382亿元。
1-5月累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76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002亿元,专项债券2764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债券171亿元,置换债券或再融资债券8595亿元。
2018年1-5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5.8年,其中一般债券5.7年、专项债券5.9年;平均发行利率3.97%,其中一般债券3.96%、专项债券4.01%。从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来看。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
截至2018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27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4526亿元,专项债务61746亿元;政府债券15603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0234亿元。截至2018年5月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5年,其中一般债券4.4年、专项债券4.7年;平均利率3.42%,其中一般债券3.42%、专项债券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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