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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法讯854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

为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丰富公募基金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公募基金风险管理需求,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资委定调2019国企改革: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

近日,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酝酿新动作,下一步将持续推动电力、有色金属等多个领域专业化整合,同时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的企业,以及主业处于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开展混改,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此外,包括风险防控、自主创新、公司制改革等在内的多项改革也将继续深化。

两部门明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1月1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最高法发文 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办: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

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更新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上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

夯实增信制度基础 助力民企健康发展——深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为纾困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沪深交易所: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国资委定调2019国企改革: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

国资委将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中国与3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海关AEO互认

自然资源部: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

银保监会:农商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业务不跨县

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家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

税  务TAXATATION

两部门明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税务总局: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把握新形势 展现新作为——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文 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

最高检发布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内地与香港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

其  他 OTHER

国办: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将更多急救药纳入医保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

为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丰富公募基金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公募基金风险管理需求,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一条。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以风险对冲为目的;二是明确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三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加强信用衍生品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四是要求在定期报告及招募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相关情况;五是明确规定参照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六是强化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职责;七是明确老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应当依法履行适当程序。

下一步,基金管理人应当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落实好信息披露要求。证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更新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9年1月18日,在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和德国副总理兼财长肖尔茨的共同见证下,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期间于北京更新签署了双边《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德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启动D股市场建设,为中国优质企业赴欧洲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提供支持和便利。该备忘录的签署是对1998年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证券监管委员会签署的双边《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更新,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监管合作,特别是做好双方在D股发行上市环节的监管协调和跨境证券及衍生品监管协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与63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机制。

上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

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联合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同时,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交易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交易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上述规则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施行。

上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工具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指示精神,落实证监会《交易所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的有效手段,是对交易所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的积极探索,提供了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工具,有利于优化信用债市场风险定价机制,促进公司债发行、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发布有利于稳步推进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市场化、规范化开展,建立健全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规则体系,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从参与者管理、信用保护合约和凭证业务流程、信用事件后处理机制、信息披露、风险控制以及自律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产品类型,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包括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两大类。其中,合约由交易双方签署,不可转让;凭证由凭证创设机构创设,可以转让。试点初期先以信用保护合约起步,信用保护凭证业务推出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实行参与者分层管理。信用保护合约的参与者分为合约核心交易商和其他投资者。信用保护凭证的参与者分为凭证创设机构和其他合格投资者。合约核心交易商和凭证创设机构均向上交所事前备案。

三是明确试点初期受保护债务范围,试点初期主要包括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不含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债务。

四是规范信用保护合约和凭证业务流程,规则对参与者资质及备案要求、合约申报要素、保费支付方式、凭证创设流程和转让方式、信用事件后的通知和结算流程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五是建立信用保护工具信息披露制度和集中监测机制,健全风险控制管理和自律监管措施。业务规则明确了凭证创设机构的定期信息披露、临时信息披露和到期风险提示等要求,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明确信用事件后的结算安排,界定信用事件主要类型、信用事件发生后结算方式和运作流程。信用事件主要包括破产、支付违约和债务重组等,具体适用的信用事件类型由交易双方约定。

此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并组织了部分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促进民企债券发行,取得积极效果。近期,上交所将举办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培训,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推动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夯实增信制度基础 助力民企健康发展——深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

1月1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指示精神,夯实信用保护工具制度基础,发挥债券市场公开、透明特点和引导优势,推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去年以来,深交所积极推进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支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截至目前,深交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框架下已达成交易15笔,涉及名义本金共计1.7亿元,并已成功推出深交所市场首只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试点均采用信用保护合约(以下简称合约)形式,参考实体均为民营企业,包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约与参考实体公司债券同步发行,有效提升了投资者认购积极性,降低了发行人融资成本。

《试点办法》的制定充分结合前期深交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经验,征求并采纳了市场机构意见建议。《试点办法》明确了信用保护工具总体业务框架、参与者要求、业务开展模式、交易结算方式、信息披露以及风险防控安排等内容。信用保护工具包括合约和凭证两类产品。其中,合约由交易双方签署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以下简称主协议)、补充协议等一系列合同文本组成,主协议前期已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深沪交易所对外发布。合约达成后不可转让,但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约交易双方需符合参考实体受保护债务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市场参与者信用保护工具净卖出总余额还需符合相应头寸控制要求,以确保业务稳健开展。

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尽快推出信用保护工具配套规则,加快市场参与者培育,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推动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常态化发展,稳步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覆盖范围。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为纾困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的相关要求,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违约合约展期安排,明确融入方违约且确需延期以纾解融入方信用风险时,若累计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以存量延期方式缓解融入方还款压力。二是对用于纾解质押风险的新增股票质押回购作出特别安排,对于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可不适用现行业务办法中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资管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涉及业绩承诺股票质押回购限制及质押率上限等条款,以放宽新增融资条件的方式缓解融入方流动性压力。同时,《通知》要求会员应当审慎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持续做好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各方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本次《通知》的发布是为纾解股票质押困境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相关各方纾困措施落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继续把防范化解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与各方协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沪深交易所: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

沪深交所日前修订并发布《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及接受债券质押、解除质押申报时间延长至每个交易日的15:30。《实施细则》将于1月21日起实施。

上交所就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交易机制调整仅针对交易时间,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收盘时间由原来的下午15:00分钟延长至下午15:30;竞价交易时间的延长目前只针对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产品,不涉及股票、债券或基金等其他证券产品的竞价交易时间调整。对于个人投资者,在现券竞价交易闭市后参与隔夜逆回购,不影响其参与下一个交易日的股票等现券交易。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资委定调2019国企改革: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

近日,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酝酿新动作,下一步将持续推动电力、有色金属等多个领域专业化整合,同时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的企业,以及主业处于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开展混改,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此外,包括风险防控、自主创新、公司制改革等在内的多项改革也将继续深化。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月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也表示,将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在前三批50家试点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出第四批、100家以上混改试点。

回顾去年的改革成效,通过扎实推进重组整合,规模优势和协同效应逐渐显现。据介绍,2018年国资委推动中核集团和中核建设集团、武汉邮科院和电信科研院实施重组,完成武警水电部队转隶移交,有序推进中国安能整编筹备。推动重组企业深入开展整合融合,国家能源集团、国机集团、中国宝武、中国远洋海运、中储粮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中车集团等企业重组后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各省(区、市)国资委推动36组监管一级企业实施重组,有力促进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

“2019年要深入推进整合融合,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积极稳妥推进装备制造、船舶、化工等领域企业战略性重组,持续推动电力、有色金属、钢铁、海工装备、环保、免税品等领域专业化整合。推进区域资源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

“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中国宝武建立了中国第一支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四源合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重组重庆钢铁,实现产业资源优化配置。该基金平台目前正在推进区域钢铁产业整合,重组后将达到近1亿吨产能,位居世界第二。

电力央企的整合也备受关注,此前有业界普遍流传大唐集团和华电集团正在磋商合并事宜,双方已就合并的大多数技术问题达成协议,不过该消息并没有得到两家企业的确认。

“除了传统的产业兼并之外,这次专门提出了海工装备、环保、免税店等领域的专业化重组。”周丽莎称,随着中国国旅聚焦免税主业以及海南免税的落地,通过整合免税领域,促进自身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

国资委将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1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2018年,中央企业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态势更加巩固。

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将采取6方面举措确保央企2019年效益实现稳步增长,国资国企改革步伐也将加快。

去年央企利润创历史最好水平

2018年,央企收入利润快速增长是最大亮点。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利润总额1.7万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比增长16.7%;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1亿元,同比增长17.6%。

降杠杆减负债成效显著。2018年12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7%,较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50家企业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2018年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万亿元,同比增长4.9%,全年保持正增长,全年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2.2个百分点。

在彭华岗看来,央企上述成绩的取得,靠的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锐意进取、苦干实干。

市场竞争力和管理能力提升

2018年央企效益实现大幅增长,引发外界普遍关注。彭华岗从紧抓市场机遇、宏观调控有力、企业素质提升等方面分析了原因。

彭华岗说,央企效益大幅增长首先得益于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我国是人口大国、消费大国、市场大国,中央企业在参与经济建设过程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其次,得益于国家根据经济形势发展推出的宏观调控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条件。第三,中央企业在做好改革、发展、党建等各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动力和凝聚力,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2018年,央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通过聚焦实业主业,央企核心业务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这几年国有企业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工作,提高发展质量,增加效益。”彭华岗用数字说话,2018年中央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4元,这个数乍一看很小,但考虑到中央工业企业有20多万亿元的销售收入,这一算账就是近千亿元的利润。

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

2019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稳中有变,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对此,央企如何应对,今年效益增速是否会放缓?

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分析认为,一方面要把困难和问题想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和预案准备得更充足一些,做好迎难而上的准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要坚定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抓住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彭华岗表示,为确保今年实现效益稳步增长的目标,国资委提出了“六个强化”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化风险管控,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强化自主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强化实业主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改革落地,不断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强化管理提升,主动向同行业的领先企业对标,努力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强化职能转变,加快实现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彭华岗表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总的原则就是要在强化监管、防止流失的前提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增强企业活力、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上来。”

中国与3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海关AEO互认

1月15日,海关总署表示,我国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约45%。

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通关便利。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符合资质的企业便利。据了解,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到已实施互认国家和地区时,查验率可降低60%至80%,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可降低50%以上。

海关信息显示,2018年,我国与日本海关签署了互认安排;与以色列正式实施互认;与蒙古国、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完成了互认磋商;与马来西亚、塞尔维亚、俄罗斯、伊朗、墨西哥等10余个国家正在开展互认磋商。在国内,海关总署以关检融合改革为契机,颁布了新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实现了国际贸易供应链上各类参与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覆盖。

永琪(常州)车业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大型自行车生产商,产品远销40余个国家和地区,在AEO互认制度上受益明显。“从2015年中国和欧盟实行AEO互认以来,我们在国内通过了认证,在对方国家自然而然享受到对方认证企业相同的待遇,查验率很低,通关速度上有很好的保障。”公司相关负责人盛娟说。

海关总署表示,今年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俄罗斯、伊朗、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互认磋商,更大力度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便利。

自然资源部: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

《通知》明确,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其他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土地储备工作。未经依法供地,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公函等形式将政府收回、收购、征收的土地直接确定给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将土地储备机构名下的土地直接划转给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相应的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以下简称“财综4号文”)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不得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储备土地办理抵押登记。但据《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自然资发〔2018〕66号)反映:“2016年1月1日后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473宗,抵押土地面积4786.07公顷(7.2万亩),融资金额716.18亿元。”为此,必须重申,各地要严格执行“财综4号文”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

二、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其他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土地储备工作。未经依法供地,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公函等形式将政府收回、收购、征收的土地直接确定给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将土地储备机构名下的土地直接划转给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相应的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

三、妥善处理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促进依法解押并合理供应。对于尚未偿还的存量土地储备贷款,包括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和非储备机构以储备土地为担保的贷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台账,逐一提出处置建议报同级政府,并积极配合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快处置和消化,避免储备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应。确有必要的,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商有关部门统筹偿还相关债务或依法置换抵押物。对于“财综4号文”出台前已抵押的储备土地,可在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行组织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后统筹偿还贷款,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汇总辖区内各市、县台账及处置建议,于2019年4月底前报部备案,同时抄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报送。各地土地储备机构要严格按要求在部土地储备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储备土地抵押处置情况将作为2019年度机构名录更新的重要依据。部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加强与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联动,逐步建立储备土地来源、入库、出库全流程监测监管机制,实现土地项目、入库土地统一编码,并与“农转用”批文、划拨决定书或有偿使用合同等关联。从2019年起,相关统计信息、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机构评级考核等均以系统数据为准,对于不报、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的,部将建立预警通报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储备机构系统填报的指导和监督,适时对数据进行核查,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并将土地储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中。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银保监会:农商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业务不跨县

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农商行应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附件:《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改革举措要求、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有农村商业银行1436家,资产负债规模均超过23万亿元,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的占比长期保持在60%和50%左右,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户均余额分别为30万元和131万元。农村商业银行以在银行业10%的资产占比规模,贡献了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22%和21%的规模,成为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名副其实的金融主力军,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少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出现了经营定位“离农脱小”的盲目扩张倾向。

银保监会聚焦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这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针对县域及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出台了《意见》。《意见》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做好融资成本管理,巩固好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为了确保上述监管政策要求能够在农村商业银行体系有效落地,《意见》专门制定了监测和考核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定位和金融服务能力的一套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经营定位、金融供给、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机制等4大类15项指标,对科学合理监测、考核和评价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金融服务情况将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

《意见》的出台,既是银保监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改革举措,也是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要求在农村商业银行的细化落地,对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结构性、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改进支农支小金融服务。特别是在当前部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的形势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能够通过扎根当地、潜心服务,更好地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推动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共荣。二是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定量评价和监管措施的硬性约束,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定位进行纠偏,确保农村商业银行落实好中小银行的定位要求。三是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金融服务的要求,引导树立服务实体、“做小做散”是防范风险根本之策的理念,建立完善适合支农支小主业特点的风险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切实做好《意见》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和监管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提升自身稳健发展能力的同时,全面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家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

近日,针对“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线上消费投诉举报热点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召集多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推动相关企业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引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就完善在线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春节前网络市场秩序,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主要职责,通报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线上消费的投诉举报情况。一方面,伴随在线销售额激增,投诉举报量也大幅上升。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情况看,截至2018年12月24日,43032名消费者共提交“双十一”期间(11月1日至11日)、“双十二”期间(12月1日至12日)线上消费投诉举报124981件,共涉及企业49023家,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77.7%,消费者诉求主要集中在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化妆品和租赁服务等领域。“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三包义务”和“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等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另一方面,在线纠纷调解企业在快速维权、积极和解方面表现突出。目前,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有3552家在线纠纷调解企业(ODR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处理纠纷,平均处理时长8.6天,和解成功率均值50.35%,效率为传统模式的2.6倍,有效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

网监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要以此次通报为契机,建立完善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尽快解决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行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抓紧解决近期消费者高度关注的预付费“交费容易退费难”问题,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商平台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平台主体责任、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对入驻平台经营者及商品的管理和审核,积极维护春节期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网监司有关负责人强调,从消费者反馈看,ODR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处理纠纷,不仅节约了维权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好地展现了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形象。希望更多企业加入到在线消费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中来,通过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尽可能地减少消费纠纷,促进消费增长,营造良好的消费和市场环境。下一步,要积极落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在线纠纷调解机制,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不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电商平台、行业组织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有效协同的消费环境社会多元共治。

京东集团、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享骑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和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参加会议。

税  务  TAXATATION

两部门明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1月1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通知并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根据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两部门表示,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税务总局: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7日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王军说,2018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和科学统筹,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37967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5014亿元,增长9.7%。同时,全国税务系统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政策,超额完成全年减税目标,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力支持了“六稳”工作的推进。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5至12月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148亿元;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落实减税政策认真高效,体现为“两降一升”:税收增速逐步下降,由前4个月的16.8%回落到后8个月的5.2%,减税效应持续显现,纳税人投诉量下降11%,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018年,全国税务部门连续第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共计出台120条具体措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大力气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10至12月超过88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票试点和取消发票认证范围“双扩大”惠及1100万纳税人;电子发票开具份数首次超过纸质发票,便利了纳税人和消费者;部署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活动,出台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6条措施;认真落实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提高退税服务水平,审核办理正常退税时间平均由13天缩短至9.7天。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2018年,各级税务机关均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和改革办,层层派驻3477个联络(督导)组,总局相继下发36份联络督导清单对350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统一制作了420份指导性意见、基本原则乃至操作模板等,编制了涵盖近700个具体改革事项的总台账,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全国省市县乡近2.3万个新税务局(分局、所)逐级统一顺利挂牌,各级税务局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得到较大幅度精简,优化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切实增强了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

王军指出,2019年全国税务系统要重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坚持优化完善再升级,不断巩固和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激发活力提高素质,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王军说,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举措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进一步扩大纳税资料备案改留存备查范围、申报即享受优惠等举措,做到该简化的程序简化,能精简的资料精简,努力使应享受优惠的每一名纳税人和缴费人都便捷享受。税务总局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落地、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积极参与税费预算编制和调整,认真做好减税降费规模测算等工作。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税费收入预算一旦确定,就要不折不扣坚决完成,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同时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做到依法规范征税收费。

王军说,2019年,税务部门将以“新税务 新服务”为主题,连续第六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集成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执法;要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既提高风险防范的精准性,又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干扰;要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聚焦“假企业”“假出口”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把握新形势 展现新作为——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税收工作,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诸多改革事项叠加,大事难事险事交织情况下,上下同欲、携手攻坚,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和减税目标,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推动完善了税制体系,提升了税收法治化水平,扩大了税收国际影响力,增强了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圆满完成2018年税收收入任务和减税目标。2018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和科学统筹,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37967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5014亿元,增长9.7%。同时,全国税务系统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政策,超额完成全年减税目标,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力支持了“六稳”工作的推进。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5-12月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148亿元;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落实减税政策认真高效,体现为“两降一升”:税收增速逐步下降,由前4个月的16.8%回落到后8个月的5.2%,减税效应持续显现,纳税人投诉量下降11%,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18年,全国税务部门连续第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共计出台120条具体措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大力气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10-12月超过88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票试点和取消发票认证范围“双扩大”惠及1100万纳税人;电子发票开具份数首次超过纸质发票,便利了纳税人和消费者;部署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活动,出台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6条措施;认真落实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提高退税服务水平,审核办理正常退税时间平均由13天缩短至9.7天。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纳税人满意度得分84.82分,比上次调查提高了1.21分;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排名比上年提升了16位。
——全面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各级税务机关均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和改革办,层层派驻3477个联络(督导)组,总局相继下发36份联络督导清单对350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统一制作了420份指导性意见、基本原则乃至操作模板等,编制了涵盖近700个具体改革事项的总台账,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全国省市县乡近2.3万个新税务局(分局、所)逐级统一顺利挂牌,各级税务局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得到较大幅度精简,优化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切实增强了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当前国内外形势作了深刻分析,对今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税收社会共治的基础越发坚实,给新税务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新税务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税制改革任务越来越重,征管服务方式优化迫在眉睫,带好队伍的责任越来越大。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这个主题,聚焦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这一主业,把牢统筹推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健全税务监管体系这条主线,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2019年全国税务系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确保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四是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五是坚持优化完善再升级,不断巩固和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六是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七是激发活力提高素质,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八是毫不放松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在入脑入心上下更大功夫。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高质量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在见行见效上下更大功夫,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拓思路、破难题、促发展、兴事业的强大动力。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态度坚定坚决、不打丝毫折扣地落实;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确保落实;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落实;要不断总结、改进、提升,持续深化加以落实。
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议事日程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举措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进一步扩大纳税资料备案改留存备查范围、申报即享受优惠等举措,做到该简化的程序简化,能精简的资料精简,努力使应享受优惠的每一名纳税人和缴费人都便捷享受。税务总局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落地、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积极参与税费预算编制和调整,认真做好减税降费规模测算等工作。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税费收入预算一旦确定,就要不折不扣坚决完成,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同时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做到依法规范征税收费。
会议指出,2019年,税务部门将以“新税务 新服务”为主题,连续第六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集成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执法;要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既提高风险防范的精准性,又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干扰;要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聚焦“假企业”“假出口”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新税务的使命重大而光荣、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国税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纪检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制度,开展多层次、大范围税务干部培训,更好服务基层,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凝心聚力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文 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在二级案由“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的“153. 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项下增加三类第四级案由“(4)确认不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5)确认不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纠纷;(6)确认不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在二级案由“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的“ 154. 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项下增加两类第四级案由“(6)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损害责任纠纷;(7)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等等。

最高检发布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检17日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这批典型案例包括黄某、段某职务侵占案,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

近年来,最高检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文件。2018年11月,最高检又作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以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此次发布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选取不同角度,彰显对所有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以案说法,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提炼要旨,明确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增强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立足检察职能,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孙谦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整理发布多种类型的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为各级检察机关提供办案指导,切实促进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内地与香港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

1月18日,最高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称《安排》)。

《安排》共31条,对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范围和判项内容、申请认可和执行的程序和方式等作出了规定。《安排》尽可能扩大了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范围,将非金钱判项以及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也纳入相互认可和执行的范围,充分体现了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诉讼、增进两地民众福祉、增进两地司法互信、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精神。

其  他  OTHER

国办: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意见》明确,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东西部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要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要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要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宣传推介。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利益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要加大政策激励,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要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

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将更多急救药纳入医保

近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公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局六大项重点工作,包括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发挥医疗保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托底作用;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作用,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药品招采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和使用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医保法制化水平。

2018年,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议价、异地结算等,让更多患者用得起药、方便看病。17种抗癌药降价纳入医保乙类目录,平均降幅达到56.7%。国家卫健委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经使用谈判抗癌药60多万盒;全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已超过1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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