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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研究|9810模式下企业所得税申报口径与海外电商平台、海关、外汇收汇的数据匹配税务合规研究


发布时间:

2025-11-25

跨境电商9810模式下电商报关数据与海外电商平台报送数据、外汇收汇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的匹配,是实现电商海外仓业务的出口能否成功办理出口退税,并实现企业所得税正确申报的前提。而企业所得税申报又有赖于上述相关数据高度匹配的要求。如何实现上述数据的高度匹配,是目前跨境电商存在潜在的税务合规隐患与能否实现现有相关政策顺利落地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申报口径与多源数据的匹配

 

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核心在于收入确认的时点、金额与证据链的匹配。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核算盈亏,收入确认是关键。在9810模式下,企业面临三套可能不完全同步的数据源。
 


 

1.报关数据。货物离境时申报的依据的是货值(通常是成本价或FOB价)。而报关数据在后续的收汇数据比对时是会出现不一致的。因为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在报关时并没有实现对外销售。而传统的一般贸易如B to B或B to C是报关时已经实现对海外买家的销售,一般有相关合同约定或已经支付收汇为前提。报关和收汇金额是一致的。
 


 

2.电商平台数据。实际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售价(销售收入),以及相关的平台费、佣金、物流配送费等,既涉及电商平台向国内税务机关数据报送,也涉及国内税务机关在审核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与电商申报数据的差异及其原因分析、说明。
 


 

3.收汇数据。这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如Payoneer、PingPong等)收回的实际货款金额。而收汇数据客观上与境外电商平台订单生成的销售数据有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相关的主要原因是电商平台对电商销售收入中相应的扣款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费用扣款直接相关。
 


 

要实现合规申报,必须将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有足够的证据链佐证其差异存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二、报关数据与平台数据、收汇数据匹配原则与操作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收入应在“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对于9810模式,这个时点就是海外消费者在平台上下单支付,企业履行发货义务之时。
 


 

以下是具体匹配的流程图,它清晰地展示了如何分阶段处理这三类数据:
 


 


 

如上图所示,这三个数据源在合规状态下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环:
 


 

这其中平台数据是核心。平台数据是收入确认和期间费用扣除的直接依据。困惑的是平台数据往往有多个选择。如下图一、图二的外卖平台申报数据,是依营业额、还是实际收入额(营业额扣除支出额)还是顾客实付?
 


 

图一:(数据来源于电商业务某视频数据)
 


 


 

图二:(同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附件5: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表式中11项、13项收入总额的填报说明,只明确了按收入总额填报,也没有明确收入总额按什么口径填报。作为会计处理,是按实际收汇金额确认收入?还是平台上的营业额或扣除支出后的收入额?附件5在第29项又列明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这个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应该是企业确认收汇金额时已经从收入总额中预先扣除了。因此平台上报送的销售收入总额是比实际收汇金额大的营业额或订单上买家支付货款的总额(从上图一看这两项数据并不一致)。而这个差额可以按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在会计上进行处理。现实业务中依然存在税务合规风险或争议。

 

1.收入确认风险(最大的风险)
 

 

企业错误地以报关金额(货值)或收汇金额而非平台销售金额来申报收入,会否被认定存在偷税?如果业务频繁可能会被认定为巨额偷税?
 

 

同时在收入确认上出现确认时点错误:在货物离境进入海外仓时(即报关时)就确认收入,违反了“风险报酬转移”原则。

 

至于外汇结算银行是否允许电商按平台总收入减去平台的各项扣款金额后的轧差进行结算,原来是一直可能存在的结汇风险的,需要跨境电商用证据链说明不存在逃汇或转移收入。新近,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汇发[2025]47号)从便于外汇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角度出发,在第六条正式明确:
 


 

“------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这就从外汇结算角度解决了跨境电商外汇收入与平台收入数据原来不匹配的难题,为后续税收问题、包括出口退税的结汇要求解决了基本条件的满足。

 

2. 成本结转问题

 

从基本的常识出发,企业应该以报关数据为基础: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
 

 

而收汇数据是佐证,作为收入真实性的重要外部证据,并用于满足外汇监管要求。

 

比如报关时,一批货物报关价值(成本)为$10,000。平台销售时该批货物在亚马逊上最终总销售额为$25,000,支付平台佣金、运费等$5,000。企业实际收汇时,收到支付公司转回的货款$20,000。

 

企业所得税申报时:
 

 

收入总额:应申报 $25,000(按平台数据)。
 

成本:结转 $10,000(按报关数据)。
 

费用:扣除$5,000(按平台数据)。

应纳税所得额:($25,000-$10,000-$5,000) =$10,000。
 

 

收汇数据:$20,000的回款与$25,000的收入之差($5,000)正好是平台费用,逻辑自洽。

 

而税务上的主要合规风险在于下述两个方面:
 

 

一是成本、费用扣除风险
 

 

成本、费用不匹配。一般企业只有报关离境的货物总成本或每一大类货物的成本。却无法准确将每一个出口货物的成本与每一笔货物在平台上的销售收入一一对应起来,进行匹配结转,导致成本核算困难甚至混乱。当然这也会带来很多普通企业难以满足在核算期要求区分已销售和未销售货物以进行出口预退税的后续核算的政策要求。


 

二是费用凭证不足。电商平台的佣金、广告费、仓储费等,获取的是电子账单或结算单,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合规性及扣除政策的限制等结果可能受到税务局质疑。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文件附件5: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表式第29项又列明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项目,但是基层税务机关执法中是否认可支付给平台的佣金、广告费的予以扣除显然是不确定的。
 

 

3.外汇收支风险


 

尽管前述汇发[2025]47号文已经解决了境内收汇与平台取得销售收入不匹配的问题。但是收汇不匹配的问题,如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收汇,资金流可能不直接体现为境外买方付款和平台扣款,还可能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扣款(如服务费、汇率锁定费用)等,一方面文件并没有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扣款是否也适用轧差结算,此外若电商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销售-收汇”的所有链条证明,可能被疑为存在一定的“虚假出口”或“资金回流”等。
 

 

此外还有汇率差异的影响。报关、销售、收汇可能使用不同汇率,若核算不准确,会导致收入、成本计量不准。

 

4.数据孤岛与证据链断裂风险
 

 

业务系统(ERP)、电商平台后台、支付公司系统、海关报关系统彼此独立,数据无法自动对接。
 

 

当税务稽查时,无法快速、清晰地提供从报关到最终销售的全链条证据,导致整个9810业务模式的合规性受到严重影响。

 

三、解决方案与合规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核算制度
 

 

明确制定针对9810模式的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的具体会计政策。同时设置清晰的会计科目,确保财务记录能真实反映业务全貌。

 

2.实现业财一体化,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

 

这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案。投入资源建立或引入能够整合ERP(企业资源计划)、WMS(海外仓管理系统)、电商平台API(电商平台API是电商平台为开发者和商家提供的技术接口,允许第三方系统与其后台进行数据交互和功能整合。通过API,商家可实现商品管理、订单处理、支付集成、物流跟踪等自动化操作,提升运营效率)、支付机构数据的IT系统。尤其是报关出口货物能够以唯一商品代码方式在全流程业务链中体现,为后续销售核算、成本结转、出口退税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业财一体化的跨境电商数字化管理系统应能实现如下目标:

 

自动拉取平台订单数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自动匹配报关单与出库单,准确结转成本。生成《9810模式所得税核算辅助台账》,清晰列明每批货物的“报关号-成本-平台销售额-费用-回款额”。清晰拉取每一笔订单号对应的具体商品代码等。
 


 

3.规范电子凭证管理

 

定期下载、归档电商平台提供的结算单(Statements)、交易报告(Transaction Reports)和支付机构提供的资金流水。

 

这些电子凭证需包含关键信息(交易号、日期、金额、商品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可查。必要时,可咨询税务局关于电子凭证税前扣除的认可标准。

 

4.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

 

在办理9810模式备案后,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跨境税务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向税务机关展示企业的业务模式、财务核算方法以及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前获得税务机关对收入确认方法和扣除凭证合规性的认可,规避后续稽查风险。
 

 

5.关注外汇管理合规

 

确保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回的外汇,最终能够按规定进入公司的对公外汇账户。

 

需要保留完整的资金路径记录,证明境外销售收入与外汇回款的一致性。
 

 

9810模式下的企业所得税合规,与出口退税合规是一体化的工作。本质上是企业管理水平,尤其是数字化管理水平的体现。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必须超越传统贸易的思维,构建一个以平台销售数据为驱动,以报关数据为基础,以收汇数据为验证的新型财税核算体系。唯有通过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孤岛,形成完整、清晰、可追溯的证据链,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当然,对于小型跨境电商,出于数字化管理的成本问题,小型跨境电商确实难以满足9810模式下的多源数据匹配和业财一体化管理要求。目前政策下也许采取综试区注册和报关的无票采购出口免税加所得税核定征收模式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


 

(本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仅用于交流目的,不代表泰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特此声明!)
 

(作者:王建伟 南京财经大学资深国际税专家,刘军 泰和律师事务所)

 

刘军 律师


 

擅长领域:科技企业财税风控管理及科技成果孵化落地/企业并购重组架构设计及税收风险管控/企业资本化进程中的财税风控管理/出海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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