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泰和案例|泰和(泰州)汤学斌、钱楠慧律师代理AI电商商标侵权案二审改判,捍卫客户品牌权益


发布时间: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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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泰和(泰州)所执行主任汤学斌、钱楠慧律师代理的江苏蜂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盘龙区某商行及经营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迎来终审胜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本案聚焦当下电商行业热点——平台AI自动挂载宣传视频引发的商标侵权争议,历经一审失利、二审全力攻坚,最终实现案件反转,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注册商标权益,获得委托人的好评。


案件回顾



委托人江苏蜂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蜂胶制品生产企业,合法持有“蜂奥”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含蜂胶膳食补充剂等商品,该品牌经过多年运营积累了较高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并被认定为江苏省高知名商标。后委托人发现有电商经营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售卖其他品牌蜂胶产品时,店铺页面被平台自动挂载了委托人的品牌宣传视频,视频中清晰使用“蜂奥”商标,极易误导消费者。委托人就此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一审法院认定视频为平台 AI 自动推送、该电商商户自身未主动使用、无侵权故意,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遂驳回了我方诉求。面对不利局面,汤学斌、钱楠慧两位律师仔细拆解案件、精准锁定案件核心问题,全力启动二审上诉程序。



核心争议与代理应对



本案两大争议点也是当前知识产权行业的热议话题:一是平台 AI 自动推送内容,电商商户被动展示是否需要承担商标侵权责任?二是电商商户对其店铺宣传内容需要承担怎样的审查义务?庭审中,两位律师直击核心:电商商户自主开通平台智能展示功能,也具备关闭、下架内容的权限,未及时整改即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无法免责。电商店铺里所有对外宣传内容,经营者都负有法定审查义务;平台客服的不侵权答复,不能替代法律规定,电商商户发现侵权内容却置之不理,存在过错,理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同时,律师指出对方关键电子证据存在效力瑕疵,结合完整证据链证明侵权事实成立。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最终认定该电商商户构成商标侵权并作出改判。


案件意义



本案二审判决结果,对当下电商智能化背景下的商标侵权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明确了电商经营者对店铺宣传内容的终身审查义务,划定了小微电商商户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合理边界,为数字电商时代的商标维权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结语



技术中立不等于侵权免责。电商 AI 算法、智能推送是行业发展趋势,但平台的技术漏洞、算法缺陷,不应转嫁给商标权利人,更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 “挡箭牌”。司法在包容新业态发展的同时,必须坚守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



汤学斌 律师

  泰和(泰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泰和(泰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农工民主党党员、泰州市高港区政协委员;
泰州市政协立法协商顾问;
江苏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委员;
泰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业务与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
农工党泰州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泰州市“清又亲”营商环境观察员。

 

执业专长


擅长复杂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公司法律业务与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投资并购与公司控制权争夺、各类合同纠纷、公司债务追收、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钱楠慧 律师

泰和(泰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专长

擅长民商事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各类合同纠纷、公司债务追收、商标侵权、劳动争议与预防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


本文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本文作者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原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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