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859期
发布时间:
2019-03-02 16:41
本期要点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正式发布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
工信部曝光695款违规App 近九成涉强制捆绑推广
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越来越多的用户抱怨所用的App过多收集个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今年两会召开在即,多位政协委员表示,将重点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实际上,去年两会至少有25位代表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议案或建议。
房地产税立法渐行渐近 基础工作逐步完善
在2018年,从立法机关到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财税部门到统计机构,“房地产税”在多个时间节点被反复提及,屡屡拨动市场敏感的神经。进入2019年,住建部对新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随即有部分机构和媒体将其解读为为将来按面积征收和免征房地产税做铺路。《房地产税法》目前已在起草和完善方案的过程中,但由于其改革涉面广,各方争议多,立法进程需要稳步推进。
两部门:3月起正式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3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下午3时开幕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将于3月3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将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开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大会议程草案。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正式发布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圆满完成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今日正式落户广州
深粮控股整体上市 深交所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工信部曝光695款违规App 近九成涉强制捆绑推广
奇瑞特斯拉等陷召回门 一路狂奔的新能源汽车藏隐忧
楼市温度微微升 监管层出手稳预期
华为否认窃机器人技术指控 专家:美反华为夸大其词
晓程科技董事长股权转让纠纷败诉,董秘“躺枪”收到警示函
税 务TAXATATION
房地产税立法渐行渐近 基础工作逐步完善
三部门明确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支付比例和限额
进口罕见病药品税收优惠为患者用药带来希望
四部门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税 明确适用方式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两部门:3月起正式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1日起施行
最高检:建立全程同步动态高效的监督办案机制
其 他 OTHER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下午3时开幕
工信部将修订《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正式发布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结束期间,证监会及上交所、中国结算通过邮件、信函、热线电话等渠道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700多份,并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社会各界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证监会及有关单位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明确注册要求和程序、优化减持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等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了《注册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等制度规则。
修改完善后的《注册管理办法》共8章81条。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原则,规定股票发行适用注册制。二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三是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做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全流程重要节点均对社会公开,提高审核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并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五是明确科创板企业新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六是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大追责力度。
修改完善后的《持续监管办法》共9章36条。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适用原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二是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三是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四是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五是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六是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七是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此外,《持续监管办法》还对分拆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为做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体实施工作,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与《注册管理办法》一并发布。上交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6项配套业务规则做了修改完善,主要涉及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询价方式、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中国结算对证券登记规则做了适应性修订,并对科创板股票股份登记制定了相应细则。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期货公司监管,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办法》)进行了修订。日前,证监会就《公司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司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提高期货公司主要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资格条件。明确持续经营时间、持续盈利能力相关要求;增加出资资金、主营业务相关性及经营能力等方面规范。二是加强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强化股东义务。明确股权转让过程中拟入股股东和股权出让方职责。增加期货公司控股股东定期评估自身状况并报告的监管要求。完善期货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事项。增加期货公司关联交易监管要求。三是完善期货公司境内外子公司管理。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对境内外经营机构及其业务的合规风控体系,防范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完善期货公司对客户开户及其交易行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管理规定,明确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合规运行的制度要求。
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公司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圆满完成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证监会党委对“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2018年证监会保质高效办结人大议案、建议204件,政协提案146件。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证监会提前谋划,统一思想、严格标准、完善制度,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办理工作规则,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责任,健全考评奖惩工作机制。三是组织培训,强化督办。专门组织业务培训,讲透工作规则,明确办理要求。建立台账,强化全过程督办,定期督促检查办理进展情况,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让代表委员满意。办理前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代表委员,了解其意见建议的现实背景和真实意图;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调研;办理后密切跟踪评估,及时解疑释惑。五是注重信息公开和成果运用。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复文公开要求,及时公开了53件复文,提升工作透明度。坚持“提”与“办”相结合,切实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
证监会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凝集社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提升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办理工作倾听意见、回应呼声、汲取智慧、接受监督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推动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同谋划、同研究、同推进。总体来看,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部门的指导和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证监会圆满完成了2018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证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理要求,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办理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创新和丰富沟通方式,增进交流;开展跟踪督办,确保承诺事项及时推进,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助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今日正式落户广州
2019年3月1日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正式揭牌落户广州。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欧阳卫民、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蒋锋、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黎明、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晓军、广东证监局局长邱勇、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邱亿通共同为上交所南方中心揭牌。
为进一步发挥上交所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的作用,自2018年起上交所与广东省深化战略合作,全面推进上交所南方中心筹建。上交所南方中心将以广州为中心,辐射广东、福建、海南等地区,为其提供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尤其是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中,上交所南方中心将为上述地区科技创新型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提供便利,助力企业对接科创板。
欧阳卫民在致辞中表示,广东要抢抓科创板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机遇,乘势而上,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广东省优质科技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扎实推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蒋锋介绍了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踊跃申请到科创板上市。相关企业及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负责人出席本次揭牌仪式。
深粮控股整体上市 深交所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月28日,深圳市属国企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控股)举行重组更名仪式。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集团)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正式由“深深宝A”及“深深宝B”变更为“深粮控股”及“深粮B”。
深粮控股整体上市是深圳国资加快“上市公司+”战略、主动开展资源重组整合的具体举措,也是地方粮食企业整体上市的首单案例。2018年10月,深深宝成功实施发行股份购买深粮集团100%股权方案,实现深圳国资旗下粮油业务的整体上市。通过整体上市,深粮控股主营业务新增粮油储备、粮油贸易、粮油加工等,资产总额增加4.7倍以上,净资产增加3.2倍以上,2018年预计实现净利润2.8至3.92亿元。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粮控股整体上市是深交所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最新成果。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基础平台功能和资本形成优势,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不断优化并购重组环境,持续加大对产业整合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和国资、民营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深交所将以更实举措优化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工信部曝光695款违规App 近九成涉强制捆绑推广
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越来越多的用户抱怨所用的App过多收集个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今年两会召开在即,多位政协委员表示,将重点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实际上,去年两会至少有25位代表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议案或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建议,《民法总则》和其他民事规范进一步明晰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对于不宜入刑的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明确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提出,未来应对A pp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审批程序,以及压实应用商店的管理责任,加强对A pp提供者的安全评估等。值得注意的是,她今年将提交三个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建议,具体是:《关于在<电子商务法>实施背景下细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建议》《关于强化A pp分类监管,保障青少年移动网络安全的建议》和《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采集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
截至2018年底,中国4G用户规模已达到11.7亿。很多用户会通过安卓手机自带软件应用市场或者第三方软件市场下载手机App。但是,手机应用软件存在的种种问题让消费者备受困扰。2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检测发现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43款违规App,有40款存在“强制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的行为,两款有“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行为的App:万能看(V9.5.3)来自百度手机助手,校内外(V6.7.2154)来自PC141软件下载站。工信部定期组织对手机应用商店的A pp进行技术检测,并且会公布出现违规App的具体名单。四年来曝光的违规A pp,共有695款应用“榜上有名”。
在工信部公布的名单上,频繁出现的“强制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到底是如何坑人的?业内人士何华(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强制捆绑”是指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捆绑推广与应用软件无关的A pp。“强制捆绑”可以是直接下载安装包到用户手机的某个文件夹,或是用户可以选择是否安装的A pp,最为恶劣的情况是直接捆绑安装A pp。“大部分强制捆绑都是用户手机处在Wi-Fi状态下静默下载其他A pp的安装包”,何华表示。
统计结果显示,“强制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是目前比较常见的违规行为。何华认为,主要原因可能是强制捆绑问题侵犯用户权益问题不显著,相较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程度较轻;此外,还有部分用户在下载A pp的过程中并没有察觉被“强制捆绑”,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投诉或举报,除非是应用软件弹窗提示并强制安装。“强制捆绑其实就是一种广告”,北京汉华飞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彭根告诉南都记者,推广收入是App捆绑安装其他App的主要原因。大多数PC端和移动端的应用软件是免费的,其帮助流量小的App推广,增加下载量和用户量,这也是一种变现方式。彭根还指出,用户被强制捆绑下载的App毫无安全性可言,很多流量大的A pp为了获得推广收入,可能不会检测推广App的安全性。
去年3月,北京市消协发布《手机App个人信息安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89 .62%的人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79.23%的人认为手机A pp上的个人信息不安全。很多App涉及到未经允许或者过度获取用户个人信息问题,但依靠目前的技术检测手段还无法检测出来。日常生活中,部分手机A pp过度收集、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导致大量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被窃取,甚至引发各种信息诈骗等案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如2018年,30多名小红书用户在网上爆料,表示接到自称小红书客服的电话诈骗,被骗金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娟娟指出,App若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时,被侵权人可以向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追究相关主体的侵权责任。同时,她还建议,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加大App违法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奇瑞特斯拉等陷召回门 一路狂奔的新能源汽车藏隐忧
近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0月26日生产的瑞虎3xe纯电动汽车,共计8580辆。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差速器后悬置支架与副车架的连接螺栓可能出现松动,加速时底盘出现异响,极端工况下松动的连接螺栓可能脱落,导致后悬置连同差速器整体位置下沉,连接在差速器两端的半轴发生窜动,造成半轴传动失效和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事实上,随着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逆势增长,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也创新高,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全年共召回新能源车辆135751辆,新能源汽车一系列的质量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奇瑞控股官网数据显示,2018年奇瑞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05万辆,在产品布局上,目前旗下共有新能源车型5款,涉及4个细分市场,包括微型电动汽车奇瑞eQ1、轿车艾瑞泽5纯电、艾瑞泽7插电混动、MPV开瑞K60和SUV瑞虎3x纯电。日前,奇瑞汽车因车辆质量问题召回的是瑞虎3xe纯电动汽车。据搜狐汽车大数据显示,奇瑞瑞虎3xe2018年销量为1.03万辆。对于此次召回的新能源汽车,奇瑞方面公开表示,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将后悬置支架螺栓易松动部位与副车架总成焊接为固定连接,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焊接部位给予终身免费质保。事实上,奇瑞新能源早在2014年时便实现了盈利,是少数能实现盈利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但记者注意到,目前奇瑞新能源的盈利主力仅有EQ系列。在2018年上半年,奇瑞新能源表现突出,销量达到3.33万辆,同比增长258.7%,其中EQ系列就占了1.87万辆的销量。瑞虎和艾瑞泽的销量虽然可观,但短期内还无法成为奇瑞新能源的价值主力。任万付表示,奇瑞新能源EQ系列很早就上市了,而且价格不高,可以说是低价占领市场,“目前都想盈利,而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放在产品的打磨上,产品销量有了,盈利自然来了。对于车企来说,产品上市前还是要进行多次试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另外,也要加大研发投入,确保产品质量”。
事实上,不止奇瑞新能源,其他车企也屡屡爆出新能源汽车召回事件。粗略统计,2018年,纯电动汽车的召回涉及多家车企,包括江淮汽车(5.300, 0.02, 0.38%)、众泰汽车(5.130, -0.09, -1.72%)、北汽新能源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召回信息显示,2018年一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累计达到135751辆。其中,北汽新能源累计召回69358辆,众泰汽车累计召回31338辆,特斯拉累计召回8905辆,江淮汽车累计召回4248辆,路虎中国累计召回3406辆,华晨宝马累计召回2001辆。召回原因包括高田气囊问题和制动助力真空泵失效等,以及典型的电池问题等。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召回,新能源领域的一系列问题也暴露出来。目前为止,电动车仍存在很多痛点,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电池续航问题。虽然很多车企都在宣传自己的电池续航能力有多强大,但也有不少存在夸大的情况。另外,充电时间长、充电桩特别少、换电池费用高等问题也屡遭消费者吐槽。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起火也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2018年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发生40余起,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新能源车零售9.65万台,同比增长198%,延续了2018年的高增长态势。不过,看似风光无限的新能源汽车,除了暗藏质量隐忧之外,政策的变动让车企们面临大考。市场传闻许久,2019年新能源补贴将会进一步退坡,虽然相关政策还未出台,但退坡力度加大已是众所周知。此前,工信部等四部委曾指出,新能源汽车补贴2017~2018年在2016年基础上退坡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而实际上,新能源补贴退坡的速度快于原计划,2017年补贴已经缩水20%,2018年补贴又大幅调整。补贴的退坡对于新能源车企来说压力不小,为了获取补贴,不少车企甚至夸大续航里程。
一方面是续航里程不达标,另一方面,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退坡超出预期,新能源单车利润或将进一步承压,有业内人士直言,如果抛开国家补贴,没有几家新能源车企是盈利的,新能源市场是在政策下催生出来的,国家补贴大概在2020年全部退出,那么届时新能源的发展能否像之前一样无人知晓。
楼市温度微微升 监管层出手稳预期
北京某大型房企人士表示,近期热点楼市升温,一方面是由于外部政策环境松动,市场预期发生改变;另一原因在于,被政策压抑许久的市场需求,正在寻求释放。但如果调控政策没有根本松动,这种释放力度仍然相对有限。
2019年春节过后,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再现升温迹象。一方面,各地落户新政频出,首套房贷利率连续下降,部分城市暗中松绑楼市调控,都成为刺激市场升温的利好消息;另一方面,传统“小阳春”将至,压抑了多时的需求蠢蠢欲动。
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继续紧盯房地产等领域金融风险,要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继续实行审慎的贷款标准。这被认为是稳定市场预期的一种表态。分析人士普遍指出,当前市场的升温动力较足,“稳预期”是现阶段主要的政策着力点。两会期间,监管层将继续稳预期的表态,而地方版的“一城一策”,则将在两会后陆续出台。
部分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对预期进行管理。2月28日,保定(楼盘)市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强调规范购房融资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其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中金公司近期发布的报告指出,尽管中央层面的政策基调大概率保持平稳,但“因城施策”背景下各地方政府可能将拥有更大的调控自主权和宽松空间。预计3月“两会”窗口期部分热点一二线城市将陆续落地和公示其施策具体方案。
华为否认窃机器人技术指控 专家:美反华为夸大其词
华为2月28日否认美国指控“全公司范围内密谋”窃取美国竞争对手商业机密的罪名。 美国司法部说,2月28日在西雅图举行的听证会上,中国这家电信巨头的律师否认了有关诈骗、盗窃未遂及阻挠司法等罪名指控。联邦检察官指控华为不仅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的决定,而且窃取德国电信公司美国分公司一款叫做“塔皮”的智能手机测试机器人的技术细节。
上周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宣称美国政府不会与采用华为系统的盟国共享讯息,因为华为的系统可能为中国政府提供“后门”。华为称这些担忧被过分夸大,而且它绝不可能植入技术后门。公司也否认在“塔皮”一案中有任何犯罪行为。2017年西雅图某民事法庭判罚华为赔偿480万美元,判定华为公司事实上不当使用了德国电信公司的商业机密,违反了两家公司之间的供应合约。但是,陪审团同时也判定华为这种不当行为并非“故意和恶意”。
去年以来,美国针对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公司发起了猛烈的外交攻势,宣称任何采用华为下一代无线网络系统的国家都会为北京提供“间谍活动”渠道,甚至更加严重。但是,安全专家说美国政府可能夸大了这个威胁。他们认为,美国的指控不仅没有具体细节,而且掩盖了事实。德国新责任基金会的研究员扬-彼得·克莱因汉斯说,如果中国人想破坏全球网络,“无论你用哪种设备,他们都能做到”。 部分专家认为,美国最常见的担忧,即华为可能在设备上安装所谓的中国情报机构用于刺探、窃听或阻止数据传送的软件后门,其可能性微乎其微。此外,在面对美国的压力时,欧洲盟友仍不愿接受全面反对华为的禁令。
晓程科技董事长股权转让纠纷败诉,董秘“躺枪”收到警示函
2月26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北京证监局对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晓程科技”)董事会秘书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然而事情还得从晓程科技董事长程毅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说起。
根据法院判决显示,程毅为晓程科技董事长,并且自2011年5月26日至今任晓程科技法定代表人;余钦于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在晓程科技的子公司富根公司担任总经理,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期间担任晓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在晓程科技IPO前的2009年6月1日,程毅(甲方)与余钦(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名下持有的北京福星晓程(300139)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晓程科技曾用名)的股票150万股。2、乙方将购买后的股票挂于甲方名下……。
在证监会受理了晓程科技的IPO后的2009年8月24日,余钦通过银行转账向程毅支付450万元。并且在2009年8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同意乙方购买甲方名下持有的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万股;乙方将购买后的股票挂于甲方名下;乙方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并遵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如乙方转让股权,出让股权后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随后,晓程科技历经上市、多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配股,《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100万股已增至500万股。在之后的2014年8月24日,程毅反向,以银行转账向的方式向余钦支付了200万元。关于该笔款项的性质,双方各执一词,余钦主张双方曾协商由程毅向其支付3600万元以解决《股权转让协议》所引发的纠纷,该笔款项系程毅向其支付的和解金,但双方最终未能完全履行上述和解方案;程毅则主张其认为涉案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该笔款项系程毅向余钦退还的股权转让款。
随后,双方就此500万股股权纠纷开展了针锋相对的诉讼、举证发难。最终在2017年9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裁决:确认程毅持有的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的500万股归余钦所有;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上述500万股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而后,晓程科技董事长程毅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对于两位高管的股份转让法律纠纷,晓程科技董秘王含静在2017年5月已经获知了,但并未及时公告相关股份转让、代持和诉讼情况。据此北京证监局认为,王含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对其出具了警示函。并提醒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确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税 务 TAXATATION
房地产税立法渐行渐近 基础工作逐步完善
在2018年,从立法机关到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财税部门到统计机构,“房地产税”在多个时间节点被反复提及,屡屡拨动市场敏感的神经。进入2019年,住建部对新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随即有部分机构和媒体将其解读为为将来按面积征收和免征房地产税做铺路。《房地产税法》目前已在起草和完善方案的过程中,但由于其改革涉面广,各方争议多,立法进程需要稳步推进。
尽管在中央层面被多次提及,但房地产税被认为短时间内难以落地实施。2018年初,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曾发表研报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推出需要具备6大前提条件:开展全国的住房普查、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统一界定房屋性质、完成房地产税改革(重新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种税赋,避免重复征税等)、完成《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清楚界定居民“基本住房标准”、完成修订《税收征管法》为依法治税提供依据。
在为房地产税打好落实基础方面,2018年各项相关工作均处在加速推进阶段: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这被认为标志着“增量”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近日,国税总局又在文件中指出,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不动产“存量”登记,被认为也在加速。此外,已经施行近四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升格,相关立法将抓紧启动。而对于全国住房普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自1984年以来,我国还没有进行一次新的全国性住房普查,这是由于这项工程本身的复杂性所导致,但未来几年内应该也会推进。
在立法层面,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从法理角度而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曾表示,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交易、持有等各个环节上,包括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在内的多个税种的非常宽泛的大概念。而被认为对楼市会有较大影响的,针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或称物业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环节。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有很多门槛,最重要的自然是立法程序,其次就是作为基础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和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其中,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仍然是房地产税落地的一大技术难题。
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房地产税“会不会收”已经基本无悬念,但“房地产税怎么收”,则被认为还有很多讨论的空间。原财政部部长肖捷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近日,民生证券发布报告称,中央对于房地产税“充分授权”和“因城施策”的表述,意味着中央对房地产税的立法更多是解决这一税种的法理问题,而在具体征收细则上会给地方政府充分的权限,使其能够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等要素。
该报告认为,未来的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的推进,大概率会采取从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开始逐步扩大试点,三四线城市则设定较高的免征面积,少收或不收,同一城市从主城区向郊区逐步扩围的模式。而从我国目前已有的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来看,上海、重庆都是先从增量开始,重庆已经逐渐开始扩大到存量,对独栋商品住宅开始征收。上海按人均面积确定免征面积,而重庆则规定了单套房产的免征面积。
张大伟则表示,未来大概率是豁免人均面积,而不是套数。因为一旦按照家庭豁免首套,将难免导致家庭离异数量激增。他建议豁免一定额度的人均面积,超过面积部分需要按照评估值缴纳房地产税。同时,多位人士均指出,从税率的角度来看,初期针对个人征收的房地产税税率,会采取超额累进的形式,但整体税率水平不会太高。
三部门明确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支付比例和限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
通知明确了“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和限额。其中税务机关委托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0.03%支付代征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代征人年度最高限额10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售印花税票按不超过代售金额5%支付手续费。
进口罕见病药品税收优惠为患者用药带来希望
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从3月1日起,我国将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这将为我国罕见病患者用药带来更大希望。
世界卫生组织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群占总人口0.65‰至1‰的疾病或病变。“毛发白色”的白化病、“肚大如鼓”的戈谢病……目前国际确认的罕见病种类约有6000种至8000种,它们绝大部分属于先天性、慢性病,30%的罕见病患者平均期望寿命不到5年。
由于病种繁多,我国罕见病患者已经形成一个相对较大规模的群体。罕见病在医改中的位置和患者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从鼓励罕见病用药研发列入规划,到《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文件出台支持罕见病药品研发上市的措施,再到颁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成立罕见病联盟、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国家规范罕见病诊疗、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的步伐不断加快。
“如果缺乏多学科管理,罕见病患者往往需要往返于不同科室,不仅延误了确诊,甚至还可能导致错误用药或进行不必要的手术。”中国罕见病联盟秘书长、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张抒扬说。目前,上海、北京已相继成立了罕见病诊治中心,探索和推动罕见病多学科管理、诊治规范制定和罕见病的政策研究。
四部门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税 明确适用方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公告》调整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内容,还明确了个体经营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四部门印发《公告》,调整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内容:
一是提高扣减标准。将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税款的标准由每户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12000元。将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扣减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二是取消行业限制。将享受优惠的招用重点群体就业企业的行业范围由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放宽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为各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提供统一的税收政策。
《公告》还明确了个体经营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行申报纳税并享受税收优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行申报纳税并享受税收优惠。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核实后,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重点群体,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纳税并享受税收优惠。
《公告》将优惠政策管理方式由备案改为备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的,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无备查材料留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的,留存《就业创业证》备查;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享受优惠的,留存《就业创业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备查。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两部门:3月起正式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3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在具体措施方面,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为促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落实,《办法》也规定,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条例》还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班制度,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等应急救援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条例》还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最高检:建立全程同步动态高效的监督办案机制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以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立健全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后新办案模式的监管机制为重点,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着力提高业务监管水平。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2日表示,检察机关将大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全程同步动态高效的监督办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标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案件流程监控要点》等,并加紧推动最高检机关遗留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加大本地区积存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力度。
“我们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顶层设计,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董桂文说,最高检将牵头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项目和内容,继续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评查规则和等次标准,探索逐步从评查程序性问题为主向评查实体性问题、办案效果为主的转变。
在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方面,据悉,最高检将着力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等。
其 他 OTHER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下午3时开幕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将于3月3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将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开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大会议程草案。
工信部将修订《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为推进铜冶炼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信部对《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进行了修订,新版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对铜冶炼行业的生产工艺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铜冶炼是我国有色金属的重要产业,随着铜矿资源成分日益复杂,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开发清洁高效铜冶金方法是铜冶金工业的发展方向。传统的火法炼铜由于冶炼效率低、能耗大、污染严重等问题,正逐步被淘汰。
近年来,我国铜冶炼工艺取得长足进步。工艺技术的突破,也带来新一轮产能的扩张。业内人士介绍说,截至2018年,中国铜精炼能力接近1200万吨,单个企业规模大幅提高。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的要求,全国约有90%以上的精炼铜产能能达标。为进一步推动铜冶炼行业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铜精矿的铜冶炼企业,应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好的闪速熔炼和富氧强化熔池熔炼等先进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现有传统转炉吹炼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利用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也须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化学法以及无烟气治理设施的焚烧工艺和装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建立铜冶炼数据平台,广泛应用自动化智能装备,逐步建立企业管理系统(ERP)、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试验数据管理系统(TDM)、车间制造执行系统(EMS)、PI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智能化调度、数字化点检和设备在线智能诊断,最终实现智能分析决策。
工信部负责铜冶炼行业企业规范管理。不能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将被撤销公告资格。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原则上从被撤销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规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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