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843期
发布时间:
2018-11-05 15:59
本期要点
证监会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国有控股、民营控股等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发展壮大。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2014年6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
多地筹资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近一段时间以来,A股市场股权质押融资所导致的风险凸显出来,尤其是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尤为严峻。一些经营状况尚不错的民营上市公司陷入流动性困境,甚至影响了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为迅速化解股权质押风险,一场硬仗正在打响。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纷纷从股权和债权两方面入手,设立专项基金,“驰援”上市公司。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此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据此,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第140号公告,明确了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税细则。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等4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意见
近日,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等4部法律草案,1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12月1日。
天狮集团宣布领军进入全球大健康产业新零售业务
深耕全球大健康领域23年并已为领跑者的天狮集团,在10月29日上午位于天狮国际健康产业园内崭新落成的“天狮产品体验中心”举行开幕式与全球媒体新闻发布会。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证监会就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态“减少对交易环节不必要干预”,228字声明透露三大关键信息
上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工具试点 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农发行金融债券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在深交所成功发行100亿元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多地筹资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10月中国制造业PMI为50.2% 环比回落0.6个百分点
银行理财新规落地: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间接投资股市
民营企业迎政策“金秋” 实招不断纾解融资困难
我国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
税 务TAXATATION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印花税法征民意:关注4大焦点 买房免征印花税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等4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意见
重磅消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已获最高院通过
北京: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其 他 OTHER
天狮集团宣布领军进入全球大健康产业新零售业务
重新上市首例确定 长航油运将回A股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国有控股、民营控股等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发展壮大。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2014年6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
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支付工具,有利于增加并购交易谈判弹性,为交易提供更为灵活的利益博弈机制,有利于有效缓解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及大股东股权稀释风险,丰富并购重组融资渠道。近期,结合市场情况,多家上市公司积极研究在并购重组时引入定向可转债,部分公司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我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积极推进以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交易支付工具的试点,支持包括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研究和顺应市场主体诉求,创造条件支持各类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就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证监会就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8月,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后于2011年4月修订并沿用至今,已累计开展了10次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分类评价已成为期货行业重要的监管抓手和引导工具,对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变化,引导期货公司专注主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做优做强,提升期货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近期证监会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修订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优化加分指标,包括新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大类、合并存在重复评价的指标、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纳入评价、微调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适当增加评审委员会授权等内容。
二是优化扣分指标,包括重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调整特定情形扣分项目、细化措施和处罚扣分项目、扩充适用降级处理的严重违规情形等内容。
三是优化评价程序,包括适当增加自评内容、合理安排初审分工、明确监管协作要求等内容。
证监会表态“减少对交易环节不必要干预”,228字声明透露三大关键信息
证监会在盘中以声明的方式回应市场关切,这在以往并不多见。近日,证监会表示,正在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加快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创造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
二是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
三是鼓励价值投资。发挥保险、社保、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和资管产品等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引导更多增量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只有短短228个字,道出了近期证监会抓紧改革的三大线索,新闻越短事情越大,这些改革是一脉相承的,也和近期的市场走势密切相关。受声明影响,A股顺势走高,截至午盘收盘,沪指报2560.38点,涨幅0.72%,深成指报7335.58点,涨幅0.18%;创业板指报1252.38点,涨幅0.15%。
关键点一: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
此次改革的三大方面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这一条: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
当前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背景下,资本市场交易端的监管也较为严格,从一线监管对异常交易行为的问询,到从严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在打压不合规资金进入股市方面,用规则、监管、稽查执法等力量堵住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的不合法投资者和资金。
从今天的表述来看,要“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又要“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不少市场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此前的从严监管态势或有所调整,一方面让一些合法合规的资金入场,为市场提供活跃度,减少行政性的窗口指导与干预,提振市场情绪和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则继续从严打压违规资金进入市场,提供公平公开工作的市场环境,同时明确交易规则,让投资者更知晓交易规则和监管预期。
关键点二:鼓励企业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
三大改革举措还提到,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创造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
其中提到了两个规则,回购和并购重组,近期证监会就这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首先是回购,自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142条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以来,A股50余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有关回购公告,精工钢构、人福医药、浙江广厦等上市公司董事长发布股份回购提议,中国平安也祭出了最高千亿规模的回购计划。
证监会表示将系统梳理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规则,对于继续适用的要严格执行,对于公司法修改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回购股份的持有、回购股份的转让、回购股份的注销等事项。有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修改决定》及相关制度规则,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实施股份回购,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证监会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股份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市场秩序,发挥股份回购制度积极作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交所也提到已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着手制定修订股份回购的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告格式指引。而深交所则更早行动,于10月12日公告表示正及时梳理总结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发布《增持公告格式》《回购公告格式》,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兴业研究测算,政策松绑之后,鼓励现金较多的公司主动回购,可形成持续回购的可行路径,预计或撬动3.49万亿回购资金,对A股提振效应明显。
另一个关键政策就是并购重组。近期并购重组多项规则“松绑”,不仅将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的间隔期从3年缩短为6个月,让企业重新上市时间缩短,还不设任何额外门槛,鼓励中概股参与A股并购重组,新增十个行业可以享受快速审核通道,放松并购重组融资用途,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这一系列举措都有助于缓解上市公司在弱市中的资金压力,尤其是高比例股权质押个股的风险。从严监管下一些被否IPO企业在整改了相关问题后,不乏公司治理规范、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吸引这些尽快上市,一方面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市场;另一方面也能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更多优质民营企业的能力。
关键点三:引导增量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改革举措中提出,要鼓励价值投资,发挥保险、社保、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和资管产品等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引导更多增量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要促进股市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要有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入场,有更多的中长期资金入场。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中国不缺资金,中国股市不缺资金,缺的是长期资金,缺的是不需要每年年底都要计算盈亏的长期资金。
只有保险、社保和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和资管产品等长期资金以配置的方式稳妥进入股市,才能改善市场生态环境,优化投资者结构,夯实估值的资产基础,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整体平稳运行。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维持股市平稳运行,促进股市良好发展,长期资金投资者追求价值投资,有利于改善A股定价机制,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中信建投证券执委、董秘王广学认为,长期投资有利于引导市场回归资金融通本质,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加大金融资本对实体企业支持力度,为A股长期健康奠定基础。
上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工具试点 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2018年11月2日,上交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开始试点,并成功达成首批信用保护合约。这是上交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指示精神,落实证监会关于探索运用成熟的信用增进工具、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债难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交易所市场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积极探索。上交所通过市场化的信用保护工具,引导市场修复对民企债券的投资信心,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当日,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成为首批信用保护卖方,共达成2笔信用保护合约交易,参考实体包含了不同主体评级的民营企业,分别为红狮控股集团(民营企业,AAA)和金诚信(民营上市公司,AA)。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为上述民营企业近期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其为自己主承的民营企业客户提供信用保护,有利于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提升市场信心,保障民营企业债券的顺利发行。
以国泰君安和浙商基金某产品达成基于红狮控股集团的信用保护合约为例,参考实体红狮控股集团近日在上交所公开发行“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该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精准扶贫项目”—会昌红狮水泥项目(该水泥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效创造了当地贫困人口的就业)。国泰君安是该单扶贫专项公司债的主承销商,浙商基金某产品已成功认购该期专项扶贫债,国泰君安向浙商基金该产品提供红狮控股集团在交易所市场所发行公司债的信用保护。据悉,由于投资者对于主承销商为该期债券提供部分信用保护存在预期,投资者认购踊跃,全场认购倍数达3.03倍,发行票面利率为5.5%,处于簿记区间5.5%-7.0%下限,低于同期行业整体水平。信用保护工具的推出有利于打消投资者对于民企信用风险的担忧,扩大债券投资者群体,提高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上交所先行先试推出信用保护工具,开创了券商服务企业客户的新模式,券商可以为发行人提供“公司债券融资+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融资解决方案,这将显著增强券商承销机构服务企业客户、特别是民营企业客户债券融资的能力。试点期间,信用保护工具将重点支持暂遇流动性困难的优质民营企业和双创企业债券融资;定价上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实行市场化定价。
下一步,上交所将尽快制定信用保护工具相关业务规则,以便更多符合标准的市场机构为客户提供相关信用保护服务和产品,更好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企业的能力。
农发行金融债券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在深交所成功发行100亿元
11月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金融债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本次发行规模100亿元。这是农发行金融债券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进一步丰富了深交所市场利率债品种,对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通过深交所招标发行系统成功发行的农发行金融债券共分两期,其中第一期期限1年、规模50亿、利率2.80%、认购倍数4.08,较中债农发行收益率曲线估值低12BP;第二期期限2年、规模50亿元、利率3.36%、认购倍数3.98,较中债农发行收益率曲线估值低9BP。20家承销团成员参与投标,其中券商类承销团中标63.10%,银行类承销团中标36.90%。
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托,募集支农资金,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发挥国家战略支撑作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农发行支持的精准扶贫、秋粮收购、绿色生态保护等三农领域的贷款投放。农发行金融债券在交易所发行,一方面有助于交易所市场进一步优化债券品种结构,丰富交易所利率债品种类别,另一方面有助于拓宽农发债发行渠道,促进农发债投资者多元化,提高债券流动性。
深交所党委高度重视与农发行在金融支农和债券发行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不断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进一步发挥交易所市场优势和资源配置功能,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政策要求,不断加大金融支农、扶贫力度,持续提高债券发行服务水平,全力支持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创新,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多地筹资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近一段时间以来,A股市场股权质押融资所导致的风险凸显出来,尤其是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尤为严峻。一些经营状况尚不错的民营上市公司陷入流动性困境,甚至影响了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为迅速化解股权质押风险,一场硬仗正在打响。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纷纷从股权和债权两方面入手,设立专项基金,“驰援”上市公司。
地方国资出手纾困
近期股市不稳,原因很多,其一就是存在一些市场技术性因素。比如,在个股股价下调过程中出现了被动减仓的现象,这主要就指股权质押。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权,可直接作为抵押物,去银行、券商等机构贷款。尽管质押时,股权都是打7折,甚至是对折,但是今年以来,股市非理性下跌,不少股票触及强制平仓线,被机构抛售。
公司股价本已岌岌可危,再来一大笔抛压,股价更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当这种情况不再是一个点,而是形成面的时候,股票质押风险就凸显了。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当市场非理性下跌时,优胜劣汰机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如果让一大批优质上市公司因股权质押风险而倒下去,不仅对实体经济是一种伤害,而且又会加大市场的恐慌情绪。
10月19日,金融高层齐发声,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用资金驰援上市企业。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等也发出多个具体方案,疏解股权质押风险。
深圳市政府最早行动。据悉,深圳已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安排数百亿元的专项资金,负责统筹协调化解辖内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事宜。目前,其“风险共济”资金已经到位。
10月26日,首单纾困专项债券在深交所成功簿记发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纾困专项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专项股权投资资金将通过商业化原则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一定比例的规模放大。
北京紧随其后。北京海淀区依照“市场化原则为主、坚持一企一策”的要求,对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提供支持帮扶,举措包括帮助海淀区股票质押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化解风险;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民营上市公司困难时期给予更多的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据了解,北京其他辖区将复制海淀的做法,在化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上给予支持。同时,在北京海淀发起设立规模达百亿元纾困基金的基础上,北京市政府有意向再配置1倍至2倍资金给予支持,这意味着基金规模或将达到300亿元。
成都、广州、佛山、顺德、东莞也都在近期加快行动,推进国资驰援纾困事宜。随着政策积极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将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支持上市公司有原则
国资驰援,效果明显。深圳首批获“驰援”企业已陆续落地,资本市场报以“涨”声。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地方政府“风险共济”发展基金是通过一级市场直接修复企业资产负债表,为企业注入现金流,直接有效地解决企业财务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当然,市场也很关心,地方政府“风险共济”发展基金,救谁不救谁,如何选择?深圳市提出了“三原则”。深圳提出,被“驰援”具体对象由深圳高新投等管理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和专业判断自行遴选,但需要满足三类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深圳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实体经济领域优质A股上市公司,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供应链等领域的上市公司。第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第三,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记录。
据知情人士表示,北京的纾困原则是“救急不救穷”。重要原则和前提,是救那些基本面没有问题、只是流动性出现问题的优质上市公司。这些公司陷入流动性困境,当然有自己只顾埋头耕地、没有抬头看天的原因,但也有市场原因。股市大幅波动,市场失灵。这个时候,政府必须果断出手,不能犹豫。当然,一旦市场恢复了,也需要用市场化方式退出。所以,现在驰援也只是临时措施,而不是长期措施。解决民企融资难问题,长期措施是靠各种长效机制的建立。
改善直接融资是关键
我国企业债务高企与金融模式一直以间接金融为主有着直接关联。因此,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是降低实体经济杠杆率、缓解实体融资困境的关键一招。
10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
据悉,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债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督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中的作用。
专家表示,债券市场作为直接融资渠道和信贷替代工具,是融资结构优化的关键一环。应进一步加快债市扩容,建设和完善各类分级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对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无论是地方政府的风险共济发展基金,还是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均是一种缓释风险的市场机制安排,都是帮助实体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更加合适的成本获得有效融资支持,以缓解资产负债压力。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还需切实推进以要素分配机制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实现金融市场、实体经济的互相促进、和谐共生。
10月中国制造业PMI为50.2% 环比回落0.6个百分点
近日,统计局公布2018年10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10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2%,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制造业总体继续运行在扩张区间,但扩张速度放缓。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1.6%,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扩张态势;中、小型企业PMI为47.7%和49.8%,分别比上月回落1.0和0.6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2.0%,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扩张区间,表明制造业生产扩张步伐放缓。
新订单指数为50.8%,比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但仍位于临界点之上,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增速有所回落。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2%,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之下,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继续减少。
从业人员指数为48.1%,比上月微落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之下,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量回落。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9.5%,比上月微落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之下,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有所放慢。
10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9%,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增速有所放缓。
分行业看,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1%,比上月回落1.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有所放缓。从行业大类看,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保险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企业经营活动较为活跃。资本市场服务、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及修理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下,业务总量有所回落。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3.9%,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建筑业生产活动继续加快。
新订单指数为50.1%,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微高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扩张步伐放慢。分行业看,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49.1%,比上月下降1.0个百分点,降至临界点以下。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56.2%,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4.9%,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水平继续上涨,涨幅收窄。分行业看,服务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3.4%,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63.0%,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
销售价格指数为51.2%,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在临界点以上,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水平涨幅有所收窄。分行业看,服务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0.7%,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4.0%,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指数为48.9%,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以下,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工量有所收缩。分行业看,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8.0%,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54.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6%,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继续处于高位景气区间,表明非制造业企业对市场发展预期持乐观态度。分行业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9.7%,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6.0%,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
10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1%,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延续扩张态势,但增速有所放缓。
银行理财新规落地: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间接投资股市
近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其中,将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由此前的不低于5万元大幅下降到不低于1万元备受关注。此外,新规对于理财资金进入股市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在理财业务由银行内设部门开展的情况下,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
事实上,银行理财资金可谓是“大资管”业务商业模式中的核心,是券商资管、基金资管、信托等非银资管业务的上游。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规的落地,将直接影响到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机构资管业务的开展。未来,随着理财新规的正式执行,银行理财市场将发生哪些变化?
理财门槛降低,银行对余额宝的竞争力加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理财新规作为“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定位于规范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
2002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陆续开展了理财业务。银行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业务运作不够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尚未真正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等。如今,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已近半年的时间,曾经一路高歌的保本理财产品逐渐退出。与之相对的是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的缓慢上升。
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缓慢上升。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依据理财新规,今后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将严格区分,同时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控制杠杆水平。
此前,“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以1元起投的门槛入局理财市场,很大程度上分流了居民存款,也令“千元起投”的公募基金纷纷自降投资门槛。如今,“万元起购”的银行理财产品纷至沓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更是不再设立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给“宝宝类”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一位工薪族投资人表示,最近宝宝类货币基金产品收益率较低,资金转入转出还有限额,本想攒够了10万再去购买理财。如今,理财产品门槛降低,自己打算将余额宝里的散余钱来购买银行的类似理财产品。
理财新规正式落地后,多家银行相继宣布降低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9月30日,建设银行在业内率先将“乾元惠享”(季季富)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由5万元下调至1万元。同日,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宣布下调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随后,招行、交行、浦发银行亦纷纷下调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
10月19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显示,将不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面签,也不再设立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
今年4月的资管新规中就明确了保本理财退市的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过渡期结束,所有银行理财产品都将转为净值型。
本次理财新规再次申明,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宣传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或承诺保本保收益。
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间接投资股市
在投资层面,理财新规对于理财产品投资渠道的规定尤为引人关注。
理财新规第三十五条明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等。
此外,新规在公募理财资金投资证券资产的集中度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如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备受市场关注的是,新规从制度上放开了公募理财产品进行股票投资的限制。
原有监管要求允许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但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如今,公募理财资金不能直接购买股票,但在理财业务由银行内设部门开展的情况下,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下一步,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
那么,放开投资限制后,资金就会大量进入股市吗?分析普遍认为,短期内公募理财资金“跑步”入市的可能性不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不宜高估理财新规对股市的短期影响。原因有三:一是银行理财对股票基金的配置需求有限,允许银行理财投资公募股票基金只是给银行理财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提供了一个新的通道,是否入市还取决于银行投资股票基金的意愿和能力。从实际情况看,银行理财客户的整体风险偏好不高。二是银行公募理财投资于股票基金仍面临集中度要求,新规对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值等作出了集中度的限制,这对理财资金规模会形成制约。三是银行理财对股票(或股票基金)的投资还要取决于理财购买者的风险偏好,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这种需求不是很旺盛。
平安银行金融市场总监王伟称,银行理财还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低波动率、稳定收益的产品。银行在权益方面的投入主要借助于外部有成熟经验的公募基金的合作,本身不会大量投资这样的权益产品。
邮储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步艳红提出,真正的股权投资特别是直接投资股票的,对应的产品还是要向合格投资人去发售。“各家银行可能都要再重新创设产品,对客户进行差异化管理。长期来看是利好,但短期要匹配大量理财资金直接进入到股市,还需要有个过程。”
事实上,在22万亿的银行理财资金中,投资股市的余额并不大。国信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剑分析称,截至2017年末,银行理财总规模为29.54万亿元(其中,非保本理财22.17万亿元),约有9.47%投向了权益类资产,即约2.80万亿元。其中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的占少数(其余包括为客户股票投资提供配资服务、一级股权等),暂无权威数据统计,业内估计约5000亿元以内。
加速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
另外,理财新规第四十三条提出,商业银行发行的封闭式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低于90天;开放式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应当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确保持有足够的现金、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以备支付理财产品投资者的赎回款项。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应当持有不低于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进程正在加快。据普益标准监测的数据,上半年新发行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共1107只,其中,国有控股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量接近八成。
邮储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步艳红认为,资管新规落地之后,不少银行停止发售新的预期收益型产品。在以前资金池预期收益型的产品占据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在产品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着投资者教育的难题。此外,非标如何处置也是需要面对的另一课题。转标具体如何操作,这些都需要银行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解决。
在建设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刘兴华看来,理财新规将带来两大机会。一方面,银行资管投资能力相较于其管理的资金体量来说,较为欠缺,银行需要寻求外部合作。另一方面,理财新规允许理财资金间接投资股票,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可直接投资股票,股市有望迎来增量资金。“目前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主要面临三个考验。一是打破刚兑。资管新规的一个中心是打破刚兑,资管产品如何处理客户关系是一个考验。二是产品净值化。过去都是预期收益型产品,如何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实现产品的净值化,也是一个挑战。三是资产标准化。非标市场在实体经济领域中不可或缺,对于资管人来说,如何在非标和标准化资产之间寻找平衡,保证安全,实现转型,是非常大的考验。”
民营企业迎政策“金秋” 实招不断纾解融资困难
部委:施展政策“组合拳”
中国人民银行在10月22日公告称,将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这一工具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银保监会继10月25日出台《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后,又于10月26日再出大招——鼓励保险资金“输血”非上市企业,积极驰援实体经济。
10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证监会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发行专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及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证监会还将会同交易所对该类专项公司债实施审核绿色通道,采用即报即审的方式,提高发行效率,积极发挥交易所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作用。
财政部部长刘昆10月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
地方政府:提供流动性支持
11月1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人行营业管理部将设立70亿元的再贴现额度专项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并在中关村示范区增设人民银行再贴现窗口,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的票据融资服务。
根据《意见》,相关部门将积极推动“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京落地,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改善融资状况。
《意见》提出,北京市将设立市融资担保基金,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人行营业管理部在中关村示范区进行外汇政策试点,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各部门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在人民银行端将企业开户申请审批时间缩减至1个工作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搭建北京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11月1日,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北京市西城区拟设立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40亿元,积极引入合作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投向专注实体经营、业绩良好、出现暂时流动性危机的优质民营上市公司。同时采取股权、可转债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纾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相关人员日前表示,区政府依照“市场化原则为主、坚持一企一策”的要求,对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提供支持帮扶,包括帮助海淀区股票质押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化解风险;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民营上市公司困难时期给予更多的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区属国资和东兴证券发起设立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0亿元,首期20亿元已完成募资,通过受让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0%的股权,帮助民营科技上市公司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等。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日前宣布,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设立“浙江省新兴动力基金”,主要投向浙江省内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用于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化解近期金融市场风险。该基金合作投资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
深圳市政府近日已安排数百亿元专项资金,从债权和股权两个方面入手,构建风险共济机制,降低深圳A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改善上市公司流动性。
机构:积极参与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出台后,不少金融机构表示已开始消化政策,启动客户摸排。
10月26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行了1只纾困专项债,助力上市公司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此外,中证协近日推动11家证券公司设立的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取得实质进展并进入实操阶段。
10月1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总部,该行与诸多民营骨干企业举行座谈会,并于会后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据悉,工行开展总对总合作的民营骨干企业达100家,工行将通过专属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融资+融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同时,工行还将与其中部分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合作,助力民营企业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市场价值、增强发展后劲。
农业银行重点组织广东、江苏、浙江等重点区域的分行按照标准进行企业客户遴选,经过初步摸排,确定了一些目标企业。
建设银行也在分两阶段落实。一是开展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接和合作,沟通项目储备、创设标准,提前对相关协议文本进行沟通和准备。二是发动试点分行,对符合‘三有原则’的民企进行梳理和筛选。三是与交易商协会密切沟通,做好目标项目创设凭证的准备工作。另外,在进行第二阶段工作时,作为主承销商要尽快具备创设资质。同时,在风险偏好、审批策略等方面要打通一些政策障碍,提高对民企授信的宽容度。
兴业银行已经储备了12个项目,总金额约155亿元,目前正在和交易商协会沟通,并建立了30亿元资金规模来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产品。
我国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
为了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水平,我国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在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2018年,对全国37个地方(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方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力度。
通知要求,要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代偿补偿等方式,促进政策引导性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各省份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执行效果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动态监测和业务指导,并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绩效再评价。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税 务 TAXATATION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此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据此,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第140号公告,明确了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税细则。
此次税率调整,总体是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此次涉及降税的物品税号占税号总数的69.7%。
行邮税下调,烟酒箱包化妆品都受益
在此轮行邮税调整中,包括中国消费者最热衷“海买”的酒、烟、纺织品、箱包、鞋靴、钟表、化妆品、家电、摄影(像)设备、影音设备等259个税目的常见日用消费品都在降税之列。这些消费品的税率分别从30%和60%下调至25%和50%。其中,烟、酒、玉石、高档手表和化妆品的税率降幅达到10%。此外,“挎包、背包、提包”原来邮寄是按200元单价定额计税,此次调整为“另行确定”;CD、VCD、DVD等光学媒体统一在新增税目“光学媒体”下,税率定为15%;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护肤类化妆品调整为“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税目,税率调至50%;其他非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税率则下调至25%。
海淘人士称税率下调,抵消了一部分汇率损失。对此,有经常通过代购形式在海外采购的人士称,这次降税肯定带来了海淘成本的降低,但多数商品的降税不算太大。他举例说,按照新税率标准计算,如果在海外购买一款价值20000元的高档手表,原来按60%税率计算,这块手表需缴纳税款12000元,而此次调整后按50%税率计算,缴纳的税款节省了2000元,降为10000元。
燕窝、冬虫夏草等物品税号被取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很多人热衷从海外购买的水产品以及燕窝、冬虫夏草、鹿茸、阿胶等名贵食品和营养品,虽然之前已经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之列,但在进口税目中仍然存在,形成了“矛盾”。对此,在此次调整中,原有“水产品”“燕窝”“冬虫夏草”“鹿茸”“阿胶”等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的税号被取消。这意味着这些物品仍然执行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规定,这是海买一族应该特别注意的。
什么时候需要缴纳行邮税?据了解,行邮税的征收与一般货物进口的关税不同,主要是针对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中,超出海关规定的数量但仍可被认定为个人自用的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按照有关规定,海关总署明确了一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比如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据悉,海关判定的原则一个是“自用合理”,另一个是“限定价值”。比如,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过上述限值,即需要交邮政企业退运,或按照物品进行报关交进口税。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征税进境。而对于旅客携带的物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按行邮税全额征税。
这意味着,无论是进境居民旅客随身携带还是通过邮寄的物品,超过了上述规定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均需缴纳行邮税。
印花税法征民意:关注4大焦点 买房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将上升为法律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
数据显示,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
“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基本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相关说明中指出,制定印花税法,有利于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证券交易印花税拟维持1‰税率不变
在纳税人方面,《征求意见稿》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订立、领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在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
其中:应税合同按不同类型,税率分别为合同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千分之一;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股市震荡走势下,有声音建议减免证券交易印花税,以提振股市。但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印花税依然维持1‰税率不变。
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权拟归国务院
《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这相当于一个授权行为,意味着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来决定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相关说明中也指出,这是为更好适应实际需要、便于相机调控,同时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
6种情形拟可免税 买房可免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6种免税情形:一是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三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四是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五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六是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也就是说,买房不用交印花税,有望将通过立法形式来进一步确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并非房地产交易中相对大的税种。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关注更多的是关于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几类税种。不过,类似印花税的成本降低实际上也能够降低买卖和租赁环节中的成本,所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等4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意见
近日,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等4部法律草案,1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12月1日。
不久前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这4部法律草案。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围绕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进行修改,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全过程监管,同时改革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鼓励药品创新。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落实“三权分置”改革要求,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登记和融资担保制度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突出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突出了强化基层、筑牢网底,充分体现“三医联动”机制,充实医保、医药方面的内容,增加和完善疫苗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等。
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理顺公务员法与法律、党内法规的关系,保持制度间的有机衔接。
据了解,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重磅消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已获最高院通过
10月 2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关联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作用重大。服务和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对统一法律适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保护各类主体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新问题不断涌现、亟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司法解释,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启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起草工作,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听取有关方面及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后形成《解释》(二)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解释》(二)送审稿主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的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会议经讨论,原则通过该《解释》。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按程序报批,适时发布。
北京: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11月2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的全市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在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该案系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罗建平、卢称英在北京市丰台区暂住地内,通过四家网店销售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经检测,涉案保健品中部分含有酚酞或双氯芬酸钠,长期或过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审查后认为,罗建平、卢称英实施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侵害不特定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罗建平、卢称英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无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均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罗建平、卢称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符合产品责任侵权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罗建平、卢称英将含有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已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措施,并对将要发生的侵权行为予以预防,从而满足对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罗建平、卢称英的违法行为在对不特定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同时,必然还会导致社会公众享有正常、有序、安全消费环境的精神利益遭受损失,应以向社会公开表达悔过与歉意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罗建平、卢称英停止销售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等有毒、有害食品;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内容应包括罗建平、卢称英所销售的保健品的名称、销售时间、网店名及产品中所含的有毒、有害成分及危害性,赔礼道歉的内容及媒体、版面、字体需经法院审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并于审核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刊登。
宣判后,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其 他 OTHER
天狮集团宣布领军进入全球大健康产业新零售业务
深耕全球大健康领域23年并已为领跑者的天狮集团,在10月29日上午位于天狮国际健康产业园内崭新落成的“天狮产品体验中心”举行开幕式与全球媒体新闻发布会。李金元董事长正式对外宣布天狮以 “一体多翼”战略整合集团大健康产业链并率先投入全球新零售业务,加速推动天狮深耕全球20载的分公司深度开发当地市场资源,以崭新的区块链+自行开发的电子钱于货畅其流的高度需求,加大与当地国共同发展并取得互惠双赢!
天狮集团于2018年1月向全球市场公布“一体多翼”战略后,投入大量资源整合建立完整保健品与实体零售、医疗与康养、教育、电子商务、旅游、酒店等业态系统,于29日首次以“天狮产品体验中心”向全球公布战略落地的具体成果,并宣布建构完成所有业态以电子钱包+积分形成OMO(线上合并线下)带动消费的生态链模式,天狮将整合完整“买全球、卖全球、互联互通,相互置换”的业务模式推向全球。天狮集团此次的发布会宣告了全球大健康产业发展正式迈入全新的里程碑,将引领大健康产业转化为全新整合式营销模式,开启了全新的时代。
“我们的发展一直都是站在全球看全球。”李金元董事长表示,天狮在全球设有110家分公司直接服务于当地市场。李金元指出,天狮集团在前几年已经开始以大健康事业为主体发展出多翼业务,并成功开发出集团的专属电子钱包“赢粉PointsWin”App来串起所有业务运作包搭建全球消费网络,快速反应市场各个角落对
,消费者可以在天狮旗下任何事业体进行消费,使用赢粉App达到百分之百的安心消费,同时又能积攒消费积分,更能为消费者创造“以家庭消费创富,经营家庭消费更创富”的好机会。
李悦绮负责的产品中心开发“瑱妍海洋酵母保湿系列”在2017年推出后,旋即于当年11月获得2017新浪时尚大赏-年度能量护肤产品的荣誉。“体验式营销是商业发展最前沿的趋势,以护肤品为例,绝对是必要而且给消费者最直观、细致而且美好感受。”李悦绮指出,全球最时兴的共享空间设计将多业态整合在更是创造了社交的话题。天狮集团打造的天狮产品体验中心充分聚合旗下多业态与天狮主体业务之间形成“网中带店、店中带网”的经营格局,跨界整合不同资源形成互联互通,刺激创新发展相互置换。
天狮产品体验中心充分利用高科技工具给予消费者流畅的体验,发展出“智慧生活”自然的融入生活。馆内结合线上线下的互动,提供使客户对官网信息进行轻松浏览,形成虚拟的体验中心展示,而且还可以通过二维码的扫描购物及产品知识的了解和蓝牙定位,进行自主学习培训,将所有互动平台的行为建立大数据库并提供数据支撑服务。在数字终端系统的支持下,消费者可以查到各种相关数据和流程,展现天狮深度融合互联网+的全新互动模式,使每位到店体验的客人都可以在高科技智能化的应用场景中体验到天狮集团带给人类一种全新的健康与时尚生活方式。
天狮产品体验中心有着独一无二的地理位置与战略作用,馆内多样的布局对“一体多翼”全球战略的具象呈现,客人通过沉浸式的深入体验转换品牌消费概念。除此之外,天狮产品体验中心还将是未来全球的体验中心运营管理与人员培训的基地,是天狮体验中心全球化布局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天狮产品体验中心致力为每个消费群体创造一个轻松的社交平台、一个创新性的展业空间,以让更多消费者在体验的同时,更能够为顾客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和美好享受。
重新上市首例确定 长航油运将回A股
提出重新上市申请近半年,2018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决定同意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申请。
2018年6月4日,长航油运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申请。《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沪市公司退市后申请重新上市的首单个案。
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具体程序上,长航油运的重新上市审核工作经历了业务部门初审、上市委员会审核以及上交所审议决定三个环节。初审环节,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了法律、会计和行业专业人员,对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核,前后发出四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落实。上市委员会审核环节,组织了由外部委员为主的7名法律、会计、金融专家,重点就公司是否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营发展前景、经营管理团队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聆讯。上市委员会经过认真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重新上市,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公司进一步落实的事项。就这些事项,公司已予以落实。
长航油运成立于1993年,主营沿海和国际航线石油运输业务,于1997年6月份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6月5日,公司因连续四年亏损,其股票从上交所退市,此后于2014年8月6日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证券简称长油5)。
公司退市后,于当年实施了破产重整,剥离了最大亏损源VLCC船舶(超大型油轮),减少了巨额债务负担。此后,公司在未改变主业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努力,逐步改善和恢复了持续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负责人介绍,关于长航油运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有明确要求。从这些标准来看,公司已经符合了重新上市的条件。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此次长航油运重新上市,是重新上市制度实施以来的首单实践,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打通了公司上市、退市、重新上市的通道,有利于形成比较明确的制度预期。从公司实际情况看,公司主业比较突出,在油运行业具有领先地位,退市后没有借壳,主要靠自身努力增强了持续经营能力,这些情况为今后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提供了比较好的示范。同时,公司受制于前期历史负担和当前航运低谷影响,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事项,如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盈利有所下行等。对于这些事项,公司也做出了股份回购、盈利预测等必要安排。
“我们也已要求公司就此对外予以充分说明,提示市场和投资者充分予以关注。”上述负责人说。
他同时表示,需要强调的是,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健全治理结构,真正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后,再回到主板市场。相应的,退市公司必须专注主业、努力改善经营,真正恢复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满足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如果只是通过变更实控人、主业等手段,在形式上、数字上达到部分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但公司主业不够扎实,仍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也未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其在实质上仍不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也将坚决杜绝制度套利行为,对于一些经营空壳化、僵尸化,主营不突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同意其重新上市。
此外,在做好重新上市相关工作的同时,上交所也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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